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千羽

第88章


沈闻之,不胜惊悸,遂至失神。其尸住急流中不去,遂使人以竹竿拨之,便随流。来日,复在旧湍之上,如是者三。洪使系石缒之,沈亦不逾旬,失魂而逝。得非怨偶为仇也!悲哉!沈之宿有仇乎?(出《王氏见闻》)
  
 
56因果(题目还没想好,暂且如此吧)
  
  那一头乌发,是她身上最美之处。
  
  普通人家的女儿,没有富可敌国的家私,没有颠倒众生的容貌,也没有令人惊绝的才艺。可是,当她抽掉横插在发髻上的亮银钗,任头顶乌云,如瀑布般倾落,身边的人,便只能让那片充满魅惑的黑云,弥漫了视野,此时,纵然后羿射了金乌落地,眼前光华如瀑,他们,再也见不到其他。
  
  满头的青丝,自十岁以后,便未曾动过剪刀,只任它如山间的青草,恣肆地、不管不顾地生长。十六岁时,头上的发丝,便已垂至脚跟,乌黑、油亮。白天,她把它们梳成时下最流行的式样,引得女伴争相效仿;夜晚,那些头发,如同最美丽的披帛一般,覆住她精洁的背,同她一一起,进入梦乡。
  
  
  家里有限的银钱,都得掐着指头,精打细算着用在节骨眼儿上,她买不起街头铺子里的香膏,不过,草木灰和淘米水总是现成的。白瓷的盆子里,盛着清澈的泉水,她轻轻地解开长发,让它们缓缓流泻,黑与白的对照,惊心动魄,令人迷醉。
  
  ——迷住了旁人,还有她自己。
  
  只要轻抚头上的发丝,她的心里,便是欢喜。
  
  二八佳人,正是议婚时节。虽非红楼富家女,房前的媒人,却总也不断。她向来不是佻达的女子,婚姻之事,全凭父母做主。
  
  他们家不贪图富贵,只要女儿嫁一个知疼知热的好人。百般考察之后,将她许给成纪县一个叫黄知感的后生。
  
  纳彩之后,她的终身,就算是尘埃落定。
  
  她从窗隙里偷偷瞧过,那男子身材魁梧,面目普通,却令人觉得亲切、安稳,心里是没来由的笃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这样的一个人,不光是父母,连她自己也放心。
  
  新婚之夜,菱花镜里,映出动荡的光影,她的夫君,用粗糙的大手,帮她拿下峨峨高髻上的金色步摇。一头长发没了支撑,顿时如玉山倾倒,静静地泻了一身。——那委地的青丝,没有人能够不爱,纵然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也不及其万一……
  
  她回眸一笑,清丽面容烫伤了那男子的眼睛。从此之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夜之间,她从垂髫的少女,变成了梳髻的小小少妇。
  
  第二天清晨,她的丈夫牵过她的手,将一枚精巧的乌木簪放于她的掌心。并非多么值钱的物件,但是,那是他的心意,她懂。
  
  嵯峨高髻之上,一根乌木簪将青丝挽定,除此以外,并无其他装饰。却无端显得发更黑,脸更白。无需胭脂花粉,自有艳光致致。
  
  每天晚上,坐在妆台前面,在他宠爱的目光里,手持木梳,一下一下地梳头,便是最大的幸福。
  
  他们的日子,过得平静、温煦、恩爱、知足。寻常百姓,不用大富大贵,就这么无风无浪地相携到老,就是上天的莫大恩赐。可是,这是乱世,这样的愿望,注定成为奢望。
  
  彼时,正是唐昭宗天佑年间。
  
  年轻的昭宗皇帝,也想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可是,其兄僖宗死后,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兵荒马乱,饥馑渐臻,形势如此,积重难返。农民起义风起云涌,黄巢和高仙芝步步紧逼,连战连捷,攻进长安,昭宗步入他先祖玄宗皇帝的后尘,避入蜀地。
  
  天佑,天佑,天所不佑。这个年号,竟然成为天大的笑话!
  
  连帅李继宗打出勤王旗号,要招集乡兵保卫四川,保全皇上。秦州的军务,由刘自然管领。刘自然发布军令,举州的适龄男子,都到军府报道,违令者斩。黄知感也是其中一个,他辞别妻子,忐忑不安地来到军府所在地。
  
  当军中的吏卒喊到他的名字时,一直埋首于卷宗的大老爷刘自然抬起了他那高贵的头。
  
  “你叫黄知感?”
  
  “正是。”
  
  “哪儿的人?”
  
  “成纪县人士。”
  
  “听说你妻子的头发是天上少有,世间难寻,如她肯把青丝裁下,献于本府,我就免你兵役,如何?”
  
  “这个……小的做不得主!”
  
  “那好,你回去想想,下一个……”
  
  他妻子的头发,倒真是有名,连军府里的大老爷都有所耳闻。谁都知道,出去打仗,九死一生。就算能活着回来,十有八九,也不是囫囵身子了。刘自然觊觎他妻子的头发,幸耶?还是不幸?
  
  他并非贪生怕死之辈,可也不愿糊里糊涂地白白送死。可是,那头青丝,是妻子的命,却让他如何开口。思来想去,罢罢罢,男子汉大丈夫,头掉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死便死,算计一个女子的头发,算什么英雄!
  
  他打定主意,这话是万万不能说。
  
  可是,他虽不说,消息却如同长了翅膀,飞到他妻子的耳朵里。人人都在羡慕黄知感,你看人家那媳妇娶的,关键时刻,能救命!这件事,他人还没到,她就已经知晓。
  
  他回到家里,仍如往常一般,洗脸、吃饭、干活。半句口风都没漏。最后,还是她沉不住气,主动问起。
  
  “听说刘府君想要我的头发,给他,就能免你的兵役,有这回事吗?”
  
  他沉吟了半天,才点了点头。妻子明慧异常,撒谎怎么能瞒得过她,不如实话实说。
  
  “那你为什么不说!”
  
  “说什么,大丈夫殒身为国,也是应当!”
  
  “你向来不喜欢打仗,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不说话。
  
  “我以弱质,托付于君,发剪尚可再生,人死即是永诀。君若南征不返,我纵有美发,又有何用?”
  
  说罢,她抽掉乌木簪,拿起小铜剪,攥住发根,一径剪去。
  转眼之间,垂至脚跟的头发,丝丝委顿在地。他与她,都红了眼睛。
  
  她用青布帕子,包住剩余头发,短发的她,如男孩一般,只是身形瘦弱了些。
  
  将地上的头发,一根一根收在一起,以红色丝线捆束,放入青丝囊中,送到刘大人府上。
  
  
  
 
作者:林素微 回复日期:2009-08-09 08:25:39    
  未完待续
 
作者:林素微 回复日期:2009-08-09 15:33:35    
  接上
  
  乡野草民尚知道一言九鼎,没想到,刘府君竟然说了不算,青丝在手,黑如墨染,软似初蝉,那头发似含有九天玄女的精魄,令人目眩神迷,然则可扪可触,可亲可感。
  
  刘大人让巧手的侍女和了丝线,织成一匹如烟似雾的薄绢,衬于衣里之中,蜀地酷热,那衬里竟有微微寒意,穿在身上,无比的熨帖。
  
  刘府君达到了目的,黄知感却不能不去服役。出尔反尔又能怎样,他倒要看看,谁敢不服!当然,借口是堂皇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此用人之际,谁也不能豁免。
  
  当征兵的文牒送到家里时候,黄知感的妻子正在灶前做饭,她手一抖,一瓢清水,浇在蓝布裙上,水渍弥漫开来,洇了一身。冰寒刺骨,透心的凉。
  
  他们拿去了她的头发,还不肯放过她的丈夫,这些人,究竟想要怎样?浑身不停地抖着,牙齿碰出咯咯的响声。身上,一阵冷,一阵热。
  
  不,不能就这么任人欺负,她要找刘府君说理去。黄知感拦住了她,这如山一般给她依靠的男子,摇了摇头。
  
  她知道,事已不可为。就算说得过府君大人,又能怎样,一介草民,就是府君掌心的蝼蚁,再怎么辗转腾挪,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
  
  跟他硬碰硬,不定还有什么不堪的机遇在前边等着呢。
  
  哇的一声,她哭倒在地。泪如潮涌,伤心欲绝。
  
  黄知感走了,夹在一片灰黑色的背影当中,渐渐地,离开了她的视线。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从此,他与他们的邻居一起,刀头舔血,枕戈待旦。若打了胜仗,饮至册勋时,那功劳都是别人的。倘若王师败绩,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
  
  自他走后,她每天都到村头遥望。明知道看不到什么,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她的头发又长出来了,拿青花白地的布帕子包着,也不复往日的光泽亮丽,那头秀发,同它的主人一样,都在等待中日渐枯槁。
  ——可怜无定河边骨,俱是春闺梦里人。
  
  可是,她连他的骨头都没有等到,那场大战——金沙之战,死了无数人,折戟沉沙,尸横遍野,连战场,都被鲜血染成了泥涂。活着的人,都缺胳膊断腿,满身的伤痕,他们忍着伤痛,挖了一个大坑,把所有的同袍,都葬在那个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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