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光了等我

第22章


 
  我有点怕怕!绝了想去专政别人的年头,我只要不被别人专政就万事大吉了。 
   
  薛董也来了,我连忙和她打招呼。她居然主动伸出了手,“你好,马达。” 
  “您好,薛董。”我赶忙握住她的手。她现在掌握着小倩的命运,我可不敢稍有疏忽。 
  郁莉迎上来叫道:“薛姐,今天好漂亮呵!” 
  什么时候她们成了姐妹了?不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钱人配有钱人也正常。 
  “马达,以后不必这么客气的叫我,叫我颖慧就可以了,我和莉妹是好朋友!”薛董说。 
  “淫秽”我差点笑出声来,赶忙抿住双唇,一口气好不容易的咽了下去。 
  “我帮你表妹安排了住宿,我公司的公寓,两个人一套,很宽敞离公司也近。你看怎么样?”薛颖慧说。 
  一个刚进公司不久的打工妹居然享受如此优厚的待遇,她不会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吧。 
  如果小倩真是我的表妹,我没有理由拒绝这么好的安排。我狭小的房子留一个亲戚长住总是一件方便的事,而且还是表妹。 
  “谢谢薛董,谢谢您!”我只好假装十分愉快万分感激说。 
  “你看,又客气了,我和莉妹是好朋友,你又是莉妹的朋友,我们都是一家人,叫我颖慧好了,或者你就干脆叫我薛姐如何?”她越说越近了,那热情劲感觉我就是她妹夫。 
  “叫薛姐吧,我也听着顺口。”郁莉在旁边说。 
   
  我果真要让小倩住公寓去?一路上我都在想这个问题。 
  我有点心烦意乱,进门的时候头撞在了门框上。 
   
  难道这是郁莉的安排? 
  郁莉说她常和薛颖慧去“自然美”做美容,她完全有时间有能力有可能去做这件事。无论是性和爱,每个人都有独占欲。即使郁莉并不打算和我结婚,我也许不过是她众多情人中的一个,但她也不会愿意和别人共同分享我的身体。 
  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都渴望自己有众多的情人,并且都对自己忠心耿耿心无旁鹜。本质上贪色和贪钱是一个道理,这种“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式的无穷尽的攫取体现人贪婪和自私的天性。理论上说那些千万亿万富翁不可能化完自己占有的财富,但他决不会与人分享,占有本身就是一种乐趣。他宁愿弃之不用也不会让别人用。 
   
  我估计完全有这种可能,她先把小倩从我身边拉开,然后用我对金钱的渴望来慢慢引诱我,使我完全听命于她臣服于她。而我名牌大学的学历正好对她生命中另一种缺憾来个补偿。这同秦寿一掷千金去攀登女博士的科学“新高峰”是一个道理。 
  有人说文化程度同性爱技巧质量成正比。这话有一定道理,不然城市的离婚率何以远远高于农村呢?因为一旦有了文化有了见识人就会不满足不将就。古人倡导“女子无才便是德”就是这个道理。才女一般都有灵性,有灵性便有思想,有思想便有风骚,有风骚便异想天开。即使肉体上不出轨,她的心灵已许了夜空下无数个闪烁的星星。 
   
  小倩下班的时候蹦蹦跳跳,看的出她今天格外高兴。她一回家就在我脸上亲了一口,全不管我儿子在旁边侧目而视。接着她又在我儿子额头亲了一口,弄得我儿子在那神魂颠倒的一愣一愣。她象一只百灵鸟一样轻快,哼着甜美的家乡小调进厨房间去做饭了。 
  吃饭的时候她兴奋的对我说。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达哥。” 
  “是不是单位给你安排了一套公寓。” 
  “你怎么知道?” 
  “我上算三千年,下算五千年。掐指一算就算出来了呗。”我笑嘻嘻的说。 
  “哼,薛老板肯定打电话告诉你了。下午我们去看过房子了,真不错,同住的还有公司的李梅,她是销售部的业务经理,经常出差。达哥,你的本事真大。” 
  她把这事全记在我的功劳薄上,好象我要赶她走似的。 
  “你打算什么时候搬过去?” 
  “下星期吧,今天是星期五,这两天我休息正好帮你理理。” 
  “你走了,谁给我洗衣做饭啊?” 
  “那我不去了,我还住这,只要你不嫌弃我。” 
  “不,不,不。我跟你开开玩笑,这么好的机会恐怕公司的一般干部还轮不上呢。再说这里离开发区也远,你要换两个班车,挺不方便的。” 
  不管是谁安排的,有好的房子住总是一件好事。刚来城市里打工的有几个没住过桥墩睡过车站。上天这么眷顾小倩,我就差吃斋念佛,烧香拜天了。 
   
  深夜,小倩偎依着我说:“达哥,我真的愿意天天和你在你一起。” 
  我真的愿意她说,“达哥,你娶我吧。”或者说,“达哥,我爱你,我要嫁给你。”然后我一咬牙一跺脚就把她娶了。 
  摆在我面前的诱惑太多了太大了,我需要有一种力量来鼓励我,推动我才能让我作出艰难的选择。她这种暧昧的表示还不足以让我下定决心。我已经失去了在许多前提下演绎推算必然结果的耐心。在两个天平平衡的条件下,谁增加一个法码我就倒向谁。 
  可小倩就是不说。郁莉她说爱我的,她说爱就象吻一下脸颊一样容易,可她也从不说结婚的事。我也不会说。 
  我总觉得我和郁莉的相差太大,结果不会圆满,我已经离过一次婚,不想再重蹈覆辙。郁莉适合做情人,不适合做老婆,但在金钱的牵引下,我也想冒险试试。 
  我已经观望等待了很长时间了。 
  当男人女人逐渐老去的时候,相依相伴携手同行会慢慢取代疯狂的性爱。 
  婚姻是年轻人的坟墓却是老年人的天堂。 
  而我终究有老的这一天。我发现我长出的新发已经有很多的白色。 
   
  小倩的行李实在少得可怜,就几件换洗的衣服。星期一早上我想去送她,她说不用了,东西她拎得动。 
  星期三傍晚,她又回来了。她说不习惯,冷清的很,想来看看我们爷俩。她说这样吧,每天下班后就到我这里来,吃过饭后再回宿舍去睡。 
  她说:“达哥,你不会不管我晚饭吧。” 
  “哪能,我请了免费的钟点工,我谢你都来不及呢。” 
  她真的就象我家里请的钟点工,一下班就直奔我家,洗衣做饭,拖地抹桌,吃完了抢着洗碗刷锅,把我伺候得象个老爷似的,每天都很晚才回公寓。有时我去夜总会值班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走的,第二天问了儿子才知道。如果太晚了我叫她住下她就住下来。 
  生活难道就这样继续下去,如果真是这样我倒也很满足。 
   
  今年的梅雨来得特别早。五月底就开始淅淅沥沥起来,天空象患了前列腺炎似的始终滴滴答答的不干净。到六月上旬好象没有过一个完整的晴天。 
  在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经常有这种天气,一到梅子快熟的季节,天空就象一个幽怨的少妇整天阴沉着脸,只要拨动一根琴弦,就会象林黛玉似的病恹恹情幽幽的流起泪来。刚才还晴到多云,一不小心高喊了一声,吓着了姑娘,她马上就给你脸色看,伤心委屈的泪水扑簌簌的掉下来,叫人顿生怜爱之心。 
  在农村里,那时候这种季节好象泥地上从来没有干过。看着粘粘的泥土即将被太阳晒干的时候,马上就会来一场小雨,重新变得水汪汪的。 
  赤着脚,把裤腿捋到膝盖以上,走在被雨水浸泡的烂泥里,滑滑的凉凉的无比开心。有时一不小心踩在一个大水洼就会摔到在地,弄的满身都是泥浆,回家少不了挨母亲的骂。但小时候还是那么开心,换了衣服照样出去飞奔,全不管如烟如织的细雨淋湿自己的头发,然后整个脸颊都粘满了清凉的水滴,用手一抹,继续前进,母亲吩咐小心着凉之类的话早丢到了九霄云外了。 
   
  我的记忆怎么象一个日薄西山的老人突然恋起旧来,也许鲜嫩活泼的乡村记忆能让我这颗久在喧嚣的城市中变得焦躁不安的心找一个宁静的地方憩息,在繁琐不堪物欲横流的折磨中找一片与世无争无欲无求的天空冥想,在钢筋水泥的冷酷中寻找一片水草般的温柔。 
   
  我又看见了在一汪象太湖一样的广阔的水面上铺陈着一大片早稻秧苗的翠绿,这一片含羞带露的绿在细雨濛濛中展现出无比的清纯和生机。我就赤足走在软软的田梗上,有青草铺垫的田梗不会滑,脚底被草叶揉摸的格外舒服,你可以尽情的向前跑,跑。。。 
   
  我想起了一望无际的太湖。那一片浩烟渺渺的太湖清澈得象现在高级浴堂里的水,蓝幽幽的一望见底。水底是飘飘悠悠的水草,水草很长象藤蔓一样,随着水波起伏荡漾,象穿着墨绿裙子的少女翩翩起舞。 
  湖岸边是一大片一大片的芦苇,远比沙家浜里的要茂盛得多。芦苇里有很多野鸡和野鸭,划着小船在狭窄的水道渐行会不时的惊起它们飞腾,有时蓦的扑腾翅膀会吓你一跳。秋天的时候芦花被风四处吹散,满天飞舞,然后静静的洒落在你的肩上头发上。在深泥里挖出白嫩的芦根,嚼在嘴里清爽而又甘甜。芦根营养价值极高,可入药,芦叶可裹粽子,芦梗可编成帘子,可晒被子或圈养鸡鸭,最不济也可以当柴烧。 
   
  湖边的水浅浅的,秋天的时候一般都到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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