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告诉我

34 凑热闹,亦常道


真没想到,元风还肯来听Physta的演唱会。
    我死盯着他的侧脸看,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奇怪,他耳朵里怎么塞着一团白色的东西?!
    “喂,你这家伙真不懂礼貌!”趁着周围没人注意,我赶紧揪起他的耳朵,把那只棉质耳塞给一举拿下,“竟然戴了耳塞?我说你小心被他的歌迷给拍死。不喜欢听演唱会就不要来啊,我又没有强迫你!”
    他戏谑地笑了起来,从我手中抢回耳塞。“我是挺讨厌这种嘈杂的演唱会。一群人就挤在台下大喊大叫,既没意义又没形象,我看只有你们这群女生才喜欢凑热闹,大半夜的乱蹦跶。”
    真受不了他的自以为是——满口大道理,好像很了不得似的。
    “我说元风,你这可是以偏概全。来听演唱会,也不仅仅是单纯喜欢这个歌手吧?算了,我不和你较这个真,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去。”
    我狠狠别过脸,继续朝着空旷的舞台发呆。台面上只摆着一个架子鼓和一台半新不旧的钢琴。
    这舞台可真简陋!
    先不说这演唱会只在一个小剧院里开,既没什么大排场也没什么精心的布置。更让我意外的是,来听的人并不多,稀稀落落的好不冷清,竟然没坐上几排。
    我在指定席位上东张西望,愣是看不到林起若和陈玉的影子。明明是晚上9点开始的演唱会,现在竟然连人都没到齐。
    “李亦楠,你是不是记错地点了?”坐在一旁的元风环顾四周,竟用一种鄙夷的眼神看了过来,好像在看一个二百五。
    真是,我虽然有些迷糊有些呆,方向感也不大好……但也不至于会找错演唱会的位置吧?那票上可写得很清楚,我也看得很明白。
    哎,这个可恶至极的家伙,光会嘲笑人!
    我起身,假作镇定地转头张望,继而有些心虚地俯视他的张狂,“我出去看看,你先坐这等会儿。”
    不等元风回答,我就径自走向后门。可能是坐得太久的关系,脚还是发麻的,连带着晕乎乎的脑袋,一起进行一次短暂的罢工。我转身,冷不丁地看到大门口——竟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看不清面部构造的男人。待我走近,看清那人的长相后,竟一下腿软无力,一句话愣是卡在喉咙中央,差点没喷涌而出。
    这人长得真是不负众望的雷!他又高又壮,不说什么肩部宽大像块门板,还一副经典的虎背熊腰模样。一头让人啧啧称奇的长发,被极为粗糙的甩在脑后,随风飘扬,实在像极了移动的拖把布。再看他的脸——两边眉毛很粗很浓,几乎快要连在了一块,下巴上留着山羊小胡,还挑染了灰色。哈哈,他实在是怪异得无与伦比!
    这简直就是个现实的滑稽小丑。
    忍住想笑的欲望,我极不情愿地憋出了内伤。颤抖着身子走出后门,终于微昂起脸大笑了几声,再悄悄回看那男人一眼。
    真是奇遇呀,遇上这么个提神的人物,一切烦恼都火速退散了。
    在我看得正欢的时候,突然肩部一痛,随即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快把我的魂都给吓出来。
    一回头,却看到正在贼笑的陈玉。
    哼,这老套的恶作剧,她还真是屡试不爽。我不满地揉着肩膀,对她吼道:“陈玉,你这样子真的会吓死人!手劲又那么大,我肩膀都要被你拍凹了!”
    她拨弄着头发,右手扇着风,一副悠然自得。“我看你心虚得很,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又在做什么坏事。”
    真是奇怪的逻辑。
    我选择性地无视了她的小心眼,直接问道:“票上不是写着9点开场吗?你怎么来得那么晚?”
    “我和起若早就到现场了,只是他和Physta很久都没联系,两人一见面就聊得异常欢畅,差点忘了来表演。”
    竟然还有这么随性的歌手。
    “哦,是这样啊……那他什么时候过来?该不会是耍大牌吧?”我直往电梯那看,实在觉得异常的诡异。
    正问着陈玉,就听到剧院里尖叫四起,好像正主已经出现了。我赶紧拉着陈玉一起进场,朝台上定睛一看,下一秒就直接当机在原地。
    不会吧!
    刚才遇到的那个怪男人站在舞台中央,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电吉他,正极为激动的在舞台上蹦跶着……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Physta?!
    人生真是奇妙无比,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上次听了陈玉和林起若的故事,我还觉得不可思议,巧得不能再巧。而现在,当我知道眼前这个造型雷得翻天的男人,竟然是个出道已久的明星……于是我开始坚定地相信,麻雀终有一天会在水里筑巢,飞蛾也一定可以活过3个月。
    “小楠?你干嘛杵在这不动呀,看呆了?”
    是的,我不仅看呆了,还彻底被这个另类的明星所征服。干笑一声,我走回座位,竟看到林起若坐在元风旁边,一脸轻松地朝我打招呼。
    而元风一动不动地坐在位子上,垂着脑袋装死人。
    嘿,这家伙还真是耿耿于怀!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林起若虽然不如表面上看的善良,但他也不至于会做出什么背叛元氏的事。
    他对元风的关切,连外人都看得出。不过,话说回来……林起若为什么要改了姓,还去投奔仇家的公司?
    不要跟我说,他是想打入敌方内部,当个卧底,再来乘势反击吧?那个老男人可没那么笨,引狼入室——再无脑的商人也不会做出那么低智商的决定。
    心里的疑团越来越重,我瞥了一眼陈玉,问道:“你要坐哪?”结果她努努嘴,一脸桃花盛开的样子,“呵,先让姐姐我坐进去。”
    好吧,我总喜欢说废话。
    就陈玉这小女人的个性,肯定是要腻在林起若的身边。我不耐烦地移步到过道上,侧着身子催她赶紧进去。
    正当我准备重新坐下来的时候,突然,一束白色的灯光打在了我的侧脸上。
    又在搞什么呀?!我转身,火大地抬手遮住眼,看向后方的灯光师,实在不明状况。
    就在这时,台上响起一个沙哑的男声:“现在,请大家尽情地鼓掌呐喊,和我一起欢迎这位勇敢的小姑娘!没错,她将成为第一位上来和我合作,共同完成一个最新曲目的幸运歌迷!”
    什么呀……共同完成一个曲目?别开我玩笑了!
    那个叫做Physta的家伙竟然直接下了台,把我给“请”了上去。我莫名其妙地坐在一把椅子上,拿着一对鼓槌,按照他的意思,毫无规律地乱敲。
    边敲边往台下看,才发现元风正幸灾乐祸地摸着鼻子,笑得十分阴险。我死皮赖脸地继续敲,只觉得脸发烫得厉害,手心都冒出了冷汗。
    一曲完毕后,我像只游魂,飘荡着下台,脑袋还晕乎乎的,直到大嗓门的陈玉伸长脖子叫唤:“小楠,你还挺有音乐天赋的,刚刚配合得很不错噢!”
    这是哪门子的不错,我泪流个满面……
    那仅存的一点形象,都全部毁灭在了敲小鼓上面,啊哈哈,这就是乱凑热闹的好下场!
    于是,演唱会在我的反复懊恼中愉快地结束了。整个表演持续了3小时,待我们离开剧院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根本就没有公车坐。
    不过我们是幸运的,有林起若在,半小时内回学校简直就是轻而易举。我和陈玉屁颠屁颠地蹦上车,却发现元风那家伙竟然对林起若的提议无动于衷,还是一个劲地往前走。
    真是,他不仅一晚上都没和林起若讲过一句话,现在还不肯搭他二叔的顺风车。
    林起若尴尬地站在车外,显得很无措。
    就在这时,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奇怪男人突然从暗处窜了出来,显得格外的吓人。“起若,你那么早就要回去啦?不去APIE那喝几杯?”
    林起若竟然没被吓住,依旧十分淡定的回答:“Physta,你还真喜欢奇装异服。不过……这套新装备还真是不错。”
    天,原来又是那个奇怪的明星!
    他不仅音乐奇怪,连人都奇怪得要命。
    听说,Physta的摇滚乐就是特别在“无规律性”这一点上。比如这次的演唱会,他单枪匹马出来战斗,没带上乐队里的其他成员,就想出了一个古怪的法子,让台下的观众友情客串一次。
    而我就光荣地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伪歌迷。
    我在车内看戏,也不忘回头看元风的去向。他还真会闹别扭,大半夜的走在马路上,也不怕会有危险。
    “阿风,快点上车吧,这里离家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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