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右手

第31章


他不能使用约翰的尸体,因为约翰年纪大,皮肤老,皱纹多,而且他的脸庞大家都认识。我离开以后,他发现警方已经前往询问彼得·弗雷尔的情况了,于是把汽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冲往约翰·弗雷尔家。
    他有可能发现约翰正在吃晚饭,便用石块杂碎了他的脑袋,然后把他的尸体背回到彼得的尸体所在的地方,给彼得的尸体穿上他自己的衣服,用手术工具毁坏尸体的面容,既改变了彼得的模样,又把我给牵扯进来。当然了,最后割掉了那只两个指头的手。但愿那只手已经找到了。
    他的本意是要制造假象:他驾车开到了路尽头的石瀑,几天后那辆汽车会被人找到。他满心以为制造了完美的假象。杀死弗雷尔,丢弃罗圈的帽子之后,他把车沿路开回到他家的车道上,转了进去。他把轮胎漏气的旅行汽车开出来,把凯迪拉克开进去,关上车库的门,然后把旅行汽车开到门前。几天后,他会把凯迪拉克开到某个地方,让人找到,但此时他还不想让阳光和雨水弄脏它。他喜爱那辆车。
    如果他再往前走一点点,只要在杀死弗雷尔之后再走一点点,他就会明白那条路走不通了。
    我来到这里,他正在花园里锄地。我在路上抛锚一个小时了,我说。于是他意识到,凶手罗圈和死人圣特尔姆,以及他那辆小心翼翼安放在车库里的灰色大车,不可能到达石瀑了。因此他们必须在遇到我之前,拐进沼译路,这是唯一的出路。但是我恰好就在沼泽路口,他们也不可能从那条路走掉。
    他不可能把汽车开到石瀑,证明我是疯子或者骗子。但是他可以把汽车开到沼泽路上,希望借此使一切自圆其说。
    就在我眼前,一直就在。只是我没有看见而已。老人自己那本褐色硬麻封皮的大书《凶杀精神病理学》里,我记得题词是给“我的姐姐伊娃”。他在书中讲述的最骇人的案例之一不是叫“E.D”案吗,E.D是一个他所熟悉的女杀人狂。伊娃·迈克科莫鲁·德克斯特①.可能是叫这个名字。但愿我有时间查阅,并且读完全书的一千二百八十七页。
    ①伊娃·迈克科莫鲁·德克新特:Eva  MacComerou  Dexter,缩写为E.M.D 或E.D。
    还有这本亮绿色的《庭院养花:种植与栽培》。我走上车道时听到花园里发出的铲子重击声。我本可以查查郁金香是否在八月种植,如何种植的。
    还可以读读《美国名人录》的最新版。德克斯特可能把书页撕掉了,但他不可能考虑得面面俱到。
    在这儿:
    亚当·德怀特·迈克科莫鲁,心理学家,出生:密苏里州奥莱昂,1862年6月7日。教育:……
    1862年!我以为德克斯特看起来最多四十五岁,不过他要说六十五岁也有可能。但是要说八十五岁,他绝对过不了我这关。且不说苍白的皮肤下起伏的肌肉。
    对了,如果他整个夏天都在劳动,他怎么还会有一身苍白的皮肤呢?
    我眼前书桌上的这张孤零零的报纸,这张大幅头版的报纸。丹伯里的晚报。奎尔奇说过丹伯里的报纸早上才由邮车运来。斯通和罗森布拉特没有带报纸,我也没带报纸。我遇到艾莉娜时,她手中什么也没有,连钱包都没有。可是这里的书桌上却有这张报纸,从丹伯里新到的。这点应该早就告诉我,我第一次听到圣特尔姆的名字时,他就在这所房子里。在丹伯里,此人和艾莉娜一起待在冰淇淋小店里,投了三分钱,取了报纸,从冰淇淋店出来前往杂货店时,又把报纸扔到了门前的汽车上。
    除了圣特尔姆,没有第二个人可以把那张报纸带到这里。没有第二个人从丹伯里来过。
    这一切,这一切都已经告诉我了。
    我将把他的名字写在这里:
    A.M.德克斯特是凶手。他就是伊尼斯·圣特尔姆,并且假冒他已故的舅舅,亚当·迈克科莫鲁,亚当的尸体躺在锯屑中。不要让他遮脱制裁。瑞德尔。
    我把字条放在这里,压在吸墨纸底下。吸墨纸底下已经压了一张纸,上面用蛛纹字体写道:
    我外甥亚当·M.德克斯特现在正从我身后上来杀我。
                                   A.迈克科莫鲁。
    他知道的。以他对于谋杀的熟知程度,他知道的。但是他没能拯救自己。
    于是他坐在这里,写下字条,塞到吸墨纸底下,等着别人来发现。但是没有人发现这张纸。
    现在……
    我绝不能让他伤害姑娘——他就在我身后——我在秘书桌的玻璃里看见他了,却又假装没有看他——蝙蝠的耳朵,干瘪的嘴巴,他拿了把刀,感谢上帝他先向我,而没有向姑娘发起攻击——吸墨纸底下的名字,务必得发现这张纸呀——德克斯特——亚当·德克斯特——杀了所有人——
    我想,他在那间黑暗的卧室里有很长时间了。我等待二十分钟后进去寻找斯通巡警时,他就在那里了,他一定在那里的。当时他一定已经在那里了,因为我再次出来的时候,关上窗子,上了闩。
    我想,他就躲在窗帘后面挂衣服的角落里,我进去时或许就躲在门背后。我闻到他的气息了。没错,我闻到他的气息了。我这样那样地转动身体,不让身后出现阴影。但是我不可能跑到帘布后面,推开挂满大衣的衣架寻找他,他拿着刀。我甚至都不可能去看一下门背后。
    他当时为什么没有攻击我,我不知道。除了一种可能,他一定想要我进去找他。我一直蓄势待发,准备行动,并且让周围的空间保持明亮,因此他认为最好还是等待。于是我就这么关上窗子,上了闩,出来关了门。
    如果他从卧室里出来,门钮想必会发出嘎吱的声音。但他是机械工,卧室里有瓶油罐。
    门钮没有发出嘎吱的声音。
    我感觉书页上出现了阴影,透过眼角的余光,我在秘书桌的玻璃里看见了他。苍白的眼睛,褐色的蝙蝠耳,干瘪的嘴巴。
    我不想让他在这里下手。要是艾莉娜惊醒,尖叫起来,他只要用锋利的锯齿刀刃一划,就可以让她闭嘴。
    我知道他本人也不愿意在这里下手,在书桌和地毯上留下血迹。他更愿意在外面花园的黄玫瑰丛中下手,然后把我深深地藏在黑庭土下,跟罗圈埋在一起,让我就此消失不见。
    所以,他也好,我也罢,都想到外面的黑暗中去。我们达成了一致。
    我放下铅笔,打个呵欠,伸了伸懒腰。我得非常小心,我的每个动作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一整晚都在注视我,企图透过我的一举一动看出我脑中的所思所想。
    我把手伸到后面,擦了擦后脑勺,又向下抹了抹颈背。我这才想到有点饥饿,于是推开椅子,站起身来,任由膝上的椅腿滚落到地毯上。
    我从书桌旁的厨房门走出卧室,在门槛上停了一小会儿,看看周围,看看前面,看看外面的厨房,就好像在进行一番确认,他并不在这里。我走到纱门前,搬开压在门后椅子上的锅罐,小心翼翼地放在旁边地板上,然后把椅子挪到一边,拉开纱门,迈到门廊上,从箱子里拿了根香蕉。我踩在门廊台阶的边缘,剥开香蕉皮。
    “我在这里,”他低声说,“在你背后。”
    接着,是含糊不清的笑声。我记起来,在花园里碰上他时,他正在敲打着老罗圈身上的泥土,我的声音也许把他吓坏了。我的声音很像可怜的老罗圈,他都不知道是真听见声音了,还是仅仅在想象。或许声音来自周围的薄暮中,或许声音来自地下。当时我想告诉他我的位置,所说的正是这句话。
    我心存疑惑,缓缓转过身,手中的香蕉皮正剥了一半。仿佛我无法相信他,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缓缓转过身面对他,感觉轻松了一点,只是稍稍轻松了一点。正对着他,总比背对着要好些,至于喉咙是否有危险,我就不知道了。
    不要动,瑞德尔。勇敢地面对他!
    “你是来揭穿我身份的!”他含糊不清地说,“你一开始就知道真相,从你来的那一刻起就知道。黄昏时分你在车道入口见到了那只受惊的菲比鹩,于是你知道了,因为,如果有人住在这儿,它看见人就会习以为常,就不会受惊吓了。是那只该死的鸟告诉你的!”
    “我不是鸟类学家!”我说。
    “你知道真相!”他说,“你一开始就知道真相,你是来揭穿我身份的!你他妈看见了亚当舅舅那只呜咽的猫,于是你知道了,没有人喂它,有了脖子的铃铛,他也不能自己捕捉猎物了。那只该死的猫呜咽着从你身边跑开,于是你知道了。是那只该死的猫告诉你的!’
    “我不是动物学家!”我说。
    “你知道真相!”他说,“你是来揭穿我身份的!我从你眼睛里看出来了。你知道我是不会在八月种植郁金香的,也不会拿铲子去敲打。是这一点告诉你的!”
    “我不是植物学家!”我说。
    “他妈的,还有你平静柔和的声音!”他含糊不清地说,“他妈的就像那个红眼睛、小个子、还会大讲拉丁语的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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