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蛋和笨蛋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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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蛋和笨蛋 楔子
  楔子
  
  李绍从小就是个浑蛋。平生只有两大追求,美女和金钱;生活中只有两件事,泡妞和打工。
  五岁的时候,幼稚园里男孩女孩一起排排坐,坐在李绍隔壁的美美是个害羞的小朋友,坐在马桶上还要拉著小花裙子死死盖住。
  李绍人小心大,三下五除二解决完毕,腆著小肚子坏笑两声,”呼啦”就把小姑娘的裙子掀起来了,点头赞叹:”啧啧,你没长小鸡鸡,光秃秃的真难看。”
  美美哇哇大哭,”我也要小鸡鸡我、也要小鸡鸡!”
  李绍被幼稚园刘阿姨拎著耳朵扯出去时,嘴里还叫:”你放开你放开,我不要你啦!”
  刘阿姨奇怪,问:”不要我?那你想要谁?”
  “你是丑老太婆!人家要吴阿姨!”
  刘阿姨:”……”
  “你扯痛我的耳朵了,赔钱给我!”
  “……”
  别看李绍小小年纪,可本事却大,整条巷子都被他折腾得鸡飞狗跳,邻居们都说,果然是没爹的孩子,这样野。
  
  
  
  程家曦从小就是个笨蛋。不会踢足球、不会打篮球、不会玩游戏、不会抽菸、不会喝酒,不会任何男孩子应该会的东西。
  他脸上戴一副厚比瓶底的大眼镜,头大身小,犹如发育不全的豆芽菜,无论做什麽动作,都是磕磕碰碰,笨手笨脚的,体育课成绩永远倒数第一。
  像这样的孩子,平时在学校里属於最容易被欺负的那种,”笨蛋”,在他整个小学生涯当中,基本上充当了”程家曦”三个字的代称。
  程家曦的爸爸程效庸某日站在自家的阳台上,看著儿子远远走来,只见他硕大一颗脑袋挂在细瘦的脖子上摇摇欲坠,几个坏孩子跟在身後,嘻嘻笑著喊:”大头大头,下雨不愁││哈哈,程家曦是笨蛋!”
  程家曦头都不抬,好像没听见一样目不斜视,专心走路。
  程效庸长叹一声:”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啊││”
浑蛋和笨蛋 01
  一
  
  “李绍。”
  “……”
  “李绍!”
  “……”
  “李绍呢?李绍来了没有?”
  下面依旧是一片寂静。
  程家曦将手里的点名册”啪”的一声狠狠摔在讲桌上:”太不像话了!新学期第一堂班会就敢跷课!你们哪个是他同宿舍的?马上去给我通知他,今晚六点锺之前不准备好三千字的报告到我办公室报到,他就死定了!”
  班长罗伟战战兢兢的站起来,小小声:”程老师,李绍他平时不住在宿舍里的。”
  “什麽?怎麽学务处没有给我报备?本科生不允许随便外宿,难道他不知道?你这个班长是怎麽当的?”
  罗伟在程家曦的质问下明显矮了一截:”李绍他,呃,因为他没有办理退宿手续,所以学务处并不知道。他把床位租给了一个外地来准备考研究所的人,自己去给朋友家看房子,说是这样可以省一笔花销。”
  难道是个贫困生?想到这里,程家曦心里倒觉得李绍还有几分情有可原,想必班会没有来,是因为忙著打工赚学费吧。
  这个班他是从大三起才接手的,是原来专业细化分流之後新组建的班级,人不多,只有三十多个,比起有的热门专业动辄七、八十人的班容量来说,算是很好管理了,班长也只是临时指定的,可他对於同学的了解情况看来也还不错。
  程家曦在心中点点头,想,就让他连任好了。
  想到这里,程家曦脸色终於有了几分缓和,对罗伟点点头,说:”你坐下吧,让李绍有时间的话马上打电话给我。”
  罗伟暗暗松了一口气,总算平安混过去了,回去之後一定狠狠宰李绍那浑蛋一顿烧烤。其实他是早有耳闻,据说这个程家曦,是个极不好相处的人,并且号称B大考场上的四大名捕之首,人送外号铁面黑手程捕头。
  为人又是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浑身上下一股腐儒的酸气,除了读书做研究,人情世故一概不懂,偏偏性子又拗的很,得罪的学生非常多。简直就是个笨蛋嘛。
  程家曦三言两语将新学期的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夹著记事本大步流星走出了教室,一边走著,一边不耐烦的将脖子上的领带扯松。
  他早已不是年幼时那个大头细身子,脸上罩一副巨型眼镜的ET儿童了。现在的程家曦,个子高%,身材虽说搆不上健壮,但绝对可以算是健康,圆圆的大眼镜也换成了造型简约的无边框树脂眼镜。
  面色白皙、五官清秀、气质斯文。若不是表情稍显呆板,动作有些僵硬,眼神略微刻薄,倒还真有几分看头。
  他急匆匆赶回办公室,放下记事本,拿了教师阅览证,连招呼都来不及和同事打一声,就闪的人影全无。
  同办公室的几位老师见怪不怪,好像没看到他一样,低头各干各活。本来嘛,大学这种地方就是各色奇人的聚集地,天才大多有怪癖,各位老师见多识广,再怪的人他们都见过不少,自然不会觉得程家曦的为人处事有何特殊。
  等程家曦终於坐在文科资料室的一个角落里,手中捧了一本积满灰尘的︽象山学案︾时,终於痛痛快快的吁了一口气。
  只有在这里,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觉得,人生啊,还是很美好的!
  
  
  
  李绍是正在打工没错。
  他属於那种不拘种类、不拘工时的全能打工王,在学生打工族中,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力气大,也肯吃苦。
  只不过,谁要是敢欠他工钱不给,就算是天王老子他也三拳两脚打到人家生活不能自理。这可绝对不是毫无根据的骇人听闻,据说他精通各种武功,甚至包括失传已久的庐山升龙霸和天马流星拳。
  其实李绍并不是程家曦以为的那种贫困生。他虽然在单亲家庭中长大,但母亲裴婉玉也是一个任职於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如今公务员的薪水翻著筋斗往上涨,所以母子两个过得还算小康。
  他只是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对於金钱发自内心的无比热爱。在这种热爱的驱动之下,自然是掉进了钱眼里,利用一切可利用或不可利用的时间,打工打工打工打工……
  除了赚钱,李绍最大的爱好就是美女。他喜欢的美女几乎全部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发长腿,胸大无脑,既可以一拍即合又可以一拍两散型。
  没办法,追逐美女是他的另一项本能。
  其实男人嘛,爱好无非有两个,金钱和美女,无一例外。金钱是上半身产生的欲望,美女是下半身产生的欲望。
  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男人一般色。
  李绍觉得自己只不过对这两种事物追求比一般男人狂热了些,於是他给自己下了定论,我一定是比一般男人更男人,是男人中的男人。
  李绍为了打工,整整一个假期都没有回家,今天是暑期工的最後一天,如果坚持下来没有请假的话,就额外还有一笔全勤奖。他已经在这个小超市里熬了整整一个暑假,若是为了一个什麽见鬼的新学期第一次班会就晚节不保,岂不是亏大了!
  手机在口袋里隐隐震动,他看看店长正支著下颌在收银台边打瞌睡,便装作检查货架,隐藏在一排瓶装水的架子後面,偷偷打开手机盖子。
  发件人:罗伟
  哈哈,你死定了。今年的班导是程捕头,你这次跷班会,程捕头怒了,让你马上回电话,多亏我替你求情,不然还要交报告呢,你小子要请客啊。电话是09XXXXXXXX。
  李绍无所谓的合上手机,什麽啊,什麽程捕头?没听说过,他是哪根葱?老子的电话费是留给美女的,谁高兴给你回电话啊。
  李绍常年痴迷各种打工和把妹活动,属於在学校中基本上不露面的神人,所以校内关於程捕头的种种传闻,他居然一丁点也没有听说过,自然不知道程家曦的厉害了。
  
  
  
  课程是在新学期的第二周开始的。程家曦带的这个班,专业细分之後,是属於汉语言文学大专业中的古代文学方向,所以这个学期新开设了几门专题课程,比如古代小说研究专题、宋词研究专题、元曲研究专题等等。
  程家曦是本校古代文学专业毕业的硕士生,虽说目前仍是博士在读,但由於他这个书呆子一向能力水准很高,很是得老板的器重,便也带了其中一门杜甫研究专题的课程,每周五下午有三个课时。
  跷课,属於大学生活中的必修课。除了程家曦这种火星人之外,每一个在大学里混过的人差不多无一例外。选修课是必跷课,必修课是选跷课。可见在大学里,跷课之风有多麽盛行,更何况是人人蠢蠢欲动的周末下午,出勤率必定会惨不忍睹。
  ││当然,这是在地球人充当教师的情况下。
  刚刚说过,程家曦从小就是个ET儿童,火星ET,长大成人之後,其火星属性更变本加厉的严重起来,更是凭藉此点获封B大考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四大名捕之首,人送外号铁面黑手程捕头。他的课,自然是另一番景象。
  预备锺都还没有敲响,教室里早已齐刷刷的坐满了人,每人两大本砖头一般厚的钱注杜诗,谁也不敢嫌课本太重太累赘││开玩笑,这是谁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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