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的辉煌

第30章


  红粉随风飞扬,和黄色的沙尘,混合出一道夺目的精彩。萤火解下腰间的布袋,装了点红粉,抬头道:“走吧,这鬼地方,不走,你还等着坐牢,去啃那块干膜?”
  杂毛有气无力说:“走?去哪?除了北面的‘天路’,这里都是天狼教的势力,想活命,怕没那么容易。”
  他们还是启程,天黑的时候,躲进一个山洞,这一夜,出奇的冷。
  夜色朦胧,狼狗队歇在一处山脚,狗头揉揉肩膀,揪下一根鼻毛道:“哦,那个,兄弟们都累了,把火点上;这个,把吃的、喝的都拿出来!”
  木炭、柴禾、干粮、生肉、酒水,哗啦啦摆了满地,那些背包里装的,竟然都是吃喝,他们不像来追劳工,却像是专为野炊而来的。
  狗头拍拍手,解下坚硬的胸甲,放在膝盖上,变成一个盛菜的盆子,挠挠头道:“这个,人都跑了,现在追也抓不到,是不是!那个,挖矿的人手不够,就叫那些狼兵去抓,和咱们没关系,对不对!哦,哦,先吃饱喝足,开动!”
  一片欢呼,刀枪支成烤架,头盔当作酒碗,狼狗队觥筹交错,咣咣做响。
  狗头越喝越乐,哼起了荤段子,咿咿呀呀的乱吼,他唱的再烂,也有人叫好,这些士兵,都喝的醉了,“喝一个!”“碰一个!”“再唱一个!”
  不远的山洞,正躲着萤火和杂毛。
  寒冷,是一把利刃,刀刀割裂他们的面颊,躲在这样阴冷的地方,萤火总感到不舒服,似乎从前,他曾经来过这里,那份透心的冰凉,久久不能让人入睡。
  杂毛没有动,他半眯着眼睛,发现萤火一会搓手,一会跺脚,上蹿下跳,嘴里呲呲冒着白气。他只是把衣服裹紧,再裹紧,不挪动一下,生怕走漏半点热气。
  寒气,钻到了杂毛皮肤里,他只是撇撇嘴,努力睡觉;钻到了杂毛肌肉里,他有些局促不安,却还是不动,口里数着“一只绵羊,两只绵羊……”
  一番活动,或许不一定称做活动,不过是乱蹦乱跳的折腾,萤火的手心、额头都渗出汗珠,他连忙拭干,嘴里吐出两口白气道:“喂!你说的天路,到底在哪里?”
  寒气钻到杂毛骨头里,他嘴唇惨白发紫,根本没有血色,他还是那样坐着,不过鼻子里,只剩下出气,没有进气了。
  萤火端详一阵,搓手道:“没冻死说一声,喂!杂毛,杂毛!”他有些紧张,杂毛的表情,和棺材里的僵尸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那只还在痉挛的左脚。
  萤火心里一吓,紧忙走到跟前,用手探探杂毛的鼻息,又摸摸胸口,惊嘘道:“还好,还好,一口热呼气都没了,我不传给你点,就连今天晚上都难熬了。”
  杂毛睁开悻悻的睡眼,怪叫一声,一把推开萤火道:“你,你要干什么?”萤火的嘴唇,差一点就贴在杂毛脸上,呼呼的白气,正喷进他眼睛里。
  萤火坐起来,笑说:“活了就好,你可别乱想,我可不是那种乘人之危的坏人。你要叫我一声好人呢,我也勉强答应,刚才救了你一命,不用还了,算我做做善事。”
  杂毛板起脸,突然叫道:“金子!金子!”
  金灿灿的黄金,那么刺眼,一堆堆,罗列在半空,散出诱人的钱味。呼地,金堆里长出两只手,扒拉着,将金子呼啦吸进袖口,看瞧最后一枚金币慢慢滑落,杂毛“啊”了一嗓子,拼命抓住那两只抢金子的鬼手,瞪红了牛眼,看架势,死也不肯松手。
  “是你!”杂毛回过神,他手里抓的,是萤火的双手,漆黑的夜,也生不出那么多金子。
  他们静静坐下,杂毛愣愣的说:“看样子,我这把老骨头不中用了,你不用奇怪,我一直喜欢金子,其实是想圆一个梦,解一个小时候的谜。”
  萤火揉揉手,半躺道:“说吧,听着呢。”
  杂毛叹口气,缓缓道:“打这里北上的‘天路’,最北头连着七寨二十八村,大多是做小本生意的本地人,我就是生在那里,生在一个叫‘淘金’村的农户家里。”
  他精神很好,难以想象一个刚刚差点冻死的人,还这么活灵活现,他继续说:“我小时候,每当家里青黄不接,老爹就背上半个月的干粮,出门去了。”他喘口气,顿顿说:“他这一走,足足一个月才回来,不过手里,不是多了一块金锭子,就是一捧黄灿灿的金沙。打那时候起,我知道南边有一处金矿,所以,所以就到南边来淘金。”
  萤火盘好腿,模仿道:“这些年兵荒马乱,金子没找到,却被土兵抓住,做了采石场的劳工,看样子,是和金矿无缘了。”他擦擦手掌,笑了笑。
  杂毛惨惨抿嘴,又说:“落叶归根,老了老了,真希望有一缕白发,能飘回老家。”他的头猛然低垂,换了一个声音道:“你年轻,今后多想想,总是随波逐流,没有个头。”
  回光返照,黯然神伤;将死之人,其言也善。
  杂毛没了力气,孤零零躺在那,右手扑扑垂下,唯有那双眼,盯着遥远的北方夜空,不肯合起。
  冷风孤月,人影凄凄。
  萤火一下傻了,似乎这一瞬间,他明白了许多,又糊涂了更多。杂毛不动了,就连痉挛的左脚,也消失掉仅存的热量。萤火一挥手,电光点点,一缕白发,从杂毛的鬓角,轻飘飘落在他的手心。“走天路。”他第一个认真思考过的决定,顶着斗大星光,像大河中的一条小船,随冷风一路北漂。
  第十九章 天路
  透过稀疏的树林,是一堆堆秸秆架起的“金字塔”,它们并不是很高,从上方远望,有许许多多黑点,排成一条笔直的黑线,齐步前进,也只有在桥上才能见到如此密集的人流。他们脚下踏的,是一条如长桥般的大路,没有拐弯,却越来越高,走得人气喘。如果不靠驮马和骡子,很难运送货物,这便是杂毛所说的“天路”。
  萤火亦步亦趋,走在路边的一侧,弯下腰,吃着马车溅起的灰尘,连连叫苦。杂毛已经被安葬到山洞的窟窿,所托付的一缕银丝,正揣在他怀里。
  他转转眼珠,就地一滚,口里嚷道:“救命,救命!”
  往来马车,匆匆行色。他们大多是运送货物的商人,马车上倘若还有一丝地方,都会被一些小玩意填埋,毕竟“天路”很长,做一趟买卖也不容易。马儿叫唤着,拖动承载满满的货箱,完全不理路边的呼救,伴随皮鞭吆喝,拉动溜溜转动的毂辘,碾在坚硬压实、川流不息的地面,居然留不下两行车辙。
  萤火等了半天,肚子禁不住咕咕直叫,“救命!”有一辆马车停了下来,掀开门帘,是一位慈眉善目的妇人,她只露出一张脸,嘴角有一颗明显的红痣。
  “姐姐,救我。”萤火打一个把式,趴在地上不动。
  “拉他上来,喂口水喝。”妇人皱皱鼻子,似乎嗅到什么,又冲他笑笑。
  马车走了很远,差不多走了一半路程。天色逐渐黯淡,妇人抿抿嘴,那颗红痣慢慢隐藏进隆起的酒窝。她的头偏向一侧,用指甲挠挠鬓角,似乎想起一件急事,摆摆纤细的手,命车夫把半睡萤火搁下,调转马头,沿来路往回去了。
  冷风拂面,睡意全无。
  萤火揉揉填饱的肚子,睁开惺忪睡眼,模样和苦行僧一般,口里念叨着模模糊糊的呓语,只差一个乞讨的钵盂便完美了。他摇摇头,望望路的尽头,漆黑一片。
  “行路难呦,上青天喽!”他胡乱哼着曲子,“送杂毛喽,回故乡呦!”他一个人慢慢前行,借那一线马车点点火光,喘着粗粗呼吸,深一脚,浅一脚。
  路面上盘踞着一条灯火长龙,车辆虽没有白天热闹,仍可以谈上络绎不绝,赶夜路危险,但要在路边露宿,提防野兽和土匪也够叫人胆寒的。
  萤火走走停停,搭搭马车,追追马腿,一步一喘爬到了“天路”尽头面南的山麓,杂毛所说的七寨二十八村,已经近在咫尺。
  他花了好一阵功夫,才渐渐适应“高原气候”,心想:杂毛家住“淘金”村,但这里一共有二十八座村落,又互不相连,总不会等我跑断了腿才找得到,不如先碰碰运气。
  路边是一株古树,长得颇具一副“仙人指路”的皮相。他想:这棵树生来蹊跷,一面枯枝败叶,另一面枝叶茂盛,树冠高耸入云,像一只手,不如就朝他指的方向去看看,说不定,一准就找对了地方,也好早早了却这件烦恼的事,避避风头就回两河关了。
  萤火走了一程,抬头道:“可惜,可惜。这牌匾上明明写了‘刮金村’三个字,和我要去的地方只差一个字,运气还好,看样子下次一定找得到。”
  他在这里住了一晚,却发现一件怪事,便是“半夜鸡叫”,弄得人一晚上不得安生,第二天一打听,这里却是住了许多财主,这其中的缘由,他想想也明白了。
  他到的第二座村子,是叫做“佩刀村”。
  萤火望见很多人围在路边,用铁锹戳开泥土,像在埋什么宝贝,走的近了,发现那些人竟在埋一口宝刀。他忍不住问道:“大叔,好好的一把刀,为什么埋起来?”
  没有人理,后面一个路人拍拍他的肩膀,低声说:“小伙子,他们在埋刀,不能说话,你要问什么,我知道就告诉你。”
  萤火回头吓了一跳,因为那人和杂毛长得太像,鼻子眼睛,竟像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他使劲摇摇脑袋,才认清眼前并不是“起死回生”的杂毛。
  他行个礼,笑问道:“我倒有两个问题,一是问他们埋刀,二么,是想问问老丈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淘金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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