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蛋和笨蛋

第2章


程捕头!更何况他还是他们今後这两年的班导,谁敢怠慢?除非他不想活了。
  程家曦犹如码表一般精确的提前三十秒迈进教室,环顾教室一周,满意的点点头,两道眉毛之间因为常年皱眉形成的”川”字终於松动了一些,在B大远近闻名的”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的上课音乐锺伴随下,吐出两个字:”点名!”
  於是旧事重演││
  “李绍。”
  “……”
  “李绍!”
  “……”
  程家曦将点名册摔在讲桌上,一只手揉著额角,问:”那个叫什麽什麽的班长?”
  冤大头罗伟可怜兮兮的站起来,”我姓冤,啊不,我姓罗,我叫罗伟。”
  “罗伟同学,那个李绍难不成又去打工了?”
  “呃”罗伟没道德的扯谎:”他确实是,比较困难。”
  程笨蛋不愧是笨蛋,不论年纪长多大都还是笨蛋一枚,这麽明显的谎话都没有发觉,反而同情心瞬间泛滥,关切的问:
  “真的?那样岂不是很辛苦?虽说大学生打工也可以算作是社会实践,但是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申请助学金的,这样打工,耽误课业就不好了。”
  在人类灵魂工程师圣洁的注视下,罗伟愈加觉得自己心思阴暗龌龊,自惭形秽之余,根本不敢多话,”哼哼哈哈”支吾了几句,连忙坐下来,偷偷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原来对方太好骗了的话,说谎者居然会有负罪感啊……
  程家曦站在讲台上清清嗓子,开场第一句:”我很不赞成学校选的这套教材!”说著,用力拍了拍躺在桌子上的书。
  “钱谦益虽说是个大学问家,但人品方面实在令人不敢恭维。钱注杜诗,虽说有一定可取之处,但为小人之作,我宁可不用。干隆皇帝曾说钱谦益是个反覆小人,窃以为此话甚是。连他的红颜知己柳如是都对他颇多微词。”
  罗伟缩一缩脖子,原来这个程捕头还是个近乎狂热的人品完美主义者啊,摇头遐想之间,彷佛看到了李绍被程捕头指著鼻子痛骂”反覆小人”的样子。
  还未来得及在心里为李绍掬上一把同情泪,忽然听到程家曦纹风不动的扑克脸上冒出了一句令大家绝倒的话:”柳如是是清初四大名妓之一,你们有哪位同学知道清初四大名妓是哪几个?”
  什麽?四大名妓││名妓││妓││
  各位同学心中哀号:老师,这不是健康向上充满阳光的课堂上应该讲的话题吧?我们怎麽记得这堂课应该是杜甫研究呢……
  其实程家曦上课还是很有意思的,真正是旁征博引,触类旁通,三个小时的课程下来之後,居然没有人会觉得枯燥。
  只不过讲台後边那张扑克脸,看起来实在有些碍眼罢了。
  程家曦随著下课锺的”命运”交响曲声,将粉笔放回粉笔槽内,夹起讲义,对罗伟叮嘱道:”记得告诉李绍同学,有时间的话马上打电话给我。学生的本分就是学习,如果实在困难,我可以为他申请助学金,就算是要办就学贷款,我也可以做担保人。”
  罗伟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唯唯诺诺地答应了,狗腿状躬身送程老师出教室,谁知程家曦刚出教室,又杀个回马枪:”一定要记得告诉他啊,他这样下去,太耽误学业了,我今晚十点锺之前都会在办公室,让他来找我。有什麽困难的话,老师一定会帮忙。”
  罗伟心中将李绍这个浑蛋骂了个狗血淋头,这回一定好好敲你一顿!
  
  
  
  五点锺下课之後,罗伟一溜烟跑进学生餐厅,愤愤地填饱肚子:笑话,不吃饱一点,一会儿怎麽有力气将李绍那个小子揪回学校?
  李绍每天晚上都在一家酒吧做服务生,当然,这间酒吧实在不是什麽普通的酒吧,所以当七点锺华灯初上的时候,罗伟站在酒吧门口,心中颇有几分踌躇。
  酒吧的名字叫做”悠扬”,门面装潢成一张乐谱的样式,门框边上镶嵌著粗粗的原木,围绕著霓虹灯制成的五线谱,时间还早,没有什麽客人。
  罗伟站在门前的台阶上,尽量无视身边稀稀落落进出的清一色男性客人们,或兴味十足、或不怀好意的目光,鼓足勇气,推开了大门。
  大好直男,就这麽迈出了踏进gay吧的第一步。
  李绍的确是爱钱爱到了骨子里,甚至跑到gay吧来打工,凭藉著他遗传自老妈裴婉玉的姣好容貌,以及拜多年打工的粗重工作所赐的钢条般挺拔高%的身材,这里的确是会给他比较多的薪水。
  为了钞票,这小子居然毫不犹豫的跑进来打工。他倒是赚钱了,只苦了伟大的班长罗同学。
  罗伟推开”悠扬”的实木大门,还没有来得及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就听到一个分外柔和,略带沙哑的嗓音说:”咦?来了新鲜人哦,想喝点什麽?第一次来,我可以请你。”
  话音未落,一只冷冰冰,如同蛇一般柔软滑腻的手掌摸上了他的脸,面前有一双狭长的凤目闪了一闪,那个声音继续饶有兴味的说道:”是个漂亮的弟弟呢,倒是很合我的胃口。”
  罗伟哪里见过这种阵势!登时僵在当地呆若木鸡,面前的漂亮男子像是得了兴味,连另一只手也要攀上来。
  “啪”的一声脆响,漂亮男子倏地收回了狼爪,痛的皱起了修长的眉毛:”李绍!你小子干嘛啦,很痛诶!”
  李绍叉著腰站在男子的面前,做茶壶状:”老板,这是我同学,纯正直男一枚,你不要招惹他哦。”
  老板眨了眨眼睛,讨价还价:”那麽,你用自己来补偿我好了││”
  “不好意思,我也是纯正直男。要不是看在你每月准时发给我薪水,从不拖欠的分上,小心我连你一起揍。”说著,拉住呈呆瓜状的罗伟,两步就跑出了大门。
  “我拜托你,班长大人,有什麽事非要找到这里来不可?你这豆芽菜一样的身材,到这里来也不怕被人生吞活剥了!”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起这话,罗伟登时如梦初醒,彻底从僵尸状态恢复过来,不由得跳脚大骂:”都怪你这个浑蛋!你给我赶紧滚去找程捕头说明白,我再也懒得给你圆谎了!”
  李绍不屑的撇一撇嘴,”程捕头是谁啊?你好像很怕他嘛。今晚是周末,我要是闪人了,老板非抓狂不可。”
  罗伟愤愤的说:”知道知道,您老是这里的红牌嘛。今天说什麽也得给我在十点锺之前滚回学校去。”说著扭住李绍的耳朵,一脚踹开了”悠扬”的大门。
  李绍从小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从他出生到现在二十一岁这麽大了,扳著手指头数一数,敢这样揪住他耳朵发飙的人,绝对不超过三个││第一个是他妈妈裴婉玉,第二个是他外婆,第三个就是罗伟了。
  没办法,谁让他欠了人家太多人情,每次跷课作弊都要罗伟帮他打掩护呢,大丈夫能屈能伸,该低头时就低头。
  罗伟一手扯住李绍的耳朵,一手叉腰,对”悠扬”的老板甄敬俞说:”这小子今晚我带走了,算他病假也好旷工也好,你自己看著办。”说完,拉著大声呼痛的李绍一溜烟消失不见了。
  甄敬俞目瞪口呆,半晌赞叹道:”这年头,好男人不是直的就是暴力狂。这小弟弟居然连李绍的耳朵都敢扯,还真是个极品啊……”
  
  
  
  程家曦今天破天荒没有在图书馆泡到闭关,而是连晚饭都没有去吃,一直守在办公桌前等候,生怕自己去吃晚饭的一个空档,可怜的、勤奋的贫困学生找上门来,却扑了一个空。
  没办法,谁让他是个笨蛋呢?他这人一向单纯的过分,年龄的增长,并没有使他的心机有所加深,还如同一个小学生一般,被人一骗一个准。二十六岁的人了,除了坚持原则的程度到如同执念一般,他完全就是个未谙世事的孩子。
  更何况,他这个人总是有一种多余的责任感,觉得教师的职业无上神圣,学生的事自己就一定要感同身受,同情心容易泛滥的过分。凡此种种,加在一起,不就是一个笨蛋嘛!
  罗伟和李绍两个人拉拉扯扯、吵吵闹闹的从市中心回到位於郊区的大学城时,已经快到晚上九点锺了。罗伟急吼吼的一边拉著李绍赶路,一边连连看表,”你走快一点!晚了的话,程捕头会把我活活剥皮的!”
  李绍不禁好奇:”程捕头到底是什麽人?也有你罗大班长搞不定的老师?”
  罗伟不怀好意的笑,将李绍推到虚掩著门的办公室门前,低声说:”你自己进去见识一下就好了,我算是把你这尊瘟神送到西天,该功成身退了。兄弟保重!”说完,嘴角尖利的牙齿在昏暗的走廊里闪出一道白光,一挥手,瞬间消失。
  ……这小子练过忍术吗……
  李绍挂著满头黑线,敲了敲门。
  程家曦一直在琢磨,到底应该怎麽跟李绍谈。他不太会与人交往,除了说起学术问题时候外,大部分时间都是不善言谈的。
  好在,他读过很多很多的书,知道古书上有一句话,叫做先礼後兵,深以为然,正在心中逐字逐句的打著腹稿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敲门声很轻很轻,带著毕恭毕敬的胆怯,彷佛外面蹲著一只羞怯温顺的兔子。当然了,这不过是浑蛋李绍的伪装。
  等到很久之後,程家曦回想起这天晚上时,才发觉,他一开门,放进来的不是只兔子,而是一匹野蛮粗鲁的狼,那时候他猛然想到,古书上还有一句话,叫做”引狼入室”,说的就是他这种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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