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定律

第25章


他们的潜台词是:不是要限制我们的权力吗?不是要群众监督我们吗?那好,你安排下来的工作我们无法完成,这可不赖我们。朱元璋听多了这类报告,感叹道:呜呼!为了方便民生而禁贪婪的官吏,刁民便乘机侮慢官长。为了维护官吏的威信而禁民众,官吏的贪心又勃然而起。没有人知道仁义在哪里。呜呼,治国难呀!
  七、皇帝的利害计算
  朱元璋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去世,他的孙子建文帝登基。在即位诏书中,以温文尔雅著称的建文帝宣布:“今后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断,无深文(刻意罗织从重从严)。”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今后不许依照《大诰》中的严刑苛法断案。《大诰》被不动声色地废除了。建文帝很年轻,生长于深宫,不熟悉基层情况,又被一群文臣包围着,这个决定背后显然有官僚集团的影子。
  朱棣以维护“祖训”的名义起兵,夺了他侄子的皇位,恢复了《大诰》的法典地位。不过,坚持了19年后(1421),朱棣也宣布:法司所问囚人,今后一依《大明律》拟罪,不许深文。
  三年后,朱棣去世,他的儿子朱高炽即位,在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发布的诏书中,朱高炽宣布他爷爷创建的群众监督制度为非法。朱高炽是个弱皇帝,身边有一个觊觎皇位的兄弟,他的诏书有一股争取官僚集团支持的味道:“朝廷建置文武官,所以统治军民。其间有官非其人,不得军民之心者,军民动辄绑缚凌辱,有伤大体。今后凡有害军害民官吏,许被害之人,赴合该上司陈告。上司不为准理,许诉于朝,不许擅自绑缚,违者治罪。”
  这就是说,历史用三十多年的时间绕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起点的位置。农民被叮咬吸血,只能向长官反映,不能自己动手打蚊子了。但长官自己不疼不痒,他真会着急替农民打蚊子吗?朱元璋说他十九年没见过一个,因此立法让农民自己打。朱元璋生活的年代太早,又没有出国考察过,难免有些孤陋寡闻。现在看来,长官未必没有打蚊子的积极性,这取决于他的乌纱帽在谁手里。如果在农民手里,他就会帮农民打。话扯远了,我们接着谈立法。
  朱元璋也担心子孙后代废除他的良法,专门写了《祖训录》预防。不过这仍是凭良心的事,子孙硬不理睬,他也不能从坟墓里爬出来撤人家。而生来富贵的子孙,花钱办事的感觉必定不同于创业者。
  开国皇帝好比一个小牧童,含辛茹苦创建了一个牧业王国,当上了牛羊百万的大牧主。他很清楚,牛羊的利益是吃好喝好繁殖好,别被狼吃了,这与牧主的利益是共同的。为了实现这块共同利益,最好精挑细选一万名牧工。牧工不好不行,超编也不行。假如牧工的数字达到90万,所谓十羊九牧,那多出来的89万自称牧工的家伙,在朱元璋和老百姓看来无异于虎狼。朱元璋动杀心,因为他见不得虎狼糟蹋自己的心血,严刑苛法很合乎创业者的性格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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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员:一个无名集团的胜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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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在于,选择牧工和捕杀虎狼是很劳神费力的。《春明梦余录》提到过朱元璋的工作量:“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由此计算,朱元璋平均每天要看二百多份奏章,处理四百多件政事。以每天工作十小时计算,每个小时要读二十份奏章,处理四十件事情。平均每份奏章只有三分钟,每件事只有一分半钟。如此高强度的工作,不眠不休苦干十个小时,这个皇帝究竟还有什么当头?
  朱元璋自己也发牢骚,据说他写过一首诗:“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五犹披被。”“江南富足翁”不过是牧主的一条牛,竟然活得让大牧主羡慕不已,究竟谁是主,谁是奴?朱元璋自己苦惯了,发发牢骚也就算了。但朱元璋的后代舒服惯了,假如他们减轻工作量,把过去一天的工作分成五十天慢慢干,多留下一些享受生活的时间,这样做岂不是更合情理?干得不好,无非让牛羊多吃点苦,容虎狼多吃几口肉,与皇帝的个人福利关系很小。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子孙后代或许要因此受到一些损失,不过三五代之后的子孙的祸福,贴现到今天又能值几个钱?
  历史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自从明英宗登基后(1436年),明朝皇帝的工作量就削减到每天早朝处理八件事,相当于朱元璋每日工作量的五十分之一。王錡《寓圃杂记》卷一记载:英宗以冲幼即位,三位内阁大学士担心皇上身体受不了,规定每日早朝,只许言事八件。而且要在前一天将副本送到内阁,由内阁预先提出处理意见。有意思的是,这个临时照顾小孩子的规矩居然定型了:英宗长大成人了,三位阁老也相继去世,没人要求复旧,于是成为定制。
  后来,明朝皇帝的生活更加滋润,竟有人敢二十多年不上朝,而且不爱上朝的皇帝都比较长寿,各自占据皇位四十多年。他们死后,明朝还要经过三五个皇帝才最后灭亡。说得更彻底一些,即使明朝灭亡了,亡国之君个人也未必受多少苦。崇祯上吊自杀是因为他气性刚烈,假如他不死,捞个王的封号是没有多大问题的。这可是足以让无数英雄折腰的待遇。
  总之,皇上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他追求个人福利最大化是很自然的。
  再进一步说,皇帝也是有私人关系的,他的私人关系的利益比国家社稷的利益离他更近。明宪宗喜欢珍宝,成化年间(1465—1487),四方“白丁”勾结内臣,进献珍玩,哄皇上高兴了,动辄便赏个什么官。按照规定,官员任命都要经过吏部,但是皇上硬要照顾私人,破坏祖宗的规矩,官僚们也挡不住。这样的“编外官员”有个专用名词,叫作“传奉官”。前边提到的马文升给过一个数字,他说:“京官额一千二百余人,传奉官乃至八百余人。”明武宗(1506—1521)时代的传奉官似乎更多,《明史》卷一百八十六提到的数字是:“传奉冗员,多至千百”。由此看来,皇上竟是最大的白员滥设者和容留者,按《大诰》的规定,不灭族也该陵迟处死。
  八、对局结果
  对局各方的利益分析完了,现在可以做总结了。
  苏州府是朱元璋亲自抓过的典型。二百多年后,《虞谐志》如此描绘苏州府常熟县的白役阵容:“计常熟皂隶、快手、健步、民壮、马快,共二百名。每名四人朋充,号曰‘正身’。每正一二副,号曰‘帮手’。每帮手二名,置白役六七名,曰‘伙计’。合之得万余人。”《虞谐志》的作者说,这意味着万余只虎狼,在方圆百里内横行,无休止地弱肉强食。愚昧善良的乡下人之所以丧家亡命,都是因为这个。
  明朝人一般算术水平不高,“万余虎狼”相当可疑。我根据上边给出的数字计算,一二名帮手折中算1.5名,六七名伙计折中算6.5名,合计为5900人。就算这样,白员也超出正员的二三十倍。(明)黄省曾在《吴风录》中也提供了一个数字:“隶人之害为尤甚。一人之正,十人之副,与吏胥夤缘为奸。”这里是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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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员:一个无名集团的胜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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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吏(白书)的情况,四川巴县的档案表明,晚清光绪一朝的清剿也以惨败告终。光绪25年3月(1899年),巴县在册吏员243名,其中15名是中央认可的正吏,228名是地方政府认可却不敢上报中央的“灰吏”,还有一大批给灰吏当学徒的“白书”。由于白书不注册,准确数字不详,不过能够统计出来的数目已经与灰吏相近了。这就意味着,吏级白员已经接近正员的三十倍。光绪26年(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巴县大举裁汰冗吏,次年在册吏员只剩113人,不及前年的一半。又过了一年,巴县在册吏员的数字又反弹到233名,增加了一倍多,裁员失败。
  巴县的白役数字同样骇人听闻。刘衡在清朝道光年间任巴县知县,他说巴县吃衙役饭的约七千人。巴县的额定衙役只有七十人,白役竟是正役的一百倍。
  总之,朝廷失败了,白役和白书胜利了,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
  官僚队伍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明末的刑科给事中(近似负责监督司法部的总统秘书)解学龙在给皇帝的上书中谈到官员的数字:“国初,文职五千四百有奇,武职二万八千有奇。神祖时,文增至一万六千余,武增至八万二千余矣。今不知又增几倍。”根据他提供的数字,文武官员差不多增加了三倍,然后“不知又增几倍”。
  明朝人关于实际情形的记录也支持上述数字。正统十四年(1449),周忱巡抚江南,发现各州县衙门里有许多佐贰(超编副职),昆山县有两个知县(一把手),三个县丞(二把手),四个主簿(三把手)。县民王廷佩在他来视察时,在驿站的墙壁上题诗诉苦:“昆山百姓有何辜,一邑那胜两大夫。巡抚相公闲暇处,思量心里忸怩无?”
  其实,按照如今四套班子的标准衡量,一个县才有屈指可数的几位品官,重叠的两套班子,寥寥几个超编副职,实在是清爽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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