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施耐庵在解决女人时,无一例外的采取的都是剖取心肝。这让我怀疑他带有某种程度上的恋母情结。先看武松。那潘金莲被武松腦揪倒來:
“兩隻脚踏住他兩隻肐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着刀,雙手去斡開胸脯,取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
这是多么的酣畅淋漓,惊心动魄!从中不难看出,武松实际上也就是个性压抑者。有时做男人的确是很累的。倘若将武大的事迹往仁义上靠,那么,我觉得,这仁义不要也罢!
还有更精彩的,就是在翠屏山上,杨雄将潘巧云“一刀從心窩裏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
这样好像还不太畅快,楊雄又將這婦人“七事件分開了,將頭面衣服都拴在包裹裡了。”
从这里不难看出施耐庵的价值标准:倘若一件美好的东西,你要是得不到,那么就将它毁灭!强盗的本质,便是如此。
很多男人其实都是为了女人活着的,因此他们根本受不了女人对自己的背叛。
像李师师,倒是惬意的作了女人该做的事。她至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她是皇帝的情人,后来,她又想做燕青的情人。我设想,在金国人攻进汴京之后,李师师的下落,是不是该着落在消隐的燕青身上呢?!
作为女人,在北宋年代,在施耐庵的笔下,是没有什么更好的理由出嫁的!
三十、双鞭呼延灼
想说呼延灼,首先得提一下在水浒中只被提及一次的他的先人呼延瓒(赞?)。
据《宋史》记载:“呼延赞,并州太原人。父琮,周淄州马步都指挥使。赞少为骁骑卒,太祖以其材勇,补东班长,入承旨,迁骁雄军使。从王全斌讨西川,身当前锋,中数创,以功补副指挥使。太平兴国初,太宗亲选军校,以赞为铁骑军指挥使。从征太原,先登乘城,及堞而坠者数四,面赐金帛奖之。七年,从崔翰戍定州,翰言其勇,擢为马军副都军头,稍迁内员寮直都虞候。”
他应该算是宋太祖赵匡胤到宋仁宗时代的名将。他使用的兵器,是铁鞭跟枣槊。中国民间通俗文学一贯具有浓厚的传承色彩,它的审美趣味,热衷追求的是角色甚至道具的认同,而不是求新,求异。这使他的文化群,在最简单的话语的鼓励与潜移默化中,始终保持着一种倔强的精神。这是任何高深的学问,都难以做到的事。也许,这一点看看中国人对日本人的形象的根深蒂固的理解,就可以知道了。
像呼延瓒的铁鞭,到了呼延灼手里时,摇身一变,成了竹节熟铜鞭。而他的枣木槊,则成了呼延灼力荐的“百胜将军”韩韬的贴身兵器。
而在《说唐》中,尉迟恭的贴身兵器,便是双鞭加长枪。他与秦琼的著名的“三鞭换两锏”的故事,几乎成了《说唐》中的经典。秦琼跟尉迟恭的形象,后来成了民间的门神,祭灶那天,民间老百姓将两人贴在门板上,希望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在福州话中,“锏”与“钱”同音。福州话是古汉语的活化石,我胡乱猜测一下,想来大家也有发利市的意识吧。
有趣的是,呼延家传的枣木槊,在《说唐》中却成了尉迟恭的死对头单雄信的得意兵器。这可以说是后来的话本先生的移花接木的举动吧。尉迟恭身高一丈,跟吕布差不多。但是他“腰大十围,面如锅底,一双虎眼,两道粗眉,腮边一排虎须。善使雌雄两条竹节鞭,有万夫不当之勇。”
这是做门神的最好形象。然而,尉迟恭在《说唐》中,却不是十八条好汉之一。秦琼之后,王伯当和单雄信这帮贾柳店结拜出来的,总算忝居末位。后来秦琼的双锏,又在评书中,交到了牛皋的手上。我们中国人的文化因袭心理,是如此的固执,就像律诗,一千多年过去了,大家还在按律抒怀,这于别的民族文化来说,实在是不可想象的事。
怀旧,因袭,缅怀,认同,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固执特征。但是,既是文化,便没有好坏之分。文化跟文明的定义,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文明代表着进步,而文化,注重的则是独具的特色与影响魅力。倘若认识不到这一点,那么就没有了最起码的说话的理由。
我以为,文化跟战争一样,都是一种生存认同的错觉。基于此,历史也有可能是一种错觉。
扯远了,还是回到呼延灼吧。在五虎上将中,除了“霹雳火”秦明的狼牙棒有点突兀之外,其他四人的兵器,都是有源可本的。而呼延灼在投降上山前,他的职务跟秦明一样,都是统制使,有点像如今的武警支队司令。呼延瓒之所以能在《宋史》的列传中出现,除了战功外,还有他的家教。他在身上刺满了“赤心杀贼”的文绣,在四个儿子的耳后,刺上“出门忘家为国,临阵忘死为主。”
《宋史》中又说:“(呼延瓒)及作破阵刀、降魔杵,铁折上巾,两旁有刃,皆重十数斤。绛帕首,乘骓马,服饰诡异。性复鄙诞不近理,盛冬以水沃孩幼,冀其长能寒而劲健。其子尝病,赞刲股为羹疗之。”
呼延家的前身,是匈奴人的后裔。他们的这些生活习惯,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上千年的文化的同化中,匈奴民族早已融入汉民族中。就像呼延灼,他的最精彩的表现,还是死在与金兀术对阵的战斗上。《说岳》中的他已经苍老了,体弱年迈,但雄风犹在,这使得他的铜鞭,能够和他的先人沟通起来。而不是像杨志去卖刀一样的窝囊。
《宋史》中关于杨家的描述,也就是列传中杨业与其子延昭两人不多的笔墨。
我觉得汉民族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的同化功能。中国人即便是在战争中,也是夹杂着文化因素的,因此胜败对于我们的民族而言,似乎都无关紧要。秦朝之后,中原一带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由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统治者的,但是到了最后,这些杂乱无章的民族,都被汉文化消融了。这便是文化的力量。
我曾想,或许我的身上,也有着北方游牧民族的血统。但是这点似乎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身上流着的是,我们汉文化的血。
三十一、西门庆的砒霜
诗云:
“風日清和漫出遊,偶從簾下識嬌羞。只因臨去秋波轉,惹起春心不肯休。”
列位看官,你道这诗从何而来?这诗道的是北宋末年时,山东阳谷县,风流商贾西门庆,跟妖冶怨妇潘金莲的一段生死缠绵的爱情故事。
说起来,西门庆跟潘金莲流传于世的名声,决不下于宋江,李逵,林冲,武松,鲁智深,而高于吴用,卢俊义,阮氏三雄等人。他们是《水浒》中的一对活宝。
我之所以这样评价他们,是因为他们完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壮举:如何在爱情与死亡之间做出果断的抉择。
情到深处便如烟。
当然,我在这里触及的,仅是《水浒》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与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笔下的那个拥有类似县公安局长官衔的,身兼商家与土豪于一身的西门庆,绝无干系。那是演义。
西门庆与潘金莲的爱情故事,因为一包砒霜,从而招来了千古骂名。
倘若我们从反面来看下砒霜这件事,便可以知道,当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对通奸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因为,中国人的面子是丢不起的。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如果丢了面子,关乎的不仅是他个人的事,而且还对整个社会价值观念产生重大的冲击。
武大郎丢不起这个面子,如果他知趣一点,戴顶绿帽靠边站,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也丢不起这个面子,如果他们继续偷着相好下去,也不致于遗臭万年了。而武松呢?虽说他后来是为了复仇而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但是,他的复仇,也不过是为了一个面子:他必须无条件地去掩护他哥哥的懦弱所产生的道德败坏。还有,通奸是触犯法律的。而正义恰好正在他这一边。他赢得了舆论与法律的双赢。
西门庆和潘金莲短暂的爱情的失败之处,就在于他们的行为,冲击了大多数人的面子。他们苦心经诣的那包砒霜,其实就是为了对付这些人的面子的。倘若没有大多数人都在拼力维护这个面子的前提,他们也就没有必要硬逼着武大去咽下那翻肠绞肚的苦药了。
面子一拉扯开来,就像麦芽糖一样,粘糊糊的。西门庆和潘金莲的苟合,一经曝光,便被粘住了。这时他们不得不寻求解脱的途径。
同时,让我感到有点凄恻的是,倘若西门庆不是真正的爱上了潘金莲,他是不会把砒霜交给潘金莲的。聪明如他,他应该非常清楚这样做的危险。但是他终于作了!这使他和潘金莲的爱情,变成了一股靛蓝色的毒焰。
武大之死,在于他没有自知之明。他自以为他是潘金莲的丈夫,但是,在他被毒杀之前,他其实只是我提到的面子上的一张狗皮膏药。阳谷县里,没有人把他当人。他的惨况,给西门庆的砒霜,增加了浓度。
于是武松从京城公干的回家,实际上也就成了正义的回归。武大的退化与懦弱的形象,在武松的畅快淋漓,快刀斩乱麻般的伸张气节之时,得到了补偿。
水浒就是注重这种价值的平衡,这或许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民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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