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尔东西

第40章


颜辛出事那回我就很内疚了,佳颖现在也在慢慢长大,原谅我已经没有过去的执着了。” 
  沈参章也见过乖巧伶俐的孙女。那么小的孩子父亲不在身边对童年总会有影响,但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儿子可惜,“你要觉得危险可以退居二线,为什么非要转业呢?你们首长很看重你,觉得你前途无量,这几年肯定有大发展。去国外参加特种兵集训不是一直都是你的梦想吗?”
  沈嵁垂着眼看着地砖,良久,终于开口,“可是过普通平凡的日子也是我的梦想。”他顿了顿,缓缓问,“爸,陪伴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我从来没有感受过。梦想终归是梦想,梦做得再多也比不上手里的满足。我挂念的那些老朋友过几年也会退下来,我再舍不得总还有机会再见。可是颜辛她没有那么年轻了,她最好的年纪已经过去,较好的也就这几年了。我不想辜负她。” 
  沈参章了解儿子的执拗,也不再劝说了,明年他也就不在位了,部队的情况也难了解。他刚准备再问几句那边的情况,就听到萌萌的小孙女的声音,沈嵁那边不知道说了几句什么,小丫头对着话筒甜甜地喊,“爷爷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然后离远了一点,嘟囔了一句,“我还可以要红包吗?” 
  沈参章心都要化了,笑吟吟的答应,然后说,“爷爷的红包让你爸爸代给。”
  小姑娘捧着电话又叽叽咕咕说了两句,就自顾自豪迈的把电话挂了。然后转过身对着爸爸妈妈大眼瞪小眼,主动上交手机,摆出一副“我已经把爷爷搞定了”的表情,牛气哄哄的样子。
  就这样转着圈炫耀自己的新衣服。本来很漂亮的,但是配上她缺了一截的刘海就变了风格,非常极其的带有搞笑逗乐风。
  沈嵁乐不可支,俯身摸他的头说,“你穿什么都漂亮,我可爱的小天使。” 
  ***
  201X年X月X日,沈嵁从特种大队正式退役,时年三十六岁。
  正处在夏季,沈嵁携夫人孩子回Z市度假,回到老房子那边,顺道就去看了冯剑豪。相差近十岁的女人一本正经的交流起儿女经,两个小朋友也跑到一边玩自己的去了。
  沈嵁坐在客厅里和老战友面对面聊天。冯剑豪比他还早一年退役,看到故人格外高兴,笑着说,“又是一年比武,我还以为你会比完再回来。”
  沈嵁还处在壮年,眼神清明闪亮,喝了口红酒,勾着唇谦虚地说,“我哪还打的过那帮孩子。” 
  冯剑豪知道按他的水平少说撂倒两个,当下心知肚明也不点破,意有所指地说,“看来你还是在江山美人之间选择了放弃江山。” 
  沈嵁朝他举杯,笑着说,“步你后尘。”
  两个男人相视一笑,俱是一饮而尽。
  他们这边聊着天,屋里却闹起来。他们闻声赶过去,看到一男一女两个小家伙的战况啼笑皆非。
  沈佳颖小朋友把主人家的男孩子都弄哭了,叉着腰呈泼妇状大吼,“嫁!”
  对方哭着不甘示弱地回敬,“不嫁!”
  “嫁!” 
  “不嫁!”
  “就嫁!”
  “就不嫁!”小男孩又放声大哭起来。
  此时两个女人已经在旁边观战多时,冯剑豪的妻子安慰着问儿子,“你为什么不愿意她嫁给你呢?” 
  小男孩嗫嚅着说,“她只是个小女孩,而我是个小男孩——”
  这下四个人都笑起来了。
  回家的路上小小姐趴在沈嵁背上睡着了,沈嵁托着背上的小姑娘,温柔地看着身旁的女人,深情地说,“颜辛,二十周年快乐。”
  爱是人生最难解的选择题,求而未得的明确坚定带着向往,得而略有缺憾的一往无前。生活苦难太甚,在世本就折磨,幻想的那个可能无法出现,却无法阻止自己去做想象中的人。如逢知己、志趣相投,不在第一眼,总会在相处中。
  他遇见她已有二十年,超越了他们认识之前的年龄。十八岁成年,二十岁青春期结束,他们终究为爱勇敢,风霜雨雪都去爱。
  沈嵁这一生改变过很多人,但他不求改变他人,改变世界,只想做她的吉祥物,佑她永生幸福平安。也许情感会突变,也许生活会变糟。可他赢了一生的赌。他想赢,却不怕输。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完结了。谢谢你们陪我一路走过。
  番外都是全新的小故事,我还在拟大纲,大概每三天一发,一次一万字。
  我的新文也在筹备了,文案已开通,想看可收藏。
  我的微博号就是笔名“小时就识月”,监督可关注。日常一三五小清新二四六段子手,我不会放任它再朋克下去。
☆、第四十二章
  
  在江百川的人生里困难两个字总是倒着写的。像一场热血少年的游戏,只要流亡不当流氓就是百分百满分。他的人生百分之一是绝境,百分之九十九是坦途。恰好福星高照,从没有在低概率的一边摔成过狗啃泥,所以话到嘴边总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人生哪有那么难,小爷我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哪需要像你这样瞎折腾。对于情感细腻的颜辛,不是天敌也一定是克星。他活得潇洒自在放浪形骸,像极了......一条脱缰的......野狗。
  江百川搬到英国刚满两年,已经适应了温带海洋性气候。半生不熟地学了考克尼口音,学习之余打工挣外快(尽管一直享受着颜辛的接济),在异国他乡有了落脚的地方,租赁屋的房东是个丁克家庭,自己没有孩子也就没有儿童间,租金下拉了百分之五。
  伦敦空气不好却难得看到戴着口罩扫地的英格兰老太太,这里的一切对他这个说着真心话大冒险的少年充满了乐趣,他擅长剑走偏锋,精通旁门左道,很快就在人生地不熟的大城市开了拉锯战。
  食得咸鱼抵得渴,少年江没心没肺,也从来不想家。倒是颜辛一个月总会给他打两个电话。
  时隔四年,江百川还记得那个自己挺身而出恶语相向的姑娘——黑色大卷泡面头,背后跟着五大三粗汉子的寄生虫。 
  他一句不明状况的“你走路的姿势真难看”几乎是众望所归,除了女孩及那方的人都以崇拜的眼光看着他,他心里却骤然生出类似于内疚的情绪。女孩锐利的眼光犀利地扫过来,翻译过来不是“你别说,知道也别说”,而是“你敢说,只要你敢说”。
  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在她眼里闪烁,扑过来的不是那群保镖,而是她自己。然后,在他面前,狠狠的摔了个大马趴。
  周围看热闹的人都在笑,他却意外的伸出手,说,“起来吧。”
  女孩却拍了拍灰,昂着头装作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爬起来,依旧颐指气使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江百川轻笑,随口说,“葫芦娃。” 
  女孩疑惑地想了一会,严肃地说,“我记住你了!胡先生,你要知道这是一种荣幸。”然后转身大摇大摆地走,江百川伸脚把她绊得一个趑趄,挥着手向前踉跄了几步,她回头怒喝,“你干什么!” 
  江百川手插在兜里,痞里痞气地笑,“我不这样对你,你怎么记住我?” 
  女孩被他噎住,再不言语,气呼呼的走掉了。
  旁边的女生盯着他,江百川招蜂引蝶,潇洒的用两根指头献了个飞吻。
  他望着女孩和保镖们的背影感叹,他如临大敌,最后发现对方只是个绣花枕头,连枕面都还是纸糊的。他没了兴趣,摇着头走开了。
  那个时候流行上大课,整个学院不分年级都聚在一起,也就是上课的时候他又见到了这个女孩,并且这个女孩还坐在他右边。
  她那群保镖进不来,只有她一个人。
  江百川恨不得垂死病中惊坐起,哀问客从何处来。
  她手里握着油笔一样带着弹簧的水性笔,不停的把笔头伸出缩回伸出缩回,发出让人心里不舒服的噪音。
  江百川也就是那种有色心没色胆的混蛋小子,不敢真的去抓她的手让她住手,只有暗示性地大力抖腿。可剧烈的震颤没能让真正需要知道的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倒左手边的英伦小哥礼貌地碰了碰他,客气的用字正腔圆的英式英语流利地说,“@#¥%#……(嘿,哥们,别抖腿了。)”
  他尴尬的赔礼道歉,然后转头对另一边的人“喂”了一声提醒她再别动。女孩侧脸瞪了他一眼,反而变本加厉。 
  江百川忍着气,下课把她的笔卸成一截一截,笑着的时候女孩却转身回来了,他手一抖零件散落了一地。
  骄傲的女孩子红着眼眶,憋着眼泪说,“我怎么了你就卸我的笔!”
  她撅着嘴,倔强地看着他,然后笔记本也不要了转身就走。
  江百川追不上人,默默蹲到地上,细心的找失踪不见的弹簧。他好不容易找,得意忘形的一抬头撞上了桌子,痛得他直揉脑袋。
  那是他平生唯一一次看女生脸色,还俯首帖耳的自动复原,他咂摸不出其中滋味。也是因为女孩纤弱的背影,也许因为被自己欺负红的眼睛。
  他降妖除魔对付了大家都不喜欢的人,也因此得到了厚待,他在英式建筑的老房子里盯着那只折腾得完好的笔,第一次觉得自己无聊和乏趣。
  他记住了女孩的长相,想着有一天把笔还给她,哪怕这支笔不值钱。他只是想道个歉。
  大小姐恶名远扬,轻易就能找到。
  大小姐看他道歉,蹬鼻子上脸,甩给他一本练习册,还是命令的口吻,“你必须给我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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