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地带(全)

第5章


 
 
    直到高二时,文理分班,他到了文科班,在杜凌风的帮助下,他与秦露妮才碰撞出爱的火花,酝酿了他与她的火烧云儿――黄昏映出的错误美丽。人类的感情中,爱情和友谊是两极。(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了?)真正的友谊不存在男女之间;这有些偏激(或说绝对)了,但也间接说明这些意思:友谊存在同性之间,排斥异性。然而异性之间也是有真友谊的,好像同性之间也有真爱情一样,这些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前者还称为正常,后者(最初为人世不容)渐渐也得到了认同:思想导致了丑陋的文明,文明背叛了原始的真性。同性恋不是我想涉及的问题,还是说说陈重和杜凌风的友情。其实,两人从高一开始,便一直同在一个班。由于他们的身高相等(高中生的身高一般都定形了),他们也就一直坐在最后的一排,奇怪的是,虽然他们两人都热爱画画,却总是坐不到一起。即使如此,整整一年的相处,相互之间都是极友好的,况且两人有着相同的爱好,就显得更热络。陈重后来才知道,他和杜凌风不但同样热爱画画,且同样地喜欢上同一个女孩――秦露妮。 
 
    文理分班后,陈重和杜凌风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文科班,秦露妮也因她的爱好而选择了文科班,这样,三人还是同在一个班。杜凌风和秦露妮的关系极好,他和她经常在课间有说有笑,陈重却很少与秦露妮说话(不是不想,只是不敢;在他心中,她是神圣的、高贵的,他的自卑和没经验的胆怯令他在她面前显得木讷),有时他会把杜凌风假想成他的情敌,暗暗地妒忌杜凌风。 
 
    高二的第二个学期伊始,陈重和杜凌风破开荒地成了同桌。杜凌风不愧是征战情场的猛将,很快地发觉陈重暗恋秦露妮,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陈重感觉到秦露妮看他的眼神不同往常,且看他的次数也多了起来,陈重直觉秦露妮注意到了自己。难道她发觉他暗恋她?他感到有些无地自容:这就好像一个准备偷东西的(以前是没偷过的)贼,突然被人发现之时那种不自在感和犯罪感。陈重无疑是一个失败的偷心贼(未曾去偷就胆怯了)。 
 
    一次,陈重感到耳边一阵热气袭来,杜凌风细声说:要不要我帮你把秦露妮追到手? 
 
    陈重心头一震,扭头盯着杜凌风:什么?! 
 
    站在讲台上的老师问:陈重,你有问题? 
 
    全班同学回首看着他(刚才他说的那两个字太大声了),令他全身像是爬着蚂蚁。他不清楚杜凌风是什么时候察觉自己暗恋秦露妮的?此刻杜凌风说要帮他?追秦露妮?他不知道杜凌风是在说真话还是说反话?杜凌风应该也是喜欢秦露妮的,怎可能帮他的忙?可是后来证明了杜凌风说的是真话。 
 
    陈重就杜凌风喜不喜欢秦露妮这个问题与杜凌风进行了谈话:你不是也喜欢秦露妮? 
 
    杜凌风说:以前是喜欢,且立誓非把她追到手不可。 
 
    陈重问:为何不见你行动? 
 
    杜凌风:这种事哪能让全世界都知道,公开对某个女人的感情,对追求者来说是一种失策;两人的关系未确立之前,最好不要公开,对两者都有好处,特别是对追求者,其一可以不让别人知道自己追求失败的丑事,其二以后仍然可以追求别的女孩,其三可以坦然面对曾追求的女孩。 
 
    陈重恍然,说:你是何时追求她? 
 
    杜凌风说:高一第一学期段考后没几天我就动作了,不过很可惜,失败了,后来和她成了好朋友,这就是不公开的好处,彼此在别的同学面前仍然可以坦然相对而不尴尬,做不成恋人也做得了朋友。 
 
    陈重并不知道杜凌风曾在高一段考后就进行他的追求计划了,他写了一封情书(现在已经不流行情书了):我壮着胆子写这封面给你,美丽的女孩!我们进入这学校的时间不长,在这不长的时间里,我一直茫然,不知将要在这学校获得什么。学业?爱情?从遇见你的那一刻起,我终于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我有了人生目标:就是你。如果给我一万个选择,我最后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你的爱情。哦爱情,人生的至高境界;哦你,我的人生的终极目标。请原谅我这样的轻浮和兴奋,因为这些都是你给予我的!若没有你,谁能令我如此轻浮兴奋?我喜欢你的长发飘飘,像了阵乌黑的风吹乱了我心灵的空白。乌黑的风呐,带着煤的元素,吹入我的脑海,在我的思想燃烧着不灭的情火。不仅是你的长发,你所有的一切,都够我着迷。我是这般地为你着迷,我的心上人!你能接受这翻痴情爱慕吗?轻轻地我来了,轻轻地――我不想走了,你能让我留下来么?留在你爱情的脚下!留下来陪你每个春复秋冬,留下来陪你走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留下来陪你度过所有青春和浪漫的日子,我的爱,我的青春!你是我全部的心愿,我的唯一!多少次看着你的背影着迷,有风吹过的日子,仿佛闻着了你的发香在飘荡,你是这样爱护你那一披美丽的长发。可是,如果你对我的爱意,有着半点允许,请你忍痛把你心爱的长发剪短,我将完全明白你的意思,并且愿意陪着你看着你的发再为生长起来,让你的发与我们的爱情一起成长。你可愿意?(署名:你的痴情的描绘者。附上:你的肖像画一张) 
 
    这封情书是杜凌风的杰作(他有许多这样的杰作)之一,把他喜欢的诗人、影星、歌星的经曲诗句、台词、歌词很好地揉合在一起。写了这封情书寄存到秦露妮的抽屉之后,他就很有信心地等待着秦露妮的佳音。令他惊讶的是,许多天过去了,他没有收到秦露妮给他的片言只字,也没有看到秦露妮把她的乌黑的长发剪短了。以他在情场的经验,明白这次没戏可唱。原来秦露妮的长发并非乌黑的煤,不会随便就让别人点着火的。他接着写了另一封简短的信,意思无非是:让秦露妮把信还给他(为了不留下任何证据)。秦露妮找了个机会对他说:烧了。 
 
    杜凌风说到做到,果然着手帮忙陈重了,他替陈重又写了另一封情书,让陈重把这封情书抄写一遍寄给秦露妮。陈重看着手中的情书,问:你让她把长发剪短? 
 
    情书里仍然是叫秦露妮把长发剪短,作为接受陈重的爱意的回应,陈重此时提出来,杜凌风也立即醒悟这样不妥,因为他在自己的情书里也这样写的(写太多情书了,有点混乱不清),秦露妮会看不出两者之间的相同处?他说:那该如何? 
 
    陈重:直接叫他回信说明。 
 
    杜凌风:不好,女孩喜欢浪漫,这种做法像白开水一样,烫死人没温暖。 
 
    陈重:那、那――让她扎麻花辫? 
 
    杜凌风心里发笑:这世界哪有女孩扎麻花辫?老土。他说:也行,我改了,你看看! 
 
    陈重把杜凌风替他写的情书重看了一遍:秦露妮,和你同学一年多了,也没和你讲得上几句话。你在班上乃至在整个学校都是很受欢迎的女孩,虽然你也是不大说话的,但几乎所有的男生应该都知道你的存在。我想说的是,咳,你很美丽。我想说的是,咳,我不知如何启口。算了,还是和你说说我的生活,说说我这个人。我出生在农民家庭,家里并不富裕,对于你,怎么说呢?就说喜欢吧,从第一天见到你,就喜欢了,却一直不敢表现出来,怕被你笑被你拒绝。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大老粗,而你是优雅、美丽的。我是个实在的人,不懂多少生活情趣,也不懂音乐。可是,你听到过用绿叶吹出的调子么?可曾想象得到用“刺芦叶”也能编织成绿色的笛?我想给你编织一个芦笛,或用叶子吹奏几首简单的曲子,你会知道,在原始的朴素中也有着你向往的艺术。或许你要说我把这些幻想得太过美丽了。是的,我喜欢幻想,当你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就学会了幻想你的一切。你让我学会了幻想爱情。我在抚摸着稻草时,想到了你的长发,但是,你的长发绝不是稻草,你不要因为我这么说而生气。我在背谷子的时候,幻想我的肩背上的是你,老实说,你真重。咳,这就是我的幻想,我都说我是很老土的了。上星期回家割禾,现在写信的手起了梗,你不会笑话我这信和我的手一样土里土气吧?咳,还有什么要说的?你让我想想,想想。咳,你知道我写这信的意思是什么吗?咳,你一定知道的,就是想和你交个朋友,可是,你我是同学,不就是朋友么?啥?嗯,应该是朋友的――我说的可不是这种朋友,我多着哩。咳,我要交的是那种朋友――那种、咳,我说的是情、咳情人。如果你愿意和我做这样的朋友,请你把你的长发,咳,像编织稻草一样,编织麻花辫子给我看看(作者旁注:未修改的原句――请你把你的长发,咳,像割稻草一样,剪了,让我看看你短发的样子,我想,一定比割了稻草的田更让人觉得轻松、精神爽朗。),行不行?(署名:农民的儿子――陈重) 
 
    陈重料不到在城市长大的杜凌风会写得出如此特色的情书,只是里面说到了割禾,又说他陈重是农民的儿子(虽说这是事实,可陈重并不喜欢这样的署名),让他觉得很没脸面,仿佛尊严像被割禾的镰刀划出一道血迹,若秦露妮看了信却没回应信里的请求,这尊严之上的血迹就会鲜活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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