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经年/清殊

第30章


对于离开了的学校,离开了的老师,其实心里是有更为复杂的情感的,与他们之间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感情更亲密些。
  
  好在门卫放行,又在校门口遇上刘晓辰和任美人,三人一道去。因路经石头的办公室,所以先去跟石头说了一会儿的话,而后去找老于,途中遇上杨sir,行色匆匆,加之任美人与我们并不是一个数学老师,所以并未多谈。
  老于很激动,那段话也很煽情,让人心里挺酸的。不禁想起听石头说,教师联欢时老于唱了《北京欢迎你》,倒让人耳目一新。他早已不再是当初带我们的青涩班主任,他已把工作做得得心应手,举手投足之间有一种自信的气质。我打趣说:“我们让老于成熟。”但心里却又生出一种莫名的疏离感,好似因他有了新的学生,藕就断成两截,只剩丝维系最后的关联。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学校亦是如此。心知是流水,却想学那鲑鱼回游,再到这营盘里找找回忆。便觉自己真是脆弱。
  其余事情前文已经交代,不再赘言。
  
  不过下午放假之后,我跑了一趟初三校区(当时的初三校区即原来的初二校区),跟曾经的化学老师聊了一下午。文中我没怎么提她,但因她的年轻,我们这群女生对她总有一种亲近感。我说:“老师,我有良心才来看你的。”其实看得出,她心里也有几分惊喜的味道。毕竟相处只有一年,肯专门跑一趟的学生只怕还真没有几个。化学组的老师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我身上,直到后来又有人来才得以改观——哦,苍天,那人居然是我高中班里的体育委员,真没想到他也来自外国语!再一问,他居然是在刘鱼鳞那个班!
  我一直待到放学,因为可以和盐巴一起走。本想一起去坐76路公交车,顺便感慨一下蚊子先生在的时候这一路是多么有意思。但是因没怎么准过的天气预报说要下雨,盐巴的老妈来接她了,所以没能去挤公交。
  
  后来盐巴问我为什么选择带白玫瑰,我说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花。而且总还怀着小小的奢望,明知他在高中部,不可能来的,仍希望自己可以见到他。白玫瑰的花语是:我可以与你相配。
  
  运动会。
  
  高一的运动会是五千多号人蜷缩在学校三百米小操场的四周开的,高二的时候,爱财如惜命的学校终于肯掏一笔银子借省体开运动会,不容易啊。
  自从初三的运动会之后,我是第一次来。
  
  因为要做新班旗,设计的任务就交给了我。其实最后结果不算满意,但也还能凑合了。看着班里的棋手跑过主席台,其实我心里有几分激动。
  我做了一件很诡异的事情:把我觉得漂亮的班旗画成简图,随手记在本子上。跟职业习惯似的。
  
  挑了一个比较高的位置以俯瞰运动场,突然想到初三的时候,某次看见蚊子先生胸前挂满了哨子——造型参考菲尔普斯那张挂了八块金牌的照片——挎着一个摄影包,头戴太阳帽走过我眼前。
  那一瞬间觉得很多事情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而后我对赤赤(高中结识的好友)说:“我现在都还记着蚊子先生某次就从那儿走到这儿,动作和打扮都跟裁判员似的。”
  突然发现自己可以不再在言语中刻意回避关于他的话题。
  
  回去之后我写下这样一段话:
  一个说过喜欢的人,往往羞于对人谈论。好像那是心口的朱砂,总是小心掩饰,生怕被别人瞧见。一旦可以在人前自在地谈论那个人,便说明已经释然,纵然他可能还在人心底。此时于自身而言,那人已死了,只活在记忆当中。
  恍若隔世。他的面容将渐渐模糊,最后只剩下一个朦胧的影子,甚至叫人疑心他本就是个臆想中的角色。若是暗恋而后被拒,感觉尤其明显。
  
  高中。
  
  高中里的每个人都明白,同学和朋友都是自己明日的竞争对手。我觉得这是件好事,对前路有一种分明的认识,很清楚自己该做怎样的决定,故而不会盲目地荒废青春。
  省实验是个人才像叶子一样多的地方,把叶小鸢丢进去还真不怎么显眼。起初我当然觉得自己很不受重视,很不适应,但渐渐也就习惯了——自己不具备让别人重视的能力,无法去埋怨别人不重视自己。
  加上当时的另一件事情——请原谅我不想提——我的自信心几乎是跌到了谷底,我觉得自己的魅力指数是零下的。对于我这种稍有点爱美意识觉醒的家伙来说,魅力零下与自信零下之间是有一种内在联系的,所以心情十分黑暗。
  
  不过那段时间也认识了不少朋友。
  赤赤。
  赤赤是腐女,骨灰级或许已经不足以说明她腐的程度,所以我说她是石油级的。我算是个伪同人女吧,所以谈起某些小说还有些共同语言。比如我们都读过纸大神的《花容天下》,我便推荐她去读《风流》。一来二去便熟悉了,我觉得赤赤实在是个诡异的存在,一方面可以缜密细致,一方面又粗枝大叶,比之谢耗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赤赤比我聪明厉害得多,我好不容易挤进前十的时候,她已经是班里的第二名了。另外赤赤学着一堆学科的竞赛辅导,不过我总觉得她学这些是为了让课内的东西变得简单一些,最终服务于高考。
  
  丹妮蕊。
  赤赤是第二的时候,丹妮蕊是第一。这丫头彪悍得有些不正常,所有科目里就没她的弱项——甚至体育,她的一百米比体育生都快。另外丹妮蕊还很漂亮,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看得我那个羡慕。你说世界上为啥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看了真叫人自卑——对了,她连痒痒肉都没有,所以可以放心大胆地咯吱我们。
  苍天,这丫头要是工作能力再稍强一点,就成一绝色女版章扬了。
  丹妮蕊偶尔也写些东西,但她说她总是写完美大团圆结局,坏蛋一定死光光,好人一定乐陶陶,就好像童话故事一样。对于我这种习惯悲剧结局的,丹妮蕊就觉得有些给自己找罪受的感觉——好好的主角就这么倒霉了,作为作者总不会心里高兴吧。
  她是成熟版谢耗子心境,知道时间复杂,但是愿意找一种简单的活法。就冲这一种态度,我佩服她。
  
  马红花。
  呃,我怎么会把这个人列上,真是诡异。
  我们评价他有一句话:很女人的男人是比女人还要女人的。对,马红花在我看来是个无敌娘娘腔,维持纪律居然都是喊:“大家小点声说话好不好啊!”
  马红花身上有一种感觉,说好听了是稚气,说难听了是心智不健全。他总是把什么事情都考虑得很周到并且很符合要求,甚至有时候会去计划一些不知道能不能实施的活动。如果这活动被其他人抢了先,马红花会怨念很久。
  看起来他有一种很简单的活法,觉得按规矩办事就够了。相信天下可以大同,所有官都是清官,所有方案都是好方案,所有规划都有利无弊,其实是挺不现实的事。但我看到他,总觉得人本来就应该活得这么简单的——纵然他有时候没事找事——我很希望世界是马红花的观念中的那个世界。
  
  珏姐。
  珏姐是我们班最快乐的人,而且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论见到谁都先发现那个人的优点,而且往往只能看到那个人的优点。她是那种有点小可爱、小自恋、小幻想,有时候会迷男明星阳光笑容的家伙,每天都时刻微笑,让人看见她银亮亮的牙套。
  她是天性乐观的人,不是没有过悲伤往事,只是觉得没必要提起那些事情,给自己也给别人徒增烦恼。有些接近书里所说的“舍弃一切中间过程,只简单做人做事”的境界。所以她人缘特别好,班里没有谁比她更受欢迎了。
  我跟老娘提起珏姐,老娘说你也多学学人家的优点。我答那是一种我学不来的生活方式。
  
  不忘往事,却也要珍惜现在。我知道我活在当下,并愿意为未来奋斗,这便够了。
  
  几个其他版本的结局(我和盐巴曾经的构想)。
  
  这些更像是小说的结局。
  
  版本一:
  
  很多年以后,叶小鸢考了研。为庆祝通过考试,她和舒岩决定找一家茶馆,从容地享受一下午的平静生活。但城市太喧嚣,容不下一个清静的茶馆,二人只得找了一家咖啡馆就坐。舒岩要了一杯蓝山,叶小鸢要了一杯卡布奇诺。
  咖啡馆里放着温柔舒缓的音乐,这二人陷在软绵绵的沙发里,颇有几分小资的情调。
  当时舒岩穿的是很平常的运动装,但是叶小鸢穿了一身白底黑花的及膝短袖旗袍。她没再长高,但还是瘦,所以倒也不显得太矮。一双高跟的黑色皮鞋,配上白袜子,颇有几分学生装的味道。
  舒岩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个编辑来的电话,想跟她商量新书出版的事情。叶小鸢知道舒岩现在是个挺受欢迎的作者,毕竟是忙,就任她走到一旁去了。
  卡布奇诺上一层奶泡,看起来还是那么美好的样子。叶小鸢在咖啡里加了奶精和一包黄糖,自顾自地用勺子搅拌起来,
  
  电光火石的一刻,叶小鸢突然就听到了自己的心跳,这是很久没有过的感觉。她心里大致明白原因,有些恐惧又有几分期待。
  但她抬起头来,没看到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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