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
“什么?!你是说,你在机场碰到一个跟你前男友同名的人,在你书店签售的作家又是他前妻?”唐唐差点从床上跳起来,动静太大,她手边那部电脑差点也掉下床去。
这床的弹簧太精神了,唐唐虎躯一震把我手上正小心翼翼剥着皮的一颗枇杷震得滚到了地上。
“轻点儿轻点儿,又掉一个。”我爬下床去拿垃圾桶。
家里的垃圾桶是唐唐挑的,一个造型滑稽的企鹅,将它的头往后翻就能张开嘴吃下垃圾。刚搬进来时我们去超市买生活用品,她看到这个垃圾桶就抱着不撒手了,说这样就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随心所欲地给QQ喂垃圾吃了,解气。
唐唐跟QQ的仇要追溯到三年多以前,她读硕士时的男朋友一毕业就签了那只“企鹅”,二话不说打包行李飞去深圳,信誓旦旦地表示工作上了轨道后再想办法调回北京来。人在热恋时往往充满信心,以为无论如何都会与对方走到最后;而正是这份笃定让他们忽略了将要面对的一切变化。距离拉远后,两个人不再生活在同一张时间表上,不再沿着统一的轨迹运行自己的人生,缺乏异地恋经验的他们开始把握不好交流的时机、开始隔空吵架、开始各有各的委屈、开始减少对彼此的谅解,不出两三个月就吵到要分手。唐唐知道自己提分手实在有点冲动,她以为他还会回来找她。但是他一直没有。她以为他会立刻收拾行李飞回来,或许他也在以为唐唐会飞到他身边。
他们对彼此感情的信心终于被时间偷换成了无疾而终。
从那时候起唐唐就恨上QQ了,就连去动物园都不带看企鹅一眼的。
有时候我都会有些疑惑,唐唐对男友候选人的挑剔究竟是真的全部出于理智,还是因为仍然孜孜不倦地恨着某只企鹅。
“你行不行啊?剥俩就掉了俩。咱这儿一共才四个。你不是故意把好吃的让给肮脏的企鹅君的吧?”此刻,唐唐一边噼里啪啦地趴在床上玩着切瓜游戏,一边惦记着我剥了许久都没让她吃到嘴的枇杷。
我已经满手枇杷汁,又开始马不停蹄地剥第三个:“你别动就掉不了。我这姿势难度多大啊。”
“来来,我来我来。”唐唐趴着蠕动到我身边来,接过我手上的枇杷,“看你今天这状态,四个都得坠毁。我剥,你专心给我讲讲你的离奇艳遇。”
“什么事一到你嘴里都变成狗血肥皂剧了,我们就是吃了个饭……”
“第二次见面就吃饭,还不算艳遇啊?就当吃饭不算,那一个离婚男人向一个陌生姑娘诉说自己上一段婚姻经历,这总算了吧?”
我的头顿时大了:“什么也没说,就是吃个饭。”
“那他约你吃饭意图多明显啊,不谈旧事,就求发展!”唐唐顿时精神一振,像被人按了开关一样弹了起来坐直,还好手上的枇杷没掉,已经剥掉皮,被她一口吃了半个。
“我们吃饭那是意外。意外知道不?”
跟他一起吃饭的确是个小意外。
今天傍晚在店外听黎靖说云清是他前妻,我顿时找不到合适的措辞。我看着杵在一旁的黎靖,他也看着我。一瞬间,江北机场的尴尬情景又回来了:大眼瞪小眼,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将话题继续下去。走也不是,傻站着也不是。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追出店外这个动作有多奇怪——就为了关心一个陌生人的情绪,我这样不假思索地追出来,似乎有点不合常理。于是我只好胡乱挥了挥手,找个借口解释我走出店门的行为:“那,我去吃饭了。”
“再见。”他纯礼貌性地笑了笑,站在原地等着我先走,大约是风度使然。
我转过头往回走,还没走两步就听见他在身后问:“你不是去吃饭吗?”
“噢,想起来忘带手机了。”我只好再次站住脚,让这尴尬的一幕又延长了几秒。
回到店里坐着还得对着小章那双闪耀着“求真相”三个大字的眼睛,还不如干脆真去吃饭。我拿了包,简单地跟小章说了声就先出门去找唐唐吃晚饭了。
“等等,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不是我今天加班出不来,你就不会跟他吃饭?这你们俩初次约会还是我造成的?”唐唐迅速精准地打断了我。
“真不是约会,我一过马路到了茶餐厅就看见他坐在里面。我猜他该怀疑我是不是在跟踪他了。”
“看见就看见呗,你去跟人家坐一张桌了还不算约会?”
“问题是他也看到我了。”我叹了口气。
“淡定吧你。说不定他也在想:你是不是该怀疑他故意在那儿等你呢。”唐唐伸出手来从我面前抽出一张抽纸擦手,翻了个身把枕头压在背后。
“所以才尴尬。”
唐唐指了指面前盘子里那个已经被剥得精光的枇杷:“吃吧。别管谁剥的皮,能吃就行。缘分这东西,管他尴尬不尴尬呢,有就行了。”
我疑惑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那颗枇杷,非常真诚地表达了我此刻的想法:“你的人生哲学有哪一条跟吃的没关系?”
“噢,吃当然是人生最根本的哲学!唉,你们这些文艺青年不懂的。”她从床上爬起来去刷牙,还不忘将手上的纸揉成一团狠狠地塞进企鹅垃圾桶嘴里。
唐唐忘了将盖子放下来,企鹅就那样滑稽地张着嘴默默站立在床边。我看着它,它看着我,我心情复杂地吃着水果,它满腹垃圾地保持沉默。
如果算上餐厅那次,黎靖和我迄今为止已经有过三次偶遇。如果说我们离得这么近必定常会有交集,那为什么之前从未遇见过?仿佛是重庆那一场大雾偷偷变换了我们身边一些微妙的细节,当浓雾消失后,世界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却总有些东西已经不再相同。我们不曾觉察,但它们早已不同。
两年前我在重庆清晨的浓雾中离开第一个黎靖,两年后我在重庆的另一场浓雾中遇见另一个黎靖。有那么一刹那我甚至怀疑:前者或许从来不曾存在于雾散去后的这个世界,这两年的时光我都被锁在雾的幻觉里,从来不曾真正苏醒。
而此刻身边的一切——这张床,这间房,这盏灯,这个张着大嘴的企鹅垃圾桶,唐唐,书店以及书店里的一切,当下我生活中的全部人事物都是真实的。它们证明我置身于完全真实的世界里,只是将眼见的所有巧合加入了宿命的色彩。
当你没有回忆,没有过去,眼前的世界即是真实的世界;反之,你看到的就只是自己感受中的世界,自己内心回忆和遗憾所创造的世界。过往的经历就像一张网,随着时间流逝不断地过滤我们的感官,直到为每一种感觉找到真实的承载。
是我一直没走出重庆的雾,即使在浓雾散去后看到那绚烂温暖的薄暮时分,也不曾忘记曾经在雾中消逝的一切。
如果不是我耿耿于怀,巧合便只是巧合而已。
黎靖,仅仅只是巧合中的一个陌生人。
十一点,隔壁房间的唐唐早已经睡着。我坐在床上抱着笔记本看剧,手机忽然响起短信提示音。
发来信息的竟然是黎靖:“刚刚看了你今天提起的《和莎莫的500天》,很不错。”
我都快忘了晚餐时到底跟他聊过些什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我记得自己当时在努力摆脱我们之间那层挥之不去的尴尬感。那些可有可无的话题无非关于食物、生活琐事或者爱好。在这一点上我们很相似,都没有什么新鲜的爱好,不用工作时抱着电脑就能在家宅一天。
此时,电脑屏幕上金发女飞贼正兴奋地尖叫着跳下摩天大楼。眼看她倒挂着停在某一扇玻璃窗外,我按下暂停给黎靖回短信:“男主角长得很不错。”
短信提示音再次响起时,漂亮小女贼已经轻巧地绕过振动感应警报器,在玻璃上切出一个圆孔,钻进了大楼。
他发回的问句很简单:“你还没睡?”
这不废话吗?如果我睡了,梦游着给他回信呢?又是一个让人不知道怎么回答的开头,他的确很不擅长主动找人聊天。换一个角度想,或许这正是他一贯的方式:将主动权交给对方,如果我不想聊下去,可以告诉他就要睡了;如果我乐意继续聊,可以回答他还没有。
我回的是:“还没有。你呢?”噢,我也问了一句废话。
信息发出去后我才意识到:自己似乎也想知道他究竟是随便问问,还是想继续聊下去。
那边很快回信了:“我大概一小时后睡吧。你在看电影?”
“没有,看肥皂剧呢。”
我们这一来一回没营养的聊天甚至有点像多年的夫妻没话找话。
片刻,收到他的下一条:“那早点休息吧,现在不早了。”
“好吧,我去睡了,晚安。”
“晚安,下回聊。”他依旧回得很快。
下回聊?“下回”这种语焉不详的字眼看似某种约定,又像纯属礼貌。十几秒钟之后,手机屏幕暗了下去,外壳上还留有我手指捏过的温度。如果黎靖对我并无好感,交换电话纯属礼貌,他不会几小时后就发短信来;如果他对我有好感,便不会像现在这样聊得不咸不淡。该不会是他认为我对他有好感吧?
我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抗拒跟他打交道。
照理说,任何一个跟前男友有半毛钱关系的人类都会被我踢出生活圈子之外——不光是人类,连动物也不例外。而黎靖,我原以为他会像面讨厌的哈哈镜照出我荒诞得变了形的回忆,生活在当下仍然能看见过去不真实的倒影;而事实上当他站在我面前,我几乎难以再记起过去曾经认识过另一个叫做黎靖的人。
像同一个文件夹里新的同名文件替换了旧的,同一段人生里新的面孔覆盖了往事。
往事一直跟在我身后,而黎靖的存在似乎可以将它们遮挡住片刻。
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把手机推到一边。
第二天一早,我刚进店门就见到了那个摆在我和往事之间的“暂时遮挡物”——黎靖。
他怎么又来了?找我?买书?……还是等他前妻?
可惜今天云清不会来了,签售只有一天。
“我来喝咖啡。昨天你说这里咖啡比对面的好喝。”他坐在木桌前朝我笑笑,整洁的衬衫衣领有熨过的痕迹。
昨夜就已经出差回来的店长李姐今天又像往常一样来了个大早,收拾干净摆好了新鲜的花,还亲自给第一位客人煮了咖啡。小章在李姐旁边忙碌,简单的吧台后飘出松饼的香气。
原来昨天我跟他提过这么多有暗示之嫌的讯息。
“你不用赶着上班?”我问。
“上午没课。”他又笑笑。
“老师?你教什么?”
他指了指手边的一本弗罗斯特诗集。我认出那不是店里的书。
“西方文学?”
“差不多吧。昨天来的时候看到你在看斯卡尔梅达,是原文版?”他居然留意到了我昨天早上在收银台后翻的那本《邮差》。他还真是撞到了我最装学问的时刻——要不是昨天比较忙只能偶尔翻几页书,我没事干时肯定在抱着电脑玩游戏。
“这都被你发现了。”我也笑笑,提起手上的壶帮他续杯。
他喝的是简单的美式,苦得跟中药似的。这个像雾一样柔和却冷清的男人无论何时都不会让你升温,只是安静舒服地停在那里。
“你们这里还可以续杯?”他问。
“意式都不能,越南咖啡和美式可以。”
“谢谢,看来以后可以常来了。”他点点头不再说话,继续翻他的诗集。
我开始逐层检查书架,将摆乱了位置的书归位。
吧台上的大果盘里摆满了李姐带回来的樱桃,店里只有黎靖一个客人,小章装了一碟送过去请黎靖吃。他在木桌前,我们在吧台边,吃着同一棵树上摘下来的樱桃。店里响着NatKingCole低沉饱满的嗓音,木窗框上的水仙打起了花苞,看起来不再那么像一颗颗大蒜。这安静的暮春早晨如同一杯微甜的淡蜂蜜水,平缓地流经唇齿之间,一丝丝渗入感官。
三五首歌的时间过去,店里如往常每一个上午一样安静,连推门声也听不见。我在最里面的书架边清理一部分需要退货的书,忽然听到李姐和刚进店的某个人熟络的聊天声,夹杂在背景音乐声里,像是爵士鼓忽然加快节奏跳脱了小号缓慢悠长的旋律。
看来也许来了朋友或熟识的客人。
待我将书打包好,过去吧台准备给物流公司打电话时,李姐笑着看看我,转头问跟她聊天的人:“你说的是她?”
我?正跟李姐说话的是个年轻男人,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发型打理得像中国版的休·杰克曼。他似乎有点眼熟,但我确定自己不认识。细看之下,发现他紧窄的一粒扣西装外套下是一件灰色T恤,胸前的油漆桶图案上有两行字:FrankieMorello——噢,这人连件T恤都这么讲究。而且,舍得买FrankieMorello的肯定不会是暴发户,尤其是当他还背着个经典款式的邮差包的时候。
“嘿,你好。”那人朝我伸出手。
我不明状况地也把手伸了过去:“你好。”
“这是施杰,云清的新书是他们公司做的。”李姐给我介绍。
云清的新书?等等,我好像想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昨天云清的签售会之前,小章推说自己是日本人,将那位国际友人让给我接待之后,似乎就是他在边上笑。
“你们一定在说我昨天跟一个懂中文的老外说了半天西班牙文。”我想想也觉得昨天的状况挺好笑的。
李姐笑道:“他想挖我的员工给他兼职呢。”
施杰递了张名片给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业余给我们翻译几本外版书?”
我接过名片一看头衔:副总裁。李姐刚才并未介绍他的职位,我还以为是发行或者编辑之类的,没想到是个这么年轻的副总裁。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我对这类刻意将自己打扮成“高成本艺术青年”的男性存有偏见,只觉得眼前这个兼职机会比他本人有吸引力得多。
我笑笑:“领导允许我就没问题。”
“领导绝对批准,只要不把我的人拐去给你坐办公室。”李姐端出一杯红茶给施杰,“今天松饼不错,让小章给你来点儿。”
“每次来你这儿都蹭吃蹭喝多不好意思。”施杰跟李姐看起来绝对是老熟人。我在这里工作了两年,以前却都从没见过他。
小章将装着松饼的白瓷碟推到他面前:“哥你就别不好意思了,我借花献佛,今天我请你。”
“你要真请我,这就得在你薪水里扣。”施杰伸手要拿,小章眼疾手快地将盘子抽回去:“那你别吃了,还我得了。”
施杰还抓着盘子不撒手了:“哪有你这样的,说反悔就反悔?”
见他们俩打打闹闹我更觉纳闷:小章怎么也跟这人这么熟?
谁知施杰扭头先问起我来:“你来了多久了?我怎么没见过你?”
“两年了。”
“哈,你就是那个眼镜妹?”他作恍然大悟状,继而又一脸的问号,“不像啊。”
小章在一旁履行人肉纠错机的职能,打岔道:“戴眼镜的是婷婷,人家早就没在这儿了。你什么记性?”
关于他们说的眼镜妹婷婷,在我记忆中也只见过一次,就是她跟我交接工作那天。
“不能吧?每回我都以为躲收银台后面打游戏的是眼镜妹呢!”施杰脸上的表情是真吃惊,看起来不像在开玩笑。
“谁让你贵人事忙总是来去匆匆,连我店里换了人这么久都不知道。”李姐也跟着挤对他。
施杰只好连连道歉:“抱歉,我是真不知道眼镜妹走了,否则怎么也得早点认识你,不好意思。”
眼看大家闲聊的内容集中在讨论我们俩为什么互不认识这个议题上,我赶紧试图将自己从话题中解救出来:“没关系,我跟婷婷年纪差不多高矮也差不多,你注意不到是很平常的事。再说现在也认识了。”
没想到施杰反而认真了,表情诚恳地发出邀请:“不行不行,我得正式向你表示歉意。请你吃饭吧?”
“真不用,别这么客气。我还得打电话退货,你们先聊。”我指了指摆在身边的那一包书。
此时,他用不容拒绝的语气下了结论:“那就下次!下次一定得给我机会请你吃饭。留个电话?有空咱们聊聊翻译的事。”
“好。”我和他同时拿出了手机。
撇开先入为主的偏见不谈,我觉得施杰完全可以算得上讨人喜欢。他开朗、坦率,还有点孩子气,更重要的是当他面对你时,你会坚信他真的很乐于与你交谈。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重视,无论此人是否对所有其他人都付出同样的重视。如果我是十几岁少女,我一定会承认施杰是个迷人的工作伙伴。
——而当你超过二十五岁、恋爱次数超过一次,你却开始不再偏爱那些看上去讨人喜欢的男人们。
经验带来判断力,却剥夺了冒险的乐趣。
这大概也是成长的定律之一:时间为你画下一个轮廓分明的圈——圈外新鲜刺激头破血流,圈内循规蹈矩稳妥平安。可以不计后果地跨出去,却也清楚总有退路可以回来。
施杰走时已经接近午饭时间。黎靖还坐在那里看书,像棵长在椅子上的树。
我想过去问他怎么还不去吃饭,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好,这行为简直就是赶客。常来我们店的客人多半都会逗留几小时到大半天,这里本就是个给人看书、喝咖啡、朋友小聚聊天的地方。
客人去不去吃饭我不好干涉,但黎靖是否应该归在“朋友”的类别里?提醒朋友吃午饭至少比半夜给朋友发短信更正常吧?
我前思后想犹犹豫豫,黎靖一抬头便接住了我的目光。
他朝我笑了笑,看不清这笑容里有几分是礼貌几分是友情,唯一能肯定的是他似乎乐意被打扰。
于是我走过去问他:“你不去吃饭吗?”
“等你的推荐。”他合上书,站起来。
长在椅子上的树就这么把自己连根拔起,跟着人类去太阳下进行光合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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