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客书店

第47章


会不会,并不是董耘把什么事都丢给她,而是——她本身就是一个工作狂?
    电子邮箱忽然有一封新邮件,她打开看,发现是于任之发来的,是项峰新书的封面设计初稿。随后,她的手机又收到一条短信,是于任之提醒她明早看邮箱。
    邵嘉桐怔了一会儿,决定拨通这位插画家的电话。
    “喂?”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声音似乎说明他很惊讶,“我以为你已经睡觉了。”
    “……还没有,”她苦笑,“我看到你的设计了,我个人觉得很不错,不过恐怕大作家又要跳脚。”
    “?”
    “请问你封面用一个女人的剪影做背景是想干什么,整本书就只有一个女性角色而已……”
    “哈哈哈哈……”于任之在电话那头笑起来,笑声听上去很爽朗,“可是我觉得很好啊,项峰的书是要聪明的读者才能猜出凶手,我的作品也是一样。”
    “……”这一刻,邵嘉桐真正哭笑不得。
    “你该睡觉了,”插画家说,“女人最好不要熬夜。”
    “你对所有人都这么体贴吗?”她忍不住问。
    “是啊。”
    “那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你会不受女人欢迎。”
    “谁说我不受女人欢迎,”听他的口气,像是很不服气,“我只是要求比较高而已。”
    邵嘉桐扯了扯嘴角:“那估计不是‘比较高’,而是‘很高’!”
    “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种说法……”
    “?”
    “就是,一个好人做了一千件好事,但偶尔做一件坏事,就会被别人记恨很久。而一个坏人,做了很多坏事,偶尔做一件好事,会被别人传颂很久。前者有一句谚语,叫做‘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后者可以用一个现象来描述——那就是‘斯德哥尔摩效应’。”
    “哈!”邵嘉桐失笑,“你真是我认识的人里面讲话最喜欢拐弯抹角的人。”
    “呃……”他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抱歉,年轻的时候耍帅耍习惯了,现在改不过来了。”
    她哈哈大笑:“所以你想说的是,一个体贴的好男人可能并不如一个偶尔流露关怀的坏男人来得受女人欢迎?”
    “哈!你也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懂得理解拐弯抹角的讲话的人。”
    “……我好像并没有因为这一点而感到自豪。”
    于任之不以为意:“人——尤其是女人——在面对他(她)喜欢的人时,都有一种救世主心态。当他(她)意识到自己被依赖、被需要的时候,往往就是一段孽缘的开始。”
    邵嘉桐被他说得笑中带泪:“为什么是孽缘?”
    “因为人如果是因为被依赖或者被需要而去爱上一个人的话,慢慢地,他(她)就会忘记了爱情的本质。”
    “什么是爱情的本质?”
    “当然是你无条件地喜欢这个人啊。”他答得毫不犹豫。
    “可是人会喜欢另一个人都是有条件的,比如说那个人很帅啦,或是很体贴啦,或是很有才华啦……之类的。”
    电话那头的于任之竟然笑了:“邵嘉桐,我觉得你应该没谈过几次恋爱吧,也没经历过什么难忘的感情。”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说的这种爱,或者说喜欢,太理性了。”
    “?”
    “所谓爱情应该是一种无畏的感情,并不是说无所畏惧,而是无法自拔。”
    “……”
    “我觉得你应该很难理解那些无法自拔的感情,因为你太理性了。”
    “那也……不见得。你何不举个例子来听听。”
    “就是当你爱着一个人,而这个人已经不再爱你了,你会立刻不爱他吗?”
    “……我想不会。”
    “这就是我所说的本质。它不会因为某种条件的消失而消失——因为本身你也不是以为内这种条件爱上那个人的。”
    “……”
    “但是如果你是因为某种条件爱上一个人,那么当这种条件消失……爱情也会消失的。”
    邵嘉桐咬着牙,认真地思考着:“听上去很复杂……可是又有点胡说八道的意味。”
    于任之哈哈大笑:“那就别想了。感情这回事,越想越没劲。”
    她苦笑:“我要是能像你这么洒脱就好了……”
    “你为什么这么想成为我?这好像是我今天第二次听到你类似的感叹。”
    “是吗……可能人在某些时候是会想要借由成为另外一个人来摆脱困境。”
    “……听上去有点恐怖,你不会是想杀了我,然后整容成我的样子成为著名插画家吧?”
    邵嘉桐笑得都要哭出来了。
    “好了,睡觉吧,”于任之说,“如果还睡不着的话,我介绍一首歌给你。”
    “?”
    “现在就传给你。”
    不出五秒钟,她的手机上果然显示于任之通过聊天软件给她发来一首歌。
    “再见。”尽管性格上给人温柔的感觉,但于任之是个做什么事都干脆利落的人。
    “再见。”
    邵嘉桐挂了线,点开那首歌。一个充满了磁性,厚重、却又干净的声音从喇叭里传来:
    Cold feet, don"t fail me now
    So much left to do
    If I should run ten thousand miles home
    Would you be there?
    Just a taste of things to come
    I still smile
    But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Way before my time
    Keep calm and carry on
    No worse for the wear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Way before my time…
    她合上电脑,关上灯,躺下来。这把如金沙般的嗓音回荡在黑暗中。
    听着,听着,她竟真的流下泪来……
    作者有话要说:歌名叫做《Before my time》,演唱者是Scarlett Johanson(没错,就是那个Scarlett Johanson...)
十四(上)
    “它乖吗……”丁浩看着董耘手机里March的照片,问道。
    这是董耘第一次在这个年轻人脸上看到一种……与他年纪相符的青春和温柔。
    “这是……你?”丁浩滑动手指,看到了一张有些模糊的照片。
    “对。”董耘笑了笑。
    “是你年轻的时候?”
    “嗯,”他点点头,“每次看到你,我就在想,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会不会也跟你一样讨人厌……”
    丁浩看着他,不禁挑了挑眉。可是董耘却浑然不觉地自顾自说着:
    “所以我就去找了一下,找到这张照片。”
    丁浩低头认真地看着手机里的照片,那上面的董耘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毛衣似乎有点大,那条深蓝色的牛仔裤也有点土气,脚上的皮鞋却是擦得铮亮……可是,最让人觉得好笑的并不是他的打扮,而是他脸上那种没心没肺的傻笑。
    “这是在哪里?”
    董耘也探过头去,仔细辨认照片上的自己和身后的背景:“应该是在……伦敦吧。那时候我大学刚毕业,去伦敦读研究生。”
    丁浩抬眼看了看他,眼中流露出一种稍纵即逝的痛:“原来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大学毕业了。”
    尽管这种痛只是一闪而过,然而董耘还是捕捉到了。他不着痕迹地接过手机,不让年轻人再继续看那张照片:“是啊,我那个时候的样子很蠢吧……”
    然而丁浩却只是抿着嘴,一言不发。
    “对了,我给你的小狗改了名字,叫March——就是以前我叔叔养的那只狗的名字。你要不要看我叔叔那只March的照片?”
    丁浩垂下眼睛,微微地点了点头。
    “下次带给你看,我要回去找一找。我小时候跟March拍过很多照片。”
    墙角的空调并没有开,已经入秋了,打开窗,就有风吹进来,不像前一段时间那么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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