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动日记

第11章


  然后就是震惊——平生第一次不及格!
  叶阑珊不光是震惊不及格这个事实,还震惊那可笑可怜可气的分数——38!不知道是不是马小姐故意和她过不去。早知如此,何必在上课时偷偷地笑人家?
  宿舍里其他人并没有好到哪里去,除了龙幂和叶阑珊,剩下的清一色五十多分,虽然只离“万岁万万岁”差那么几分,可是只能当个收破烂儿的。
  在这里还要表扬一下,是真的表扬,绝非调侃。龙幂学习很认真,有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超脱和从容,在学习方面尤其得心应手,很是不易。这确实让姐妹们佩服得五体投地,可又无从学习,学习是门高深的学问。
  (7)
  看来老天是长眼的!不学习,不好好学习是没有好下场的。最起码,也要在考试之前好好学习。
  经过这次的糙摩和刺激,好多人都奋起了,好多人都重新审视马小姐了,好多人都从心底努力唤起对马小姐的敬重了。虽然马小姐还是拿着教案才能讲课,虽然马小姐还是烫着好吃不好看的方便面发型,虽然马小姐还是那么自我感觉良好……
  马小姐应该感谢摊上了一帮好孩子,叶阑珊她们专业可是出了名的人才济济,什么人才都有,当然也不乏学习的人才。所以期末考试的时候,必定没有期中考试那种惨状,只有零星的几个“阿斗”不及格,其他都红旗招展,叶阑珊也顺利过关,60分万岁。为了这平均成绩第一的傲人表现,想必马小姐又能美滋滋好一段时间,将快乐延续到下学期。
  最后,总结了一下,光这些,叶阑珊显然觉得还不足以对马小姐歌功颂德,于是,特作诗四首,妙哉妙哉:
  一
  高数老师一上课,
  全体同学满满坐。
  讲题之前先预热,
  打开心扉阳光射。
  光线一传就着火,
  开发西部不想撤。
  东南西北天海阔,
  慢慢迁移作假设。
  教案在手不能舍,
  舍了以后咋上课?
  二
  披星戴月来上课,
  小样身材还不错。
  鼻架两饼红又热,
  就是脸像死人色。
  光看头发就不饿,
  挂串钥匙从不舍。
  走起路来像小丑,
  跑起步来似蜗牛。
  望她背影幻想多,
  一瞥正面都退缩。
  三
  小试牛刀猛讲课,
  班里成绩还不错。
  究其根源为什么,
  原来三好学生多。
  第一满分争颜色,
  她说自己功劳多。
  想来真是瞎胡扯,
  时常搞笑倒不错。
  自娱自乐挺自我,
  没她上课少欢乐。
  四
  上课之前笑话多,
  讲起故事傻呵呵。
  实际一点不搞笑,
  就是看她挺逗乐。
  粉袄红袜不想脱,
  老叫同学互动着。
  有时不懂怨恨多,
  她说努力就不错。
  创造奇迹新纪元,
  我们爱她舍不得。
 
第十章 六六大顺
  要有一段时间见不到马小姐了,这意味着寒假要开始了。寒假要开始了,这意味着大学的八分之一过去了。大学的八分之一过去了,这意味着宿舍六个人的本性也渐渐暴露了。
  丛晔,梦想着赶快从业,办事利索,说话干脆。是宿舍的老大兼舍长,个子最高,也很有老大的派头和作风。双子座,话多派,很能侃,让人在短时间内就对她的背景一目了然。
  单晓晓,很羡慕她,怎么吃也不胖。虽然不是什么坏人,可就因为竞选那件事做得不是那么地道,从此和丛晔结下梁子。哥们儿很多,对女人则其淡如水,不过交际范围确实广得可怕,权利欲很旺盛,龟毛的处女座。
  萧蔷,早就说了是美女,这里还要感叹一下确实是美女。作为美女,很有美女的架子,目中无人,独来独往的水瓶座。高度关注自己,更想引起别人的关注。有天时的优势,身边不乏追求者,在宿舍里很有地位,也最没地位。
  龙幂,文静,舒服,小家碧玉,很慢热呀,直到放假,也没有关于她的什么故事。很喜欢写日记,很喜欢记笔记,很喜欢看《小桔灯》般的文字,总是默默地当一个聆听者,似水的射手座。
  金鑫,卓尔不群,大方洒脱,一点都不歧视“变态”。不过自己也挺变态,喜欢用光风霁月,温文儒雅之类的华丽的辞藻形容自己。确实很生活化,很温柔,很贴心。需要快乐的情绪,幽默风趣,同时也很独立,典型的天秤座。
  叶阑珊,目前看来很变态,不知道今后有没有更多的变态。热情如火,坚持自己的主张,相信自己的力量,经常感染别人。不过也很胆小,总有一些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习惯。思想超前,内心深处是很骄傲自大的,不过最怕孤独,所以常常缠着她的特别好友,典型的狮子女。
  不管怎么说,第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叶阑珊坐在回家的火车上,刚刚结束了轮轴转的考试,有种便秘N天之后终于一泻千里地畅快之感,外加急于见到亲人的欣喜之情。这个学期感觉像是在赶集,处处都很新鲜,因为都是无知,虽然也有无奈。开始有诸多不满,现在已经开始习惯了。实际这个学期是没感觉,因为还没有完全适应,现在只有一个念头—— 那就是回家。
 
第十一章 阿嚏!
  (1)
  阿嚏!出现这两个字只能说明两种情况:要不就是被人骂了,要不就是感冒了。依叶阑珊的个性,她肯定希望是后者。还记得她曾经一句“我希望招来全天下女人的嫉妒,让她们都骂我”迫使身旁的金鑫后退十步。
  是的,她感冒了。叶阑珊把感冒全部归罪于水土不服,继而招致叶妈妈的愤慨:“呀!你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地方居然能水土不服?那赶紧滚回你们烟台算了。”不过她这么说也不无道理,烟台温和的气候让叶阑珊整个冬天都很舒服,现在一下还适应不了这刺骨的北国的寒冬。于是,寒假前一个星期只能夹着温度计,吃着爷爷奶奶端过来的各色小吃,躺在床上,当个实实在在的病人。
  叶阑珊从没这么老实地按时吃药,因为她知道她要快点好起来,必须好起来,下周末就是同学聚会了。
  (2)
  当叶阑珊收到聚会信息的时候,对爱情失而复得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也或许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呀!叶老板来了。”还是那帮爱起哄的男人们,远远地冲她喊。她却低着头,脸又条件反射地红了。叶阑珊小时候觉得自己很有些姿色,因为桃花运泛滥,初恋比地球村正常村民要早得多。后来觉得自己很普通,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第二个对象一点都不帅。再后来,就更黑暗了,她爱上一个人,深深的,那人却看不上她,深深的。
   “老板,‘改头换面’了,都不说话了!还换了眼镜。”叶阑珊曾一度怀疑是不是她的红眼镜太二了,才导致那个男人对她毫无兴趣,因为她就是这么看待那位马小姐的。将心比心,所以,她戴上了现在的黑框眼睛,很学究。
  “老板,是不是没拿工资才不敢吭声呀。”熟悉的声音,总是调侃叶阑珊的洪逍遥,她高中时候的好友。
  大家亲切的呼唤可能会让叶阑珊记忆中的小铃调皮地分外清晰地摇响。高中元旦演出的时候她们班的节目是《百万富翁》,在里面叶阑珊扮演了一个妖冶妩媚的商店老板,自那以后,大家都喊她叶老板。她笑称班里的男男女女都是她的伙计和员工。
  可是叶阑珊的记忆深处还埋藏着一个老钟,正要咚咚地奋力轰鸣。声音愈来愈响,因为她的目光对上了那个男人的目光——郝明天。
  (3)
  “你是叫叶阑珊吧,能借我看看你的笔记吗?”这是郝明天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叶阑珊小心地回过头,怀着探触的心情盯着眼前的郝明天。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很舒服,她愣了一下,把笔记本递给他便又赶紧回过头去以免被他发觉那已是绯红的脸庞。但是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向后倾着,期待着什么。
  “啧啧,快班的不愧是快班的,对了,笔记能借我看看吗?”连头都没有回,她莫名的迅速的重重的点了两下,嘴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叶阑珊感觉自己着了魔,从没体验过一见钟情的感觉。
  叶阑珊是插班生,刚从快班退了出来,有的只是失落和迷茫。她来的第一天,大家盯着她,眼神中有审视、有疑问、有无奈、有……不论是什么,她看到的只是冷漠甚至嘲弄。
  如果知道以后发生的事情,她一定会好恨,好恨班主任不该把她安排在郝明天的前面,好恨郝明天不该第一个对她说话,好恨郝明天的那个吻。源于悸动的初识,随后的日子里,叶阑珊渐渐习惯于听他的笑,习惯于看他的表情,习惯于和他打闹,习惯于……
  就在叶阑珊分明从郝明天的眼睛里明显看到了认真和青春涌动的情愫时,她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丑小鸭,每天只能对着镜子自怨自艾:“算了吧,丑小鸭,人家是白天鹅,你能跟人家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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