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的辉煌

第29章


  黑寡妇在犹豫,她有许多话,又没有半句可说:假如他不是密探的身份,而她又没有加入“天狼教”。
  突然有人道:“教主法不容情,不如现在动手,杀了他们!”
  奔雷呵呵一笑,说:“教主?为什么大人物总是有那么多规矩!就是这狗屁规矩,我才不得不离家弃子,不得不隐姓埋名,不得不站在这里!”字字铿锵,却又无可奈何。
  黑寡妇揭掉面纱,钝刀举在胸口,像一面镜子,映出她下半张脸,惨白娇嫩,我见犹怜。“你回来做什么?”她想问,又觉得可笑,他站在那里,不是要劫狱么?
  “哼。”他一激动,鼻子总是这样。
  “还是一样的毛病!”
  “什么毛病?我没有毛病。”
  “呸!我跟你说,我们女儿都长这么大了。”
  “像我,有一个大鼻子,对不对?”
  “呸!才怪!”
  三言两语,简单的几句话,他们却没有说出口,特别在这样的场合。
  “扑通”,一地水渍,匡卫不知哪来的力气,踉跄几步,踢倒了水桶。他一手扒住奔雷,一手伸向黑寡妇,低声道:“刀,拿来,我告诉你秘密。”是敌?是友?奔雷的匕首,可以一下结果了他,他当然看得见,却也有胆过去。
  黑寡妇一时惊愕,教主派下的任务之一,便是解开这把“天驷刀”的秘密。她一向独断专行,但现在,居然说不出话,拿不定主意。
  “刀!拿来。”匡卫用力的抓紧奔雷,好像他少用一分力气,便会重重的跌倒,再也爬不起来。
  眼睛会说话,他们就是这样,静静的交流。
  狼兵的手腕,和弩机结为整体,构成一个三角形的支架。尖锐的毒箭,透过金色的栅栏,似乎是一张无形的毒网,罩住里面的“三个犯人”,天上地下,无处躲藏。
  黑寡妇的面颊,滴下一颗水珠,落在项链上,咸咸的,她的颈部很美,彤彤火光,显出一片粉色。
  魅惑的眸子,始终拿不定主意,她忽然眨一下眼,动动双手,呼呼两声。
  刀身,停在匡卫手掌;项链,挂在奔雷肩头。
  无声的对白,冰凉的对决,本该是一次濒死的死斗,本该有嘶力竭的豪言壮语,但无论谁,都发不出声响。
  一对兄弟,一对情侣,彼此之间,都希望对方活下来。亲情、爱情,他们迷失了方向,每一个决定,终会有人受伤,终会有人心碎。
  仇恨可以化解,没有仇恨,又何来化解?情人、兄弟,能够系上对方的铃,又有谁,能跳出迷局,解开曾经系错的铃?
  一声尖语,打破寂寞,黑色阴霾下,有人喊道:“杀!没有天驷刀的秘密,教主也不会怪罪,但被他们跑了,就是一桩大罪啊!”空荡荡的,连同所有劳工在内,像蒸发一样。火光,不再明亮,黑烟,轻轻上扬。“他可会钻地!现在不杀,又逃了重犯,我们吃罪不起啊!”萤火摇摇头,这些机密,都是他说出来的,不想尝皮肉之苦,只有从实招了。
  匡卫一把将奔雷退后,举起钝刀说:“秘密,就是我修炼的妖法。”他回过头,对舆鬼笑笑,他一生只有这一个兄弟,迟来的笑容,轻吐两字:“走吧。”
  匡卫的衣服,破败不堪,他手中的宝刀,瞬息万变,忽而发出纯白的光芒,那是月光的颜色,再一次,压过冒烟的火把,映出一片圣洁的银白。
  他含糊道:“天王失计,四海为倾!”他整个人,也开始发光,由火烧云的绯红,慢慢变作无色,通明的身体,烧透了坚实的地面,烙下两个脚印。
  没有人见过他使用法术,因为最强的招法,是最毒的,击败敌人,也摧毁了自我。黑寡妇躲到狼兵身后,一挥手,便有无数淬毒的利箭,丝丝作响,索命而来。
  栅栏在熔化,像雪融成水。世上没有最高的热度,只要不停加热,温度总会上升,但在瞬间达到窒息的高温,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匡卫是一个幽灵,天驷刀一横,在身前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那些金属的尖锐,通通在眨眼间蒸发;那些残留的箭杆,支支被空中的漩涡吞并。
  百道剑气,饱含愤怒,将整个地牢捅漏,碎石横空,千疮百孔。他迈前一步,栅栏化成铁水,像瀑布一样落下;再迈前一步,炙眼的白光,烧痛了狼兵的双眼。
  一个狼兵哭叫着,匍匐在地,他左手的五指被齐齐削断,十指连心,这种莫大的痛苦,使他丧心的狂叫,地面的火把,烧焦了他的眉毛、胡子。
  那些被无意间击破的牢门,涌出潮水般的苦工,拼命逃窜。地牢,是一锅沸粥。
  萤火一个下蹲,劈手闪出一道电光,击麻了身后的士兵,一探手,变出一团迷雾,困住士兵的双眼,又一个闪身,混进造反的劳工大潮,从破裂的墙壁,冲向外面的世界。
  一具僵硬的尸体,硬邦邦的骨头,横倒在地上,是琵琶骨。他本来第一个冲出去,却因为有点兴奋,跳的太高,被剑气割破了喉咙;至于杂毛,没有人留意。
  “近我者亡!”匡卫发出恐怖的低沉,身体慢慢变暗,他手中的刀,饮尽狼兵的鲜血,淋漓的挥洒。咆哮,淹没在哭喊中,杀戮,永远不知疲倦。
  地牢的黑烟,从地下钻出来,凝结成团团乌云,许多狼兵护着“黑寡妇”,抵挡寒风般凛冽的剑气,他们的铠甲,不堪一击。
  终于,人和刀都感到疲倦,像那桶水,扑通一响,倒在地上,无声无息。熔断的铁栏后面,奔雷早已带舆鬼离开,从地下溜走,算不上堂皇,却很安全。
  一切恢复平静,遍地残废,凄凄叫苦。
  黑寡妇带上面纱,大声道:“你们几个收拾一下,你们几个,去叫狼狗队,把逃跑的人抓回来。你,你,还有你,把他绑到幽宅的十字架上。”她指指奄奄一息的匡卫,吩咐把“天驷刀”也带回别墅,恶狠狠道:“这些断腿的,都拉出去埋了,劳工不够的话,再去多抓一些回来,采石场的工,绝对不能停!”
  狼兵应诺,拾起遍地火把,一番折腾,地牢跟废墟已经别无二致。
  月色的光华,悄悄播洒,黑寡妇静默一会,拭干因刺痛的白光而流下的眼泪。她知道他不会回头,今夜的喧嚣,更确定了这一点,“为什么?”心底出奇的空虚,像是有一把刀,一把死神打造的鬼斧神刀,挖干了她的心,她的泪。
  极目远方,圆圆的丘陵,爬满了黑点,一会儿,又都不见了。
  清晨来得很迟,日头昨晚似乎喝了点酒,很不明亮,就连天边的雾气,都有一种微醺的感觉。犬吠声渐渐走远,沙丘的后面,爬出一个半裸的老汉,他用手撑起胸膛,漼一口唾沫。
  凌乱的白发,满脑胡思乱想,老汉没有跑远,而是就近躲了起来。他走几步,便回头看看,像是去什么隐秘的地方,或是去寻找传说中的“金银岛”,容不得他人分享。
  老汉滚到一处山丘后,腾开双臂,用力挖着什么,忽然,地面多了一道黑影,用熟悉的语气道:“哈哈,杂毛,你说的宝藏,原来还真有啊!”
  杂毛一吓,竟然被空气噎住,连连咳嗽,匆忙回身道:“什么人?宝藏?不,什么也没有。”他认出萤火,又缓和道:“你,想怎么样?”
  萤火笑笑,右手缩进袖口,又把整支胳膊从领口翻出来,盯着上面的“血”字道:“你看看,这是什么?不认识的话,我可以告诉你。”
  杂毛一惊,他哪里晓得“血”字的含义,摇头说:“什么?”萤火一本正经,顿字道:“血宫麾下‘血’字号密探第零零发号,就是我。”
  杂毛傻了眼,他听过密探,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一时结巴道:“是,是有个宝藏,咱们,五五分,五五分最好。”
  萤火穿好衣服,盯着土坑道:“那还等什么,快挖啊!”他挽起袖口,戏虐一笑,又说:“老头,不如我们谁先挖到,宝贝就归谁,怎么样?”
  杂毛喊道:“这!我一个老人,还指望这点养老,你前程大好,还是平分,平分的好。”他一边叫嚷,一面死命的挖下去,“平分,……平分。”
  萤火觉得好笑,点点头,跟杂毛一快刨土。这里的流沙,始终保持一样的厚度,吹走多少,又添来多少。
  他们挖了一会,渐渐显出一截圆木的端角,顺着树干挖,整整一根圆木便被撬到沙地上来,沉甸甸的,看样子,其中定藏了杂毛所谓的“宝藏”。
  杂毛大喜道:“揭开看看,好东西,好东西!”
  他们各自站到一端,用指甲扣住圆木中轴的裂缝,猛地一揭,呼啦啦,里面洒出许多血红色的碎末。杂毛站在顶风一头,一下子,被扬起的红粉迷住双眼,连连叫苦。
  萤火跳到跟前,用手捏起一撮红粉,鼻子嗅嗅,舌尖尝尝,笑道:“不是调料,倒像是石粉,你说的宝藏,不会就是这些吧?哈哈,哈哈。”
  杂毛哭笑不得,抓起两把红粉,怪叫道:“原来是这些!原来是这些!”羞得面红耳赤,像走进了女厕所,左右为难。
  萤火怪问道:“这些是什么?”
  杂毛垂头说:“哦,我们在采石场挖石头,你应该记得。这些东西,就是从石头里面炼出来的,我本以为是什么金银,结果……”,他叹气道,“还是石头。”
  萤火直起身子,环顾四周道:“那这下面埋的,都是石头粉末?”杂毛点点头,无精打采,像是一口气喝了十几顿丧家酒,浑身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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