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坟场的车票

第18章


不过,谁料得到我俩对于彼此都是这么热切渴望呢?”
  “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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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照顾这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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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俩上一次在一起,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你上次来是三年前,不过那时我们并没有上床。”
  “对啊,那又已经是好几年以前了。”
  “所以可能是七年前喽。”
  “说不定有八年了。”
  “这倒说得通。人家不是说,我们体内的细胞七年一次大转变吗?”
  “是有人这么说。”
  “所以我们两个人体内的细胞,从来都没有见过面。我以前一直都弄不懂,细胞七年一变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你不小心弄了一个疤痕,好几年以后都还看得到啊。”
  “刺青也是一样,细胞虽然改变,不过墨水还是留在里面。”
  “细胞怎么知道自己要怎么做呢?”
  “不知道。”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细胞怎么知道呢?你身上没有刺青吧?”
  “没有。”
  “亏你还说自己是酒鬼,人家不都是灌了一堆酒之后,就去刺青的吗?”
  “嗯,身为一个戒酒的人,我从不觉得那是一种理性行为。”
  “不会吧,我不觉得。我不知在哪儿读过一篇报道,说是杀人罪犯刺青的比例非常高。你没听过吗?”
  “听起来好像有点耳熟。”
  “不明白为什么。这和自我形象有关吗?”
  “可能吧。”
  “莫特利有吗?”
  “自我形象?”
  “刺青。你这傻瓜。”
  “抱歉,你是说他有没有刺青吗?我不记得了,你应该比我还清楚他的身体,你看到的部分,远多于我所看到的。”
  “多谢你的提醒。我不记得他有刺青,不过他背上有疤痕,以前我告诉过你吗?”
  “印象中好像没有。”
  “他的背上有好几条疤痕,小时候可能受到虐待吧。”
  “有可能。”
  “嗯,你想睡觉了吗?”
  “有一点。”
  “我才不让你打瞌睡。做爱这件事就是这样,总是让女人精神亢奋,而男人却想睡觉。你是一只老熊,我才不让你冬眠呢。”
  “嗯。”
  “我很高兴你身上没有刺青。现在就放你一马吧。晚安,宝贝。”
  我睡着了,中途醒来过几次。我在做梦,不过还没想出内容就醒来了。她的身体紧靠在我身边,我感觉到她的体温,呼吸着她的气息。我伸手探到她侧腹,感受她那滑嫩的肌肤,被自己突然而来的身体反应吓了一跳。
  我将她抱入怀中轻轻抚摸,不久她发出类似猫咪的呼声,翻过身配合我的姿势,我轻跨在她身上进入她体内,我们的身体配合着韵律一起舞动。
  后来她在黑暗中轻声笑着,我问她笑什么。
  “不只一番。”她说。
  早上我溜下床,洗澡穿衣,然后把她叫醒,让她在我离开后,立刻再把门锁上。她想确定我是否带上了那张素描,于是我拿起那个从卫生纸中抽出来的卡纸卷筒,加林德兹的辛苦作品就卷在里面。
  “别忘了我还要那张画。”她说。
  我说我会好好照顾这幅画。
  “还有你自己,”她说,“保证?”
  我向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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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用真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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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回旅馆的路上,我发现一家周末也营业的复印店。我在那里印了一百张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画像,然后把原版和大部分副本留在房间里,只拿了约一打左右的副本和一叠名片。名片是吉姆・费伯给我印的,上面除了我的名字和电话别无他物。
  我搭车沿着百老汇大道到上城去,在八十六街下车。第一站是布雷顿会馆,那是莫特利被捕前最后停留的地方。我早料到他不会用真名登记,但是我仍然尝试拿莫特利的画像给柜台的人看。他郑重其事地端详了一会儿,摇摇头。我留了一张画像和我的名片给他:“如果能提供线索,我会给你好处。”
  我顺着百老汇大道东侧一路走到一百一十街,拜访沿途和路旁小巷中的旅馆,然后穿过大街,沿着原路走回八十六街,同样一家家探访那些旅馆,再继续走到七十二街附近。我在一家混合古巴、中国菜式的小店吃了一盘墨西哥黑辣豆饭,又再走到百老汇东侧回到先前下车的地方。我发出的名片比画像多,但还是把所有的画像都发出去了,最后只剩下一张。真希望当初多带一些出来。复印一张只要五分钱,照这种价格,即使要在整个城市都贴满他的画像,我也负担得起。
  确实有人看到画像后,告诉我莫特利看起来挺眼熟。九十四街一家廉价旅馆本杰明・戴维斯之家的接待员一眼就认出他,他说:“他今年夏天在这里待过。”
  “记得日期吗?”
  “这实在说不上来,他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星期但我记不清楚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离开。”
  “有记录可查吗?”
  “如果我记得名字的话,也许可以。”
  “他的真名是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这里的客人不一定都用真名,我想应该不用提醒你这一点。”他翻身跳进柜台去看房客记录本,但是这一本只登录到九月初。于是他走进后面房间,拿出上一册记录本。“莫特利,”他喃喃自语,开始翻阅本子,“找不到,我想他不是用这个名字。我不记得他用什么名字,但如果听到他的名字我一定认得出来,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可是当你说莫特利这名字时,我却没有什么印象。”
  他逐页翻阅记录本,指尖一一划过投宿者的名字,口中念念有词。这个过程引来其他人的注意,一些房客或常客逐渐聚拢来看我们在忙什么。
  “你也认识这家伙,”接待员问其中一个人,“他在这里待了一整个夏天。他说他叫什么来着?”
  这个人拿起画像就着光线打量着说:“这不是照片,好像是人家帮他画的肖像。”
  “是啊。”
  “嗯,我认得他,”他说,“画得可真像。你说的名字是什么来着?”
  “莫特利。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他摇摇头。“不是莫特利,也不是詹姆士什么的。”他转身问他的朋友,“吕德尔,这家伙叫什么名字,你记得他吧?”
  “嗯,记得。”吕德尔说。
  “那他叫什么?”
  “画得还真像他,”吕德尔说,“只是头发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短一点,”吕德尔说,“上面短一点,旁边短一点,整个都短一点。”
  “非常短,”他朋友也同意,“就像他以前待在那种会把你头发理得很短的地方。”
  “那个地方都用旧式的推剪,从你头发的一边推上去,再从另一边推下来。”吕德尔说,“我发誓我记得他,如果听到他的名字我一定会知道。”
  “我也是。”另一人说。
  “科尔曼。”吕德尔说。
  “不是科尔曼。”
  “不是,但很像科尔曼之类的名字,科尔顿?科普兰!”
  “好像是。”
  “罗纳德・科普兰,”吕德尔得意洋洋,“我为什么会提到科尔曼,你知道以前有个演员叫做雷诺・科尔曼?这家伙却是罗纳德・科普兰。”
  果真其然,房客登录本上有这个名字。登记寄宿的日期是七月二十七日,他出狱后的第十二天。住址栏里他登记的是衣阿华州梅森市。我实在无法想像他这么写的原因,但还是很尽责地记录在我的笔记本里。
  本杰明・戴维斯之家的房客登记系统相当奇特,登记本里竟然没有他的退房记录,接待员必须在一叠卡片档案里寻找他的退房日期。结果查出他在这儿整整住了四个星期,退房日期是八月二十四日。他没留下联络地址,而接待员记得在他离开之后,没有任何必须转寄给他的东西。即使在他住宿期间,也从未接到任何信函或电话。
  这些人都记得他们从未和他说过话。“那家伙总是独来独往,”吕德尔说,“只有他正要出门或正要回房间的时候才见得到他。我是说,他从来不会四处串门子。”
  他的朋友说:“他有点奇怪,反正你不会主动想和他说话。”
  “他看人的那种感觉。”
  “说得对,没错。”
  “他盯着你瞧的时候,”吕德尔说,“准叫你后背发冷。那眼神不是严厉,或是存心不良,而是彻底的冷酷无情。”
  “冷酷到极点。”
  “仿佛他可以没来由就杀了你。你想知道我的看法吗?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就我所知,凡是用那种眼神看人的家伙,都是那种人。”
  “我以前认识一个女人就有那种眼神。”他的朋友说。
  “我绝不想认识这种女人。”
  “这辈子最好也别再遇到这种人。”他的朋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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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值得某种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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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给他们每人一张名片,如果知道莫特利的下落,或者他再出现在这附近时,通知我一声,我一定会给他们报酬。吕德尔认为先前的谈话已经值得某种回报,我没有兴趣和他争论,于是吕德尔,他的朋友,旅馆的接待员,每人各得十元。吕德尔原本想认为该得更多的钱,不过当他拿到十元的时候,也并未显出惊讶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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