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口才学

第55章


这时你应该马上运用自己早已制订好的策略,迅速展开反击。应该说,胜利是属于你的,因为你事先付出了劳动,做好了准备。 
        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完全理解正确的假设对于谈判的巨大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明白,没有固定的法则来作为设定某种假设的依据,以保证假设是永远正确的。我们可以借助经验,但是千万不要轻信经验。事物是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特别是像谈判这样的人类活动。上一次的经验可能适合于这一次所面对的情况,但也有可能完全不适合,必须对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如果对具体情况不作具体的分析,而只是把现成的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陈旧的“法则”往新情况上套,其结果必然是谬误百出,谈判必定只能以失败告终。 
        这也是任何一位聪明的谈判专家,不敢向手下人保证他所做的假设一定准确的原因所在。 
        而对于一个初涉“谈坛”的人来说,更要小心谨慎。如果恰好做出了一个符合事实的假设,你不应该洋洋得意、沾沾自喜,而应该认真总结经验,以提高自己的“假设能力”。 
        如果发现自己作出的假设是错误的,也不要慌张,更不要固执己见,要立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蒙受更大的损失。 
        对于如何才能提高假设的准确性,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则,这也不等于说我们完全是一片茫然,被动地站在那里等候命运的裁决,我们应当把注意力的重点放在对方的想法上,放在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上,而不要老是拘泥于谈判中对方的有关论点,甚至论据中的一些琐碎细节。道理非常简单,你所要应付的是一个或一群活生生的有思想有策略的人,人的策略是长期形成的,具有很大的稳定性,不大可能在一次谈判活动中发生很大的改变。 
        上面我们举到的例子中,张伟谈判的对象是足以左右谈判进程的人。因此,张伟必须尽一切办法了解以谈判对手形象出现的这个“人”,然后再根据综合分析,去推测这个“人”对法院可能有的反应及采取的策略,进而研究出对付这种反应的具体措施。如果张伟把考虑的重点放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只是笼笼统统地知道“法院的判决对谈判有影响”这一简单事实,而不对谈判对手做深入的、全面的、具体的了解,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假设。 
        假设要大胆,但是假设又必须根据事实。 
        事实中假设的支柱,是假设的基础。谈判中的假设是谈判者以科学的态度作出的假设,是要对谈判者自己和自己所代表的组织负责的。显而易见,已知的事实愈多,假设的正确性也就愈高。 
        当我们在街头看到围着一群人时,我们可以做出有人在打架的假设。但是这个假设的正确性不是很高,事实上,有可能是大家在看一个卖艺的表演,当然还有其他很多种可能。 
        如果我们能进一步获知事实,比如人群里传来打斗声,或人们的劝架声,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做出的假设正确性便明显提高了。 
        凯酥食品制造厂已连续三年亏损了。截至目前为止,这个食品制造厂仍然勉强维持着它原先的经营形态,生产、经营体制都没有大的改变。更为严重的是,这个食品制造厂在三年之中没有进行技术革新,没有开发新的产品,也没有拓展新的市场。我们把“凯酥食品制造厂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定为事实X,把“截至目前为止,这个食品制造厂仍然勉强维持着它原先的经营形态,生产、经营体制都没有大的改变”定为事实Y,把“这个食品厂在3年之中没有进行技术革新,没有开发新的产品,也没有拓展新的市场”定为事实Z。 
        现在我们根据事实来做出假设。 
        如果Y、Z两项事实不变,那么,下一年度食品制造厂的收益有可能继续减少,这就是一个极具参考价值的假设。而在这种情况下,这家食品制造厂一定会求贤若渴,急于争取足以使它起死回生的业务人才,这是另一个更具有参考价值的假设,根据以上两个假设,你就可以采取行动了,那就是向食品制造厂毛遂自荐,向工厂方面提出你的具体改革方案。 
        当然在这个时候,你可以挑一个良好的时机提到你的薪金。只要你的假设正确,成功的机会是相当大的。 
        假设必须依据事实做出,如果根据谈判者臆造的情景来做假设,也即根据假设来做假设的话,那是非常不明智的,也是很难成功的。也许,你这种根据假设而做出的假设仍然有其事实的根据,在某一方面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但是你仍然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它的正确性,所以,在假设的基础上进行假设,正如沙滩上的大厦,缺乏坚实的基础是很容易倒塌的。 
        另一方面,我们一旦作出某一种假设,只要这种假设是以确凿的事实为根据的,是经过科学、严密的分析论证的,我们就一定要坚持这种假设,而不要轻易放弃它。这与我们前边谈到过的“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主张”是一致的。 
        我们必须小心谨慎,因为你面对的谈判对手很可能不是一个平庸的人,而是非常精明、非常干练的谈判高手。也许他对你的一举一动洞若观火,把你根据某种假设所拟订的谈判战略及其他内容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并制定出“反攻击”计划,制造种种足以诱使你陷入错误深渊的假象。因此,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你认为自己的假设是错误的。 
        这是“高手”之间的竞争。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谁能取胜,就要看谁的定力好,谁的道行高了。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并正在计划之中,准确一点说,合并前期工作已经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了。让我们来假设,你就是甲公司的谈判代表,正在和乙公司进行谈判。对方的希望当然能在合并后的公司中享有更大的权力,他的代表为此把全部谈判重点都放在“乙公司所研制的某种产品对甲公司的收益将有极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贡献”上。 
        然而,根据你的实际调查,你得出的结论却是乙公司所引以为资本的这种产品对甲公司来说无特别大的意义。 
        问题出来了,这样一个经过初步的、并无多大难度的调查就可以得出结论,乙公司谈判人员为什么要力图掩盖呢? 
        我们可以做以下几种假设: 
        第一,对方想尽量抬高这种产品的价格; 
        第二,对方真的不了解新产品,误以为它有那样高的价值; 
        第三,对方只是想以此来分散你的注意力,而实际上,它另有所谋。 
        第四,对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目的,看你会不会因此放弃原来的假设; 
        第五,对方的态度来自某种自信,即对方对产品的盲目自信。 
        这五种假设都有其产生的可能性。经过你的仔细分析、思考,如果你认为第五项是最有可能的,那么,不管对方如何天花乱坠地吹嘘他所谓新产品的价值,你都必须坚持自己的主张,坚持自己的调查结果,不轻易动摇,无须因此而放弃自己以前所做出的假设。 
        在谈判中,一般谈判者的心态往往会走极端,不是绝对坚持自己的观点,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放弃了应有的原则。而实际上,一个谈判者应有的心态是冷静的、平和的、现实的。 
        在某种情况下,必须坚持自己的观点;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必须作出一定的决定。一定的让步是免不了的。要知道:我们跳远时后退是为了向前跳得更远,所以退,是为了更好地进。 
        试想,如果对方在谈判中把一切利益均已算“死”,令你无利可图,那么你对这场谈判还会有什么热情可谈呢?所以你千万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一个固执的不讲情理的人;要适时适地地提出一些让步,让对方尝到一点甜头。但是甜头又不能乱给,乱给就不再灵验。要付出最小的利益,让别人感到最浓的甜意,至于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要看各人技巧的高低了。 
        让步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适度,千万记住;你的让步是为了“进步”,是为了在谈判中获利。因此绝对不能大幅度让步。也就是说,我们在谈判中一定要抱着“不大幅度让步”的心态。 
        在一场谈判中,无论是双方的实力如何,如果一方无原则地做出大幅度让步,那它便注定会失败。不管你事前站在多么有利的位置上,也不管你是出于怎么样的一种目的,一旦做了这种让步,那你在心理上就已经屈从对方了。从客观上讲,任何让步,不管大小,都会消弱自己的实力,使对方对他自己所采取的一切行动更有信心。甚至于会使你的对手在头脑中改变对你的印象。当然,如果这种让步处于你能控制的范围之内,那么这种劣势,这种“心中印象的改变”就只是暂时的。但是如果你的让步过大,那么这种劣势将继续存在下去,甚至很可能进一步加深,严重影响谈判的进展,等待你的将是一个黯淡的前景。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