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不朽成沙漏

第10章


同时他的股票节节攀升,两年过去后他已经拥有三家餐馆和两家网吧,还买了一辆车。人们现在见到他都恭敬地称他为“乔总”,暑假,乔总带着他的千金去吃饭,路上说:“你海格哥交了女朋友,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你跟她学学怎么做女人,好歹淑女一点,别总是像个女流氓!”
  “屁,我才不像女流氓!”
  “张嘴就是脏话,还敢说不像?”他白了我一眼。
  海格是父亲一起投资餐厅的伙伴,二十五六岁,年轻英俊,却一直单身。听说他交了女朋友我也很高兴,我爸特意买了一条缀满蕾丝的裙子让我换上,此刻我穿着这条裙子,手脚都像是不再属于自己,不知道该怎么摆放。海格的女朋友姗姗来迟,在等待的时候老爸和海格聊天,我独自想象着那女孩的样子。
  但是我没有想到那女孩是侧子。
  阔别两年,侧子也不是当年那个染着黄头发化妆浓艳的女郎,这一次她化着淡妆,棕色的眼影,穿一袭做工精致的白裙,戴珍珠项链,端庄大方。此刻韩剧正流行,我突然发现她长得很像整过容的韩国人,五官趋近完美,别有一股韵味。
  她没有认出我,礼貌地同我打招呼:“小妹妹,你好啊。”
  我心里低声骂:装得还挺像!但表面不动声色:“姐姐你也好。”
  海格在一旁兴奋地介绍着他的女朋友,说是她开一家小型服装店,聪明又体贴——当然聪明,否则不会把海格这种钻石王老五级别的男人套得这么劳。
  可是程嘉南呢?如果侧子在这里,程嘉南又在哪里?我望着她茫然地想。
  终于逮到与侧子单独相处的机会,她去洗手间,我立刻跳起来跟上去。推开门,她正在补妆,我抓住她的胳膊着急地问:“程嘉南在哪里?”
  听到这个名字,她有轻微的紧张,但很快就冷静下来,她仔细打量着我问:“你是谁?怎么会知道他?”
  “小宝啊!当时离家出走,硬要跟你们住在一起的那个。”我努力比画着:“那时我是短头发,比现在矮一点。”
  她想了一会儿,眼睛随着惊讶一点一点睁大,最后尖叫起来:“天呐小宝!你竟然长这么大了!”
  我不知道她怎么会这么高兴,再问:“程嘉南呢?你们当初不是一起走的吗?”
  “是,我们去了北京,不过半年前我就回来了。”侧子凝神望向我:“你竟然还记得他,那个人有什么好的啊。”
  “好不好我自己清楚,快告诉我他在北京哪里。”
  “你想干吗?”她警觉地看着我。
  “去找他。”
  “不可能!”她严厉地说:“我不可能让你去找他的,别傻了你,他不过就是一个小混混,你犯不着付出这么多。忘了他吧小宝,你还年轻得很,将来大有机会遇到更多有意思的人。”
  我低下头来,倦意一阵一阵袭上心头。每一个人都这样讲,每一个自诩聪明成熟的人。这是我喜欢程嘉南而非他们的原因,他们像是一套纸牌,拥有相同的面孔。而程嘉南则是一个例外,他永远在常规之外,自由而肆意。
  我翻了翻口袋,找不到烟,侧子一看我的动作就从手袋里掏出一包烟递给我,是一款包装漂亮的韩国烟,叫ESSE,烟身纤细,味道却很淡。我用力地吸了一口,好久后才说:“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喜欢过的人,无论我付出多大的努力都忘不了他,总觉得少了他生活就失去了全部的意义。我谈不上了解他,也许你们都是对的,但如果他真的那么不堪,不如让我去找他,去见识他不堪的一面。梦破裂了我自然会醒来,然而你们不给我这样的机会,我只能永远沉在梦里。”
  这番话我说得诚恳之极,侧子听完后一动不动,忽然叹了口气:“唉。”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也爱过他,当然明白我的感受。我们之间最大的连接就是爱过相同的人,某种意义上来说,程嘉南是我们共同的内心投射。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她接起,又挂断道:“先出去吧,他们等得不耐烦了。”
  我拉住她的袖子恳求她:“告诉我。”
  她又看了我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写下一个地址道:“晚上他都在这里当班。”
  我急忙地看一眼地址,是一间叫Nirvana的酒吧。
  我又叫住她道:“再帮我一个忙。”
  “什么?”她回头。
  “灌醉我爸爸。”
  她愣住。
  我爸的酒量从来都是三杯倒,想灌醉他真是太容易了。侧子是聪明的女孩,敬酒的姿态礼貌又自然,我爸没有丝毫的怀疑,几杯下去就不清醒了。餐厅里有一间休息室,海格和侧子将他扶进休息室里,我趁机拿走了他的钱包。他是典型的爆发户,身上永远带着几千块现金,我拿出钞票塞进口袋里,想了想,又多抓了一张银行卡。侧子小声地问:“你打算现在就去?”
  “是。”
  “那你爸怎么办?”
  “我会留纸条给他。”
  “妈的,不要陷害我,海格说你爸最在乎你这个女儿。”
  “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她向外走,突然又回头:“对了,就是那个时候你父母离婚的?”
  “那个时候”当然是指我离家出走住在程嘉南家里的时候,我点点头,她又看一眼躺在沙发上的父亲,有些惋惜地说:“你爸是个好人。”
  “是,但那个时候很穷。”我看向她,她怔了一下,转身走了。
  我写下纸条压在茶几上,然后飞速赶往火车站,买了最早去北京的车。我运气很好,晚上八点刚好有一班车直达北京,只是没有坐票了,只剩下站票。等车的时候我又买了一包烟和打火机,列车终于启动,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独自一个人。车内拥挤不堪,北京像是天堂,所有穷途末路的人都选择去北京,因为机会多。程嘉南当初为什么去那里已经不得而知了,但我现在去却是为了他。站在车厢的连接口,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点上。这时候我发现我的手在颤抖,是太过激动的缘故。
  在火车上我又看到了那年的月亮,它水汪汪,印出爱人的脸——传说月亮可以倒映出爱人的样子,在古时,没有手机、QQ、MSN,情郎远走天涯,走累了,抬头望一眼天上的月亮,便会知道妻子正在织布、逢衣、或者恰好正在思念着自己。
  而我的月亮里永远是程嘉南的面孔,你的浓眉,你的大眼。你不羁的嘴唇,你潦草的下巴。
  真好,我们又要见面了。
  十九个小时之后我到了北京,北京比我想象中还要大。车站人来人往,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忙。也有不少像我这样茫然的旅客,站在路口左顾右盼。小贩们涌上来推销住宿或者吃饭的场所,一瞬间我寸步难行,最后忍不住推开他们向前跑去。我没有行李,身上仅有的东西是两千多块现金和一包烟。钻进出租车里,我把侧子写的小纸条递给司机:“去这个地址。”
  司机发动了车子,很久后才说:“小姑娘第一次来北京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我问。
  “你要去的地方离这里很远,打车贵,而且不如地铁快。”他解释,讲的是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
  “无所谓,能到就好。”我耸了耸肩膀,他便不再说话。
  但我没想到会花那么久的时间在路上,从下午一直开到傍晚,到了下班高峰期开始不停地堵车。我不耐烦地点了支烟,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我,却什么都没说。最后他在一个路口将我放了下来,道:“前面车不能进去了,你沿着这条路一直往里走,里面有很多酒吧,慢慢去找吧。”
  我谢过,付了一百多块的车费——从三城到北京的火车票钱也不过是这个价。
  那一年的后海正是酒吧兴起的时刻,河岸两旁均是小铺位的酒馆,面积不大,装修风格却千奇百怪。这些酒吧跟TAKE有点像,比如小,比如随意的氛围。但又比TAKE讲究,看得出一桌一椅都是精心布置过的。程嘉南所在的那一间叫Nirvana,涅磐,一支很著名的摇滚乐队名。主唱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长头发,深蓝色的眼睛,隐藏不住的忧郁气质。我一直觉得程嘉南跟他有一点像,不是长相,而是某种气息——始终在与这个世界对抗,那股不服输的劲头。
  好久之后那间酒吧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极其简单的装修,或者不如说根本没有装修。裸露的砖墙,木头的门,没有招牌,只在门边挂着一个圆形的小牌子,写着“Nirvana”的字样,其余什么都没有。推开门,音乐声首先盖过来,是涅磐的歌,《Themanwhosoldtheworld》,出卖世界的人。才开铺不久,酒吧里却已经有很多客人。大家喝着酒谈笑风声,氛围很好。我一眼就看到了程嘉南,他站在吧台角落的位置跟人说着些什么。我隐在别人身后望着他,他的头发长长了许多,一排排竖起,像青草一般。而除此之外他几乎一点变化都没有,依然是高而瘦,穿着旧T恤旧牛仔。有人同我打招呼:“新来的?”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清汤挂面,涂银色的眼影。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