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船长

第46章


  玛尼·仑伽自称奉天承运,依靠让人毛骨悚然的残酷统治称王霸道,有谁对这一点表示任何一点怀疑,他都会立刻把这个人送上天国,去证实一下。
  因为他是上天的神,所以他在地上要什么就会有什么,一切都应该得到满足。吃饭,因为想吃;喝酒,也因为想喝,每次他都喝到再也不能多喝一点点儿的程度。
  他和他手下的大小官员们,都是些不可救药的醉鬼,而玛尼·仑伽却认为他们都是些很知道克制很有分寸的人。
  他是个最典型的酒鬼,整日泡在烈性啤酒、“碰杯”酒和老阿菲斯提供给他的大量的一种叫“三六酒”的酒中。
  咱们再来说说玛尼·仑伽的后宫。
  他有各个年龄层的妻子,千姿百态,什么样儿的都有。这次来市场,大部分都随着来了。
  他的第一个妻子,或叫第一夫人,也就是土著王后,40 多岁了,泼妇性格,与别的妻子一样,也是土著王家血统。
  她身着一件色彩鲜艳的苏格兰格子花呢上衣,一条缀满玻璃珠儿的草裙,凡是能挂上东西的地方,都挂上了各种各样的箍儿和环儿。
  她的发型更是奇特,是个多层的宝塔,小脑袋上好像放着个大箩筐。
  简直是个妖精!
  别的妻子们与她都是亲戚,亲姐妹或是堂姐妹,穿着没这么复杂,也年轻点儿,都随在土著王的后面,只要一声招呼,她们随时准备作土著王的“活动家具”。
  土著王要坐下来,立刻就有两个妻子趴在地上当凳子。土著王坐在她们的背上,脚则放在另外两个妻子的身上!
  土著王的随从中还有他的文武官员及巫师们。土著官员们走起路来,同土著王一样摇摇晃晃的,身上或多或少都缺点东西。有少一只耳朵的,有少一只眼睛的,有没鼻子的,有没手的,没有一个人五官俱全!
  这是因为,在卡索塔的土著王国里,只有两种刑罚,死刑和割掉五官四肢的一部分,至于执行哪种刑罚,全凭土著王的高兴。
  犯的是小错误,就割五官或四肢的一部分,其中最重的是割耳朵,因为割了耳朵,就再也不能戴铜耳环了!
  土著王下面各区镇的头目叫“基洛洛”,他们有世袭的,也有委任的,委任期一般为四年。他们的斑马皮帽子和大红背心,是官服的标志。他们手中都拿着一根白藤木长棍,棍子头儿上涂着能使人昏迷的巫药。
  士兵们的武器主要是弓箭,弓背儿上缠着可以更换的绳子,两头儿都用流苏作为装饰,身佩锋利如蛇舌的匕首和宽头儿长杆的标枪,还有棕榈板做成的木盾,盾面上雕刻着阿拉伯式的图案花纹儿。他们身上几乎不穿东西,所以土著王也就不用在这方面开支了。
  咱们再来谈谈那些巫师和吹鼓手。
  当地人称巫师为“穆干加”,是当地治病的医生。
  土著们非常迷信这种靠鬼神治病的医术,迷信巫师念咒画符,迷信那些用红白颜料涂抹着的各种各样的神像,有鸟兽像,也有木雕男女人身像。
  当然,这些巫师也都是五官四肢不全的人,可能是治病无效,土著王给他们的酬劳吧!
  吹鼓手有男有女,他们摇着一种用手摇木棒击打的能发出刺耳尖叫声的“木鹰”,敲着震耳欲聋的皮鼓,用安着橡皮圆头儿的细木棒,击打着土著们称之为“马里梅巴”的葫芦琴,这是一种由两排大小不等的葫芦组成的打击乐器。这些乐器的合奏,确实产生了震耳欲聋的特殊效果,没听过的人绝对受不了。
  土著王和他的随从们的头顶上,飘扬着几面大大小小的旗帜,在几只特别长的木杆儿刺枪顶儿上,挂着几个刷了白粉的骷髅头,那都是被玛尼·仑伽打败的部落酋长的脑袋。
  土著王一下轿,广场上顿时响起了欢呼声。各“沙漠商队”的士兵们都向天鸣枪敬礼,破土枪的响声很小,完全被人群的欢呼声所淹没了。
  “沙漠商队”的小队长们,先用他们身上带的一小口袋朱砂粉把嘴涂成红色,然后再在土著王前行下跪礼。
  老阿菲斯也走上前去,向土著王献了一包新鲜的烟草,土著们称这种烟草为“安神草”。玛尼·仑伽确实需要安神去火,因为他总是莫名其妙地大光其火!
  和老阿菲斯在一起的科因卜拉、依奔·哈米斯,还有那些阿拉伯和混血种的黑奴贩子们,都过来朝见土著王。
  他们高呼“马尔哈拉!”意思是欢迎。
  有的人鼓掌,有的人鞠躬,一躬到地,还有人把脸上涂上了污泥,以表达他们对这位丑恶的土著王的敬意。
  玛尼·仑伽根本就没看这些人一眼,他迈开腿往前走,摇晃着,好像是地不平似的。
  他实际是在戴着号码标价牌子的黑奴群中跌跌撞撞地前进。如果说那些黑奴贩子们担心土著王一时心血来潮,向他们要几个奴隶,那么奴隶们则更担心自己会落到土著王的手里。
  尼古鲁一直跟着阿菲斯,阿菲斯向土著王行礼时,他也跟着行了礼。
  阿菲斯和土著王谈话,讲的是当地的土语。玛尼·仑伽只用一些单音节词来表达思想,即使这样,他也很吃力,因为每个音节都是从那两片酒精中毒的黑嘴唇中挤出来的。
  谈话的内容,也只是土著王向阿菲斯要酒喝,最近几次重要的迎神祭酒典礼,把酒都用光了。
  “非常欢迎您的到来!”老阿菲斯献着殷勤。
  “渴了!”土著王回答。
  “市场交易的分红中,有您的一份!”
  “弄点喝的来!”这是玛尼·仑伽的回答。
  “这是我的朋友尼古鲁,他离开这儿已经很长时间了,能再一次见到您,他非常高兴!”
  “我要喝酒!”土著王喷着恶臭的酒气说。
  “好,好!”
  “拿‘碰杯’酒来!
  “拿蜂蜜酒来!”
  阿菲斯非常了解土著王。
  “不,不要!
  “我要你阿菲斯的烧酒!烧酒,火一样有劲儿的烧酒!
  “每杯烧酒,我都愿意以任何代价……”
  “那就请您喝杯白人的血吧!”阿菲斯给尼古鲁使了个眼色。
  “什么,白人的血,杀一个白人?”玛尼·仑伽凶残的本性在阿菲斯的挑逗下,正在复活。
  “阿菲斯的手下人被这个白人杀了。”尼古鲁说。
  “是哈里斯,得为他报仇!”阿菲斯回答。
  “啊,把他送到扎伊尔,给阿苏阿部的土著王马松戈吧,他会把他的肉一条一条地割下来,活吃!”
  “噢,人肉的清香!”莫阿尼叫嚷着。
  他说的是实话,马松戈土著王的部落是吃人肉的。利温斯敦在其旅行记中有过记载,他说住在卢阿拉巴河岸边的马尼野麻部落,不仅吃战争中被杀死的人,而且还买奴隶吃,他们说“人肉有点咸味,只需加一点作料就可以!”
  喀麦隆也曾经在姆韦内·布加发现吃人肉的情况。他们把死人放在活水中泡上几天以后,才拿出来吃。
  斯坦利在乌库苏也有类似的发现。
  显然,当时非洲中部吃人肉的部落并不罕见。
  这种杀人的方式够残酷的了,可尼古鲁并不愿意把自己手中的死囚交给别人。
  他说:
  “他就是在这个广场上把我的朋友哈里斯杀死了!”
  “也要把他杀死在这个广场上!”阿菲斯说。
  “阿菲斯,你愿意在哪儿杀都行,不过,他流多少血,你就要给我多少你的那种烧酒!”
  “行啦!烧酒,这儿有真正的烧酒,名副其实!
  “来,我们让酒烧起来,让这像清水般的酒烧起来!”
  约瑟·安东尼奥·阿菲斯要献出杀人祭神用的混合酒。
  土著王高兴地拍着手,手舞足蹈,完全是一副酒鬼样子。他的妻子和随从们也很高兴,他们都没见过能点燃的白酒。
  他们的想象中,这种酒一定是燃烧着喝到肚子里去的!
  喝了这种燃烧的酒以后,他们再杀迪克·桑德!用酒醉后的野蛮方式杀他!
  你可以想象一下,用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一个白人,土著人是会非常高兴的,混血的科因卜拉和同是白种人的尼古鲁都与土著人一样,很想早点见到这个让他们兴奋的场面。
  夜色来临。
  没有夕阳也没有晚霞,黑夜是一下子就降临了。这是看白酒点火祭神杀人的好时候。
  阿菲斯自认为想出了个好办法,献给土著王一盆混合酒,让他喜欢上这种火烧白酒的方式。
  玛尼·仑伽也觉得,烧酒嘛就应该烧起来,也许这冒着火焰的烧酒,会使他早就麻木无味的舌头舒服点儿!
  祭神有两个步骤,先是献酒,然后是执行对迪克·桑德的刑罚。
  迪克·桑德被关在阴暗的牢房里,杀他的时候,他才会被从这儿带走。
  别的奴隶,不论卖出去没有,都回到了原来关押他们的栅栏木板房里。
  广场上只剩下了黑奴贩子、小队长和士兵们,他们都想喝点混合酒,如果土著王及其妻子大臣们喝不完的话。
  阿菲斯按尼古鲁的主意,安排好了一切。
  一个至少能装 200 品脱,大约 114 升烧酒的大铜盆,被安置在广场正中央。里面倒了好几大桶劣质白酒,在里面放了很多肉桂、辣椒以及大量的足以促进土著人们多喝这种酒的作料。
  人们围在玛尼·仑伽周围,他摇摇晃晃地走向大铜盆,好像那盆酒在向他招手,他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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