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口才学

第40章


 
        其实,这种较明智的方法并不新颖,很早的时候便为圣徒保罗所采用。他在马斯山上对雅典人所做的著名的演说里即是使用这种语言技巧,而且用得这样圆熟,即使仍为我们赞叹不已!他受过完全的教育,于改信基督教之后,藉着自己汹涌机敏的辩才,成为基督教的主要拥护者。一旦他来到了雅典,所有的雅典人和寄居该地的异乡人,都将全部时间用在了传述和打听他所传述的新事物之上。 
        没有收音机,没有电报,没有通信新闻稿,这段日子里的雅典人不得不在每日午后东寻西觅地抓点新鲜事来谈论。 
        保罗适时而致。他们挤在他的四周,觉得真好玩、真新奇、真起兴儿。他们将他带至艾罗培哥斯,对他说:“我们可不可以知道你所说的新教义是什么?因为你为我们的耳朵带来了新奇的事物,因此,我们想知道这些东西究竟是什么意思。” 
        换句话说,他们这是请他发表演说。保罗毫无勉强,一口答应。事实上,他正是为此而来的。或许象所有的好演说家一样,他一开始时有些儿紧张,也许双手还干搓了几下,并且开口前先把喉咙清了清。然而,他并不赞同他们邀请他讲演的措辞:“新教义……新奇的事物”,这是毒药,他必须把这些概念连根铲除。他不希望把自己的信仰当成新奇的、异常的事情来陈述。他要将它和他们已经相信的事情相联结、相比较,这样方能遏止异议。但是如何着手?他想了一会儿,想出了一个高妙的计划,然后便开始了他千古不朽的演说:“你们雅典人,我知道你们非常具有宗教热诚。”他先称赞他们,让他们欢喜,他们遂感到温煦起来,高明的演说术里有条法则,是以例证支持论述,他就是这样做的: 
        “因为,当我路经此地时,见到了你们的虔诚。我发现一处神坛,上面题着‘献给不知名的神’。” 
        你瞧,这就证明了他们非常虔诚。他们极害怕会忽略了任何一位神祗,因此竟建立神坛献给不知名的神,有点象多项目的保险,对一切未查觉的疏忽与无意的遗漏皆提供保险,保罗提到这一特别的神坛,便是要指出自己不是在奉承,他说明了,自己的评论乃是出于观察之后真心的赞赏。现在,就可以做这最贴切不过的开场了:“你们一无所知和所崇拜的神,而今由我来将他宣告给你们。” 
        “新教义……新奇的事物?”只字未提。他在那儿只是解释有关一位神祗的一些事实,这位神祗则是他们早已崇奉而不知道的。你看,把他们原不相信的事情和他们已经狂热接受的相比拟,这便是他至高无上的技巧。 
        他宣达自己救赎与复活的教义,引述了他们希腊人自己的一位诗人的一些诗句,这样他就算讲完了。听众里有人嘲笑他,但其他的人却说:“我们要再听听你讲这件事。” 
        在说服人或使人印象深刻的演说中,通常的问题只是在于,一味想把自己的意念植入人们心里,却反使相反和对立的意念不断地滋生。而精于演说的人,说起话来则威力无穷,深深影响着他人。 
        几乎在每日的生活当中,你都会在讨论某一题目时与和你意见相左的人谈论。你不是常常在家里、在办公室里、在各式各样的社交场合里想赢取人心,使他们与你思想一致吗? 
        你的方法是否仍有改进的余地呢?你是如何开始的呢?利用的是林肯和麦克米兰的智巧吗?果若如此,你真是一位罕见的外交高才,是一位思虑审慎严密的高人。 
        要想让一般的听众长时间忍受抽象式的声明,是很困难而且很费力气的。举例说明则很容易使听众听得下去,并且容易使他人信服自己的观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开头时就举个例子呢?很多说服性演说者都是这样作的。有些讲演者觉得,必须先发表一些一般性的声明,事实上并不见得必须如此。你可以一开头就举出一个例子,引起听众的兴趣,然后再说出你的评论。 
        罗威尔·陶马士是举世知名的新闻分析家、演说家及电影制片人,在讲论“阿拉伯的劳伦斯”时,他这样开始: 
        “一天,我在耶路撒冷的基督街上走着,忽然遇见一位身着华丽的东方君主袍服的男子,他身侧挂着一把黄金弯刀,是只为先知穆罕默德的传人所佩挂的……。”他以自己的经验故事启程,这便是吸引注意力之处。这种开场方式多半十分灵光,不会失败。它有行动,它往前推进,我们所以紧紧想随,是由于我们已经融于某种情况当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卡耐基曾讲过多次的讲演,其中有一次是这样开始的: 
        “就在我大学刚毕业之后,一天晚上我在一条街上走着,突然见一个人站在一个箱子上头对着人群讲话。我很好奇,所以也加入人群去听。‘你可觉察到,’这个人说,‘你从未见过一个秃头的印第安人?或从未见过秃顶的女人,是不是?现在我来告诉你为什么……’”他的这个讲演是很成功的,因为只要直接朝事件中推进,便可轻易攫住听众的注意。 
        讲演者以自己的经验故事开始,必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毋需搜索枯肠。他叙述的是自己的经验,是他部分生命的再造,是他自身筋脉的一部分。结果,他那自信闲适的神态即能助他与听众建立起友好的关系,并从而赢得听众的信服。 
        这儿是鲍威尔·希利先生在费城一次讲演的方法: 
        “八十二年前,大约是在这个季节,伦敦出版了一本小书,是一段故事,它注定了要永垂不朽。许多人称它为‘举世最伟大的小书’。它刚出现时,朋友们在街上遇到时,总会彼此相问:‘你读过它了吗?’回答总是一成不变的:‘是的,上帝保佑它,我读过了。’它出版那天卖出了一千本,两星期之内需求量便达到一万五千本。自那时以后,它曾经再版无数次,并且翻译成普天下的各国文字。数年前,摩根以极高的价格购得原稿。它现在正与许多无价珍宝安憩于他庄严伟丽的艺术馆中。这本举世闻名的书究竟是什么呢?” 
        你感到有兴趣吗?你是否急于知道更多?讲演者是不是有力地在抓住了听众的注意?你是否觉得这段开场白已捉住了你的注意力,并随着情节的进展提高了你的兴趣?为什么? 
        因为它激起了你的好奇,它以悬宕气氛掌握了你。 
        说不定你已好奇了,你会问作者是谁?上面所提的是什么书?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就告诉你答案吧,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书名是《圣诞欢歌》。 
        因此,你在第一个句子里就要引起听众的好奇心,然后他们就会对你产生兴趣并加以注意,在别人已集中注意力听你讲演时,你是否有更好的观点,使别人产生信服的观点和信心呢,答案是肯定的。 
        卡耐基本人讲述劳伦斯在阿拉伯的冒险事迹时,是以下面这种方式作开场白的: 
        “洛伊德·乔治说,他认为劳伦斯是现代最浪漫和最多彩多姿的一个人物。” 
        这段开场白有两个特点。第一,引述了一位著名人物所说的话,而这个人经常受到大众的注目。第二,它引起了听众的好奇心,“为什么是最浪漫的”这个问题自然会出现在听众脑海里。还有,“为什么说他是最多彩多姿的?”“我以前从未听说过这个人,他是干什么的?”听众肯定想知道。 
        有一位学生在发表演说时,一开头就问道: 
        “各位知道吗?在今天这个世界里,还有奴隶存在于十七个国家中。”他不仅引起了听众的好奇,甚至令他们大吃一惊。 
        “奴隶?今天?十七个国家?似乎令人难以相信。是哪些国家? 
        在什么地方?” 
        我们可以利用一段事实来引起大家的好奇,然后使他们急于知道这段事实的原因。例如,有位学生一开头就说出这段令人震惊的声明: 
        “最近,我们的一位议员先生在议会上发言,他要求通过一项法律,禁止距离任何学校二哩以内的蝌蚪变成青蛙。” 
        你听后一定会莞尔一笑。这位演说者是不是在说笑话呢? 
        真有这一回事吗?真是玄之又玄。 
        《星期六晚邮》杂志上有一篇文章,题目是:《论歹徒》。 
        它一开头就说: 
        “歹徒是否真有组织?从某一种规则来看,他们确实有组织。怎么说呢?……” 
        你瞧,这位作者只用短短的几句话就点出了他的主题,向你透露了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使你急于知道歹徒究竟是如何组织起来的。每位有志于从事演说的人,都应该学学这篇文章作者立即抓住读者兴趣的技巧,从里面学得如何进行演说的开场白。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