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绣缘

第38章


那件是纱的。一层一层那么华丽,颜色又那么鲜艳,凭谁穿了站在台上,都比平时抢眼。我倒是喜欢这件旗袍多一点,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真觉得自己有几分像明珠。”
“你希望自己像明珠?”向英东挑起眉。
“开始的时候,的确很希望。”锦绣道,“明珠的美一向都是有目共睹,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也曾经喜欢她,对不对?”
向英东默然片刻,终于点点头,“原来你也看出来了。其实当初第一个看见明珠跳舞的人是我,那一天,她在大富豪的台上跳舞,当时我跟旁边的人打赌,这女子以后一定会红遍上海滩。后来我花了重金把她挖到百乐门,那段时间,百乐门的生意盛况空前,多少人在这里一掷千金,就为了一亲她的芳泽。我也一直以为,明珠早晚会是我的人,没想到她爱上了大哥。”
锦绣无声地一笑,“在英少眼里,只要你想要,哪个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什么都不是。”锦绣声音十分平静,“我说的只是一个事实。英少一向那么自信,因为你有自信的资格,就算撇开向家的家世、撇开你的财势地位不说,但凡第一眼看见你的女人,有哪一个会不心动?”
“你说的,是不是也包括你自己?”向英东似笑非笑,语气戏谑。
锦绣沉默了片刻,什么都没说,只是起身走到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一只锦盒来,“英少,有一件东西,我一直很想还给你,可是没找到机会。今天你既然来了,那就正好物归原主。”
向英东不禁有几分好奇,“什么东西?”
锦绣打开锦盒,一只精美的银质打火机静静地躺在里面。
“这是……我的?”向英东却一呆,伸手拿起来,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几眼,“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他曾经也说过,打火机这东西总是丢,换了一百个也记不住。也对,以向英东的身世地位,这世上有什么值得记住?不管丢了什么都可以再买回来,生意是这样,女人是这样,更何况小小的一个打火机。
“哦,想起来了。”向英东忽然一拍脑门,“这是当初大兴洋行的老陈从英国带回来的,本来是送给左震,那次跟他一起吃饭,我一时喜欢就顺手拿了过来。”
锦绣怔了怔。这个……原本竟是左震的。
忽然想起那天,初七那一天,从码头回来,准备给英少写信,可是对着这只打火机踌躇了半天,始终没能落笔;犹豫了很久,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左震就靠在门口看着她。当时他脸上那一掠而过的神色……
“这个怎么会在你这里?”向英东收起打火机,笑着问了一句。
锦绣回过神来,“有一次,你去狮子林,落在我的房间里。”
“所以你一直留在身边到现在?”向英东不禁也是一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锦绣慢慢道:“其实有件事,一直没有跟你提过……英少,当初二爷送我进百乐门,有一半原因,是因为我无依无靠无处可去;还有一半原因,大概他从来没有告诉你,那就是:我当时一心想要接近你。”
她没有看向英东的脸色,接着说了下去:“我曾经喜欢你,你心里其实也知道。可是你喜欢的,却是明珠那样风情万种艳光四射的女人,所以我去求二爷,让他帮我的忙,吸引你的注意。我穿上明珠那样的衣裳,梳着明珠那样的头发,日日夜夜努力练舞,只为了有一天站在台上,让你把我当成是第二个殷明珠。”
向英东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锦绣说得对,他一早就知道。只是,一直没有揭穿而已。
从头到尾唯一叫他震惊的,是她站上舞台的那一刻,仿佛化茧成蝶,那娇艳欲滴的红衣,魅惑人心的鼓点,她奇异而动人的舞姿,环佩叮当,艳光四射……还记得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她赤足如雪,长发漆黑,踏着靡丽的鼓点而来,那一舞,活色生香,有谁看了会不心动、不腿软、不出汗?
就连他,也被她打动。
天色渐暗,锦绣的声音平静地响在他耳边:“英少,我一直以为,等我成了名,等我当上了百乐门的红牌,等你有一天对我另眼相看,我就会得到幸福。可是,一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错了。”
她说到这里,仿佛停了很久,才接了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为第二个明珠。”
“你已经不比明珠逊色多少。”向英东道。
“我穿着明珠那样的衣服,梳着明珠那样的头发,跟明珠一样站在舞台上,就错以为可以成为殷明珠。可是在骨子里,到底我还是荣锦绣。我想要的,渴望的,失去的,拥有的,都跟明珠不一样。”
“可是我觉得……”向英东想要说什么,可是锦绣没有让他说下去。
她回过头来,静静地道:“所以我无论怎么模仿、怎么改变,也不可能成为你英少真正想要的那个人。英少需要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子,美得颠倒众生,能在任何场合吸引万丈荣光;她还必须聪明,理性,冷静,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样的事,能随时随地懂得你的心意。可是我,荣锦绣,从来都不懂得看别人的脸色,猜度别人的心思,我总是误以为自己怎么想,别人也都一样跟我这么想。”
“我总是以为,我拿别人当朋友,别人也一定会拿我当朋友;我对别人好,别人就一定会对我好;我不去害人,就不会有人来害我。我也总是学不会,小心观察身边每个人的言行,判断他到底是敌是友,一旦有一个人对我友善,我就好像捡到了宝,一心一意地急着去回报人家。所以,我也就活该只能得到被人骗、被利用的下场。”说到这里,她不禁露出一丝自嘲的微笑,“其实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只是……”
向英东正听得入神,锦绣却不知怎么停住了口。一时之间,两个人都沉默下来,他想要说点什么,却居然觉得无言以对。
隔了半晌,还是锦绣先开口:“当初我刚到上海的时候,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像个傻瓜一样到处碰壁。唯独有一个人,他曾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教会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首先要学会的是生存。他教会我,不要总是等着别人的施舍和同情,凡事都先要站起来,靠自己;教会我无论想要什么,都先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他也教会了我,不用去模仿任何人,就做我自己荣锦绣,才能找到我真正需要的东西。”
她说的是谁?向英东不禁呆住了。
锦绣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神情,这样的冷静,这样的清楚,好像还是他第一次看见。
从第一次看见落魄无助的锦绣,到后来她不声不响进了百乐门,再到她艳光四射地站在舞台上,一直到现在,看见她平静如水的微笑。
先是破茧成蝶,再到曾经沧海。锦绣是一块未经打磨的玉石,现在才真正现出了她温润的光华,可是,打磨她的那个人,绝对不是他。
锦绣知道他在想什么,“英少,其实我心里,早就爱上了他。可是连我自己都没发现。想想还真糊涂,都想不起来到底是因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只记得,每一次遇到难处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总是他。”
“那人是左震吧。”向英东蹙起了眉头。
他不是一点没察觉,左震跟锦绣之间,那种无声无息的暗涌。可是他也一直不相信,左震跟锦绣?那怎么可能?!
“锦绣,你跟他到底——不会吧,你只不过是想要报答他,还是真的……”
“报答?”锦绣忽然笑了,“英少,我想你从来也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吧?”
“就好像……不管隔着多远,只要他在,你就会感觉得到;看不见的时候,你会不知不觉在想念,可是真的看见他的那一刻,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不管过了多久,他偶尔的一个神情一句话,想起来还是那么清楚;就算他什么都不说,只要你看着他在那里,你心里就觉得安定,觉得欢喜。”
向英东已经听得呆住了,屋子里暮色四合,窗外落日熔金,只有锦绣的声音幽柔地在他耳边萦绕。
“他的一举一动,你都会不知不觉在留意;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你每分每秒都在担心;他要是受了伤,你会觉得自己比他还要痛……他要是离开你,你会觉得自己好像被掏空,不知道每天醒来要去做什么,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
锦绣的声音越说越轻、越说越低,慢慢低下头,眼里隐约的都是泪光。
“英少,如果说要报答,我一直以来最想报答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你。”
向英东再一呆,“为什么?”
“我刚到上海,被明珠赶出来之后,在街上跟几个小贩打架,结果被人打晕了,当日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可能早就死在那里。”锦绣道,“所以这份情,是我欠你的。可是我担心,以后可能也没机会还给你了——我已经不打算再回百乐门。”
向英东怔怔看着她,半晌没做声,屋子里一片静寂。隔了很久,锦绣才听见他诧异的声音:“……谁说……那天,是我救了你?”
他什么意思?锦绣看着他,愕然。
“当日不是你派人给我安排房间,住在狮子林。难道你忘了?”
“那是因为……咳!”向英东不禁摇头苦笑,“你自己居然都不知道?也从来没人跟你说起那件事的经过?那天,是左震跟石浩经过那里,见你晕了,才叫人把你送到狮子林的。”
什么?!他说什么?
锦绣的脸色也不禁变了。
难道,这又是一场误会?当初那个晚上,救她的人不是英少,而是左震?!可是,可是她一直口口声声要报答英少,这件事,左震明明都知道,他却从来没有解释过半句。
锦绣慢慢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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