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界漂流记

第5章


他们害怕的了不得;可是既而一看我是那么老实,他们决定由“请”改成“捉”了。
他们是妖国的“人物”,所以心眼很多,而且遇到必要的时候也会冒一些险。现在想起来,设若我一开首便用武力,准可以把他们吓跑;可是幸而没用武力,因为就是一时把他们吓跑,他们决不会甘心罢休,况且我根本找不到食物。从另一方面说呢,这么被他们捉住,他们纵使还怕我,可是不会“敬”我了。果然,由公请我改成想独占了,蓝蓝与那一群地主全看出便宜来:捉住我,自然不必再与我讲什么条件,只要供给点吃食便行了,于是大家全变了心。背约毁誓是自由的一部分,蓝蓝觉得他的成功是非常可自傲的。
把我捆好,放在小船上,他们全绕着小道,上以天作顶的小屋那里去等我。他们怕水,不敢上船。设若半路中船翻了,自然只能归罪于我的不幸,与他们没关系。那个小屋离一片沙地不远,河流到沙地差不多就干了,船一定会停住不动。
把我安置在小屋中,他们便回家去吃迷叶。他们的身边不能带着这个宝贝;走路带着迷叶是最危险的事;因此他们也就不常走路;此次的冒险是特别的牺牲。
蓝蓝的树林离小屋最近;可是也还需要那么大半天才想起去看我。吃完迷叶是得睡一会儿的。他准知道别人也不会快来。他到了,别人也到了,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幸而有那艺术”,他指着我的手枪,似乎有些感激它。后来他把不易形容的东西都叫作“艺术”。
我明白了一切,该问他了:那个脚镣是什么作的?他摇头,只告诉我,那是外国来的东西。
“有好多外国来的东西,”他说:“很好用,我们也模仿了好多,不过我们不屑于去改进,伤身费力!”
他把嘴闭上了一会儿:“走路总得带着手镯脚镣,很有用!”这也许是实话,也许是俏皮我呢。我问他天天晚上住在哪里,因为林中只有我那一间小洞,他一定另有个地方去睡觉。qi書網-奇书他似乎不愿意回答,跟我要一根艺术,就是将要拿去给皇帝看。我给了他一根火柴,也就没往下问他到底睡在哪里;在这种讲自由的社会中,人人必须保留着些秘密。
有家属没有呢?他点点头。“收了迷叶便回家,你与我一同去。”
他还有利用我的地方,我想,可是:“家在哪里?”
“京城,大皇帝住在那里。有许多外国人,你可以看看你的朋友了。”
“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不认识你们的妖人朋友。”
“反正你是外国人,外国人与外国人都是朋友。”不必再给他解释;只希望快收完迷叶,好到妖城去看看。
 
第七章 围观洗澡 
我与蓝蓝的关系,据我看,永远不会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的。
据“我”看是如此;他也许有一片真心,不过我不能欣赏它;他——或任何妖人——设若有真心,那是完全以自己为中心的,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人似乎是他所以交友的主因。三四个月内,我一天也没忘了去看看我那亡友的尸骨,但是蓝蓝用尽方法阻止我去。这一方面看出他的自私;另一方面显露出妖人心中并没有“朋友”这个观念。
自私,因为替他看护迷叶好象是我到妖界来的唯一责任;没有“朋友”这个观念,因为他口口声声总是“死了,已经死了,干什么还看他去?”
他第一不告诉我到那时光机爆炸的地方的方向路径;第二,他老监视着我。其实我慢慢的寻找(我要是顺着河岸走,便不会找不到),总可以找到那个地方,但是每逢我走出迷林半里以外,他总是从天而降的截住我。截住了我,他并不强迫我回去;他能把以自己为中心的事说得使我替他伤心,好象听着寡妇述说自己的困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使我不由的将自己的事搁在一旁。
我想他一定背地里抿着嘴暗笑我是傻蛋,但是这个思想也不能使我心硬了。我几乎要佩服他了。我不完全相信他所说的了;我要自己去看看一切。可是,他早防备着这个。迷林里并不只是他一个人。但是他总不许他们与我接近。我只在远处看见过他们:我一奔过他们去,登时便不见了,这一定是遵行蓝蓝的命令。
对于迷叶我决定不再吃。蓝蓝的劝告真是尽委婉恳挚的能事:
不能不吃呀,不吃就会渴的,水不易得呀;况且还得洗澡呢,多么麻烦,我们是有经验的。
不能不吃呀,别的吃食太贵呀;贵还在其次,不好吃呀。
不能不吃呀,有毒气,不吃迷叶便会死的呀……我还是决定不再吃。
他又一把鼻涕,一把泪了;我知道这是他的最后手段;我不能心软;因吃迷叶而把我变成个与妖人一样的人是蓝蓝的计划,我不能完全受他的摆弄;我已经是太老实了。我要恢复人的生活,要吃要喝要洗澡,我不甘心变成个半死的人。设若不吃迷叶而能一样的活着,合理的活着,哪怕是十天半个月呢,我便只活十天半个月也好,半死的活着,就是能活一万八千年我也不甘心干。我这么告诉蓝蓝了,他自然不能明白,他一定以为我的脑子是块石头。不论他怎想吧,我算打定了主意。
交涉了三天,没结果。只好拿手枪了。但是我还没忘了公平,把手枪放在地上告诉蓝蓝,“你打死我,我打死你,全是一样的,设若你一定叫我吃迷叶!你决定吧!”蓝蓝跑出两丈多远去。他不能打死我,枪在他手中还不如一根草棍在外国人手里;他要的是“我”,不是手枪。
折中的办法:我每天早晨吃一片迷叶,“一片,只是那么一小块宝贝,为是去毒气,”蓝蓝——请我把手枪带起去,又和我面对面的坐下——伸着一个短手指说。他供给我一顿晚饭。饮水是个困难问题。
我建议:每天我去到河里洗个澡,同时带回一罐水来。他不认可。为什么天天跑那么远去洗澡,不聪明的事,况且还拿着罐子?为什么不舒舒服服的吃迷叶?
“有福不会享”,我知道他一定要说这个,可是他并没说出口来。况且——这才是他的真意——他还得陪着我。我不用他陪着;他怕我偷跑了,这是他所最关切的。其实我真打算逃跑,他陪着我也不是没用吗?我就这么问他,他的嘴居然闭上了十来分钟,我以为我是把他吓死过去了。
“你不用陪着我,我决定不跑,我起誓!”我说。他轻轻摇了摇头:“小孩子才起誓玩呢!”
我急了,这是脸对脸的污辱我。我揪住了他头上的细毛,这是第一次我要用武力;他并没想到,不然他早会跑出老远的去了。他实在没想到,因为他说的是实话。他牺牲了些细毛,也许带着一小块头皮。
他捂着脑袋逃了出去,哀怨的向我说明:在妖人历史上,起誓是通行的,可是在最近五百年中,起完誓不算的太多,于是除了闹着玩的时候,大家也就不再起誓;信用虽然不能算是坏事,可是从实利上看是不方便的,这种改革是显然的进步,蓝蓝一边摸着头皮一边并非不高兴的讲。因为根本是不应当遵守的,所以小孩子玩耍时起誓最有趣味,这是事实。
“你有信用与否,不关我的事,我的誓到底还是誓!”我很强硬的说:“我决不偷跑,我什么时候要离开你,我自然直接告诉你。”
“还是不许我陪着?”蓝蓝犹疑不定的问。
“随便!”问题解决了。
晚饭并不难吃,妖人本来很会烹调的,只是绿蝇太多,我去掐了些草叶编成几个盖儿,嘱咐送饭的妖人来把饭食盖上,妖人似乎很不以为然,而且觉得有点可笑。有蓝蓝的命令他不敢和我说话,只微微的对我摇头。我知道不清洁是妖人历史上的光荣;没法子使他明白。
惭愧,还得用势力,每逢一看见饭食上没盖盖,我便告诉蓝蓝去交派。一个大错误:有一天居然没给送饭来;第二天送来的时候,东西全没有盖,而是盖着一层绿蝇。原来因为告诉蓝蓝去嘱咐送饭的仆人,使蓝蓝与仆人全看不起我了。伸手就打,是上等妖人的尊荣;也是下等妖人认为正当的态度。我怎样办?我不愿意打人。“人”在我心中是个最高贵的观念。但是设若不打,不但仅是没有人送饭,而且将要失去我在妖界上的安全。没法子,只好牺牲了妖人一块(很小的一块,凭良心说)头皮。行了,草盖不再闲着了。这几乎使我落下泪来,什么样的历史进程能使人忘了人的尊贵呢?
早晨到河上去洗澡是到妖界来的第一件美事。我总是在太阳出来以前便由迷林走到沙滩,相隔不过有一里多地。恰好足以出点汗,使四肢都活软过来。在沙上,水只刚漫过脚面,我一边踩水,一边等着日出。日出以前的景色是极静美的:灰空中还没有雾气,一些大星还能看得见,四处没有一点声音,除了沙上的流水有些微响。太阳出来,我才往河中去;走过沙滩,水越来越深,走出半里多地便没了胸,我就在那里痛快的游泳一回。以觉得腹中饿了为限,游泳的时间大概总在半点钟左右。饿了,便走到沙滩上去晒乾了身体。
破裤子,手枪,火柴盒,全在一块大石上放着。我赤身在这大灰宇宙中。似乎完全无忧无虑,世界上最自然最自由的人。太阳渐渐热起来。河上起了雾,觉得有点闭闷;不错,蓝蓝没说谎,此地确有些毒瘴;这是该回去吃那片迷叶的时候了。
这点享受也不能长久的保持,又是蓝蓝的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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