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架下的狐狸

第26章


有想我吗?我很想你……有时候想到这里都会痛……”他指着自己的心脏位置笑道,
        “三个月的时间真的好短哦,人家说孕育一个新的生命都要一年的时间,我们的爱情不就像劫后重生一样吗?它在悄悄的发芽,慢慢的生长,我每天都在浇水和施肥,它出现了害虫和杂草我会立刻除掉,所以它以后都会是美美的样子……江叔叔会觉得我在找借口吗?啊……怎么办呢……”他苦恼的对着摄像头,努力摆出帅气的样子。
        “给江叔叔找的保镖让江叔叔生气了吧?因为怕江叔叔趁我不在的时候去找别的男生,这样我会生气的!江叔叔……真的很想你,像肚子饿的人想吃肉那样想!
        呵,这是什么烂比喻!总是就是很想江叔叔!江叔叔再等等我,只要再花一点时间就好,答应我,江叔叔……”
        最后他对着摄像头亲吻了一下。
        我反复看了又看,心也跟着痛起来。
        最终我放弃回台湾,输了自己。时间也在他的承诺下一点点流逝,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如此有耐心,一等就是一年。
        这期间陪伴我的只有他的DV。
        他知道我不喜欢,派来的保镖被遣散,我也开始去教堂做义工。因为心总是不那么舒服,所以想接着天主的名义进行洗礼。
        那里有很多小女孩,她们像天使一样,穿着白色的裙子唱赞歌,颂赞耶和华。
        我没有忘记,上帝是不祝福同性恋的。
        可他,应该相信爱情的。
        天气很热的那天,门铃响了。我不记得它有多久没响过。
        带着期待和心跳,我打开门。
        是李斯特,我几乎忘记了的男孩。
        “大叔,你真的很讨厌,我足足找了大叔一年耶!”他不满的抱怨,却在见到我的时候眼睛绽放光芒。
        他紧紧抱住我,把我摁在他的胸口。
        “大叔,我想死你了!”
        “咳,你怎么在这里?”我吃了不小一惊。
        “天下没有永远的秘密,只要我想一定能找到!”
        李斯特迫不及待的参观我的房子,边说,“大叔,我现在是大学生了,虽然迟了几年读书,但是老师说我跟得上,我很厉害吧?”
        “你在哪里读书?”
        “哥伦比亚大学,本来想来荷兰读的,但是李民正不肯,你知道啦给钱的是老大!”
        “不是老大,是老子!你和他相认了?”我有点好奇。
        “其实郑海彬和李玛丽订婚那天晚上我们就相认了,不过我没有搬回去住,因为我不喜欢他!但是后来想了很久,虽然心里很不平衡,但未来是自己的,没必要和他过不去!而且……”
        “而且什么……”我觉得而且后面才是问题的关键。
        “而且大叔你也离开台湾了。我知道你在那之前发生过不好的事情……但是大叔,”他转过身眼睛直直的望着我,带着执着的坚定。
        “我不介意大叔发生过什么事情,也不介意大叔爱过或者现在还爱着谁,我只想守护大叔!大叔你知道吗……你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想要的东西!”
        “咳,你不要抱我抱得这么紧,快勒死我了……”我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尴尬的咳嗽。
        “你自己考虑吧,反正我放暑假了,我要住在你这里!”
        “什么?!”我正想说什么来着。
        他却自行把行李塞进我的衣橱,整个瘫倒在我床上,一副帝王春睡的样子。
        未几又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偷偷看我的表情,真是被他气死!
        我踢他一脚,“你就当过来度假吧。”
        或许,是我寂寞了,需要人陪。
        30
        事情很简单,从李斯特住进来开始,我们已经同居半个多月。但那仅仅是字眼上的同居,我们并没有做什么。
        李斯特没有勉强我,顶多在我熟睡的时候偷偷吻我。
        我知道,可我不忍心拒绝。
        我并非沾沾自喜凭自己的岁数还能泡到美少年,只是每天晚上看着空荡荡的床面,心里也跟着空荡荡的。
        我多想郑海彬现在就能在我身边。
        其实我要求不多,我只想他能一直陪着我,天荒地老而已。
        李斯特是个好孩子,他会做家务,家里也渐渐有了人气。他和隔壁屋子的老约翰相处的非常好,他们经常去钓鱼,他时常带我去,他说只要我静静在岸边坐着看他闹就好。
        他成绩也非常好,他使用现在最先进的网络视频教学,这样他有更多的时间陪我。
        时间一天天的过,我也开始习惯没有郑海彬的日子。
        他偶尔还会打越洋电话给我,我淡淡的回应,也没有再强迫他过来。我知道强扭的瓜不甜。
        有时候李斯特会在厨房那里大吼,靠!有蟑螂!
        紧接着是一阵锅碗瓢盆的碰撞声。
        电话那头窒了窒,带着些难以置信却不得不接受的语气,“江叔叔最近好吗?”
        “好。”怎么不好,难道失去你我就活不下去了吗!
        “江叔叔……你想我吗?”
        郑海彬,已经一年了,你知道吗?
        我和李斯特也同居了差不多大半年,我现在每天都对着镜子告诉自己要开心。我经常和李斯特开车去相近的城市旅游,也常常去做义工,做得最多的事情是考虑要不要和李斯特一起。
        可能,或者会有那么一天,当李斯特的影子越来越清晰的时候,我就会渐渐忘记你。
        ………………
        尽管,我并不想忘记你。
        可人,毕竟败给岁月。
        我老了,最近经常裹着毛毯在沙发上小憩,一睡就是半天。
        窗户外面下雪,转眼又绿叶。
        我知道,又过了一年。
        但是郑海彬给我的诺言,也许永远不会兑现。
        我渐渐的不那么抗拒李斯特的靠近,我会让他拥抱我睡一整晚,然后第二天醒过来看着他的睡脸发呆。
        会重叠,某些幻影。
        快圣诞了,国外的节日特别有气氛。李斯特忙着给圣诞树装扮,我在洗碗,我们很开心的聊天,从国内到国外,从南到北。
        对面马路小约翰在玩皮球,屁颠屁颠的样子让我想起郑海彬很小的时候,那时候我又怎么知道他长大了竟会是如此害人的妖孽。
        李斯特靠过来在我耳后亲热的吐气,我洗碗的手颤了颤,差点摔破碟子。
        耳垂被咬了,继而是慢慢的舔弄,清晰的感知舌头伸进了耳蜗,濡濡水声挑逗薄弱的理智。
        我抓紧了流理台的边缘,紧闭了眼睛。
        在嘴唇即将贴近的刹那我睁开眼睛时,马路对面居然出现一双神伤的眼眸,我一愣,听见刹车尖锐的声音。
        出事了!
        我和李斯特急忙冲出去。
        老约翰抱着小约翰激动的泪流满面。
        我问,“怎么了?”
        “天啊君,你一定想象不出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刚才有一个亚洲人救了小约翰,他像一道闪电一样冲过马路……感谢上帝!”
        原来小约翰在马路上玩皮球差点被车撞到。
        “君,那位先生认识你吗?我看他在你门口站了好久!”
        “啊?他长什么样子?”
        “高高瘦瘦的,不过我老花了看不清楚他的脸!”
        “漂亮的东方娃娃,我长大了要娶他……”小约翰口齿不清的说话,惹得周围的人哄堂大笑。
        刚才紧张的气氛消失,我也忘记了老约翰口中的那个亚洲人。
        只是,刚才那双眼睛一直在我脑里挥之不去,我无法肯定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晚上的时候李斯特在上网。我完全不懂这些先进的东西,现在的人都不喜欢写字了,喜欢打字。我看着李斯特光着脚屈着腿在藤椅上劈里啪啦敲出一串文字,然后多条新闻弹了出来。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