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

第六章


    [02往事微温]
    在时间急速而盲目的流动中,
    有一些东西总是无法被消解,比如往事。
    如果足够聪明,便能学会全身而退;
    而始终学不会这四个字的我,
    别无选择只能笨拙地负重前行。
    005
    这场感冒延续了将近十天。好在大部分工作时间都比较闲,没有客人时还能抱着电脑做做翻译。
    施杰收到公司比稿中选的结果后激动得连电话都不打,抱着一大束花飞车冲到店里来给我送新鲜出炉的合约,临走时还在街边收获了一张罚单。
    看他那顶价格不菲的黑色礼帽下面爬满小汗珠的额头,严重堵塞的鼻子让我想笑都笑不出声,差点憋坏。
    末了我送他出门口,他从雨刮器下抽出那张新鲜的罚单,摇摇头:“唉,一不小心又是二百。”
    “不只,加上花有三四百了吧?”我笑他乐极生悲。
    施杰顿时一愣:“我那花……”刚说三个字就立刻打住了,典型的欲言又止。
    “花挺好看的。怎么了?”
    “那花,我是说,你觉得啊——那花看着真像买的?”他挠挠头。
    我小小吃了一惊:“不然哪来的?”
    “我一枝一枝摘下来的!绝对不是花店里那些温室花,全部产自我家花园。”
    “我说这些花怎么看着有点不一样呢。”刚才那束香雪兰的确是有点与众不同:花瓣没有被洒上水滴,枝叶也没被修得一干二净,不似花店那些笔挺挺的花朵。卖相并不那么美,但一朵朵都开得生机勃勃。
    施杰笑了起来:“都是我妈没事儿在院子里种的。还有香槟玫瑰和月季,等开花了再给你摘点儿。隔壁邻居看到我们家月季,还以为是粉玫瑰呢,哈哈。”
    在寸土寸金的帝都能有屋前有花园住的,看来眼前这位青年才俊也毫不例外是个富二代。我对富二代也没多少好感,好在施杰看上去还算是个努力工作的富二代。
    “谢谢。一会儿你走了我就把花插好,说不定还能养活呢。”
    “香雪兰怕干又怕涝,我妈把它们搁屋里伺候了一冬天,前俩月才从盆里移到地上的。而且还没根,你就别想着水培了。”他从兜里掏出车钥匙,开了锁,转头又补充,“大不了这花谢了我再给你摘点别的。”
    看他坐进车里关好门,我挥了挥手:“不用那么麻烦,今天谢谢你了。路上小心。”
    中午与唐唐相约吃饭提起施杰家的花园,她嗤之以鼻:“淡定吧你,住别墅可苦逼了,进个城都得堵半天。而且花园有什么了不起的!果园他有吗?”
    唐唐家在三河,家里果园菜园一大片,光玉米地就有好几亩。他们家在领地中央建了栋小别墅,名副其实的地主。
    “姐,这儿可是帝都。”我夹了一片木耳放进嘴里。
    唐唐吐掉果汁吸管,腾出嘴来悠然发言:“北京从市区到市郊折腾一趟的时间早够我回老家了。就这交通状况,估计还不如我回老家快呢。”
    “唐唐,你家果园都有什么啊?”我长这么大还没亲眼见过果园呢。
    “梨啊,桃啊,杏啊,李子什么的。除了水果之外还有小麦、花生、棉花、玉米、豆子……”
    “你简直是地主婆。”我这句话绝对发自真心。
    哪知道唐唐摇了摇头,甚是得意地反驳:“我就是地主,不是婆。”
    “唉,算了,本来想着施杰还行,能介绍给你,看来你不感兴趣。”我放弃了向她推销施杰的念头,埋头喝我的果醋。
    “那你自己要不要考虑考虑?比你那个离婚男人年轻吧?而且还没孩子。”唐唐反而推到我身上来。
    “还是别了,我又不是地主,肯定镇不住富二代。”我说着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来,“喂,你跟企鹅哥见面什么情况?”
    “见面不就是见面喽。”唐唐一脸退避三舍的表情,拿着那支吸管随手捣啊捣,杯子里的柠檬片都快被捣出渣了。
    我给她夹了个虾仁:“那就退朝吧,什么时候想起下文再如实禀报。”
    刚刚夹起来,唐唐就一口从我筷子上把那颗虾仁咬走,含含糊糊地吐出四个字:“谢主隆恩!”
    饭吃得差不多了,我按响桌上的服务铃:“小唐子啊,朕也得回御书房了,跪安吧。”
    唐唐一口果汁差点喷出来:“呸,御书房是给你接客用的吗?”
    我正要回嘴,忽见一边站着来埋单的服务员憋笑憋得脸都要抽了。
    走出餐厅大门,唐唐满足地摸摸肚子:“饱死姐了。这家店还不错嘛,中午二人套餐四十九,能吃成这样。喂,明天还来吧?”
    “只要你不嫌远。”我笑答。从唐唐工作的地方走过来要十几分钟,她以往天天都在楼里吃饭,这是头一回中午跑来找我,居然还说明天再来。
    “吃饱了走路回去还能减减肥,挺好的。”唐唐不假思索地作出这个英明的结论。
    路边的人行红绿灯上红色小人一闪一闪,我们站在斑马线尽头,等着面前川流而至的车辆被信号灯截停在路中央。才不过十几秒钟,等待过马路的人群像忽然发出芽的盆栽一般出现在四周。此时,每两个陌生人之间的平均距离不到二十厘米,有人目光茫然,有人若有所思,总之他们目不斜视,只盯着自己要去的方向。也有跟我们一样两三人相约一起吃饭归来的,他们旁若无人地聊天,亦不去关注其他的一切。
    在这越来越拥挤的城市,每个人拥有的世界依然只是自己所认知的那一部分。所有人都只感觉到自己的空间被挤得越来越小,就像完整的街道被无数个行人分割成了一个巨大的蜂巢。
    马路对面就是我工作的书店,唐唐跟我在门口分开。
    临进门时她忽然从背后叫住我:“喂,明天一起吃晚饭吧?”
    “我们刚刚约了明天午饭,现在又约晚饭?”我纳闷她多此一举。
    唐唐居然有点不好意思,手不自觉地摸了摸鼻子:“呃,我吃饭的时候一直想跟你说来着,但是聊着聊着又忘了。怎么样,来不来嘛?”
    “好啊,反正也没人约我。”我顺口答道。
    “还有……带个朋友一起来吧。富二代还是离婚男人都随便你。”
    “朋友?”我似乎有点弄明白唐唐为什么不好意思了,“你不是要跟企鹅吃晚饭,顺便拉上我吧?”
    意料之中,唐唐没有否认:“又不是只请他一个人,还有你跟你朋友嘛。”
    “好,就当帮你考察一下企鹅!”我一口答应。
    可是唐唐前脚走,后脚我就后悔了:她让我带朋友,这明显看起来就是个四人约会。我不带就落单,带了又有种不言自明的意思。到底要不要问问黎靖?我们两人之间关系虽近,但如果要带出去与朋友聚会,不免又有暗示之嫌。
    这个问题还没彻底消化,推开店门就见到黎靖又一本书一杯咖啡地坐在了窗边的老位置上。
    李姐出去吃饭还没回来,小章正跟一个来熟了的顾客起劲地聊着漫画书。
    对,唐唐只说带朋友去,我还有搬救兵的余地。
    趁那顾客低头翻手里刚挑好的漫画,我凑过去打岔:“诶,小章,你明天晚上有事没?”
    “没事,怎么啦?你要有事我明天可以在这儿看着,没问题。”
    “不是,唐唐明天约我吃晚饭,你也去吧?反正你们俩也挺熟的。”
    他用一种探索真相的眼神盯着我几秒钟,才问:“你——是想让我冒充你男朋友呢,还是冒充唐唐的男朋友?”
    我大惊:“我表现得这么明显?”
    他点头:“这不废话嘛。看你那样子明显有阴谋。”
    “唉,那意思就是不去喽?”阴谋败露的我叹了口气。
    小章这家伙还不忘踩上两脚:“我不行,我这么嫩,配你们俩谁都有点夸张。那边那个还可以。”他偷偷指了指正在看书的黎靖。
    我都懒得计较他嫌我们年纪大,泄了气地趴在收银台后:“能约他我找你干吗?”
    “干吗不约啊?怕人误会?管他呢,问问又不会掉块肉。要是他答应了,那肯定是对你有意思。”小章低声在我耳边鼓动。
    我眯起眼睛作皮笑肉不笑状:“是哦,问问又不会掉块肉。”
    “就是啊。”他一脸正经。
    “是你个头。”我懒得理他,站起来磨磨蹭蹭地去整理书柜。
    小章见我往里走,还不忘在身后叫唤:“丁姐,顺手帮我把每月活动海报更新一下呗?”
    每个月店里都会有几场读书沙龙、签售、主题展览等读者交流活动。每月有一张活动预告,说是“海报”,其实就是一块包着木框嵌在墙里的墨绿色小黑板,文字用粉笔写,有宣传图片则用磁性贴将图片粘在黑板上。不像很多书店都喜欢在门口竖起展架,我们店的小黑板位置不太显眼,而且朴素得根本不像活动海报。尽管如此,每场活动却都人满为患。
    对这一点我始终存有好奇,照理说表象能决定人对事物的第一印象,原来也不尽然。
    这个月中旬将有一次旧书和旧物的交换活动。布置着黑板,我想起家里那一纸箱上段感情的遗留物件。当年离开重庆时确实曾有过不舍,因此带走了那些年那个人曾送我的礼物:重到一枚钻戒、轻到一双毛绒手套。我已记不确切当时收拾行李的心情,只记得自己带走了半箱子往事,搁下了与他的未来。
    两年过去,那些东西一直躺在床底下的纸盒里,我再也没有翻过。
    早知过往一切都会如雾散去,唯留下几丝水汽在记忆里;只是逃离时还不忘吃力地拖走那只沉重的箱子,曾以为箱内的回忆会跟着我一辈子。其实,它们早已消失不见。
    不如趁这次给它们找新主人吧,让它们也能重新再活一次,像从未承载过任何回忆一般。
    布置完黑板,整个人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轻松。
    我端过一块重芝士蛋糕走到黎靖坐的桌边,放下碟子:“给你五分钟时间恭喜我。”
    他抬起头看看那块蛋糕,笑了:“争取到了?恭喜你。”
    我在他对面坐下。他顺手合上正在翻的书,平整的袖口妥帖地包裹着手腕,不见上次那对银色袖扣,今天是一对黑色的。他手边这本书居然是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我指了指他的书:“这种书要阴天或者晚上看。”
    “你不喜欢?”他反问。
    “谁说的?这是我看过的最奇妙的。只有阴天看才最有氛围,你不觉得吗?”
    “我倒认为天气这么好的时候正合适。可以减少一点阴霾的感觉。”
    “少了这一点感觉,鲁尔福会不高兴的。”
    “幸好他已经不在世了。”黎靖笑道。
    少顷,他看着蛋糕碟问:“只有一个勺子?”
    “说好请你吃,当然只有一个勺子。”
    “我不介意跟你分享。”
    “你是说分享蛋糕还是分享勺子?”
    “除非你们店不介意我把勺子锯成两截。”他嘴角弯成好看的弧线。
    “除非你可以吃半截勺子。”我也跟着假设。
    “不吃勺子也行,一起吃晚饭?”
    “晚饭没问题,不过,改明天怎么样?”
    “今天有事?”
    “没事,”我决定邀请他明天参加和唐唐以及企鹅的晚餐,“是唐唐明天要跟她前男友一起吃晚饭,但又不想单独赴约,所以叫上了我。我怕尴尬,所以再叫上你,有没有问题?”
    “你都开口了,我肯定不能拒绝。”他答得轻松,似乎并未多想。
    “那就谢谢你了,让我不用一个人当电灯泡。”
    谁知他又再邀请了我一遍:“别说得这么严重。如果非要谢我,今天就陪我吃晚饭吧。”
    我忽然好奇起来,探究地看着他,问:“今天到底有什么特别?”
    “也没什么特别,就是不想一个人吃饭。”他笑了笑。
    “想不到你也有觉得孤单的时候。”我笑他。
    他答得气定神闲:“有这么合适的饭友,浪费了多可惜。”
    “饭友,”我差点笑出声,“在黎老师的朋友分类里居然有饭友?”
    平常聊天时,我偶尔会戏谑地叫他几声“老师”。他每每听到都千篇一律地一笑置之,今天却一本正经地答:“没有饭友的老师不是好老师。还有——”他说了半截故意停住。
    “还有什么?”
    “没有饭友的翻译也不是好翻译。”他今天是成心跟我贫。
    我接过他的话:“我不用当好翻译,当个卖书的就很好。”
    “你为什么会决定不做翻译来书店工作?”他突然问。
    “这个有点复杂。总之以前工作压力太大,现在轻松多了。”我并不想跟他探讨自己过去的经历,包括职业和生活。
    眼前这个叫黎靖的“饭友”每天对着一帮学生,观人何其敏锐,立刻体会出了我话里回避的意思。
    他轻松地转了话题:“但愿你今天不是十点下班。”他这么一说,似乎今天的晚餐不仅仅是简单地吃个饭、吃完还可以回来工作那种。
    “算你运气,八点。我建议你下午茶这顿吃饱点,不然一定会等得很饿。”
    他又笑了笑:“谢谢你的蛋糕。八点门口见。”
    直到大约半小时后他埋单离开,我才完全理解“门口见”的意思。刚才他只是来约我吃晚饭,等到了约定时间后再去而复返。约我吃饭这么简单的事一个电话或几条短信就能够完成,莫非小章煮的咖啡他真这么爱喝?
    空了的木桌上,碟子里摆着还剩下小半块的芝士蛋糕。
    刚刚入夜的暮春还是有几分冷。玻璃门透出街灯清晰的轮廓,嘈杂的噪声被关在门外,从门里看出去的夜景闪着生动却不真实的光泽。
    我穿上外套离开书店,看到黎靖正从马路另一边迎面走来。他手上没有提电脑包,看样子是刚从家里出来。八点,交通高峰时段差不多已经过去,路上行色匆匆的归人少了,整座城市的节奏开始慢下来,街边的橱窗都亮起灯光。
    “饿了吗?”他问。
    “刚才还没有,见到要请我吃饭的人就饿了。”我答。
    “走吧。介不介意我们走着去?”
    “不走去爬山就行。”
    他很自然地顺手接过我的手袋:“十分钟后就到。你在笑什么?”
    “笑你自己没提包的时候就会帮我提包。”
    “不然手空着也是浪费。”他也跟着笑起来。
    他带我往他家的方向走,不出十分钟,已经进了某幢不新也不旧的小高层公寓。电梯在十层停下,黎靖拿出钥匙开了左边那套公寓的门。
    “请进。”他推开门,侧着身让我先进,“放心,屋里绝对不乱。”
    我站在门框边看着他。
    “怎么了?怕我做的饭难吃?”他问。
    “我好像闻到了什么香味。”确实有股混合着果香的味道隐约飘出来。
    香味很像在烤着披萨,却又闻不到饼底的存在。
    黎靖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给我。是一双多罗猫图案的棉拖,虽然不是新的却很干净,似乎洗干净后还没有人穿过。
    拖鞋很合脚,底也很软。我脚指头舒服地动了动。
    他低头看了看,笑道:“我女儿的鞋。”
    “你女儿好像才八岁?”我穿35号鞋,就算在成年人里偏小,但是八岁小女孩也不能穿这么大吧?
    “所以我买太大了。”他不紧不慢地说完了下半句。
    “大了她都肯穿?”
    “她没穿过。”黎靖脸上又浮现出那种若无其事的装饰性的微笑。
    我脚上这双鞋明显是洗过的。如果没有人穿,应该是新的才对。我低头摆好自己换下的鞋,脑海中闪过签售那天匆忙间留下的对云清的印象。她瘦瘦小小,跟我穿同样大小的鞋也不奇怪。
    看来这间八十来平米的公寓里处处都是他的记忆。
    我装作不再关注拖鞋的话题,问:“你出门前烤过什么?披萨?”
    黎靖把我让进客厅,在餐桌边拉开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马上真相大白。”说完自己转身进了厨房。
    片刻,他端出了一个平底锅那么大的圆形盘子,浓郁的香味随之扑面而来。我帮他摆好桌上的隔热垫,盘底稳稳地落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轻微而满足的钝响。
    噢,原来是一锅海鲜焗饭。芝士恰到好处得有点微焦,蘑菇西芹洋葱虾仁和米饭都被番茄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色。
    他脱下手上的微波炉手套——居然是粉色格子花纹,显然是这间屋子曾经的女主人的旧物——拿起了手边的开瓶器。
    此时我才留意到桌上除了餐具之外还摆了两只细长的高脚杯,桌侧有一个装满冰的不锈钢小桶,一截深褐色瓶颈斜斜地伸出来,看不清楚瓶中液体的颜色,只知道是透明的。
    “是白葡萄酒还是香槟?”我问。
    “白葡萄酒果味比较重,适合海鲜焗饭。”他轻巧地拔出软木塞,倒进我面前的杯中,“最常见的霞多丽,你应该喝得惯。”
    我握住杯脚,杯里淡琥珀色的液体卷积着微小的气泡,缓缓上升、轻轻破裂,果香味笼罩在我的鼻尖:“挺好的,我很喜欢。刚刚你说白葡萄酒的时候,我确实有点怕会是一瓶果香大杂烩……”
    “——白苏维翁?我才不会买这么难喝的酒。”他迅速接上了话,我们一起笑起来。
    抬起手,果味浓厚、带点微酸的酒如初夏黄昏的气息般静静坠入我的咽喉。
    “看你的样子好像滴酒不沾,没想到你也喜欢白葡萄酒。”他说,“再说,多数女孩子都喜欢喝红酒或者香槟。”
    “喜欢红酒的多是多,但咱们的爱好也不算稀有。”我对他举举杯。
    我的胃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一滴酒精了。自从离开重庆来到北京,我如同另一个与以往的自己截然不同的陌生人,过着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改变种种习惯都并非强迫,而是不知不觉、自然发生的。今天忽然感觉到,不论我是否愿意承认,过去的生活从来不曾消失,每一个片段都完完整整。它存在于某处,只是未曾惊醒。
    坐在对面的黎靖说起了他过去的片段:“有一次同学聚会,我们喝了一瓶智利产的白苏维翁,牌子早已经忘记了,只记得那是我喝过的最难喝的一瓶酒。酒倒在杯子里绿得非常漂亮,但一入口就发觉它酸得实在霸道……”
    “所以它名副其实。‘Sauvignon’的词源是法语‘Sauvage’,大概意思就是野蛮、放纵之类的。最讨厌的是喝着还有点辣,我是不懂欣赏它了。不客气地说还真有点儿葡萄酒兑二锅头的意思。说起来倒是很像你们男人都喜欢的漂亮坏女人。”
    “我不喜欢坏女人。所以我不爱喝猫尿味儿酒。”他笑道。随之往我面前的碟子里盛了一勺海鲜焗饭,“试试水平怎么样。”
    “看上去挺好吃。”我握着勺子,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又把勺子放下,转身从手袋里拿出一张CD递给他,“应不应该说生日快乐?”
    那是一张安德烈·波切利的《托斯卡纳的天空》,我下班前从店里买来当礼物的。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生日?”他面带诧异地接过我递过去的礼物,表情顿时变成了惊喜,“这也是猜的?”
    “如果不是你生日,我想不到你不愿意一个人吃晚饭的理由。”
    “那礼物呢?你不会是刚巧猜中我喜欢什么吧?”他接着问。
    “我没有猜,只是挑了张我喜欢的CD送你。”我答他。盘子里躺着色泽鲜艳的海鲜焗饭,我吃了一口,饱满的果香和浓醇的芝士味道裹着蔬菜海鲜和米饭,温暖地落进胃里。真是好吃。
    他也拿起勺子:“这么巧,我也是做了我喜欢吃的东西请你来吃。”
    CD封套上,安德烈·波切利托着腮面露微笑,背景里斑驳的旧墙、深绿色的门安静悠然得如同真实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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