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庄园主的奇幻生活

第一六九章 屠杀


    伺候距离米迦勒和加百列狼狈跑回波伊斯已经三个月了,陈晨也知道了米迦勒他们失败的经过,在回到空间里询问了皇之后,得到的回答让陈晨很吃惊,没想到,这必死的功法,竟然被利斯塔误打误撞的炼成了。
    陈晨命令了一号监视全球,可是没有任何发现,利斯塔不知道藏到那里去了,当然陈晨也不是一定要找到他,只要他不来招惹自己自己也是不会去主动去找他的。
    风平浪静里陈晨的波伊斯国里,贵族的分封已经彻底完成,大大小小贵族百十号人,家族林立,当然有权利有驻地的只有三家,分别是约克公爵,和蔷薇公爵,另外就是森林伯爵了,只有这三家有开府治事的权利。
    平静之中波伊斯一派和平景象,而其他各个国家的人都在拼命的寻找着陈晨所提到的各种古董,或者传说中的物品,各个国家当然不会就这么简单的把东西给他,都是各自研究了又研究,在确定了不知道用途后,才拿着准备给陈晨,让他为自己的国家修建传送门。
    第一个搜集齐的是来自遥远东方的天朝,陈晨也应邀参加了透明的国事访问,当然一个小国家,自然不可能让自己碰到一号首长之类的大人物,但是有外交部长也不错,反正自己又不是真的来外交的。
    再一次回到了这个地方。但是与以前不同的是,自己的身份变了,以前不过是个小屁民,现在到好,虽然波伊斯很小,但是也算得上是一个强大的国家,至少陈晨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有人有疑义,他可以让他和自己来谈谈!只不过后果需要自己负责。
    在给天朝打造了传送门后,又留下了几株能量植物,算是传送门的能量源,至于他们是把它拿来解剖还是用来培育,就不管陈晨的事了。
    在陈晨忙着个世界各地的国家打造传送门的时候,利斯塔终于漂洋过海的来到了非洲大草原,这里是唯一没有电子设备的地方,而且交通通讯极其不发达,这里是利斯塔选定的目的地,他要在这里成就自己的血河。
    非洲部落众多,而且各自都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落后贫穷几乎就是非洲的代名词,就连陈晨的第二世界在这里都难以生根发芽。
    利斯塔来到非洲大草原后,开始了自己的狩猎之旅,一开始还很谨慎,不敢太过,只会袭击那些落单的路人和放牧的牧人,但是当他做了几次,发现就算是这样那些失踪的人一额么有人在意,最多就是派人找一下,找不到就算了。
    于是利斯塔的胃口和胆子越来越大,开始袭击结伴的旅人和成群的牧群,不光是人,牛羊也一样跑不了,大面积的牛羊死亡和多人失踪,终于引起了部落的警觉,一开始只有几个部落怀疑这是人为的,然后派兵把守。
    但是直到有一天当一个小部落无声无息的消失掉了之后,那些部落们终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小部落开始往大部落的地方迁移,驻扎在大部落的周围寻求保卫。
    但是这是阻止不了利斯塔的,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他选择了屠杀!因为有几天的抽取血液凝练血河分身,已经变出了更多的分身,所以屠杀的效率非常高。
    周围的小部落连声音都没发出就被他屠杀殆尽,带着自己的分身利斯塔向着其他的部落走了过去,部落都集中到了一起,倒也省得他麻烦,利斯塔决定,今天晚上他就要把血凝练出来,然后立刻就去找陈晨算账。
    有了血河分身自己是就杀不死的存在,而且血河还有着强烈的腐蚀同化功能,只要是被他的血海杀死的,最后都会变成他血海里的一员,变成亡灵,为他征战。
    一个又一个小部落被无情的吞噬,最后终于只剩下在一个山谷里的大部落了,只要杀光他们,然后把所有血液都集中起来凝练利斯塔就成功了。
    利斯塔站在山谷的入口,身后站着十几个血魔分身,贪婪的看着里面的火光,那是守夜人在巡逻,利斯塔把手抬起来,然后用力的向下一挥,身后的分身立刻急不可耐的冲了出去,一场杀戮的盛宴就此展开。
    当第一声惨叫响起来,所有的人都惊醒了,当他们拿着火把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生也无法忘记的恐怖景象,一群像是食尸鬼一样的怪物,袭击了他们的部落,那锋利的骨爪上面还有鲜血滴落,参差不齐的尖牙,上面甚至还有一些肉丝。
    看那些倒下的血肉模糊的尸体,有些还捧着喉咙在抽搐,就知道这些肉是什么东西了,一个年轻的女人,出来看到了这一幕,吓得就要尖叫的她立刻捧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小心翼翼的退到了自己的帐篷里。
    “妈妈!发生什么事情了?”一个小孩睡眼迷蒙看着自己的母亲问道。
    女人牵强的度饿着小孩子笑了笑说:“没什么!外面的大人们在搞篝火晚会呢!声音有些大!快点睡吧。”
    谁知道小孩一听是篝火晚会,哪里还有瞌睡,立刻站起来说:“晚会?是不是要烤羊?我要吃!我要出去看看。”说着就要出去,女人哪敢让孩子这个时候出去,瞌睡又不能告诉孩子,啊只会让孩子恐惧,救不了孩子。
    想了一下女人决定救下孩子,至于自己!必须有人引开怪物不是吗?
    “听我说!扎克,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吗?”女人摸摸自己的孩子的脑袋有些不舍的说。
    “当然妈妈!我是最勇敢的,我要和坎贝尔舅舅一样!带着自己的部落去波伊斯,我要和坎贝尔舅舅一样强大。”叫扎克的小男孩立刻挺起胸膛说,他最崇拜的就是能用自己的能力走出去的舅舅坎贝尔,那是他的偶像。
    “是啊!你会和舅舅一样强大!但是舅舅是不害怕黑暗的哦!你这个怕黑的小鬼可不能比的。”
    “谁说的!我才不害怕呢!我只是!我只是....”小孩子说不出来了,看那样子都快急哭了,就是找不到方法证明自己是勇敢的。
    “好了!妈妈相信你,你会变得坚强勇敢的,记住无论是什么时候!都要坚强的活下去,如果你一个人过不下去的时候,记住去波伊斯找你舅舅!现在我们来做一个游戏,为了让你变得和舅舅一样不害怕黑暗!好不好?”
    小孩子显然不懂得自己妈妈刚刚说的话,但是和舅舅一样吸引了他,立刻就回答:“好的妈妈!要怎么玩?”
    “今天不能点灯睡觉了哦,你必须去地窖睡一个晚上,这样你就能不害怕黑暗了。”女人的眼里越来越悲伤,外面已经没有惨叫声了,这不是好现象,这只能证明抵抗已经彻底没有了,自己必须加快速度。
    “地窖?这。”扎克有些害怕,但是想到了自己之前说的话,又不好意思说不敢去。
    “好了,孩子!去吧!睡一觉就没事了,把这把刀带上这可是你舅舅的刀,这样就不害怕了,要知道你舅舅可是敢一个人晚上去狩猎猎豹的哦,你要更勇敢,知道吗?”
    手里拿着刀的小扎克立刻觉得自己勇敢了很多,在心里不断的安慰自己:“没关系只是睡一觉而已,在那里不是睡觉?。”
    点点头,重重的“嗯”了一声,女人亲了亲自己的孩子说:“好孩子!记住天亮了才能出来,去吧!妈妈永远爱你。”
    扎克忽然有些悲伤,不知道是为什么!他也说了一句:“妈妈!我也爱你。”然后拿着自己的被褥进到了地窖里。
    看着已经进去的孩子,女人的眼泪流了下来,把地窖的门关好,然后在上面撒上尘土,避免被发现,女人出了帐篷,觉得这样还不保险,一狠心拿着火把一把火烧掉了帐篷,然后对着那些在啃食尸体的怪物挥舞着火把。
    人已经死的差不多了,还有几个人在抵抗!那是部落最厉害的战士,可是他已经失去了一只手臂,流血过多的他已经坚持不住了,看到女人的动作,他只来得及喊一句:“快走啊!”
    然后就被利爪穿透了胸膛,周围的人都死光了,只剩下一个女人拿着火把在疯狂的挥舞,利斯塔到来了。
    女人一眼就认定了他就是罪魁祸首,因为所有的怪物都在给他让路,她拿着火把就要攻击他。
    但是她只跑了两步,就被一爪子劈成了两节,利斯塔走过她身边的时候,轻蔑的看了他一眼说:“低等生物就是低等生物,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躲起来,连逃跑都不会,死了也好!总算为我的血河做点贡献。”
    女人虽然断成了两节,却没有马上死去,眼睛恶狠狠的盯着利斯塔,嘴里冒着血沫,但任然疯狂的张合,利斯塔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突然觉得这个女人的眼神分外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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