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

第6章


尽管说出去大概没人信。因为照我俩这模样看,说我霸王硬上弓,老牛吃嫩草还比较可信。
  我像方才进来那样,又挣了挣。
  他不回头,继续走,握着我的手却紧了紧。
  其实我喜欢他的手感,关节突出,指骨长,掌骨大,冰凉,掌心渗着汗,却有安全感。只是那一掌冰凉中还带着一小点更冰凉,我瞄了瞄源头,有个什么东西银洼洼的,朦胧着暗绽。我一定睛,看清楚后差点晕——他无名指上竟然有个戒指。
  我这慌着神儿的工夫,他已经带我出了店子,可还不放手,拉我到墙边,不说话,静静瞧着我。
  六月的艳阳天儿,我口干舌燥,试着开口,竟然嘶哑,“你什么意思?”
  他还是不说话,打量我的脸,看我眼睛,看得很深,聚焦在瞳孔后方某处,估计那里是大脑。他是想知道我脑袋里想什么吗?
  “你说话。”想说什么请干脆点,我这样仰着脑袋很难过。
  “……你不记得我了?”
  我非常无奈+无言以对地垂下了头。我自认为已经是个很过时的人了,没想到今天遇见一位更老套的。
  我想了想,看了看他:老式白汗衫,深蓝工装中裤,旧得不能再旧的贝壳头老款鞋——如此不时髦,恐怕是真傻,不是装傻。再看在他刚才帮我省了二十块钱的份儿上,我决定还是耐心跟他讲道理。我好言好语,平心静气,“姐姐告诉你啊,这一招,很早就不流行了。你这样去搭讪女孩子,只会给自己减分,她们会笑话你的,长得再潇洒也没用,知道不?”
  他似乎僵笑了一下,拉着我的左手松了开来,抹了抹额头,我这才发现,他已经一脑门汗了。看,这就是扯谎心虚的马脚。
  下一秒,我被他指上的戒指晃了眼,这才想起还有这么个东西,猛地我就一股火窜上来,“更罪不可恕的是,你、你、你一个有家属的人,你怎么还出来沾花惹草!”
  他茫然。
  我拉过他的左手,挑起无名指,恨不得弄断它。
  他先是一愣,后地突然就笑开了,笑得很开怀,牙齿齐齐整整,瓷白瓷白的。
  “还笑!还笑!你到法定结婚年龄了么你?有二十二么你?就算有,小小年纪你早婚就早婚吧,明目张胆调戏姑娘竟然还不以为耻!这现在的孩子,这还了得!”
  他这次可没沉默,似是羞却,又似在忍笑,断断续续把话放出来,“戒指是我……挡别人搭讪……用的……”
  “我没……结过婚,女朋友……也没有……”
  “我从来没跟女孩子……搭过讪,……不太会……”他反攒住我的手——我这才惊觉我这流氓一直拽着人家的无名指没放开——说,“今天这是……第一次……”
  我几乎想仰天冷笑,可这太破坏形象。我深知自己和他的差距,可我不想跟他解释,对他,我得快刀斩乱麻。因为不这样的话,根据我今天自从见了他到现在的心跳激烈程度,我知道,不斩,我迟早得栽这个人手里去。
  敛住笑意,脑筋一转,我就有了个法子。我作流氓状,大咧咧地扶上他肩头,踮着脚对他说了句悄悄话。
  我等着从他脸上看到愤怒,或无奈,或嘲笑,或尴尬,可这些都不是。我看到的是羞涩——他竟然涨红了脸。
  半晌,他答,“……我是。”
  轮到我尴尬,无奈,自嘲,愤恨。
  我抖给他的那句糟践话是:姐姐我非处男不考虑。
  我自嘲于自己考虑得不周全;尴尬于对这只有万分之一可能性的答案的没辙;无奈于天上掉下来的这个美味大馅饼我无福消受——他刚才帮我省了二十块钱,他是个好孩子,我想教他懂得第一次要给深爱的人,而非流氓姐姐;愤恨于,老天,你为什么不安排我早几年遇见他???
  我喜欢他。第一眼地、颤抖地、柔软无力地喜欢。
  这天儿,气温有三十五度了吧。我胸口闷。
  “我是认真的。”战士声音清沉,语意坚定。
  我扯开他的手,说,“别跟过来,让我一人儿坐会儿。”然后转身找了个墙角,倚了下去。
  坐着坐着眼泪就往下掉。他站在一边默默地看。
  不知多久,我抽泣着说,“你不能跟我认真……我……我没这资格……”
  他走近来,低下身子。
  我抬头,对上他,“……我……我是……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负四
  沈东宁是我大学室友的好友的男友的师兄。认识他是因为有次我本子进毒了,可里面有重要资料,我不愿直接用重装系统解决问题。室友说她姐妹的男友是学计算机的,周末便将他请了来。他捣鼓了一通后说这个问题他也解决不了,于是第二个周末,就有了我和沈东宁的见面。
  初见,我不以为沈东宁会和其他理工男生有什么两样:对电脑以及其周边(包括AV)了如指掌,可除此外对其他一无所知。这样机械化而闷骚,将来大多直接晋升为宅男的男生,我是没兴趣的。
  他果真顺利解决了问题,资料得以保存,并给我重装了一个非常个性化的系统。我请他吃饭,带他逛逛校园。那时候在大学,外校生来访,东家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不推辞,摘下眼镜说好。我瞅瞅躲在眼镜后这张脸,其实还不赖,估计近视不深,眼睛没怎么变形;脸上有很淡很淡的痘印儿,淡到几乎看不到,还踩着青春期的尾巴,看来也是个晚熟的人;皮肤白,眉毛淡,鼻子窄,嘴巴薄,长得很和煦;头发还带点自然卷——我后来才知道那不是天生的。我当时特别想看看这人额头啥样,于是就做了一件到现在都觉得犯贱的事儿——我突然伸手把他前额的头发给撩了上去。
  这一撩,我就有点咽口水。美男我见得不算少,可能让我目光驻留五秒以上的少。大概因为我爹长得帅,这免疫力我自小便练出来了。不许拍我,实话实说而已。
  之所以说我当时那举动犯贱,是因为沈东宁后来坦诚,就是因为我当时撩了他,他才提早看上我的。若我当时没犯贱,我俩或许就不会有纠缠,也不会发生后来的破烂事。
  我们俩的关系的确立,主动权在他。
  对于男女该谁主动的问题我一向是这样想的:一定要男方,必须是男方。你对他有好感,你可以暗示,可以勾引,但决计不要说,要等他开口。他若对你有意,他若是个男人,他必定会说;反之,再多的暧昧也只不过是戏,你开了口也没用,开了口就是给自己难堪,就是落幕。
  沈东宁和我就是这样,我看得起他我才去撩他,这也算是变向地暗示。然后他要我电话,他说再找我时,我就知道我俩已经开始了。
  我们学校都在海淀高校区,说远不远,可说近也不是二十分钟就过得来的。他大我一届,认识时我大三他大四。他仍在校那半年,我们往来密切,相处不错,稳步发展,隔三差五插播些小浪漫小激情。他比我想象中的要有情趣些,比如突然夜里开三小时车带我去海边,比如自己会买衣服,会挑香水,会品酒品茶,不用电动剃须刀,不穿俗到爆的某内裤。
  认识我之前的大三时,沈东宁就用父母给的一点小资金搞了个软件公司,做外包,零星接日本客户。毕业后直接就全心投入在自己创下的业里,做得更加有模有样,生意不错。凭良心说他是个好青年,我爸妈也比较满意。于是我临毕业前,答应嫁了。那时候有点傻骄傲的心态,自认为毕业直接嫁人是无上光荣的,有着比任何工作都好的前景。
  其实我现在仍是这样认为的。青春不经蹉跎,愈早开花,愈早结果。但前提是,必须是对的那个人。所以若问我从这次儿戏婚姻中得到了什么经验教训,那便是:结婚万不能草率,三思后都不可行,要百思,要确定好他是命中注定,是真命天子,是千金不换,是生死相随。否则就别结。
  我和沈东宁婚前相处一年半,其中同居半年,就是我临毕业前的那半年。那时他工作忙,回得晚,经常到家时我已因为白天忙着找工作,晚上赶着写论文而累得熟睡,七天里也就周日那天能好好在一起,自然是恩爱得相敬如宾,根本没时间去发现不和谐因素。等我过门了,他的公司渐渐上了轨道,他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这矛盾就出来了。
  其实我们这代孩子,离婚率奇高,归根结底无非都一个主因:独生子女,自私,任性,自理能力差,不懂如何与人零距离相处。我和沈东宁的问题貌似纠结复杂,但根源也可以归结在这儿。
  我印象中,自己大约做过三次饭,次次失败,我俩都觉难以下咽,于是就不再有第四次,全外边解决,周末去蹭父母的;我对居住环境的态度是,只要干净,乱一些无所谓,所以我不太爱收拾东西,自认为乱中有序;至于衣服,一周放一次洗衣机,有娇贵的不能机洗的就拿去给我妈处理……对这些,沈东宁开始也没觉得什么,可后来突然有天就跟我说,“陌陌,你得有点女人样。”
  我一听就不乐意了,“女人该什么样?你说说看。”
  “家里东西都规矩点啊……自己会手洗衣服吧……也得会做些菜,你也知道你得靠这个拴住我的胃啊。”
  “呦,沈东宁,你这是有对比了吧?跟谁对比啊?”
  “瞎猜什么啊,我还能跟谁对比,你妈,我妈呗。”
  “拿我跟她们那代人比,你没毛病吧?”
  “谁有毛病啊,你怎么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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