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右手

第27章


    通过这条路去沼泽地和约翰·弗雷尔家比较近,近不少。相比之下,从房前的马路前往沼泽路,然后再拐进去.距离上要远出一倍多。要是约翰·弗雷尔昨晚离开迈克科莫鲁的这所房子后,从那条路回家,由于那辆疾驰的灰车走的是大路,所以他现在可能还活着。但是他因为怕鬼.一直走大路,于是落得现在的下场。
    罗森布拉特出去时,以为斯通就在门那头的卧室里打盹小憩——前面一整夜斯通一直在值勤。他以为斯通就在那里,我也这么以为。
    “埃德,照顾好她!”罗森布拉特猛冲出去,口中喊道,“这回我要搞定那个混蛋!”
    像斯通这样的人,像斯通这样受过训练的警察,听到罗森布拉特离开前的嘁声,可以在半分钟内就从那扇关闭的卧室门后出来,这点我是应该知道的。不管睡得有多沉,他都会立即苏醒,端起枪,接过任务,鞋都用不着穿上就从卧室里出来。
    马上出来。保护沉睡的姑娘。像守护犬一般安排保护措施,下达命令,哪些灯可以继续点亮,哪些灯得熄灭。他会有一套战略性的方案,应付可能来临的杀手。他会有枪。我们会是两个人。对付那家伙很可能需要两个人,他有刀,而且很强壮。
    罗森布拉特以为斯通接手了一切,这是他的错。斯通没出现时,我没能马上把罗森布拉特叫回来,这是我的错。
    我坐在老亚当·迈克科莫鲁的书桌前,一边等待斯通从卧室里出来,一边在头脑中梳理一项项问题,并开始记录笔记。我觉得自己听见斯通在门那头徘徊。我觉得斯通在那边找到并点燃了一盏灯,或许在打领带,或许在梳头发,随时都会出来。
    我等了十分钟。我等了二十分钟,同时记着笔记。我又等了六十秒,手中的铅笔一动不动口这时我才知道,斯通不在那里。意识到这一点,令我感到有些震惊。
    我轻声地呼叫他:“斯通!”尽力不惊醒艾莉娜。但是我知道,他不在那里。我手握棍棒,走到门边,鼓起勇气,打开门口但是那里没有人。
    窗子开着,纱窗移去了。床上空空如也。身后通向客厅的房门大开,台灯的白光全部照了进来。我一步步走进卧室,眼角的余光留意四周,身体飞快地向左右转动,不让身后有一丁点阴影。我关闭窗子,上了闩,然后又退出了房间。
    调走斯通的方式很明显:床边发出敲窗声,他立即就醒了。他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不是罗圈的,不是死神的,因为他在寻找罗圈,熟悉他的脸。那张脸的主人一直帮助他们追寻红眼睛小个子杀手,或许还为他们指点了方向。根本不是杀手。斯通从没想到他会是杀手。谋杀发生的时候,那个人在别的地方,有不在现场的证明。
    斯通!是我!罗森布拉特警官在外面客厅里要我给你带个话,不要让戴瑞小姐知道了!他们在“死亡新郎池塘”边找到了圣特尔姆的手,在池塘另一头后面的树林里找到的!罗森布拉特警官要你到那边去负责事务,不要让戴瑞小姐知道,警官跟她待在一起呢!悄悄地过去!
    或者这么说:斯通巡警,罗森布拉特警官要你带上圣特尔姆的帽子,不露声色地走到搜寻队伍里,想办法查明有多少人的脑袋适合那顶帽子,不要让戴瑞小姐知道了!
    或者这么说:罗森布拉特警官要你前往附近有电话的房子,给宾州斯帕德斯堡警方打电话,查明他们对一个名叫格斯,曾经开过快餐车的男子了解多少情况,设法在那里获取确切真实的信息。
    或者是别的话语,荒唐透顶却又貌似可信,可以把斯通支开一段很长的时间。罗森布拉特警官本人在看护,斯通却出去执行徒劳无用的任务了。
    或许,当时斯通移去纱窗,双手撑住窗台,双腿滑过窗台,那张熟悉的脸庞正等在外面的黑夜中。斯通的手枪还没拔出皮套,就死在了那把刀下。
    斯通并不像罗森布拉特所想的那样,他不在这里。就是这样。继斯通之后,凶手又让罗森布拉特本人出去执行徒劳无用的任务了。
    房子里没有枪,什么样的武器都没有。凶手本人所持的那种锯齿形刀刃的面包刀,厨房里也没有。什么样的刀都没有,甚至连外面炉灶上的火钳都被拿走了,也没有制门器一类的重物。这所房子就好像以前被人处心积虑、小心翼翼地动过了,疯子可以使用的所有攻击性的小物品都搬走了。当然,这事凶手也可能就在今晚干的。房子里最重的东西莫过于我头上书橱里的那些书——《美国名人录》,以及老迈克科莫鲁的谋杀案例大全,那本硬麻封皮的厚书。但是我不能用这本书去击打凶手,会把书损坏的。
    刚才我出去,到后门车道上的天龙旧轿车上取曲柄,但是曲柄已经被拿走了。我的手术工具在今晚某个时刻被人从没有上锁的行李箱里取走了,倒不是说这些工具能派上什么用场。甚至早于我碰到艾莉娜的时间。我在“死亡新郎池塘”发现工具不见了,因此我回来后把车上了锁。
    我还不敢为了寻找武器,在黑夜里走得更远。我没有去车库,乃至花园。我不敢把她一个人留在这儿。我也不确定,在外面的黑暗中,我是否能首先看见他,反应是否足够快。我眼睛很好,是完好的正视眼。但是他眼睛也不坏,或许在夜晚那双眼睛就成了猫眼,而非人眼。
    我身后房间另一头的那扇门,通向狭小的前厅,用钥匙上了锁。大门本身则被钉紧锁牢了。卧室的窗户关闭并且闩上了。我身边的铜窗纱是无法从外面推开的,红眼睛、白粉肚的飞蛾在窗前拍动着翅膀。我搬了把椅子,压上许多平底锅,抵住厨房的木板门,那扇门通向后面的柴房,在厨房的纱门后我也同样摆了一把椅子。
    客厅书桌上白色的汽油台灯完全照亮了整个房间。厨房水槽上的架子里点了盏黄色的煤油灯。再没有其他带燃料的灯了。也许,燃料放在外面的车库里。
    电话仍然不时发出幽灵般的铃声,但却毫无意义。电话线被切断了。
    我敲破厨房里的一把椅子,拆下一条椅腿,摆在膝盖间。椅子腿不很重,对付那把刀只能招架一阵而已,但是人总喜欢在拳头里握点东西。
    当然,他也可以站在外面的黑夜里,朝我开枪。我考虑到了这一点,并且在两大危险之间权衡,一是被他用枪射中,二是把这间摇摇欲坠的屋子完全弄暗,在黑暗中时刻保持警觉,在什么也看不见的情况下,不让那个或许长了双猫眼的凶手靠近艾莉娜。
    我不认为他有枪,枪会发出声响。枪弹都带有自己的膛线印,枪支还可以追查。开枪留下的弹药颗粒,是由人的手腕决定的。
    不,他很强壮,一直相信自己的双手。他喜欢在黑暗与寂静中行动。用一件普通的武器杀人,即便武器被人发现,也无法追查,比如路边拾到的石块,或者类似的东西。这是他的专长。
    不过,他在丹伯里用一块一毛五买了那把锯齿刀,身边的姑娘正是他想要杀害的。上帝保佑她。
    我记下了所有的事实。
    就是这样。
    各种聪明的直觉会冲进入的头脑中,比闪电更迅猛、更可怕,闪现出一片景色,一点一滴都仿佛清清楚楚。然后直觉消失了,只剩下更大的黑暗。
    不能相信直觉。今晚我有许多次闪过这样的念头:老亚当·迈克科莫鲁本人想要杀死我。就是那个老亚当,长一对又大又黑的蝙蝠耳,眼睛周围一圈皱纹,说起话来含糊不清,苍白的皮肤裹着平滑的肌肉,好似老虎一般,老练的大脑见识了太多的谋杀案。
    当时他看见我的汽车就停在沼泽路入口处,如我所说的那样,我把他的小扳手交还给他,他含糊不清地对我说:“也许我最好还是把扳手给你吧。”猫头鹰在号叫。
    走了几步后,我拾到了那把曲柄,之前胡乱的一掷就砸死了响尾蛇,不过我那时并不知道。我手握曲柄转过身,看见迈克科莫鲁正站在我背后,拳头里拿着那块大石头。在我看来,有那么一会儿,他手握石头,而我手握曲柄,之后他才把石头扔到了草丛里。
    回到他家的一路上,我把曲柄摆在膝盖间,并用右手微微护着。
    是的,我第一次在花园里见到他时,就曾闪过一种莫名其妙的直觉,他要杀我,说不出原因。今晚这种感觉不只一次地重复出现。那个倾斜的大锯屑堆前,他的灯光静静地熄灭时,这种感觉最为强烈。就在尤尼斯泰尔发现他的尸体之前。
    老亚当·迈克科莫鲁,《凶杀精神病理学》的作者,书中对谋杀心理进行了深刻透彻的分析。我想,也许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疯了。他是最为杰出的科学人士之一,那么敏锐的头脑发疯,不太可能。我知道他一直平静地居住在这里的家中,答复电话时有些粗鲁,邻里关系不怎么和睦,兴趣只在园艺和著作上。这样的生活绝对正常。
    一道莫名其妙的闪光,但是没有用。事实都在这里,我辛辛苦苦地全部记录下来了。每一条事实,一条都没漏,不管多么琐细,或者看起来多么无关紧要。在整个事件中,有一个完美的罪犯,而且只有一个。他就在那里,贯穿始终,从一开始就在那里。他就是圣特尔姆。他就是那个自称S.伊尼斯·圣特尔姆的男子,不过他的名字有可能是约翰·琼斯,或者杰德奇斯·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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