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630

第4章


两年前他不过只是十五岁的舞象之年,就已经带兵打仗并取得了不菲战绩。建奴多年东征西讨,少年脸上颇有风霜之色。听闻他是以才智出名的,这一点我很不能认同,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能有多少智谋?说勇猛敢打倒是真的,这世界贼怕官兵,官兵怕大胆的,大胆的怕不要命的。
    我精神一振,拍马直冲过去,奥沙紧跟我前进,一队骑兵跟在他身后,向前冲。刀劈,枪刺,凶猛的建奴军如潮水一般涌上来,我几乎能看到多尔衮脸上滴落的汗珠,沾上血污的刀锋相交,发出呛啷啷的声音,火花四溅。错骑的一瞬间,我清楚瞧见他眼中的火焰:那是有如野兽一般的狂躁勇悍。
    奥沙紧跟着上前,侧身藏蹬甩了一袖箭,射中多尔衮的坐骑,马匹吃痛,将他掀了下去。此刻我拨马回转,见势迅速一跃下马,扬刀大步迈前,砍了下去。
    ——还是有点激动的,若杀了建奴贝勒,当可是奇功一件。
    多尔衮身手矫健,就地一个滚,利落的翻身站起,手中刀横推过来,电光火石间刀刃再次相交。
    他脸上露出不能置信的神色。
    本来作为领军大将,多尔衮并不需要亲自冲在前线,只是今日之役太过凶猛,高伤亡率让所有的人都接近精神与体力上的双重极限状态。
    杀红了眼,杀成了魔。
    战斗中无所谓什么武功高低,要点就是快准狠,虽说我的年纪大了多尔衮十岁,敏捷度或许略逊,却是体力上的巅峰,气力胜了许多;一味劈砍刺削,不过十数回合,多尔衮渐渐招架不住。
    我心跳加快,眼看就要能杀了这少年贝勒,凶狠狠一刀砍过去,却不料斜里突然挑出一柄长枪,将我手中刀磕飞。饶是我打了半日,手腕酸痛,这一刺的力量也着实大力,我手掌拿捏不住兵器,长刀脱手而出。那人紧跟着冲上前来,拦在多尔衮身前。
    我扼腕叹惜:终于还是功败垂成。
    建奴甲兵涌上来,护走了多尔衮;而我带过来的一队骑兵死伤殆半,只得退了。
    ◇◇
    奥沙道:“没能杀了多尔衮,很可惜。”
    “今日杀不了,总会有机会的。”我淡淡的说。不是不懊恼的,仔细回想一下,似乎很有几次机会能够砍下那颗金钱鼠尾脑袋,只是……万事都由不得事后思量。
    今夜的月色分外皎洁,清冷冷的照在这座修罗场上。
    尸积如山,伤者的呻吟无处不在。
正文 四面边声连角起(一)
    从宁远疾驰入山海关,大概是我从军生涯中最赶时间的一次,然而接下来的行程更加让人接近体力极限。
    九千骑兵与六千步兵星夜兼程赶到山海关,已经是十一月的初四了。甫到山海关,便接到山海关总兵赵率教战死在遵化城外的消息。
    王启年副将颇为沮丧,对我说:“原本指望着,赵总兵能够在遵化与三屯营一线阻挡一阵子的……”
    我不明白,便问道:“赵总兵如何能拦阻建奴军队?”
    “建奴这次破口,行军迅速,补给供应不上,人马都很是疲惫,再在入口之后第一个边镇遇挫,怎么都会造成女真人的重大损失——他们未必料到赵总兵就会那么迅速的赶到增援。”
    “可是……怎么知道赵总兵加上遵化与三屯营守军就能拦阻建奴呢?”
    “拦阻?”王启年摇摇头,嘲讽的道:“慕华,你还是太年轻——赵总兵只有四千骑兵,加上当地调集起来的守军,顶多不过区区万余人,怎么跟建奴打?”
    我无法掩饰心中的疑虑:“不是一直不知道建奴军队的确切人数吗?”
    王启年沉重的点头:“确实不知道。”
    哨探或曰侦骑大概是最危险的职业了,一名优秀的侦查员,不仅仅需要有耳听八方眼观六路的才能,还需要对搜集的情报做出一定的判断;想要获得更为详细的情报,就必须尽可能的靠近对方军队,而这种情况下,哨探要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所以在我所知道的辽东,哨探是死亡率最高的兵种。
    在升为游击之前,我曾经做过半年之久的哨探训练官,亲手训练出来的三百哨探,如今只剩下不到四成。
    有时候想起来,不是不心疼的,那些年轻的散发着天真气味的孩子们,很多人连尸首都找不到了。
    我焦躁的说:“难道这一路,就没有人查探清楚建奴的人数?”
    “有的地方报告说有十万,有的地方报告却说只得五万,你说,哪个数字更接近建奴有可能的兵力呢?”
    我听到数目,还真吓了一跳:“什么?十万?把建奴全部男丁都搜出来,也不见得有这个数目吧?”
    王启年副将倒是轻轻笑了起来:“全部男丁?皇太极倒不怕人去打他老巢?一定不会是全部的。”
    “建奴这些年掳了不少汉人去,这些人总不会个个都能上阵打仗的吧?”
    “掳汉人又不为增加兵力,自然只需要种地就好,打仗还是要靠女真部落自己人。饶是如此,皇太极也凑不出十万兵丁。”
    “那么,五万呢?”
    “五万倒是有可能,只是,未得到证实的数目,还是不太牢靠啊。”王启年长叹一声。
    无法知道确切的敌人军队人数,很是个令人焦虑的问题。不能得知敌人的人数,便不能有效制定对敌作战的计划,这一点我自然明白。面对无法确定人数的敌手,袁总制大概也会发出相当无奈的喟叹吧。
    奥沙在我回来之后好一阵子才回来。在山海关驻军分配的临时住所内,我对着之前的住客的遗物出神了好久:这名游击是跟随赵总兵奔援遵化的一员,而他也已经战死,再也不能回来了。
    分配住房的都司道:“游击大人可以把李游击的物件放置在一边,过几日他家属就会来拿走。”
    我点点头,默默的将原住客的东西收到一旁。对于死人,尤其是战死的军人,我总是十分敬畏的。
    奥沙当时道:“在我的家乡,人们会把死去的人用过的东西都烧掉。”
    我看了看他,“留给他家人吧。我们汉人有个词:‘睹物思人’,做个念想也是好的。”
    这时候我又看着那个收拾出来的包袱发愣,心想若是我这次死在京城之外,不知道是谁来为我收拾物品,又不知道会否有人来领走呢?
    我想到脖颈上戴着的那半块玉珏,微凉的玉石早已被我的体温熨得温暖,几乎感觉不到——而我知道它一直都在。
    奥沙推门而入:“大人,早些安歇吧。”打了热水进来洗脸、烫脚。
    我应道:“嗯。”拧了毛巾洗了脸,然后坐在炕边,脱了靴、袜,将双足浸在水中。
    “你去哪里了?”我随口问道。
    “我去探望一个老友。”
    我大为好奇:第一次听闻奥沙也有可以被称为朋友的人。
    “大人莫要问了。”奥沙及时的道。
    我讪讪一笑:这个态度,莫非去了妓寨?不过这不是什么羞愧的事情吧?
    辗转反侧,脑海中不住浮现一张脸孔,半响方才睡着。奥沙在地下打地铺,呼吸匀细,显然也没睡着。
    这夜,疾奔入关的关宁军在山海关宿了一宿。次日凌晨便整装待发了。
    我带了三名亲兵前来,三人中有二人是从老家带出来的,另一人是一名辽东土著孩子,只有十七岁,反应十分敏捷,弓刀娴熟。那孩子第一次参战,脸色始终苍白。
    我估计奥沙吓唬过他。这个苗子总是有折磨人的爱好,让别人痛苦大概是他最热爱的事情,偶尔他也会慈悲,只是那种时候很少。
    我对他说:“兰子,有我在,不用怕。”
    年轻人惶恐的道:“大人,小的不是害怕。”
    我笑笑:“怎么都好,总之既然来了,就好好拼杀——或许根本不会遇见建奴人,那些蛮夷说不定已经被增援过去的大军绞杀了呢。”这话说的我自己都不相信。
    江兰仿佛相信了我的话,忽然眼睛一亮,整张脸变得活泼起来。
    我心里暗叹:带这个手上未曾沾过鲜血的年轻人出来,究竟不明智。
    行军号响起,九千骑兵率先启程;另六千步兵紧跟在后。毫无疑问,如果必须要紧紧追赶敌人的步伐的话,这六千步兵无论如何是跟不上的。
    次日,关宁骑兵到达永平。
    十一月七日,到达榛子镇。
    六千步兵已经落下,一些骑兵也因为各种原因落下了,好在缺员不多。
    又疾驰三日,十一月十日,我们到达了蓟州。
    ◇◇
    蓟镇不算是什么大镇,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成为一个接近长城的补充防御地点。自三屯营、遵化相继被攻破之后,接下来最有可能的预期被袭击地点就是此地了。
    自十一月初七攻破三屯营之后,建奴军队在遵化邻近修整了几日,自然,三屯营与遵化二城的屯粮及各种物资被劫掠一空,周边居民也各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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