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630

第19章


这个结果的确说明袁崇焕的招抚政策失败,但是并不能代表三月袁崇焕的开市是错误的。因为其一这是为了减少敌人而应该做的努力。其二崇祯已经指令计口卖粮的情况下基本不存在资敌的可能,除非束不的宁可自己挨饿也要把粮食留给后金,但是从历史记载来看束不的确定与后金合作是八月的事,三月计口买来的米难道还能吃到八月吗?事实上,明末辽东每年收成的时间是六月,袁崇焕计口卖粮只可能供给束不的“不满万”的人口到六月的口粮。皇太极之所以六月“议伐明”,并令蒙古各部“预采木造船以备转饷”,正是因为后金也已经得到了新的一年的收成,可以有军粮准备军事行动了。
    4、后金是安然绕道蒙古吗?己巳之变的事实是,皇太极并未敢于倾巢而出。据《清太宗实录》记载“前出兵时,每牛录甲兵或二十人,或十五人,毁明国坚固边墙,长驱直入”。后金每牛录的甲兵数是六十人,因此皇太极带随入口的兵力只是全部兵力的三分之一不到。为何后金精英尽出的孤军深入行动,还要留下三分之二的兵力看家?当然是为了防卫辽东的明军。
    5、皇太极入口就等于宁锦防线报废了吗?恰好相反,当满清用事实证明了他已经具有戏弄整个明朝的实力后,唯有宁锦防线才使得他不敢深入中原太远太久,因为始终有一只他啃不下的铁骑威胁着他的大本营。而当崇祯十七年,宁锦防线的最后一道关口被满清占据后,就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席卷整个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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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些错误里许多都是无法弥补的,比如东江镇,在他任命的一帮当了二十几年汉奸,投诚不过一年的人把持东江要职以后,这些人又重新投降了后金,最后兵变夺取了实权,后来有叛乱,并积极策反,所以东江被搞瘫痪了不说,连山东也叛乱,满清四个异姓王有三个出自这里,还有一个是袁大人手下吴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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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刘兴柞兄弟七人,初时的确从事于后金,刘兴柞更是被努尔哈赤收为女婿。但是到了崇祯年间,刘兴柞诈死逃到明朝,其余兄弟也随后从后金潜返明朝,成为东江将领。不可否认,刘氏兄弟是做过汉奸,时间虽然不是原作者声称的二十多年,而是十年左右,但这也是无可更改的事实。可是,刘氏兄弟归明后的作为如何呢?七兄弟里事迹最著名的有刘兴柞、刘兴基、刘兴治,分别排行老二、老三、老五。袁崇焕在皮岛杀了毛文龙后,重编东江军为四协,任命刘兴柞为其中一协的统领。不久以后又将四协改为二协,刘兴柞仍旧担任其中一协的统领。需要指出的是,两次整编中,另有一位陈继盛也始终是协领一职。而且直到袁崇焕入狱,东江的最高负责人都是陈继盛,刘兴柞需要服从他的指挥。而陈继盛的身份则是毛文龙的岳父兼智囊——袁崇焕如此任命,显然是为了东江的军心安定。袁崇焕下狱后,孙承宗接任辽事,将刘兴柞调到了宁远,刘兴柞在皮岛的协领一职就由刘兴治接任。此后,刘兴柞运用自己熟知后金军中口令旗号的特长,取得了一次小规模战事的胜利,得到了朝廷的嘉奖。但是在接着的一场战斗中,身先士卒的刘兴柞误中流矢,阵亡在抗清第一线。此时,在皮岛的刘兴治也取得了一次获胜的战绩。但是之后在刘兴柞的祭奠仪式上,刘兴治以刘兴柞身后待遇不公为理由发动兵变,杀了皮岛总指挥陈继盛和其属下一批军官。兵变发生后,孙承宗派遣副总兵周文郁赴皮岛谈判。谈判的结果是朝廷妥协,刘兴治领皮岛兵事。之后,刘兴治又在一次战斗中小挫清军。但是几个月后,刘兴治再起叛乱,这一次的目的却是为了降清,此次叛乱中,刚被调回皮岛的刘兴基坚决反对,结果被刘兴治绑了起来毒打。刘兴治第二次皮岛叛乱的结果是,被旅顺派出的明军厘平。
    通过以上简单叙述的历史,可以知道,刘氏兄弟虽然曾经做过汉奸,但是归明以后,至少刘兴柞和刘兴基是始终忠于明室的。而刘兴治在第二次叛乱前,也还没有投敌的想法。袁崇焕生前,重用的正是刘兴柞和刘兴基,前者为皮岛协领,后者被袁崇焕带在宁远随军。刘氏兄弟其余几位包括刘兴治在内,在袁崇焕掌辽之时,根本没有被赋予什么“要职”。
    2、再来说说满清四个异姓王的“三个”。明军厘平刘兴治的第二次叛乱后,朝廷任命了原旅顺守将黄龙担任新一任东江总兵。黄龙在清理叛乱余党的时候,牵涉到了耿精忠(因为其弟参与叛乱),耿精忠因此与孔有德一起私逃到了登莱孙元化标下。本来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但是崇祯四年大凌河之战爆发后,孔有德被派去增援宁锦,路上却因缺饷强抢富户而兵变。由此,孔有德一路杀回登莱,耿精忠也随后叛变合流。孔耿此次叛乱被宁锦调来的辽东军杀败,两人带残部走水路投奔后金,却被黄龙与尚可喜在海路上狠狠的劫杀了一番。两年后,已经降清的孔耿又劝降了尚可喜,“山东三矿徒”就此都成为了汉奸。这一段历史比刘氏兄弟的更清楚,这三人叛变完全是自身原因,和毛文龙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是大明朝亏待了他们。非要说的话,顶多只能说黄龙清理叛乱时打击面可能太大。但是,推荐黄龙为东江总兵的是孙元化,此时的蓟辽督师也已经是孙承宗。一句话,与袁崇焕全无关系。
    3、吴三桂,袁崇焕死的时候他根本还没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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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耗费的银子砸进了锦州这个巨坑很难恢复,当锦州被修成了鸡肋后又是很难放弃的,最终明朝最后的家底“八总兵十三万人”被人家“围点打援”了,这些也是无法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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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袁崇焕耗费的银子很多吗?
    《崇祯长编》卷15:“关内兵五万五千三百四十五员名,关外七万八千三百四十员名……今又三月,该银六十九万三千六百两。”这是崇祯元年八月时山海关镇和辽东镇领取折色的计算数字,其中关内兵就是山海关驻军,关外兵就是宁锦驻军。从这条记载来看,两镇共有兵133,685人,3个月的饷银是693600两,平均每人的额定年饷是20.75两,每万人就是20.75万两。明末规定的募军额饷为每月银一两五钱,即一年18两。为何关宁军的数字略高呢?毛文龙《不平者五事》奏,内中提到宁远“月饷一两五钱,内丁二两四钱,加以食米五斗”,《崇祯长编》卷2。内丁就是家丁,这也是明末军制的一种,即将领的亲兵,待遇略高于普遍士兵平均到全体士兵,总的饷银标准自然就达到了每人20.75两。因此关,宁军的标准完全符合规章制度,袁崇焕何尝多要?不过明末全国财力枯竭,军队普遍欠饷,兵部优先保证关宁的饷粮罢了。即使是如此,崇祯元年七月宁远依旧欠饷四月,导致兵变,至八月袁崇焕上任,凭个人威信平定了叛乱。
    《明史袁崇焕传》“崇焕在辽,与率教、大寿、可刚定兵制,渐及登莱、天津,及定东江兵制,合四镇兵十五万三千有奇,马八万一千有奇,岁费度支四百八十余万,减旧一百二十余万。帝嘉奖之。”这里的四百八十万就是总计,包括本色(粮)和折色(银)。在毛文龙的东江塘报里,也多次提到东江的年饷是四十万,其中就是包括了二十万本色和二十折色。前面已经说过,每名士兵的平均年饷折色约为20两,因此十五万三千士兵的年饷折色就是大约300万,以剩余军饷都为本色计,余下180万就应当是本色。网上经常有人说的180万石粮食(或者180万本色)很可能就是如此而来。这个数字其实已经包含在480万的总数里了,却往往被人把它拉了出来再算一遍。
    但是,180万本色这个数字其实是错误的,因为这个数字只是草率的把480万的总数减去折色300万算出来的。按照毛文龙说的关宁军标准,15.3万军队每年发的本色应当是91.8万,而如果精确计算人均年饷20.75两的15.3万军队的总年饷,应当是317.5万两。这样,480万的总数除了15.3万军队额定的410万之外,还有70万的数字似乎是多发的。
    这70万是什么钱呢?明末除了正常的军饷外,首先,还有打胜仗后的赏功银,比方袁崇焕刚到辽东上任时,锦州的祖大寿就带军打了一场黄泥洼小胜,这就是该发钱赏功的;其次,还有购买军马、督造器械的专款;此外,还有临时增发激励士气的内帑(皇帝发私房钱劳军自然有益士气),以及将领官员的薪资等。在毛文龙的塘报中,可以看到天启五年东江收到的款项清单有“天启五年收鸿胪寺序班曹惟信解到户部凑处库银五万两;委官文土铭同百户孙安国解到京库找发银一万两,并拔登银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两九钱三分九毫八丝四忽,辽官月禀登京库银八千两;咨拨登抚节省银八千两;金吾卫千户郝国儒解到帑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七两,并先收过都司许武元在京动支买解到绸缎布匹等物银六千零二十二两,鸿胪寺序班李模解到借支太仆寺马价银五万两;司礼监太监王敏政等资到钦赏银四万两;津登委官俞明等解运到杂粮一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八石四斗,布一万七千八百九十四匹……”其中“咨拨登抚节省银八千两;金吾卫千户郝国儒解到帑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七两,并先收过都司许武元在京动支买解到绸缎布匹等物银六千零二十二两,鸿胪寺序班李模解到借支太仆寺马价银五万两;司礼监太监王敏政等资到钦赏银四万两;”这几笔,都是常规粮饷外的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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