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右手

第10章


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缝隙宽松、锋利突出的牙齿。
    他头戴一顶肮脏破旧的蓝帽子,帽檐一圈切成了片片荷叶的形状,身穿一件肮脏的黑白格子运动衣,背部有束带,劣毛线织成,肘部撕破了,纽扣也没有了,看样子好像是位节俭的家庭主妇给他的,给之前还特意把纽扣都给剪掉了。
    他里头穿一件绿色马球衫,颜色几乎都被洗掉了,脖子上的纽扣解开着,松松垮垮地打了个红绿色的领结,像是在十分钱商店买的,领结一直挂到衬衫的第二枚纽扣上,这是他全身唯一一件看起来还光鲜干净的服饰。宽大的灯芯绒长裤相对于他的腰身太肥了点,用一条破损的黑皮带固定在腰间,形成好几个褶皱,而且裤子还太长,长长的裤腿摆动起来,仿佛手风琴的风箱,使得他下半身的形状很不规则,像是长了一双罗圈腿。
    根据他的外表,他可以被叫做红眼睛、缺耳朵或者尖牙齿。但由于那双形状古怪的腿,罗森布拉特警官暂时为他起名叫罗圈腿,简称罗圈。在找到他的真名之前,就这么称呼他吧。
    下午的阳光照在他背上。他手里抱着一样灰色的小东西,走到跟前才能看见。此外他没带任何随身物品,没有背包,也没有行李。
    他举起大拇指,站在那里,朝他们过来的方向微笑。幕布升起,宣示他的出现,虽然短暂,却很恐怖……
    我能想象,艾莉娜和伊尼斯·圣特尔姆驾车沿着傍晚的阳光大道,穿行于起伏的草地与怡人的山林间。烟灰色的汽车,红色的皮垫,铬制的外壳闪现微光,白圈的轮胎呜呜作响,顶篷和挡风玻璃都已经放了下来。
    我能想象,他们怀揣金钱,无忧无虑,欢快得好似夏日阳光下的一对蝴蝶,行驶在婚礼与蜜月的路上,从此幸福到永远。我能想象她当时的样子,深棕色的头发随风飘扬,骄傲的下巴微微上扬,戴一副天蓝色镜框的五百度眼镜目视前方,白色的夏装敞开着,花蓝色的连衣裙领子在风中翻动,左手压着方向盘,手指上一枚大个的绿宝石戒指反射着阳光,那是圣特尔姆昨晚给她的。我也能想象她身边的圣特尔姆的样子,棕色的面庞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脑袋在和风中微微倾斜,穿一身华丽的鸽灰色轧别丁外套,一只手扣了一下头上漂亮的宽边巴拿马草帽,另一只手则搭住她身后的靠背,丝织的白袖口,金色的同心扣,还有一枚精雕细琢的古佛罗伦萨式的实心金戒指。
    不对,他一直是把那枚波尔加戒指戴在右手上的。他扣巴拿马草帽的时候,戒指还戴在他手上。这件东西还没有找到。但他的确有右手,戒指就戴在右手上,他扣草帽用的正是那只右手。
    这就是我所能想象出的画面,也一定是站在路边的罗圈所看到的画面。
    他们的速度并不快,只是一边优哉游哉地在战时限速以下往前开,一边在微风与阳光中欣赏沿途不断涌向眼前的青山美景。在到达佛蒙特以前,可供消磨的时间还多得很。混凝土马路笔直宽阔,他们隔着一段距离,就能够提前看到他。或许提前的时间不是太长,但如果他们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相距一里,就提前了两分多钟,如果相距只有半里路,那也提前了一分多钟,可他们俩谁也没有想过扭头开走。
    当然了,他们从任何距离都不可能看清他的细节。甚至当他们停下来让他上车的时候,仍然有些细节艾莉娜没有马上看见。这些细节是他坐在后座上时,她透过后视镜一点一滴观察认识到的。后来的恐怖时刻,她藏身在“死亡新郎池塘”树林繁茂的黑水边,在惊骇与死寂中躲避他的追寻,这些细节一下子全都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里。至于圣特尔姆,以他那双糟糕的眼睛,可能罗圈身上的某些细节他从来就没看出来。
    但至少有一点,他们俩都有足够的时间看出来,他是个长相古怪、令人生厌的小个子男人。
    令人生厌,这是艾莉娜·戴瑞第一眼看到他时的感觉。这种厌恶纯粹是因为他的肮脏,让她汗毛直竖。但开始的感觉并不是害怕,反正她还没觉得害怕。
    “伊尼斯,你看见了吗?”她喊道,“前面那个古怪的小个子男人!”
    伊尼斯从低垂的帽檐下凝视前方。
    “亲爱的,他怎么古怪了呀?”他说,“我看他就是一个流浪汉嘛。”
    “他所有的一切都古怪!”她言辞强烈地说,“他简直是个终极流浪汉!啊,他在朝咱们笑,还竖起拇指,伊尼斯,你看见了吗?多可笑呀,他好像真的相信咱们会停车搭载他呢!” 
    “也许他是在做什么广告吧?”伊尼斯·圣特尔姆懒懒地说,“他看着是他妈的有点奇怪,对吧?他手里抱着一样有趣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呀?好像是块灰色的破布,上面还有点红红的……”
    “啊,是一只小猫!”她说,“是只红嘴巴的小灰猫!”
    她把脚从油门上移开了。她并非有意想要停下来,但罗圈手上抱的东西引起了她的同情,甚至可能是冰冷的恐惧感吧。
    “哦,太可怕了!它伤得很厉害!”
    圣特尔姆伸手关掉点火器,艾莉娜熄灭了发动机,把车停到路边,就停在红眼小个子罗圈的身边。
    显然,不管是当时还是后来,圣特尔姆都不认识他。在圣特尔姆的记忆里,以前根本就没见过他。他就是路上的一名游民,竖起手指请求搭车而已。
    有关他的很多细节并非都是一目了然的,但是,即便圣特尔姆看到了所有的细节.他也不大可能害怕。从圣特尔姆的情况来看,他就不是那种会害怕的人。他有钱。所以不会像普通人那样害怕顶头上司和讨债公司。他不是士兵,所以也不会害怕打仗。不管他的宗教信仰是什么,他似乎都不可能害怕鬼神。
    这一点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他性格的关键。他根本就想象不出任何值得害怕的东西。至于他略显羞怯的样子,则可以理解为这种性格的外在表现,通常的情况下,是因为内心的强烈自信,有时也可能是因为屈尊俯就的难堪,他觉得自己聪明、富裕还有修养,还可能是因为优越感,他觉得自己应该向那些努力打拼却所得甚少的人道歉。
    依照他的说法,出身背景也可以认为是造成他不懂得害怕的另一个原因:他从挥金如土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大笔钱,因此相信自己是幸运之星。
    不怕鬼神,无所畏惧,这跟勇气不一样,事实上反而遏制了勇气的产生。勇气源于危难、哭泣乃至疯狂,它能使弱者伸出牙齿与利爪,勇敢地为生存而奋斗,即便被劈作两半也不罢休,奋斗到死。
    这种在危难中奋斗的勇气,至少在圣特尔姆身上看不出来。没有了优越感的自信,他就可能如黄油一般溶化。不过,面对一名肮脏可疑的小个子男人,他是完全不害怕的。
    “要搭车吗?”他友好地说,“我想我们还有空位给你。你的猫究竟怎么了?”
    罗圈把灰色的小猫搂在左臂的怀里,紧贴肮脏的上衣,污秽的食指轻轻戳了戳猫毛。这是只毛茸茸的小猫,不过几周大,眼睛还是水汪汪的蓝色。以前它一定是只可爱的小动物,就像大多数小猫、大多数小生命一样,但如今却很脏,和罗圈本人一样脏,口吐鲜血和白沫。一只前爪自肩头脱落,好似苍蝇腿,脑袋也给弄得面目全非。
    “它怎么了?”艾莉娜重复道,“哦,它怎么了?¨
    “在路边发现的”罗圈的声音低柔平静,“准是让卡车碾过去了,可怜的小东西。”
    “它死了?”
    “它死了,”他说,“不再有痛苦了。"
    他拎起小猫的脖子,用一双红肿的小眼睛看了看。这就是它的命运吧!他把小猫丢进了路边杂草丛生的沟里,擦了擦手掌,然后打开后车门,进到车里。
    “谢谢停车啊,”他平静地说,“看到你们过来的时候,我就差不多料到你们会停车的。你们和我是一类人,我自己只驾驶过凯迪拉克。如果今天你们把车给我,那我别的什么车都不想要了。从我开始等车算起,有两辆雪佛兰、一辆道奇开了过去,但看来真的很值。啊,我得把这些东西往旁边推一点。”
    “你要去哪儿呢?”伊尼斯·圣特尔姆问。
    “随便,”罗圈说,“不管你们去哪儿,我都没问题。”
    此时他已置身包裹和杂物之间。艾莉娜苦着脸看了一眼伊尼斯,他的目光却漠无表情,毫不在乎,一副茫然出神的样子。她启动了汽车,继续往下开去。她想,也许罗圈用红眼睛和低柔平静的声音将他们俩给催眠了,或者,是用那只面目全非的死猫。 
    没错,罗圈的声音低柔平静,这是艾莉娜注意到的一个主要特征。或许是与外表的反差,使得她对声音的印象更为深刻。她总觉得这是一个有修养的人所发出的声音。
    其实,一个人说话的语气与他所受的教育没什么关系。宾馆侍者、教区代表、银行职员、夜贼惯偷,这些人的声音都很柔和,而他们也许只上到小学四年级。相反的,倒有许多医学博士、法学博士、优等博士、荣誉博士,叫声像装卸工,吼声像海象。生来脚步沉重的人,说话也响亮;脚步平静的人,说话也柔和。这就是一个人的声音所能表达的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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