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深圳一个贼

第30章


本来说好了,我陪她去井冈山玩,但要“约法三章”,一不准扒别人钱包,二不准乱交男朋友,三不准惹事生非。豆子一口答应,想不到老毛病又犯啦,在火车上偷了我们邻座的钱包。    
  那是一个很靓仔的男孩子,长得像刘德华,就是鼻子不够高。在火车上,我看他老实得要命,豆子无意中碰了他一下,他的脸就红红的;豆子却说他土得掉渣,故意欺负人,在他身边蹭来蹭去。最后,居然趁我去洗手间的功夫,扒人家的钱包。一下子把“约法三章”变成“约法一章”,简直气死人不偿命。    
  偷就偷呗,她还骗我说偷错了,要给人家送回去。送个大头鬼!深圳那么多人,到哪里去找他。    
  这个可怜的小刘德华,一看就知道是第一次来深圳。他在深圳有亲戚有朋友吗?如果没有可就惨了,深圳的物价那么贵,在井冈山五块钱能买一堆苹果,在深圳只够买一个盒饭。该死的豆子,臭豆子,从今以后我再也不理你了,你就是再缠我也没用!!!    
  日记之二:    
  已经很久没和豆子说话,她打电话也不接,到医院找我也不见,把她气得差点死翘翘。她对我妈说,以后再生孩子注意点,千万别生个坏阿飘。    
  我妈说给我听,我说,反正我老爸不在了,要生肯定以后跟豆子他爸生,连瞎子都看得出来他对你有意思。我妈笑着追打我。我边跑边说,以后你们要生个豆子那样的小扒手,我就不答应你们的婚事。唉,他们两个不知搞什么鬼,相互间爱得死去活来,就是不结婚。    
  人的感情好难琢磨。以后我可不这样,一定要找个痴情的男孩,找到就嫁给他让他宠我一辈子。    
  日记之三:    
  今天我去豆子家看我妈,一不小心被豆子发现了,见了面就搂住人家不放,好话说了一箩筐,妹妹长妹妹短,亲热得让人生不起气。    
  好吧,看在你是我未来的老姐份上,本小姐就姑且饶你一命。后来,她告诉我,说他们家来了个刘德华,拉着我就往楼上跑。    
  天哪!不是做梦吧,真的是哎。我简直不敢相信,他就是我们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个靓仔,被豆子扒去钱包的那个。把我吓坏了,以为他是特意找来讨钱包的,脸刷地红了,连连摆手说,不是我偷的不是我。    
  那家伙看上去长得一副老实相,可也坏得很(肯定是豆子带坏的),故意问我偷什么,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最可气的是,就连豆子也忘了这回事。难道偷个钱包就这样轻松?    
  提起豆子我就一肚子气!整天无聊得要命,不是偷人家的钱包,就是泡靓仔。最没羞的是,她!她!她竟然叫小刘德华选,说我们俩你喜欢谁,叫谁当你女朋友。简直把我们女孩的脸都丢尽了!!!!!女孩子是被男人追的老姐,不是叫人像选衣服那样选的,有没搞错。    
  就是真叫我选(对不起,气晕了,说错了),就是真叫他选,我会同意当他女朋友?看他嬉皮笑脸的样子,一看就是豆子的翻版,而且保证不是盗版。    
  幸亏那小子识相,脸一板说,选什么,又不是买衣服!看来这个人虽坏,也有可取之处。    
  这一下可把豆子气晕了,拉着我就走,一路上嘟囔个没完,骂人家是老土,不识相;骂着骂着,她又不骂了,还给他打电话,约他去泡吧。真搞不懂豆子脑子里乱七八糟想些什么,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日记之四:    
  昨天约小刘德华去泡吧,他不给面子,约好又推掉,把豆子气得咬牙切齿,连叫要干掉他。真好玩。我觉得豆子有点在乎他。    
  平时在家里,她是大小姐,就连我妈他爸也让三分,可小刘德华不但不买账,还对她指手画脚。豆子也奇怪,偏偏不生他的气。还佩服地说,他还是个诗人哩。并且偷出他的诗集给我看。真看不出来,他外表稀里哗啦,内心却痴情得很,瞧他写的句子:    
  “没有谁愿意当爱的乞丐/除非他的心已无法拯救”,“只因紫罗兰翩然而至/留下的却是回忆和忧伤”    
  一会儿高傲得像青蛙王子,一会儿又柔情得####。    
  听豆子说,以前在北京,他有个顶要好的女朋友,还是个歌手,后来不幸死了。真可怜。    
  日记之五:    
  我才不同情这个该死的小刘德华,本来我怕晚上泡吧回来太晚,耽误写日记,就提前写好,想不到人家在日记里表扬他,他却拐着弯骂人,说是要考IQ,问我手持弓箭走在小路上,前边过来一只鬼,后边拦住一匹狼,是射鬼还是射狼?我一说是“射狼”,他就故意读成“色狼”。幸好有豆子这个好姐妹,帮我骂得他要死。    
  日记之六:    
  都是叫那该死的家伙气的,一连几天我总是失眠。有时候迷迷糊糊睡着,又梦见他,一副坏小子的德行,非要给我算命,说他是“偷心贼”,命里注定要偷走我的心。真不害羞。难道他真的偷走我的心?不然我为什么总是想他。最可笑的是,今天我在巷子里走,看到一个人躲在门洞避雨,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像个傻瓜。我竟然以为是他?唉,难道我真的爱上他。    
  日记之七:    
  不,不!我不可能爱上一个贼!!!要是他改好了呢?我不知道。    
  日记之八:    
  今天下午,我陪豆子去逛东门;在太阳广场,她看到一套男式西装,浅兰色,样式既高贵又洒脱,豆子站在它跟前发半天呆;我说,准备买给哪个男朋友,豆子不好意思地笑了,摆摆手说,算了算了。我突然发现,这件衣服要是穿在小刘德华身上,一定会帅得掉渣。    
  日记之九:    
  今天我有点幸福,今天我有点难过。早晨在19路车上,我竟然意外地发现了他;竟然发现他在偷偷地看我,而我竟然被他看到吃东西。哇,好难为情!    
  豆子早就骂我,说我的的吃相像个饿死鬼投胎,他还盯着人家看!!!!!    
  临下车的时候,我假装不认得他,谁让你这时候遇到我?不过经过他身边时,我还是狠狠给他打了个招呼,搡了他一把,然后飞快地溜掉了。    
  他这么早坐车去哪里?该不会去偷东西吧?为什么每个人长着同一样的手,却干不同的事?为什么非要偷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我要给他说,希望他做回一个堂堂正正的诗人,不要再干这些见不得光的事。    
  日记之十:    
  妈妈告诉我,说他昨天一大早去找我。他那么早坐车是为了找我吗?难怪昨天他的眼神不对,里面就像藏着一堆火。妈妈说,他可能爱上你了,在追你。我不相信,真要追的话,昨天我从车上跳下来,他就应该追,可他没有追呀?    
  后来我问妈妈,人为什么偷东西,妈妈很伤心的样子,说讲给你听也不明白。我都二十岁了,是个成年人了,还有什么不明白!    
  日记十一:    
  豆子这几天不知怎么了,总是跟着我,表面上看亲热得要命,又好像有什么事隐瞒着。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豆子问我个莫名其妙的问题,问我小刘德华追你的话,你会接受吗?我马上回答,除非他不做贼!豆子竟然高兴得什么似的,还当着我的面给他打电话。    
  我想清楚了。两个人相爱是要互相结婚的,结了婚就要生小孩,我不能叫我的小孩知道,我的老公是个作贼的,一定不要!以后我也不会和豆子住在一起,叫小孩知道我的老姐是个贼,那多没面子!    
  孩子的幸福是纯洁的,谁也没权利伤害他,伤害他是一种罪。    
  日记十二:    
  爱是一种痛,不爱是一种更大的痛……    
  日记的最后一篇,只有一句话,极端矛盾的一句话。她想说什么话,表达什么主题已不得而知。最意想不到的是,我在阿飘心目中那么重要,带给她那么多困惑和痛苦。    
  她的这本日记厚厚的,只差一个页码,但命运之神没有等她写完最后一页,就收回了她年轻的生命。或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上苍故意将这最后一页留给我写。    
  用自己的爱,用自己的痛,用自己以后的路,来书写一篇未完的日记。    
  翌日。我特意到发廊洗头理发,换了一身新装,然后去见七爷。我委蜿地告诉七爷,想请个长假,到外面走走,散散心;其实我内心真实的想法,是准备告别自己的生涯,重新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诗人。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江湖就是江湖,不是随随便便可以进来,也不是随随便便可以退出的。它就像吸毒,必须离开那个环境,控制住自己,挺过最艰难的时期。    
  另外,也需要给人一个遗忘的过程。重新做人不容易。尤其像我本身,并不是一个普通小偷,而是“偷王”的衣钵传人,一举一动关系重大。    
  七爷似乎看穿了我的心事,说:“也好,我们‘义盗门’需要留下一粒好种子。”    
  接下来,我们探讨了一个较深的问题,关于盗与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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