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

第32章


  “能被人追着看也好。”
  当时我尚未离婚,一脸俨然的教导她不要幼稚,年纪不小了要严肃生活,尽早“从良”。
  现在回想起当时的优越感深觉自己欠抽。
  这么美丽多情的女子竟然没男朋友——粟粟死也不服,所以要努力反证。
  人通过别人肯定自己。
  女人通过男人肯定自己。
  连幼儿园的小女孩都会用裙下男孩的数目分出此优彼劣。
  对于女人来说,男人猎艳的目光就是一种恭维;而对于情感无着的女人来说,男人的殷勤比自强不息的大道理更能激发斗志。
  我原以为我进化好了。
  我原以为自己有资格揪住别人露出的尾巴讲经论道。
  暮然回首,却发觉自己的裙下也招摇着毛茸茸的尾巴——这点儿动物本能无论如何也进化不掉,多么尴尬无奈的自然现象!
  没有人比别人优越,只是有些人会比较幸运。
  没有人比别人完美,只是有些人碰巧夺过来考验。

  现在,我和粟粟一样:享受殷勤吹捧,其他一律免谈——纯属良家妇女的拘谨型放纵,非常安全卫生。
 
  葡萄则真枪实弹的干。
  结婚四年,老公扔下全副家当不告而别,葡萄伤心之余暧昧上了一个有妇之夫。
  那人我见过:脸色灰黄,眼神浑浊龌龊,距离远远地便能闻到他衣服上有股馊味,那是没从洗衣机里及时取出晾晒的后果。
  他们的幽会场所我也见过:堆满了垃圾杂物,软腻潮湿的床单,屋子里弥漫着与那个男人身上一样浓重的馊味儿。
  葡萄说他们一起度过的夜晚让人陶醉,说完戒备而期待的在我脸上寻找蛛丝马迹,看我相信几分。
  我想说即便寂寞也无需这样糟蹋自己。
  我想说即便要糟蹋自己也请找个体面的人、挑张体面的床。
  但我什么都没说。
  成年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况且,在批评别人不够好之前,要自问能否给他更好的。
  有一阵子,我妈每天都逼问我离婚的深层次原因。
  终于有一天,我不胜其烦,决定用震撼性的回答终结她的提问。
  “结婚七年,我们五年没有性生活。”
  我妈大惊,“为什么?”
  “突然之间再也不能接受和他做爱。”
  “为什么?”
  “当时自己也不知道,现在明白是不再相爱。”
  “干吗不早离?”
  “你说过性不是生活的全部嘛!我就信啦。况且当时并不知道原来这就是不相爱了。”
  不相爱怎么做爱?
  这跟保守或开放、贞洁或放荡无关,纯属个人感觉。
  我不认为失意时抱着个莫名其妙的裸男打滚儿就能让自己忘了过去,让一切好好继续。
  如果一切都能用性解决,世界该多单纯哪!
  或许我患有精神洁癖,或许我是个偏执狂;但我总不能欺骗自己。
  对,我现在完全自由,毫无约束,且无须为任何人负责。
  但我总不能为放纵而放纵,为上床而上床吧?那样的话床上岂不是人满为患?

  后来,葡萄也加入了我们的泡吧队伍。
  葡萄看上去比谁都“骇”。
  大家鼓掌的时候,她鼓得最响;大家跳舞的时候,她转得最快;大家尖叫的时候,她叫得最响。
  她盯着我的脸,高喊“真好!”
  这次是为了讨好我。
  她再次高喊“真好!”——这次是为了说服自己。
  我一脸颓废的站在墙角,高跟鞋硌的脚疼。
  葡萄表现得太卖力,戏过了反倒有点假。连娱乐也这么做作,是为了显示自己时髦豪放?仅仅是为了敷衍朋友?还是打定主意要高兴一下不管实际感觉如何?
  自欺欺人若成了习惯,做人便难有真正的乐趣。
  不能怪葡萄。
  这间汗水横飞的酒吧里挤满了人,真正享受的没几位。
  肖风算一个。
  吉他一响,她立即进入梦游状态,半闭着眼睛四处转悠,全然不顾手里的啤酒洒人一身。
  还有舞池中间的一位超级胖妹,穿件袒胸露背的火红大裙子,像吉普赛女郎一样狂跳着某种自创的舞蹈,介于伦巴与弗拉门戈之间,笑声震天,大号乳房上下翻飞,偶尔飞出一条重量级的玉腿即刻黑压压的扫倒一片,含我其谁的架势犹如一只发情的性感母象。
  她们忘情的自骇,奋不顾身,周围的群众等于不存在。
  但多数人都很茫然。
  和我一样茫然。
  我们脸上的表情与其说是快活,不如说是无聊。大家并不是真想来这儿,只是除了来这之外不知道还能去哪。
  既然人们说这是一个很“骇”的地方,大家就努力地表演“骇”。
  既然想骇,一定能骇;万一不骇,可以装骇。
  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多么强大啊!
  因此满酒吧里都是端着酒杯傻笑的人。
  不笑的时候,人们半张着嘴发呆,眼神飘忽,等待一次心跳的机会。
  有部恐怖小说,说一群人日日忙碌不已,夜夜寻欢作乐。突然有一天,有人宣布:实际上在多年之前,他们就已经死去。众人赶忙伸手自摸心脏,只摸到一个洞;骇然之下,纷纷倒地,化作白骨。
  假如人人把手按在心脏的位置,这世界估计会横尸遍野。
  就像说服自己进酒吧一样,我们说服自己按时上班下班结婚生子吃饭睡觉做爱刷牙,看上去忙忙碌碌嘻嘻哈哈,其实心脏都不跳一下。
  浪费时间,就是说服自己一遍一遍的重复着早已丧失感觉的事儿。
  都以为欺骗自己的感情最容易——,没感觉么?没关系,我们最善于说服自己。
  不骇强骇。
  一群孤魂野鬼凑到一起,也还是孤魂野鬼。
  曲终人散,唯有空虚实在。
  我要的生活不在这里。

  “吸,吸进去,”肖风把烟卷塞到我嘴里,“别吐!”
  空气里散发着奇异的香味儿,温热的白烟顺着气管流进肺,然后在胃里沉淀。
  “什么感觉?”
  “身体里暖洋洋的。”我看着手里的烟。
  “再来点儿,它能让你飞。”
  我极不熟练的嘬着烟卷,里面的叶子蓬松酥脆。
  “哪儿弄的?”我问。
  “自制的。现在感觉如何?”
  我猛烈的咳嗽。
  到最后我也没飞起来,我头晕脑涨,吐得一塌糊涂。
  “看来你不适合大麻,下次给你带LSD。”肖风给了我一杯水。
  “啊,《毛发》里牛仔在中央公园吃的那玩意儿!之后他出现幻觉,在教室和自己仰慕的富家女结婚。”
  “那段儿拍的还行,但还是农民式的想象,太土。”肖风不以为意。
  “你呢?什么感觉?”
  她仰在沙发上,眼睛看着很远的地方,“颜色!铺天盖地的颜色!以我从来不曾想象的方式组合,就像巨大的孔雀尾巴,铺满了整个地面,然后犹如一面和缓的瀑布,朝着墙壁、天花板倒流上去。我躺在颜色的荧光的河流里,听见我的爱人在对岸唱歌。其实那是间黑咕隆咚的老酒吧,我的爱人在台上。在那之前,我喜欢用黑白色调画画;在那之后,我要我的画充满颜色。尤其是绿色和紫色,绿色的瀑布,紫色的瀑布。”
  “是吗?我还以为吃下去只会摇头滥交。”
  “切,”肖风不屑,“它们的作用是暴露人们的潜意识。有什么样的潜意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无聊的人才摇头滥交。”
  “也就是说,它们帮你卸掉伪装?”
  “对,卸掉一切束缚,完全敞开自己,完全诚实,完全自由。”
  我迟疑一下,“别给我带了。”
  “为什么?”
  “我怕我接受不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万一它太丑陋怎么办?今后我还不得心惊肉跳的过日子?”
  “你不想看清你自己?趁现在一个人?”
  “我已经看清了自己的懦弱,”想来很久之后我又说,“你比我勇敢的多。”
  “会不会上瘾?”过一阵子我问肖风。
  “赌博、酗酒、性交、打游戏,样样皆可上瘾,但并非人人都会上瘾;物无罪,只是有一部分人特别空虚软弱,喜欢上瘾,不上A瘾,就上B瘾,总得给自己找借口逃避生活。比较冠冕堂皇的上瘾是工作,被尊称为工作狂。”肖风把烟头塞进可乐罐子里。
  “其实你需要彻底放松一下,你总把自己收的太紧,”肖风说,“一辈子起码要尝试一次酒神精神。”
  “我好像从来没彻底放松过,我怕高速,怕失控,我总把自己管理的太好,我太会说服自己;至今只喝醉过两次,结果每次都是醉时比醒时更清醒。我不是酒神型人才。”说着我笑,“你看根本用不着LSD,现在我就已经认清自己不是潇洒人物了,以后再也不用装了。”
  肖风掐我的脸,“你太乖。”

  后来我迅速习惯了一个人安静的生活。
  速度之快把握自己都吓了一跳。
  因为没了观众,所以不知不觉的脱掉了戏服不再演出,取舍动静全凭心而行。
  我几乎立刻把曾经梦想的生活付诸实施。
  只要有书有面包,我可以连续几天不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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