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第124章


    突然,一排闪耀的红灯亮了起来,然后“绕道”的牌子也亮起来。他轻声咒骂,然后向左拐,上了一条次级公路,那条路完全没有灯光。绿色轿车紧跟其后。
    乔治开始出汗了,觉得自己走错了一步,自己的逃跑是愚蠢的,反而逼得那个人在公路上动手,但是,谁知道会有绕道这种事呢?
    汽车在泥土路上碰碰撞撞,他突然领悟到,那辆绿色汽车正在加速,或者想把他逼到路边。他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加速,希望能找到一条出口,甩开那个人。
    在微弱的灯光中,他看到前面有一条小路,就拐了进去。绿车停了一会儿,也跟了过来。
    乔治的车灯照到一块反光路牌,上面写道:“巴德贮水池”。死路一条。
    这时,他突然恐慌起来。他重重地刹住车,凝视着贮水池平静的水面,那是路的尽头。
    在后面的人必定也明白了,因为他在乔治后面大约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关掉车灯。乔治双手颤抖,一手摸着箱子,一手伸到抽屉里。
    枪在他手中摸上去冰冷、生硬,那种感觉很古怪。头顶上的天空几乎是黑的。最后的一丝灯光也消失了,这使他想起那次看日蚀的事。他来到这里,来到这条黑暗的小路,面临生死抉择。
    乔治打开车门,看看后视镜。后面那人已经下车,正朝他走来,那人的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乔治考虑把钻石交给他,请求他饶命,接着,他从车上下来,用颤抖的手举起枪。
    “等一等!”那人借着车内的灯光,看到了手枪,他自己的手也伸出来,乔治看到他手中有枪,便扣动扳机。
    那人向前倒在乔治汽车的后盖上,然后滚落到地上。
    一片寂静。枪从乔治的手中落到地下,他没有想到过使用它。
    但是,他别无选择。他走到尸体边,低头看着死者,一脚把那人手中的枪踢到几英尺外。然后,他走到那人的车边,车门是开着的。
    他得把车挪到一边,自己才能过去,打电话,找帮手。
    他正要上车,又停住了,心中仍然在想自己所做的事。然后,他走回自己的汽车,打开样品箱,看看闪亮的钻石。他记得月球遮住太阳之前,太阳就是那样的。现在,他觉得好像他也进入日蚀中。
    乔治拿起死者的手枪,对自己的汽车窗开了两枪,然后扔在那人手边的地上。他从小口袋里倒出钻石,小心地分成三堆,用纸包起来,分别放进箱子里拿出的信封中,写上家里的住址,寄给自己,再贴上邮票。
    他倒了车,勉强挤过那辆绿色汽车,然后在黑暗中,顺着来路缓缓地驶回去,试图好好想想。
    不久,他看到一个邮筒,便停下来,把三封信扔进去。他又向前开,一直到路边的一个电话亭。他扔进硬币,叫通总机,然后惊慌地说:“给我接警察局!我被抢了!”
    他等着,听着拨接电话的咔嚓声,心中怀疑自己在做什么。或许就像日蚀一样,这些年来,月球的黑影一直遮住日光,每个人某个时候都会有一次日蚀,今晚,它来到乔治身上。
    警官叫杜克,高大整洁,一对蓝眼很锐利。他坐在乔治对面,第三次问晚上发生的事。
    “乔治先生,你说有两个人?”
    乔治擦擦手掌心,说:“是的。”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做这种事,但是,他也绝对没有想到他会杀人——即使是自卫。“他们至少从瓦特伯利就跟踪我了,我想早些离开旅馆,走小路摆脱他们,但是,他们逼过来,朝我开枪。”
    “你们在贮水池出了什么事?”
    “就像我说过的,他们拿走钻石,然后一起上车,逼我开到那条泥土路,一直到顶头。
    我以为他们要杀了我,把我连车带人推进池里。但当他们下车时,我趁机打开抽屉,取出手枪,打死了一个,另一个撒腿就跑,带着钻石跑过田野。在黑暗中,我找不着他。“
    杜克警官说:“你能活着真是幸运,我们已经和你纽约的妻子联系上了。”
    乔治点点头:“最近发生了这么多的抢劫案,她害怕下一个会是我,结果真是我。我只希望我的老板理解,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你已经尽了力,你杀了一个人。”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杀人。”
    杜克警官喃喃自语着,摆弄着一些文件。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进办公室,递给他一张纸。他读完后,靠在椅背上,问:“乔治先生,你和你太太之间有矛盾吗?”
    “矛盾?没有,当然没有!我们有两个孩子。”
    “她对你出差有什么疑虑吗?”
    “我想任何一位妻子都会的,她很担心。”
    “是的,”杜克警官放下手中的铅笔,两眼冷冷地看着乔治。
    “你为什么问这个呢?”乔治说,手心又开始冒汗了。
    “嗯,乔治先生,好像你射死的那个人根本不是抢劫犯,他是一位私人侦探,你太太雇来找离婚证据的。”
    房间一下子变暗了,并且开始旋转,乔治觉得喘不过气来。他迷迷糊糊听到警官在问:“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把那些钻石放哪儿了?”
    报      复
    今晚我要报复。我已经等了二十五年,二十五年来,我心中充满憎恨。今天晚上,我要报复了。
    说实话,我不知道莱丽看中我什么,大概是我的幽默感吧。我长得不英俊,没什么钱,聪明是有点儿,但没有到可以炫耀的程度。
    我当过兵,到过欧洲和太平洋,但没有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
    也许是我的幽默感,使我每个周末都能和漂亮妞儿约会。平常有空的时候,我身边也不缺乏伴侣。女孩子们说,我很有趣。
    我很喜欢笑,现在仍然如此。笑是全球语言,是连结各种族、各阶级、各宗教的链子,也是最好的医药。
    总之,也许我的笑吸引了莱丽。她本来可以随心所欲挑男人的。莱丽可真是漂亮,一头柔软的头发,披在她雪白的肩膀上,一张大理石般的脸,修长纤细的指头,指甲像珍珠一样美丽,她活脱脱就是个女神。
    我在一个舞会上认识她,当时我带着女伴,莱丽是和另一个男士来的。结果离开时,我是和莱丽一起走的。
    订婚三个月后,戴维森走进我们的生活。说得更确切些,他是“跛”进的。他的脚中了纳粹的霰弹,戴着紫星勋章,英俊整洁的脸上,蓄着八字胡。
    他聪明、狡黠。
    星期天上午在教堂,他第一次接近我们。牧师布完道,唱完诗歌后,他向我们做了自我介绍,说是新来此地,并且邀请我们第二天到他家吃晚饭。我立刻感觉不妙。但是,在教堂里,我能说什么呢?尤其是莱丽,表现得非常热情。
    第二天晚上,我们到他家,只有我们三个人,没有其他女孩。
    戴维森的意图非常明显。他长得很英俊,充满活力,对莱丽一见钟情。我想装出一副宽宏大度的样子,但是,没有用,事情的发展就像是我不在场一样。
    莱丽非常高兴。戴维森虽然不比我有钱,但是,他想办法在桌子上摆出我没有吃过的食物,和从没听说过的酒。恐惧和憎恨交织在我胸中,几乎把我闷死。我吃不下饭,而莱丽则吃得兴高采烈,完全忘记了我这个未婚夫。
    饭后不久,我们就告辞了,因为第二天我得上班,我说我需要早点休息。戴维森说,如果莱丽想多坐一会儿的话,回头他可以送她回家。她看看我,眼睛里很明显已经同意了。我很不高兴地说:“这不好。”拉着她离开了。
    两天后,她又和他一起吃晚饭,并没有邀请我,我的嫉妒开始变成憎恨。
    那个周末,莱丽借口说头疼,取消了和我的约会。晚些时候,我打电话给她,看看她头疼是否好些,结果发现她不在家。
    我说过,我喜欢开朗的大笑。几个星期后,他们一起来看我,莱丽还给我订婚戒指,并告诉我,她就要和戴维森结婚了,这时,我勉强大笑一声,告诉他们我毫不介意,并且与戴维森热烈握手,问他们要我做什么。
    戴维森说,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我是他唯一的朋友,所以能不能——我咽下心中的愤怒,接受了戴维森给我的“荣誉”。下一星期,当他和莱丽结婚时,我站在他身边,成为他的伴郎。结婚仪式上,我一直笑容可掬,给他递戒指,吻他的新娘,而实际上,我的心几乎要爆炸了。
    婚宴非常丰盛可口,那是戴维森亲自选择的菜。就在我看见莱丽咯咯笑着咬一口戴维森递给她的蛋糕时,我心中产生了一个念头,一个非常聪明的念头。
    我要报复,戴维森偷走她,偷走莱丽,我的莱丽,我要报复!
    当我向快乐的新婚夫妇扔米粒时,我的笑声是非常真诚的,我笑着看他们走下我们相逢时的教堂台阶,进入汽车,开走了。
    是的,我已经报复了,只是……
    今晚,就是今晚。
    多年来,我一直和他们交往,现在我是他们的朋友,他们家的常客。每当他们邀我吃饭时,我就带着蛋糕和巧克力,作为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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