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

第1章


  穿过骨头抚摸你
  作者:苏西妖精
  负六
  四年前的六月一日,我丢了两件重要的东西。
  一是从小戴到大的银项链一条。
  二是初恋男生一个。
  其实那条项链的丢失比那个男生让我心疼多了。据说初恋十有八九都会丢,可那链子当时已伴了我十二年,丢了它就像丢了梦想和年华。
  项链并不值钱,我相信很多人都曾见过甚至拥有过:一条环环相扣的链,吊着一颗可以打开的心。
  那链身简直就是缩小版的锁大门用的粗铁链。那颗心打开后,里边可以放照片,两面都可以放,合起来以后就是相对着的。
  我在其中一面放了买它时的玉照——那年我八岁,正是半个二八佳人,误打误撞地看了人生第一部爱情电影,之后立即用零花钱在学校门口的地摊小贩那里精挑细选了一番,买下这条项链,还跑去首饰店软磨硬泡请人家在心的背后刻了一个S(这代表我),暗暗决心长大后要在另一面也插进那个“他”的照片,在S旁边也刻上“他”的字母,这样我的人生就圆满了——在一个八岁女孩的眼里。
  可这天我却把它给弄丢了,且自此以后,我就与我所梦想的圆满人生渐行渐远。
  至于我丢失的初恋,我甚至都不想提他的名字。
  那天一早便阴沉,有下雨的迹象,我斗争了一个上午,终还是不情愿地骑上车去老张那里拿盘。老张是卖打口和原盘的,他的店很有龙门客栈的味道——孤零零一间房,坐落在五道口一片荒废待兴的黄土中。跟那门口一站四望,你很难相信在当时地价直逼朝阳CBD商圈的寸土寸银的中关村附近,竟然还有这样一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儿。
  老张原本并不孤单。就在那之前的几年,铁路沿线的破败平房里隐藏着无数卖打口的窝点,伴着短暂的嚎叫,这些平房就如同摇滚青年的交流站,堪称小愤青们的开心乐园。后来随着城铁的修建,平房们被成片推倒,这些在当时扮演着豆瓣角色的打口店们最终作鸟兽散,一家家接连着消声灭迹。老张在一片荒芜中重操旧业,随时有挂的可能。
  我骑着车子刚到,雨点子就哗哗落下来。他见了我,直接从后台拿出一个塑料袋,说,“我都给你装好了,就等你来取,瞧我这服务。”
  我一边接过来暗喜,一边pia他,“您那是等我银子呢!”两张原盘加一张不伤歌的打口,我三百块就没了。要知道这在他那均价5-30元/张的店里,我就是大客户了。
  摸着盘越看越兴奋,我禁不住又问,“这是从谁手里匀出来的啊?”
  他看我一眼,说,“这能告诉你?!我还干不干了。”
  外边雨还大着,我走不了,四处翻碟,磨蹭时间。约摸煎熬了三四十分钟,雨声小了,我正要去门边儿,门却自己开了,老张又来客了。
  门槛上,背着光,站着老张的客,我看不清脸,只能确定性别男,但在那霎,他简直就是上帝派给我的天使,因为万丈晴光擦过他的轮廓,照进了屋子——这意味着,雨停了,我终于可以骑车回学校,奔我初恋去了!
  我把盘塞进包里,对老张喊了声再见就要冲出门。与天使擦肩而过时,背包上的徽章刮住了他的裤腰别儿,差点把人裤子拽下来。我非常尴尬地低说抱歉,不敢抬头,再好脾气的天使遇到这种事也难保不冒火。
  匆匆逃离了犯罪现场,我直奔我的捷安特山地,却见旁边停了一辆竟然没上锁的定制级公路车,是谁的显而易见。
  那车可真帅,湛蓝的哑光漆,线条舒展的炭架,弧度嚣张而完美的车把,我凑近瞧了瞧,啧啧,那叉子,那牙盘,那中轴……我忍不住抓起车架掂量,呦,还有那重量——家里有阿姆斯特朗迷,我耳濡目染也认得一些——我很嫉妒地想,这样一辆所有部件加起来没个十几二十捆儿粉红票子砸不下来的彪悍级帅车,不上锁,就这么搁这儿,显气粗么?我让你下午就丢!
  可半小时之后我就后悔了。如果我有婴儿般透明肌肤,大家绝对看得到我的肠子青成了什么样。事实证明,各位啊,千千万万不要去咒别人,切记切记。因为在你还没看得到别人的下场前,往往就先看到自己的了。
  我飞车回学校,兴奋地去男寝找我那初恋分享所获,传达室破天荒没人,直接我就噔噔噔上了楼,一路奔到他房门前猛然停住,抬手刚想敲门,猜我却听到了什么?没错,那个声音。
  我傻了一样站着,直到他们完事儿。似乎连道别都没有,门开了,她正要走,却和初恋一同惊见站在门口的我。至少七米的距离,我没戴隐形,却清楚地看见初恋的脸皮微微在颤,似乎要掉下来。
  我已不记得她最后是怎么走的,他是怎么拉着我摇着我说了些什么,而我又是怎么挣脱了离开的。反正最后的结局就是,我的初恋就这么丢了。
  我的沮丧不在于丢失的那个人,而是那个恋。
  再后来我躺在床上,下意识去摸脖子,惋惜这人的照片终将不能进驻那颗心的时候才发现,祸,真是从不单行——我还丢了我那不值钱却装载着儿时梦想的破项链。
  四年前的六月一日啊。
  负三
  我叫桑尚陌。
  据说起名时我妈执意要体现她一知半解的乐府情怀《陌上桑》,我那经济学教授爹说,那就叫桑下陌,妈说名字里不许有下字。争来争去,我就成了桑尚陌。
  爹叫我小陌;我妈叫我尚尚,说是取上上的谐音,意为天天向上;同学朋友叫我尚陌;张帆叫我陌陌。
  张帆是我指腹为婚的青梅竹马。他爹娘与我爹在同所学府任教,两家四人自婚前便相识且友好,遂口头约定下代联姻。这是一半玩笑一半真,如果我和张帆互不喜欢,他们自然是不会勉强的,毕竟这是自由恋爱横行的年代。
  事实上,他们的算盘的确如意不了——我和张帆二十多年死活就是不来电。
  我们自小一起长大,吃喝拉撒,上学下学,恶作剧,互相包庇。
  记得小学有次去北海春游,九龙壁下解散,自由活动,我瞅见一个被保姆带出来玩的小乖乖手里拿着个棒棒糖,花里胡哨的糖纸,还没打开。我看得直流口水。那时候棒棒糖都是进口的,只能在友谊商店买得到,我基本上没吃过。
  那小家伙儿看上去四五岁,穿着很神气,一看就附近深墙大院里被带出来放风的,但是不凶,很好欺负的样子。我脑筋一转弯,悄声对张帆讲了计谋。他开始直摇头,后来我说分他一半,他才答应。
  张帆跟那保姆说话,成功地引开了她五秒的注意力,我趁档儿从小家伙手里夺过糖就跑,临走前还对它作了个极其凶狠的警告手势和自认为无比惊悚的鬼脸。
  二十分钟后,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我和张帆高唱着让我们当起双桨,踩着小鸭子脚踏船,共同销赃。你一口,我一口。
  我提起这段不光彩的往事是想说,我跟他真的是太熟了,熟到现在还可以共用一只碗喝茶。对他,我简直一点神秘感都没有,他就像个家里的男性成员,而我是坚决不搞乱伦的。我们没戏。
  好在他对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毕业后去了上海,每次回来都会被我敲诈请客,理由是他的工资高我好几档。
  我从来都挑平时舍不得花钱的馆子让他出血。他从不拒绝,却也从不掩饰地沮丧他这辈子最不可预见又无力改变的错误就是认识我。
  .
  上次出血是两个月前。
  他趁机替他哥们儿说话,“东子他……其实你该再给他次机会。”沈东宁和他一见如故,盟后二人时常切磋如何整治我。
  “给他多少机会都不如给他自由。同时,我也获得自由。”我改作吟诗咏叹状,“‘我要对世界唱出自由的强音,抨击那宝座上的淫行恶迹’!”
  他对我这套见惯不怪,不恶心也不翻白眼,继续说,“其实东子是个好……”急刹车,因为被我的白眼打断,遂转了个弯儿,“陌陌,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男人?”
  我斜着脑袋,眯眼看了看窗外,记得当时阳光明媚,春风萌动,柳叶生姿,于是我脱口而出一个十分应景的答案,“ 处男 ”。
  见他挑眉瞪眼难置信,唯恐自己听错了的样子,我又字正腔圆地重复了一次,“我说,我、要、处、男 !”
  全场哗然。
  这下不止他听到了,全馆子都听到了。
  当下我才意识到,我又一次被他成功地作弄了,他就是算准了在音乐间断时惹我大声说出来,特地要我出丑的。
  那之后我一直没理他。
  直到今天。
  我中午起床收到他短信,说为上次赔罪,请我去吃谭家菜,还嘱咐我穿漂亮点。
  我本该有点骨气,直接回复No的,可这是谭家菜啊…… 我不是没用私房菜讹过他,可谭是私菜里贵的那档,那价格+我的饭量,终是让我狠不下心送他去烧钱啊。
  “你发横财了?”我端坐在张帆对面,喝着二百多一杯的橙汁,同时看菜单检查他预订的是否样样招牌。要道歉,那就得表示出诚意。
  “请客户,”怪不得他今天衣冠楚楚,“多带你一张嘴也不嫌多。”
  我就知道!诚意根本不是对我表示的。我放下菜单没兴致看了,坐死等吃。
  “你待会儿说话斟酌点,别扯我后腿。还有就是……这男的不错,你自己抓住机会。”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