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鼓朝凰/沉佥

第171章


这是一群在街头巷尾流浪、浸着痞子习性活下来的孩子,求活的艰难让他们比任何人都懂得顺服,也比任何人都懂得跋扈。
我下意识去看傅昶,意料之中地没有看到,再看四周,一双双眼里,除了兴灾乐祸,便是麻木。老师不在,才好放肆手脚。
“你听不懂人话么?”那称王的大孩子伸手又在我肩头推了一把。
父亲便打算让这样一群涣散的小痞子做他日后的部将么?我忽然觉得好笑,转身兀自便走。
“喂!”那大孩子似乎觉得受到了无视和侮辱,两步追上前来,扣住我肩膀向后一拧,用力便是一拳。
我本能偏头躲开,还一拳,正打在那孩子肚子上。
那孩子“嗷”得痛呼一声,向后退去。
我端拳也后退两步,静观形势。此时此地,我是初来乍到的新人,情势不明,于己不利,不宜冒然生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就此罢手,那就算了。
但那孩子却大叫一声,跳起来猛扑上前。
自讨苦吃,与人无忧。
那一瞬间,我脑海里闪过的就是这八个字。我皱了皱眉,矮身一撞,将之撂倒在地,再不犹豫,看准一双眼睛一个鼻子,狠狠就是三拳,不留情。
我站在那儿,低头看了看捂着鼻子满地打滚的熊猫眼,心想他暂时应该爬不起来,不会再来找麻烦,于是又扫一眼周围猫着鸦雀无声的旁观者们,拍拍手,独自找了个干净又暖和的角落,睡了个饱。梦里,有母亲用温暖的手揉着我的脸唤我起身去尝新煮的玫瑰酒酿和鲜美的笋菇扁食,韩卢仍旧在我身旁雀跃,跳起来伸出柔软的舌头舔我的脸。睁眼时却什么也没有,只有白茫茫一片巍峨延绵。
那之后,我们又打了第二次,就在傍晚时候,这一次,不再是单打独斗了。
面前的人从一堆变成一个弧,逐步靠近缩小,我微微眯眼看了看还顶着两个熊猫圈儿的老大,心里其实很赞许他:折而不挠,凝聚力不弱,是个人物。我暗自握拳,压稳了步子。这一战,要决胜负,定排位。
虽说是孩子打群架,毕竟也是二十余人围攻的阵仗,双拳难敌四手,我那时又几乎是最矮最瘦的那一个,很快便被压制着退到了墙角。
再退,就没有路了。
身后是一堵高墙,我用余光量了一量,觉得自己大概不能跃上去,但若是踩住一人的肩膀,或可以一试。
但我没来得及付诸行动。
猛地,只听一声呼喝,一个小小身影忽然箭一般扑出人群,以强弩之势一头将那孩子头撞倒在地,不管三七二十一,摁住了就乱打。突如其来,旁得孩子们一时有些乱了阵脚。
这天外飞来的一臂之力,其实很微薄。我这才发现原来还有人比我显得更瘦小。那家伙也没有什么章法,仗着偷袭一顿乱殴很快便没什么气力了,被他摁住厮打的那孩子早已有反扑之势。但毫无疑问的,这是绝佳的机会。
我瞧准了空档,一个箭步上前,截下那老大飞起一拳,抓住他胳膊一拧,结结实实一脚踏在他背上。
“从明儿个起,每日多一个时辰睡觉,多一个时辰玩,愿意的现在就乖乖回自己屋里去。不愿意的,尽管上来继续打。”我当时是这么说。
多一个时辰睡觉,多一个时辰玩,我知道这种诱惑对小孩子来说足够强烈。如果我能够,我也愿意天天睡到自然醒,痛痛快快地玩,不管功课,不管将来,最好也不用管比冰山雪峰还严酷的父亲。我清楚地看见那些孩子们的眼睛亮了起来,有水流动一般闪烁不定。但他们谁都没有开口,也没有动。他们对我依然还有怀疑,不知我这个新来的做不做得这样的主。
于是我手上一使力,狠狠拧了那孩子头的胳膊一把。被踩在脚底的人立时惨哼一声。
这一声效果很好。擒贼先擒王,老大已被踩了,余下的再打也未必能有胜算。孩子们眼里皆显出惧色,一番面面相觑,便一个个向后退去,很快便散得不见踪影。 
待到人都撤干净了,我才甩开那孩子头,先看了看身旁站着的忽然扑出来帮我的那一个。
这家伙真细瘦,眼睛尤其闪亮。若他换个打扮,我要以为他是个小姑娘了。
我向他道谢,问他的名字。
“朝云。”他貌似很老实地回答我,却又半低着头,抬着眼打量我,眸中狡黠闪动。
我点点头,再看地上歪着那个,问:“你呢?”
那落败的旧日首领已经擦掉了脸上的尘土,索性坐在地上,却倔强地绷着脸,哼了一声,道:“阿仇。‘君子报仇,十年未晚’的仇!”说着,颇愤愤地瞪了我一眼,俨然警告。
我轻笑:“男子汉,大丈夫,不是都笑泯恩仇的么?你不如改个字好了,改作‘壮志得酬’的酬。”
“你凭什么给我改名字?”阿仇一下子蹦起来,瞪着眼,甚是不平。
我不语。
阿仇一时气短,嘀咕一声:“没所谓,反正不怎么会写。”
一旁朝云听见,忍了半晌,终于抱着肚子蹲在地上大笑。
气氛不错。我暗自估量一下,一手拉住一个,道:“不打不相识,咱们也算是朋友了吧。我叫阿赫,赫赫生辉的赫。”.
“谁跟你是朋友了。”阿仇分外艰难地挣扎了一下。
“不服输,有骨气。我等着你赢过我的那一天。不过,这不妨碍咱们做朋友吧?”我微笑:执意不放他,在那样孤立的境地之下,我很需要他这个朋友。所以我不必在意他拒绝我一次,但不能允许我放弃他。
我看见阿仇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最终哼了一声,万分别扭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
后来,曾有一次,我听见傅昶对父亲说我初上山的那一天,他说:“一战成名,再战成王。”而每每我自己回想起那些胆大妄为的岁月,总会忍不住苦笑。我那时只是依凭着本能在走,尽可能为自己谋取多一些的生存空间、获得最佳利益的本能。又或者,也可以说,是人骨子里最原始的、最趋近于兽的本能。
从那以后,孩子们的课业便真的减免了足足两个时辰。但我没有对任何人说的是,傅昶罚我在断崖上吊了整整一夜。
那也是他给我上的第一课。
他教会我承担。我可以做出决断,可以利用权谋,可以施以恩惠,但这些都必须由我自己去获取、去承担。这世上没有白来的便宜,我想要什么,就需要付出些什么去换。 
他也曾对我直言:“我欣赏你机敏果决的锐气,但要责罚你不计后果的莽撞。今时只是二十个孩子,你孤身冒进,最严重不过是战败受伤,而来日二十倍于你的敌人则很有可能要了你的性命。” 
我那时很不以为然,然而,当我真正了解并为之震撼的时候,那些鲜血多少年来灼得我时时刻刻如受煎熬。
而那一切的一切,却还要从朝云说起。不,更确切的说,是夕风。那个我们都默默记着,却又希望从未记得的名字。
我真正认识朝云其实是在上山的第二日。
虽然他对答如流几乎天衣无缝,但我依旧觉出了破绽。
那是很细微的差别,只是眼神。朝云的眼神很踏实,他从不会半低着头,抬起眼,用那样狡黠的目光打量我。他说话时坦诚又平静,喜欢平视我的眼睛。
所以我觉得不一样。眼前的朝云,与昨天助我一臂之力的“朝云”并不是同一人。
于是我不动声色地观察他,发现他总要在休息时候悄悄离群。我一声不响地跟着他,然后,就在山中一处隐秘溶洞中又见到了夕风。
五六岁的小男孩儿与小女孩儿不细瞧其实没有太大差别,一样的轮廓柔软,浓眉如墨,大眼莹莹,尤其是双生子,并肩站着,几乎无法分辨。
夕风是朝云的孪生妹妹。说来却也奇异,他们明明该是双生子,夕风却比朝云迟了数月才出世。若是这么算起来,她就比我小了两个月余十四天。
曾有相士说她命呈异象、奇星临凡,是将有大成的极贵之人。但她却总说:“这有什么好的。还不如早几个月出生来,我本来该是阿姊的。”
从真正见面那一天起,她就一直在不遗余力地诱导我喊她阿姊,但我小时心气很是高傲,一口咬定我是哥哥,只肯认她作阿妹。每每说起这个,总是以她十分懊恼地妥协告终。后来,当我们都长大一些的时候,她就取笑我:“阿赫你这样不讨姑娘爱啦,女儿家都喜欢要人哄的,像你这么霸道专横,反过来要姑娘迁就你,要是我呀,就是嫁一头犟驴子也不嫁你!”
我就反问她:“哄来干吗呢?”
她便摇着头叹气:“以后谁若是跟了你呀……真可怜!”
我当时觉得姑娘的心思真麻烦,这些事情我可从没有想过,在那时的我看来,这大概是为数不多的,我认为可以交给父亲做主也没关系的事请之一,尚不如能否由我自己决定多读诗书还是多学武艺、多习剑术还是多练鞍马来得重要。
如今想来,真是女子比男子早慧。她了解我,甚至,她想到看到的远比她说出的还要多,那样早就已穿刺了我的症结。
夕风是山中唯一的一个姑娘。她是自己偷跑上山来的,为了不与朝云分开。她不能与山中的孩子们住在一处,便自己住在溶洞里。
初见她时,我曾惊讶于她的大胆,但她用柔软的藤草编织吊床,采野菜和野果做食物,在山涧里捕鱼,把自己照料的很周全。以至于我和朝云厌烦了山庄里的吃食,反而会跑去找她,三个人一起打来野味饱餐一顿。
也只有这样的她,才敢在明知势单力薄寡不敌众的情形之下,还冲出来帮我。
风很淘气,她总喜欢扮成朝云跑去骗人,每一次都能成功,这个游戏一直持续到后来我与朝云都比她高出半头她再也扮不下去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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