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出差回来了就得上班,何况我还因为航班延误多耽搁了一天。
早晨一回到店里就被那一片狼藉吓着了:书架边堆了起码十几个开着口的牛皮纸袋和包装条,纸袋旁边是个堆满了书的推车,同事小章无暇顾及地板,正手忙脚乱地整理书架呢。
除了店长之外,这家书店只有我和小章两个店员。一个早九点到晚八点,一个十一点到晚十点,我们轮换。今天小章本应该两小时后来才对。
“小章,李姐呢?”我环顾四周不见店长,问。
他停下手上的活回头看见我:“丁姐你出差不知道,李姐昨晚就去怀柔开会了,你又没回来,今天一大早就收到新书,我转来转去都快忙成电风扇了。”
“去怀柔开会?”我边动手帮忙整理新书边问。
“出版公司请的。说是订货会之类的,其实是请渠道客户去吃吃喝喝呗。”小章见我帮忙,从旁边拉过梯子,支起来往上爬。
我站在下边递书给他:“咱们店这么红啊?前几天重庆那边请开会李姐让我去,结果她也没逃掉又被拉去怀柔了。店里就我们仨,估计再有人来请人开会就得你了。”
“我才不去呢,在出版公司工作的美女哪能看上我?去了也是白去。”
“让你去开会,你当是去求偶呢?”
“我这天天上班,见的不是顾客就是出版公司的人,还能上哪儿找女朋友啊?”
小章才二十一岁,已经在我们这家小书店工作了快四年了。没好好上过学,做了几年调酒,后来才到这家书店整理书架兼给顾客煮咖啡。要论资排辈的话,我还是卖书小妹中的菜鸟,他早已是不错的咖啡师了。他形象不坏性格也不坏,更没有什么坏习惯,却从未见他身边有过任何女孩子。巨蟹男的龟毛特质几乎全体现在了他的感情上,乐此不疲地在“合适”与“不合适”之间锱铢必较,不肯高攀也不肯屈就,他就这样在感情里坚持自己的平衡,等着遇到一个合适的人。
然而,不需要妥协的感情真的存在吗?我一直很怀疑。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见上帝为你量身定做的另一半。多少人从没见过真爱的全貌,就这样混混沌沌凑合到老?从不抱有期待或许是一种幸运,而始终坚持期待也未尝不是幸福。
至于现在的我,能够跟过去的一切干净彻底地告别,在这个一百多平米的小书店里一直平静生活已经算是最正确的选择。
“小章,这几本我们上周不是退回去了吗?”我这才注意到手上的书,问站在梯子上的小章。
“唉,说起来一肚子气,”他低头示意我看手上的、地上的包装纸,“明明都退回去了,非要再跟一批新书一起送过来,还打电话说了我一通,说我们不给好位置放。”
“算了算了,就搁顶上吧,反正卖出去才付款。你自己下来小心点儿,我去拿个扫把来。”最后几本书摆好了,我开始清理地板。
还有十分钟就该开门了。
每天的生活都是如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被书香、咖啡香和植物的气息环绕着。这种生活在飞速运转的北京不能不说已经算是一个奇迹。
通常刚开始营业的时段顾客很少,收银台几乎不用人看着,我能有时间整理院子,给花草浇水。对街的花店隔天就会在清早送来一打鲜花,有时候由我们预订品种,有时候依他们店主当天的心情选择。今天,我看见吧台上堆着一打白色马蹄莲。将每一枝修剪好长度,插进每张桌子上的玻璃花瓶里,剩下几枝则摆进书柜的青瓷花瓶里。
一旦平静而琐碎的事情每天循着规律发生,这些琐事都会因时间的重复而充满仪式感。
而此时此刻再次见到黎靖则是规律生活中少见的意外。
他推开门走进来,逆着光。我听见门的响动,放下花回过头来。
回忆的波纹忽然从眼前一闪而过,他的样子模糊了几秒。
北京城有两千万人口,我们却在两天之内第二次偶遇。上一次,我们同机夜归;这一次,他是今天的第一位客人。
他格子衬衫外那件英伦气息浓重的白底黑边开襟毛衣有种薄雾般的质感,他一手插在裤袋里,另一手提着电脑包。每次看见他,都让我无端地联想到“雾”。昨夜灰色的雾浓重,今天的白雾轻盈。这个人仿佛就是从雾中来的一般。
“你在这儿工作?”他见到我,脸上仿佛有几丝故友重逢的惊喜——说是“仿佛”,其实我也看不真切。
“你来看书?”我几乎是同时开口。
两个声音撞在一起。小章从书架后钻出头来看我们,眼里藏着些许看到了八卦新闻的兴奋。也罢,来了两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我有男性朋友。在此之前,他几乎要怀疑我跟唐唐是一对深柜好基友。
“呃,我是想来问问下午的签售活动。”黎靖语气虽然从容,却仍能够轻易地被人觉察出几分尴尬。
今天下午是有一场签售,要签售的书今早出版公司的发行已经送到,现在与还未支起的展架、海报一起整整齐齐地堆在窗边的柚木桌上。
“下午三点半,云清的新书《7公里》签售会?是这里。”我指了指那堆书。
“谢谢。”他顺着我所指的方向看了看,“我能不能,现在买一本?”
我颇有些意外:“现在?等到下午能买到签名版,现在只是一本普通的新书。”
“我知道,可是我下午来不了。能不能先买一本留在这里,下午拜托你帮我请云清签名?如果可以的话,明天我过来取。”他干净的颈部妥帖地包裹在衬衫衣领里,下巴上没有胡楂,且丝毫没有已婚中年男人的邋遢。我所指的“邋遢”并非外表不讲究,而是浑身散发出的一种懒散、疲倦、尘埃落定、拖拉着脚步生活、疲于养家的机械感的气息。
或许他不用疲于养家;又或许,他还算不上是“中年”?
“嗯,没问题。”我转过身去叫小章。
从收银台付完账回来,他把书交给我,向我道谢:“谢谢。”
“不客气。这也是买给女儿的?”我问。
“算是。”他笑了笑。
——当然是,云清的爱情从来都很受女孩子欢迎。再加上他打听签售时表现出的微妙的尴尬,几乎可以肯定。
而且,他长得也不像会看这种爱情的样子。
“那要不要把你女儿的名字写下来,我下午请人签上去?”
“这倒不用,签名就很好了。谢谢。”他笑了笑,告别离开。
“有妇之夫啊?”小章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到了我身后,神秘兮兮地感叹。
“是啊,给女儿买签名书的好爸爸。”
“我还以为是你男朋友呢!看上去才三十出头,没想到孩子都有了。”小章一脸大失所望。
“要真是男朋友能不知道我在哪工作?”我拿起手上的书去拍他。
“还真看不出他有个这么大的女儿。”
“见都没见过,你知道人家女儿多大?”
小章指着我手上的书封面道:“几岁小孩能看爱情?丁姐你能有点儿成年人的观察力吗?”
我扶额。
中午,出版公司的人来布置场地了。小章跟他们忙着整理桌椅,支展架、挂海报,守在收银台后的我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手上这本《7公里》:封面主色调是清新的绿色,白底,设计简洁温馨,塑封薄如蝉翼又光滑如镜。看上去质朴清新,手摸起来有种细腻而真实的“纸”的天然质感。说它制作精良一点都不为过。
即使它日后没能跻身畅销榜,也铁定是本大受读者第一眼青睐的书。
我们这些书店店员早已在书架满了又空、空了又满之间练就了火眼金睛,一本首次出版的新书命运如何,我们在开头大概就能猜到一二。这算是职业习惯,也可以说职业病——自此以后,书对于我们来说首先是商品,然后才是读物。那种凭直觉阅读,首先从字里行间体会一本书灵魂的快乐,很难再有。
有得有失,任何一种选择和由此带来的经验都是如此。
也正因为此,为避免对一本书先入为主,我已经很少看国内出版的读物了。常常购外版书所费不菲,幸好偶尔有相熟的编辑赠送一两本——有时是纯粹的赠阅,有时是我需要翻译的功课。
这两年来,我乐于在书店过简单的生活,闲暇时兼职翻译些外版,竟然从未怀念过以前高薪厚职的同传译员生涯。都说由奢入俭是个艰难的过程,而我却觉得当下的简单更快乐。
刚刚将手上的书拆开塑封打算细看,就听见小章在叫我:“丁姐!”
台前的一小盆薄荷正好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探出头,看见门口站着小章和一个棕发碧眼的年轻老外,有着一张轮廓分明的印欧混血的脸。
小章虽然没正正经经上过大学,不过英文还不错。特意叫我出来接待,想必客人是说西班牙语的。来咱们天朝的国际友人不论国籍,基本上多多少少都能说点英文,小章完全应付不了的还真不多见。
今天什么日子?半天之内发生了两件难得一见的事。
店门口站着一位国际友人,屋里一群人正手忙脚乱地准备签售场地,我忙放下手中的书,出去将顾客迎进来。
自从毕业起我再也没说过半句西班牙语。如果不是当年嫌法语太难、相比之下西语词汇变位比较工整,根本不会选这门二外。毕业后就是紧张的同传培训和资格考试,再接下来被高强度的工作占据了全部精力,几乎要把好不容易学来的西语全还给学校了。好在以前收藏了不少原文,平时偶尔看看,此刻还能硬着头皮上。
跟客人聊了几句,知道他是智利人,今天想来参观书店。我们的店并不大,一百多平米的地方本不到五分钟可以转完。可这位智利友人逛着逛着开始对书架上的书来了兴趣,时不时拿下一本询问。
当他转到励志类书架,看着一排排封面印着各类名人大头照的书时,我顿时后悔没再抱个电脑跟在身边,可以及时搜索人名,向国际友人解释这些给心灵打鸡血的大师全部都是何许人也。要知道,在我“从来不读的书”里励志排在首位。活着就犹如沿着时间往前行走,既然每走一步都不会重复也不能回头,何必天天鼓励自己上足了发条狂奔?在我看来,刻意励志根本是透支情绪的行为。
他逛了十来分钟,最后居然抱着四本中文走向了收银台。
我好奇劲上来,忍不住问他买这些中文书打算怎么看?
他腼腆地笑笑,非常清晰地说了一句汉语:“我懂中文。”
这四个字像爆米花一样嘭的一声把我炸了个满脸通红。
这个小章!
“不好意思,我看同事特意叫我来接待你,我以为……”我赶紧解释。想起刚才绞尽脑汁给他介绍那些中文书的情景,真是越想越窘。
“没关系,你的日本同事说他不太会讲中文,请你接待我。谢谢你。”国际友人一脸笑容可掬。
日本同事?!小章为了给我制造艳遇把自己国籍都改了?他不是真怕我剩下、时时想着把我推销出去吧?跟小章聊天时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丁姐,你这不行啊!别说男朋友了,连猫都不认识一只公的,总有一天你会被掰弯的。”
事已至此,我只好傻笑一阵作罢。
直到国际友人买完了书离开,小章还站在门口鞠躬念叨“阿里嘎多”,真是影帝级水准。没等他彻底直起腰来,我对准他后脑勺一敲。
“哎哟,打傻了就娶不到媳妇了!”小章捂着头抗议。
“中文说得挺好嘛,日本同事。你这行为搁古代就是通番卖国,要诛九族的知道不?”
“大姐,我苦心为你制造机会你要珍惜啊,生个混血小孩多漂亮!”他果然打的是这个主意。
我哭笑不得:“还不过去帮忙,都快两点了。我晚点找男朋友不会死,你要是再磨蹭点儿,一小时后读者全都来了。”
小章继续帮忙布置场地,我正要转身去摆正收银台边的海报和排队购书指示牌,忽听旁边有人在笑。循着笑声看过去,见不远处书架边有个人站在那儿冲我们直乐。那人有点眼熟,看上去不到三十,紧窄的一粒扣西装外套罩在圆领T恤外边,看着像那种明明窝在格子间里工作还要坚称自己是艺术家的年轻人,又有点像故作时髦的CBD精英。要是再戴顶小礼帽就更像那么回事了。
看他笑成那样,想必是刚才我跟小章的对话被他听见了吧。
我叹了口气,转身去收拾。
再有一小时签售就要开始了。我怕忙起来将手边的书弄混,于是找张便笺写了黎靖的名字夹进那本我已经拆封的书里。
下午的签售持续了近两小时,比我们想象中要热烈得多。云清一直被读者团团围住,我只是坐在两三米之外,都看不见她的脸。守在收银台后手忙脚乱的一下午过去后,云清的编辑总算记得把黎靖留下的书拿去签了名交还给我。
“诶,云清挺漂亮的啊。”签售会尾声时,小章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我旁边,眼神指了指云清。
此时读者的包围圈不那么密不透风了,我才看清楚她的样子。皮肤白皙、五官精致,颈边有一颗淡淡的褐色小痣,短发垂在耳后,穿一件灰蓝色棉麻长裙,好似风一吹整个人都会飘起来。她确实很美。而且听说她有三十五六了,看上去还跟二十几岁的女孩一样。
别说云清是作家,她本人就像从里走出来的一般。
傍晚七点左右,黎靖就来了,没等到他说的“明天”。
我把书给他,他道了谢接过书顺手翻开。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却在半途忽然停顿下来,他面带惊讶的神色,盯了书页几秒钟,又再疑惑地看向我。
“怎么了?”我不解地从他手上拿过书,自己一看也呆住了。
扉页上用清隽的字体写着:“黎靖先生惠存”。下边是云清的签名。
我这才想起那张写着他名字的便笺纸。要知道我当时是随手写下夹在里面避免忘记或混淆的,大概是编辑拿去签名时被云清看见了。
本来作家在书上签读者的名字没什么大不了;可他并没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这也许就是他吃惊的原因吧。
“这签名是……”黎靖犹疑地问。
我脱口而出:“噢,我下午一直都坐在收银台走不开,是云清的编辑帮我拿去签的。”
他却接着问了个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她知道书是我的?”
“呃……她可能是看见书里有张便笺写了你的名字,所以就签上去了。”他都问到这个了,我只好老实交代了,“我在机场见过你的登机牌,所以,呃,我怕书太多弄混,所以写了你的名字夹在里面。”我不带喘气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谁知他脸上只是浮现出一丝悲喜难辨的微笑,说:“谢谢。”接着转身走出了书店。
我越想越觉得还是有点不妥,便三两步推开门追出去。
“不好意思,那天我不是故意要偷看你登机牌的,是你帮我把包捡起来的时候……”
他转过头看我:“难怪那天你第一眼见我表情像见到鬼。我的名字很吓人吗?”
原来我那天真的失态了,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不是,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同名同姓,我吓了一跳。”
“这么巧,改天介绍我认识。”黎靖不知道是客气还是心不在焉,顺口就说了一句。
他脸上还残留着几分尴尬,我只好再次道歉:“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看你登机牌的。”
“没关系。只是凑巧。”他说完居然还叹了口气。
见他这样,总觉得我似乎是做错了什么事,于是不放心又追问了一句:“那个,签名书不是有什么问题吧?”
“没事,”他似乎是犹豫了几秒,终于说出了下半句,“云清是我前妻。她知道书是我的,我有点吃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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