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绘 情人啊

第10章


学校刚放暑假,他送同学朱琳回她远在T市的家,打算返程时在N市下车,探望下父母再回学校,可谁知还没到T市,学校里导师的电话就来了,说前几天的实验失败了,两只注射新药的小白鼠一只已死,一只也奄奄待毙,要他抓紧时间回去,重做实验。这个消息令他有点沮丧,所以他连车站都没出,只补了张回程的票,便坐在座位上打起盹来。 
  林秀峰是个十分优秀的年青人,因为跳级的缘故,16岁就考进国内某知名大学生化系,如今已是大三的的学生了。他喜欢在显微镜下观看细胞的分裂与融合,形状各异的细菌你吞我噬地残酷战争,总之对于微观世界里的一切,他都怀有浓厚的兴趣。大二时在校刊上发表的一篇关于红细胞分化去核因子分离纯化的论文,引起了学校里最具权威的生化系生物制药博导高玉林的注意,他力排众议,把林秀峰纳入门下。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高玉林发现这个年青人的天赋要比一般人高出许多,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不以此为傲,反而十分刻苦,高玉林不由老怀大慰,庆幸自己发现了这样一棵优质苗子,对林秀峰的教导自是尽心尽力,不仅时不时地给他开小灶,还带着他一起做实验。林秀峰本就聪慧,又有名师指点,专业水平突飞猛进,专业论文更是接二连三地在省级、甚至是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小小年纪便成了整个学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名气一大,再配上高高的个子,清秀斯文的面孔,林秀峰一下子成了学校不多的女生们心目中后劲十足的白马王子。 
  朱琳便是其中一位。她今年22,比林秀峰大3岁,由于生得娇小,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朱琳和林秀峰同班,从大一就开始悄悄喜欢上他,对他各方面都关怀备至,无奈林秀峰不仅学业繁忙,更单纯得把这种关心只当成普通的友情。面对这个不解风情的弟弟,朱琳也只有枉自嗟叹,好在每个假期他都会送她回家,她有信心在这些不短的行程中逐渐培养起他对她的感情。 
  林秀峰一觉醒来时,火车已经驶过了N市。他揉揉酸涩的眼睛,无意识地朝对面看了一眼,只那么宿命的一眼,从此他的生活里有了心痛,多了煎熬。 
  秦秀文一身白衣在对面安静地沉睡着,她秀眉轻蹙,双眼紧阖,浓密的睫毛上似乎泪意未干,湿湿地盖住了下眼睑,脸上也有斑驳的泪痕,即使是睡着了,眼角眉稍仍笼罩着一层轻愁薄怨。林秀峰看到这里,一颗心象是被一双巨大的手绞拧着,疼痛来得那么突然,是什么使这年轻美丽的女子有着如此浓郁的悲伤?一种想把她搂进怀里好好安慰的念头没来由地闯进脑海,他就这样凝神望着她,直到她被边上人下车的声音吵醒为止。 
  短暂的睡眠中,充斥着男人各种表情的面孔,想到他醒后看到自己留下的一切,秦秀文为男人的痛苦而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慢慢张开泛着血丝的眼,一双年轻、清澈的眸子,就这样撞入她的眼帘,那眼睛里透出的怜惜和伤痛让她有点恍惚,天!天底下竟然有如此相似的眼神! 
  “嗨,我是林秀峰。”怔忡之际,男孩已友善地向她伸出手。 
  “你好,我叫秦肖。”秦秀文上车前就准备改了以前的名字,所以不假思索地说出了早就想好的“秦肖”。看着他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手,她无奈地伸出右手,象征性地与他的碰了碰,马上缩了回来。 
  “我在XX大学生化系,再开学就是大四了,你呢?在哪个学校?”男孩热情地问着。 
  “我毕业了,现在是去上班。”秦秀文看着窗外疾速掠过的风景,淡淡地回答。 
  “在哪上班?我可以去找你吗?” 
  秦秀文扭头看了看男孩坦诚的笑容,又继续看向窗外,漫应道:“H市XXX报社。” 
  “太好了!离我们学校很近。我可以去找你吗?” 
  “随便。” 
  下午三点,火车抵达H市。林秀峰殷勤地欲帮秦秀文拎包,被她冷漠地拒绝了,他只能讪讪地跟在她身后,一起出了车站。公交车在报社附近停下,秦秀文对林秀峰说了声再见,便一个人下了车。望着她越来越小、有点凄凉的孤独身影,林秀峰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空虚,一颗心似乎已离开胸腔,就那样随她而去了。 
  恹恹地走进学校,林秀峰并没有象往常那样急着去导师家,而是独自回到已经空荡荡的宿舍,他知道自己现在没办法静下心来思考问题,因为满脑子全是那个叫秦肖的女孩哀伤忧愁的面孔,于是他索性往床上一躺,由着自己的心胡思乱想起来。 
  朦胧中,秦肖含笑走了进来,她来到他的床边坐下,伸手在他额头上摸了摸,他捉住她的手猛地一带,她便跌在他的身上。哦,她的身子多么柔软!她的红唇多么性感!只觉一股热流涌向下腹,冲出身体,他身子一软,人也跟着清醒过来,原来刚才的一切不过是春梦一场。他往下身摸了摸,不出意外地摸了满手的冰凉粘腻,这不是他的第一次梦遗,却是对象最具体的一次,因此,在略感羞愧的同时,他再一次确定了自己对秦肖的心意。 
  秦秀文被安顿在报社为单身职工准备的集体宿舍里,由于今年分到这里的女生只有她一个,所以她非常幸运地一个人占了一大间。找单位要了辆车,她去火车站把托运过来的被褥等大件东西取了回来,临晚时上了趟街,胡乱买了点东西填饱肚子,又买了张SIM卡,擦黑时才拎着一大堆生活日用品回到了宿舍。睡在床上,她摸出那只红色手机,插上卡,想都没想,就把聂青云的号码输了进去,保存的名字是玫瑰的灰。在她心灵深处,男人的意义与众不同,男人的地位更是无人可及,她不去想,或者不愿去想她的许多下意识的行为所隐含的实质,只流于表面地用自己不断灌输给自己的种种理由强加解释。关上手机,她把它塞在枕头底下,带着对昨夜激情的清晰回忆,渐渐沉入了黑暗的梦乡。 
  第二天秦秀文去采编组正式报到,她被安排在一个叫陈玉凤的资深女记者后面学习。陈玉凤是个三十几岁、眼神犀利的女子,从秦秀文在采编组实习时,就喜欢上这个沉默、冷清的女孩,她心里清楚,女孩的冷漠绝不是清高自傲,要么是天性如此,要么就是保护自己的一层伪装,极有可能还是个热情如火的人儿。对秦秀文的印象,陈玉凤更倾向于后者。 
  “小秦,刚从学校出来,可能会不太适应,时间一长,你就会喜欢上这份工作的。”陈玉凤今天刚好没有采访任务,便坐定下来,与对面的秦秀文聊起天来。 
  “陈姐,谢谢你的关心,我想我会慢慢适应的,有什么事你尽管吩咐我做。” 
  “事情嘛,暂时没有。不过,干我们这行的,事情的突发性很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来事,所以你别着急,以后可有得你累的。” 
  “哦,”淡淡的语气里似乎有点失望。 
  陈玉凤有点好笑,脑子里回想着自己刚毕业上班的情景,是否也象她这样急于找点什么事做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呢?看看对面的人有点丧气的脸,她不忍地说:“你摄影技术怎么样?真的觉得闲,不如趁机练习练习,组里那几台相机还是要摸摸才能顺手的。”说完她拿着一串钥匙走到隔壁房间,不一会带回来一款佳能相机和说明书,她把手里的东西交给秦秀文,对她说:“好好熟悉熟悉,我一般就用它拍照的。等你摸熟了,采访时就由你来照相,怎么样?”秦秀文红着脸,点了点头,打心里对这个陈姐感激不尽。 
  下班前,接到通知,组里晚上在翰墨轩聚会,欢迎秦秀文和另一个新来的男生。 
  翰墨轩是H市众多饭店中的一个,因为它名字的文化色彩较浓,整体格调还不错,又离报社比较近,所以报社里一般规格不大的饭局都定在这里。秦秀文和陈姐到时,已有十二、三个同事先到了,四十来岁的副社长兼采编组组长梁健看到她们两个,眼睛一亮,朗声说道:“主角都到齐了,小刘和小齐怎么还没来?小曹,打电话催催他俩。” 
  秦秀文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看着同事们说说笑笑地打牌,聊天,心里说不上是感动还是失落。以后就要和这些人共事一辈子了,自己该努力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融入他们的群体,男人不也曾担忧地这样劝过她吗?想到这里,她的脸上渐渐露出了一丝笑容,聂青云,你放心,我会克服自己的缺点去适应这个社会的。  
                  
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秦秀文他们一直闹到午夜,才各自回家休息。躺到床上,还在回想刚才在歌舞厅的情景,自己什么歌不好唱,偏偏挑了那首《忘不了》,唱着唱着,视线居然模糊了,所幸在场很多人都有点醉意朦胧,没太注意到她,不过她这样子没能逃过组长梁健的目光。 
  据梁健说,他也是N市的人,学校毕业后就一直在报社工作,妻子是报社的办公室主任,一个女儿还在读高中。秦秀文看着他中等的身材,憨实的面孔,总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自己以前确实没有见过他,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真是奇怪了。 
  随后的一个月里,陈玉凤带着她在H市到处跑,除了抗洪第一线没有去,举凡什么重要活动,无论是不是她们这边的任务,她们都一样参加,回来后陈玉凤就叫秦秀文根据活动内容写新闻稿,自己帮她修改,改后再交给秦秀文看,并仔细讲解修改的理由。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