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世界漫游指南/白饭如霜

第16章


  为了表示歉意她把名叫杀人者唐斩那盒烧饼递给我:“要不要再吃一个?”
  我摇手谢绝,心思一转:“你有金瓶梅没?我很有兴趣当西门庆试试看。”
  她查了一下什么是金瓶梅,没有按照人间惯例对我当胸一掌,而是很冷静地从科学角度告诉我:“这种天才是你们人类土产,我们向来不供应。”
  如此一来,我就彻底断念,就算有非人襄助,土狗也成不了色狼,在离去以前,我念念不忘那台电视,问了问夜叉姑娘,她也懵查查不知所云。这种情况下我只有一种选择,就是看书,不知道刚才幻境里书不见了,会不会延续到现实,一摸书在,大喜欢,忙输入:幽雅棋室内的一台大电视。
  指南书好象心情很好,在词条出来以前,还难得地私聊了两句,曰:“小子,你吃了命运体验速食吧?”
  这本书还会偷窥,什么人编的。
  它继续在卡片上出字:“副作用不小,你生过儿子没?”
  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字面上长长叹了口气,说:“自求多福吧。”我顿时毛骨悚然。
  聊完这阵,终于看到了解释。
  幽雅棋室内的一台大电视:食牙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出品的命运体验速食,专在候车厅发售。调制过程中偶尔会出现某项材料分量不足,或者配方缺失关键成分的问题,进食者会因此在体验过程中受到异相干扰,比如在古代看到电力系统,在现代因为通奸被浸猪笼,或者明朝男性穿西装,以及幽雅棋室内出现一台液晶大电视。
  原来如此,难得的一次体验机会,我跑去下了个棋,实在堕落有加。叹息半天,我思家心切,向夜叉姑娘告别后,在指南上输入:回家。
  指南拒绝我:“目的地不存在。”
  我傻眼了:“什么?”
  再次输入,这本脾气很烂的书有点光火,出来的字比刚才大很多:“告诉过你目的地不存在。”
  什么意思。它按下性子甩着脸子——一个字比一个字大不说,还火花四冒:“不存在的意思就是,没有,没有出现过,或者已经消失,总之去不了,再重复输入不要怪我自动关机。”
  好吧,你家工会后台硬,说罢工就罢工,我惹不起,想想解铃还需系铃人,我先去找小二看看吧。
  输完以后,我就隆重地对夜叉姑娘点头,招手,依依惜别,大有易水之意,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其实心里笃定得很,无论我去的是监狱还是地狱,是吃人的厨房还是被吃的餐馆,无论所面临的场景恐怖到何种地步,我都相信小二会及时赶来——任何时候我真的需要他,他都会及时赶来,从未放弃我,也未辜负我。这样说起来,我实在该变成一个女的,直接嫁给小二不是好很多。
  怀着这样温暖美好的情怀我闭上眼,等待空间传送的难受劲过去,这遭遇也是一回生两回熟,多给人家传两次,吐也不吐了,气定神闲脚下一站稳,立刻张开眼睛四处打望,想在小二霹雳拍马来救以前,看多一阵新鲜。
  然后我立刻摔了个大马趴,五体投地。
  投在一张地毯上面——好熟悉的一张地毯啊,波斯手织,莲花围绕天人五衰图,用手一扫,可以扫出很多鱼刺,花生米米之类的东西,地毯四围,依次放着水杯零食,按摩器,无数靠垫,以及大概十三四种极度专业的杂志。
  这不是我家公寓吗?
  缓过神来我赶紧去看那本指南书,莫非我老眼昏花,刚才明明说目的地不存在啊。结果指南书做小憩状,对我任何行动均漠然——老大,连你都有不应期吗。
  莫明其妙绕家一周,没有发现任何出人意表之处,啊,可爱的家,温暖的家,甜蜜的家。欢呼鼓舞了半天,我美滋滋坐下来,准备看一集无聊言情剧,忽然听到楼下,远远传来喧哗,有人大声说话,伴随着狂躁鼓点,凝神听去,仿佛是小二。
  我印象中的小二,永远不动如山,就算跟我着急,说话分贝数也不会超过国家最低禁止标准,他现在喊什么呢。
  推开窗户,刚好可以看到公寓大门前,那里本来是一片空地,光秃秃的没做什么建设,平常充当我们集体出行时的会合地,偶尔我奋发图强,觉得应该加强一下体能,就下去跑跑步,每次跑到第三圈,公寓所有的窗户都会打开,各位邻居的头颅一览无遗,大量丢玫瑰花瓣的,搬出十几个饭碗敲命运交响曲表示加油的,吹口哨吹出卡门序曲做伴奏的,无比热闹,你知道看一个人自暴自弃惯了,他突然做一点事表示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旁边的都免不了要感动起来的。
  但今天不是。
  开窗才发现现在是黑夜,但看墙上二十四制式的挂钟,却定格在早上十点。空地上熙熙攘攘的人,一时聚拢,一时散开,每次散开,都带来疯狂大笑,沸反盈天,我集中目力去看,似与每个身影都颇相熟,但那些或动或静的姿态,却从未经历过,不禁隐约不安,但更强烈的一种想法是:没义气的,搞活动也不叫我。
  起身冲进洗手间,赶紧洗了个澡,再转入衣帽间,把身上在非人时间混了一阵的衣服换下,穿了条黑便裤,白恤衫,兴冲冲就出了门。
  一溜烟来到楼下,一路发现所有公寓门都关得紧紧的,有的门上还加一把巨大的锁,在我所熟悉的随时可以冲进别人家胡吃海喝顺拿的环境里,这可是件蹊跷事。
  这种蹊跷的感觉在我到达公寓大门的时候强烈到最高点,不得不一个急刹车,停在将出未出的那个地段,回头望了望,离我最近的是一楼B座,恺撒的房间。
  恺撒,听起来就是个好威猛的人,其实他威就还有点威,猛则未必,至少从体形上来说如此。基本上他就是一小老头,须发皆银,走路腰板挺直,但一站下就泄气,打回原形。阴雨天他爱生闷气,高兴了也笑眯眯,我每晚在公寓会所遇到他,他都在喝一杯纯威士忌,看着窗外天光,默默无言,形象低调而正常,倘若今晚的表演特别精彩,也能有幸看到他整个尊容。惟有一次我好死不死,上前和他谈了谈高卢战记,第一句话出口就知道大事不妙,老爷子两眼睛,跟烧了明火似的,亮得我心里发寒碜,果然我不祥的预感被证明是正确的,那天晚上,恺撒就此和我耗上了,我看钢管舞,他就站在钢管边,我喝黑俄罗斯,他就站在酒保边,我回家洗澡,他就站在浴帘边,我洗完澡准备滚去睡觉,发现他站在我枕头边,一心一意,以打不死你要磨死你的气概,硬是把一部高卢战记的真实版给我讲完了。平心而论,就算为此我熬出两大黑眼圈,嘴角长一溜水泡,还是要承认恺撒的评书工夫不是盖的,听完三天,无论我干什么,甚至梦什么,偷鸡摸狗,穿街走巷,解决工作地点一点小机器故障,都会不断听到一个声音说:“我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其他员工因此盛赞我:“不愧是技术高手,对一台微波炉都充满如此强烈的野心……”
  不管怎么样,恺撒是个好人,好人的标准之一是家里永远有吃的,而且随时可以去吃。
  我转身走过去,推了推门。
  没开。
  俯身观察,门上装了一把隐型密码锁,三年前的专利型号,拥有独特密码辩识系统,而且必须输入两次密码,第一次使主锁出现,第二次才能开门。
  就算恺撒最近去抢了一票国家银行,家里满地都是金条,他也不用小心到这个份上,公寓没外人来,至于自己人,不要说金条,就是把印加帝国的黄金宝藏整个堆在地上当地砖,大家还要嫌色彩太单一,和墙纸不搭配。
  那是为什么?
  在理发店里被洗得差不多的好奇心,现在好象又长回来了,我一点都没有受到关于擅入民宅的任何法律或道德困扰,更没有遇到任何技术上的迷惑,轻而易举打开了那把电子锁——为什么?哦,对不起忘了交代,这把锁的专利拥有人就是我,我十五年前读电子技术学位的时候发明了一大票类似的玩意,就等着衣食无着的时候卖出去换口饭吃,想不到江湖再见,竟然是在自己楼下。真是唏嘘啊……
  恺撒的屋子里,和他的为人一样毫不出奇,将将就就的家具家电,该有什么就有什么,该没什么就没什么,一眼看去,半样可以吸引眼球的东西都欠奉,就算我真的是个贼,也只落得无从下手。
  既然如此,他锁这门干吗。
  在屋子里逡巡一圈,再一圈,终于有两个地方吸引了我的视线。第一是阳台栏杆。
  栏杆上面,有一个鞋底的灰尘印。从存迹来看,大约四十码上下,鞋尖指向屋外。另一个地方离阳台栏杆也不远,精确的说其实就在正上方。
  全精钢的阳台罩围,以及罩围上被精确外力切割出来的一个大洞。
  有人切开这个洞,然后踩着栏杆跳了出去。
  问题是,这个看上去结实无比的阳台罩围,以前是不存在的,装上是为了什么,又是谁要通过这么费劲的方式进出房间。
  我背上忽然一阵汗,回头看看那把上了锁的门。
  那是我发明的锁。我轻而易举可以打开它,是因为那把锁的预设程序中,有一个万能开解的后门。
  很少“人”有能力发现这个后门,除非他是专业中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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