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我开始相信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只是后来,你的坦率你的可爱,一见钟情已经无关风花雪月,也不关乎爱情,纯粹只是想对一个人好,仅此而已。——应言
顾绥把季夏放在副驾驶上,为她系好安全带,绕过车头坐进了驾驶座,发动汽车,打开暖气。
车子很快融入了浓浓的夜色之中。
“回家吧,我有些累了。”季夏已经扔下湿了的毛巾,又拿了一条新的握在手里,随意地擦着头发。
刚刚混混沌沌的不适只持续了差不多三四分钟就恢复了,意识也清明了,身体却更加不舒服,像是某种液体在流出,无法阻止。
“你需要去医院,生病就麻烦了!”顾绥大为光火。
每一次,他最惊心动魄的,就是她生病。
不止他,全家都是。
“没事,回去喝点姜汤就行了。”连最不喜欢的姜都主动提出来要吃,为了不去医院也是蛮拼的。
“你需要去医院!”顾绥还是那句话:她怎么就不能听话一点呢!
“今天是舅舅舅妈的结婚纪念日,怎么能添乱呢,我真的没事不用去医院。”要是被家里人知道,肯定又是一场鸡飞狗跳了。
“知道他们会担心你还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就是欠治!”顾绥只是目视前方,语气却是柔和了不少。
“好啦啦,我错了,真的错了,你给我煮姜汤吧,你最好了,小弟”,她撒娇讨好。
“你呀,越来越像大哥家的淘淘了”,耍赖撒娇一流,可爱的要死,所以他当然也招架不住。
“对了,大哥去M省明天就回来了,也不知道二哥什么时候能回来。”两个哥哥,对她都好的没话说,虽然对大哥多了一丝敬畏,但无疑,是喜欢他们的。
这个社会,真心对你的能有几人,更何况是她这样的家庭,所以她幸运至极,也倍加珍惜。
喜欢着家人,喜欢被家人宠家人爱。
“二哥前两天给过我电话,说下星期五回来,有一个月假期,我让他好好收拾你!”顾绥威胁道,目不斜视的开车。
“二哥才不会呢,他人好!”头发已经不再滴水,却是不敢打开窗户吹风,不能再惹毛某人。
“那就是我不好喽!”顾绥扬了扬眉。
“你也很好!”他不像弟弟,更像哥哥。
“这还差不多!”神采熠熠,眉飞色舞的。似乎只要和她在一起,就会很开心。
“等二哥回来我们回大宅看外公吧?”
“看外公什么时候都可以啊,为什么非要等二哥?”他不解。
“外公很凶的”,那次见外公发火,她大晚上睡不着想出去走走,看到外公住的那幢二楼书房灯还亮着便打算去看看,到了才发现书房门没关严还有条缝,里边的动静能听得一清二楚。她正要进去便看到外公发了好大的火,罩着二哥的背上拐杖就毫不留情的抽了上去,而二哥就那样一声不响的承受着,她在外边听着都疼,不知道二哥到底做了什么惹得外公这样。看外公又举起手来,她想都没想就拉开门冲了过去抱住二哥,把自己的背部对着外公打下来的方向。两人都不意她有这样的动作竟有些反应不过来一时间呆在那里,外公的动作也来不及收回。那一杖,结结实实打在了她的身上,比想象中的还疼,还好后来外公也没打二哥。之后,她和二哥出去上药,二哥的背部都被打出了一条条的血痕触目惊心,她碰都不敢碰。她被大舅妈拉去上药,在上完药后她又去看了二哥。二哥上了药之后又回了书房,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裸着上身,背挺得直直的,在一笔一画的写着毛笔字,看到她手里的笔没停,只是恨铁不成钢的说“真是傻死了”,扯动了伤口疼的脸部都扭曲狰狞了,她却破涕为笑,不在意的说自己也皮痒了需要挠挠,换来二哥的一声浅浅的叹息。然后,两人都没出声,她就坐在对面的椅子上把头搭在书桌上看着二哥写字,二哥的字苍劲有力,风骨卓然,是很纯正的颜体,漂亮极了,不知不觉中她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自己房间的床上。而两天后,二哥带着伤回了部队,也不知道好了没有:“有你们三个同时保驾护航我才能万无一失啊!”说完狡黠一笑。
“你啊”,顾绥空出一只手点点她的脑袋:“爷爷很疼你的,舍不得打你!”不论是从于什么原因,夏夏应该是爷爷也是全家最宠的人。
不过,她值得。
“我知道。”外公看似威严还是很和蔼很慈祥的,待自己也极好,这几年和外公相处,她明白,当年母亲的离家出走也不全是外公的责任,虽然外公是固执,固执的有些霸道□□,但母亲也一样的不服输不服软,自己这点肯定是遗传自母亲。
唐箴追着傅璟希出来,本来是想看戏的,却意外的看到他呆呆的站在门口,像一个……迷路的小男孩,迷茫、无助,还有落寞。这些以前都不搭的词像约好一样组团出现在他身上,看得他都有些不忍。
季夏啊季夏,你真是好本事啊!
过去拍拍他的肩,把他送回了家。
季夏与顾绥回到家,被通知顾氏夫妻临时起意去第N度蜜月了,要他两守家,两人相视一笑。
顾绥片刻没耽搁脱了外衣直奔厨房,煮好姜汤,季夏已经洗好澡换了衣服正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综艺节目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出来了。
心情不好的时候,她都是用这个调节的。
当一个心房的悲伤被唤起,那就用另一个心房的快乐来中和吧。
顾绥把她手里的笔记本拿开放桌子上,把姜汤递给她:“喏。”
季夏立起身子伸手给电脑按了暂停键又倒回沙发上,一脸视死如归的接过姜汤,幽怨而无辜地抬头看看顾绥,小声问:“可以不喝吗?”
顾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给了她一个“你说呢”的表情。
季夏狠狠的憋了一口气,闭上眼睛一口气就把碗里的东西“咕咚咕咚”喝完了,顾绥把另一只手的温水递给她,她毫无停顿的往嘴里送。等喝完水,终于觉得活过来了。
顾绥将两支碗拿在手里叠在一起,看着她那副终于完成了的表情好笑:“我做的又不是□□。”
季夏撇撇嘴:“那你怎么不喝。”他做的不是□□,而是小顾公子独家秘制,对她最管用,但是,也是最难喝的,汁液比其他人做的都要浓稠。
顾绥反击:“我又没和某人纠缠把自己弄到水里去!”说完发现失言,不再言语,端着碗往厨房走。
季夏对着他的背影,幽幽然来了句:“你这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宜家宜室的好男人怎么会没人要呢?要是没血缘关系我就追你!”
顾绥脚步一顿,转过身白了她一眼:她的脑袋装的是什么!这脑回路!真想敲开看看。
季夏无心再看电视,而是坐着发呆。
要是,两个心房同时装上了不快乐呢?要怎么办?
顾绥收拾好厨房,在她身边坐下,揽过她的肩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身上:“姐。”
季夏的心猛地一跳,有些惊恐地转头看他,半晌,吐出一句“你别叫我姐。”
顾绥额角狠狠一跳,看着她莫名其妙:“那叫你什么?”不叫她姐的时候她天天追他后头让他叫,有段时间还学别人一脸流氓样的挑着他的下巴说“给姐笑一个”,现在叫了她居然不领情。
女人,你的名字叫善变。
季夏窝在他身旁:“你一叫我姐我就害怕。”从相认到如今,他叫自己姐的次数,真的是屈指可数,而每次他一叫姐,都是有事,喏,就像现在严肃正经的表情,看得她瘆的慌。
顾绥哭笑不得,不过还是调整好表情,继续:“你爱他,他也爱你?”用的是问句,不过却是陈述的语气。
季夏感慨,她这个表弟,不但画画得很好,还随随便便修了个心理学硕士,惹得他的心理学导师天天跟在他后边要他转系硬是要把这个心理学天赋异凛的高徒收归囊下,不过依照顾家的基因是不可能成功的,可那导师依旧是不离不弃以致好长一段时间顾绥不得不躲着他。
不过她从不让他研究就是了,感觉像没穿衣服在他面前,别扭的很。所以唯一的那次他研究她被她说了一通,说以后都不准,这是犯规!而那之后,他也没在用这方面的东西和她交谈过。她盯着桌子上的多肉植物:是不是该浇水了。
顾绥看了看她,继续说:“既然还相爱,那为什么不给对方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也个机会?”
他能看出季夏对那个男人的特别,也能看出那个男人眼里的情愫,深深的隐忍与克制以及那满棚的足已摧毁季夏的爱。
季夏漫不经心道:“看到今晚他身边的女生了?也就是那晚在KTV的女生”,她坐起来身体前倾拿起了桌上的多肉植物,凑近了才发现居然是假的,可做的和真的一样,捏着那肉嘟嘟的叶片,假装不在意:“那个是他未婚妻,他们从小就订了婚约。”
顾绥惊讶的看着她,他是真没想到里边还有这一茬。
季夏抬起头,笑了,凉凉的:“是我不要他的”,又低下头喃喃一遍:“当初是我先不要他的。”
顾绥揉揉她的头发,把她的脑袋往自己身上揽:“没事,你还有我这个宜家宜室的好弟弟。”
季夏还是笑,是发自内心的温暖的笑:“是啊,你永远不会丢下我。”
“嗯,永远不会丢下你!”
好久之后。
“夏夏,我们出国吧,去巴塞罗那。”他和她曾经在那里生活过三个月,很平静也很温馨的三个月。他能感觉得出来,夏夏在那里是最幸福最放松的,况且把她放在自己身边也放心。
“巴塞罗那啊……”季夏喃喃了一声,思绪已经不自觉飘远。
傅璟希喜欢建筑,最喜欢的城市就是那座安东尼奥·高迪垒起来的巴塞罗那。她也不知自己是无意还是有意,三年前某一天真的去了那,正好顾绥也在那,因此生活了三个月。
风景本身很美,可是因着某个人,对它有了更加特殊的感情,喜欢之上又添了一重喜欢,欣赏中增添了一份爱慕。当她还和傅璟希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他在解剖高迪的建筑,而她,在一层层解开笼罩在高迪周身的神秘色彩,本就是一个普通人,可加上他那天才的设计一起,越看越觉得不可思议,越看越有意思。只不过那些图纸,她一点都看不懂,他就会给她讲,一遍不懂就两遍三遍,耐心出奇的好。那时傅璟希给她讲解,她一心二用,经常是他讲了两遍她还似懂非懂,真有些隔行如隔山,他只好又给她讲第三遍。也有的时候,其实第一遍她就听懂了,却故意让他再讲一遍,他哪会看不出她的小伎俩,也不恼,依旧温温润润给她讲,但总能从嘴上加倍讨回来。说实在的,他本就不是吃亏的人,可在她那里,吃了一次又一次亏。所以当多年后的她一人去到那座城市,走在那陌生却又熟悉的街头,只是看着那些奇特的建筑,就能将它的构造原理在心里想得清晰明了,仿佛他在不厌其烦的为她讲解。
那三个月,每天起来什么都不用做,睡到自然醒,有时候顾绥陪着,有时候独自一人,细细品味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建筑每一方砖瓦,想象着傅璟希看到这些时的情景,就算不能一起看风景,却也看过他看过的风景,走过他走过的路,踏过他踏过的桥,遗憾虽然有,但也多少弥补了一点。
在她眼里,是巴塞罗那演绎了高迪,还是高迪成就了巴塞罗那,早已分不清出。
巴塞罗那,于她而言,是梦想,也是幸福。
可是。
“我不想再逃避了。”在希腊看到那句“认识你自己”的时候,她就清醒地知道,他早已是她的一部分,不能割舍的那部分。
顾绥一愣,“好,我陪你。”陪你面对。
周一上班,季夏到茶水间倒了杯热水,和着水吞了两粒药,早上走得太急没来得及吃,顾绥特意给她装进了包里,下车前一再叮嘱。
童非非边吃手抓饼边大步迈进来,正看到季夏把药放进嘴里,咬着饼子含糊不清的说:“哟,姐,你终于记得吃药了。”把包随手扔桌子上,在季夏对面的办公桌坐下,另一只手拿起甜牛奶狠狠的吸了一口,就像牛奶跟她有仇似的。
季夏看着她的食物,手抓饼配甜牛奶,不中不西又有中有西,真是不伦不类的,难以理解啊:“那你一定是出门前忘吃药了。”
童非非和她一个月前一块入职的,不同的是,童非非今年刚大学毕业,而自己,已经毕业好几年了。不过童非非大大咧咧,坦率真诚,活得真实也活得自在。不知道为什么很喜欢她,总喜欢叫她夏姐姐,就算再怎么冷漠,她也招架不住她的热情,和她相处起来也还不错。
看着她那副样子:前两天颓废堕落,哭的死去活来的人不是她,只是幻觉。她感叹,年轻真好啊。
童非非一口牛奶喷在了桌子上险些殃及到桌上的电脑,还把自己呛得半死肺都快咳出来了,缓过来后第一件事却是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疼的“哎呦”直叫,两眼泪汪汪却是要哭不哭要笑不笑表情有些诡异地看着她说:“夏姐姐,你终于被我感化了,我好感动啊,55555……”
要知道,整个办公室甚至整个大楼的人,都一致认为季夏产自北极,长在北极,所以才变成了千年的寒冰,整个就冷冷清清的,让他们都离她三尺远,不然下场就是被冻得血溅三尺,当然也是落地前就被冰冻起来了,现在居然……居然和自己开玩笑。
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可是连烽火台都给点上了。而自己,为博得夏姐姐一个玩笑把节操都早丢了却没什么效果,都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想现在,居然这么轻易就成功了!居然无心插柳柳成荫了!她觉得自己太伟大了!
季夏也没接话,只是看着她:得,又变回那个没心没肺样了!不过还是这样更习惯点。
她敲了敲手腕上的表,从桌子上的纸盒里抽出两张纸递给她,做了个擦嘴的动作,然后从她旁边走过:“开会了”。走了一半顿住,转身:“药还是要吃的!”头也不回的走了。
她想,童非非一定觉得自己才是该吃药的那个吧。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可能是昨晚的那个吻。
无论何时,他对自己的影响,她都无法估量,现在更甚。这种现象,好是不好?她不愿去深想,也无从想起。
他于她,本就是一个矛盾,不停地吸引着自己靠近,却又不得不狠狠心推开。
她微乎其微的摇了摇头,继而只剩苦笑。
周六下午。
季夏和童非非从瑜伽馆里出来,童非非就被她的新的追求者接走了,她只是笑着看他们离开。
这个世界,离了谁都能活。
而且,会活得更加的出彩更加的漂亮。
只除了自己,一直活在回忆里。
只不过,回忆里,没有了等待。
她眯起眼睛抬头看看天空,依旧晴朗,阳光,好像更加的明媚灿烂了。她迈开步子向前。
自己,应该往前走,往前看。
回忆,用来珍藏。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怀念一下就好。
电话在包里响起,她低下头找了好久,久到响起的铃声停下又再一次响起才找出来按下接听键:“怎么了?”
顾绥一边指挥着工人把沙发搬进来,一边给季夏打电话:“我有点事晚点到,我让应言去接你,位置我订好了,你们到了先吃不用等我,我忙完就过去,很快的。”
“其实,你可以不用管我的,我随便吃点就回家,不用麻烦其他人的。”季夏捏着手机,望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群。
木心说:人间已寂寞,天堂是没有沙的沙漠。
周围这么多人,我们却都是独自寂寞的个体。
“不行,我答应过爸妈好好照顾你!”顾绥把“照顾”两个字咬得特别重。如果放任她一个人的话,她肯定随便就对付了。
“可我真的不想麻烦别人啊。”季夏说得有气无力,虽然快五点了,可太阳太大,她甚至能闻到站在阳光下的人被烤的发出的糊味。
这里的春天,总让她产生盛夏的错觉。
不过也是,都接近春天的结尾了。
“应言你又不是不认识,他和我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你不用跟他客气,他已经去接你了,估计快到了,是一辆蓝色的兰博基尼,车牌号是XXXXX。好了,先不说了,我忙。”顾绥不等她拒绝已经挂断了电话。
夏夏和他不同,他是天生的对色彩敏感,一点点细微的不同他也能很轻易就捕捉到,而夏夏,除非是在她的文字里,她会抱着严谨的治学态度虚心向他求教各种颜色,花很多时间来一点点辨认,然后很准确的,用很诗意很古朴的名字让它们出现在她的文字里,如檀、炎、梨……十分唯美。但在生活中,颜色被她分的很简单,红黄蓝绿,对于每个颜色下包含的那些个细微的不同以及被赋予了不同的名字她倒是懒得理会,随心随性只是看着好看就行。
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忙音,季夏把电话收回包里,百无聊懒的站在原地,看着地上自己的影子。
“季夏!”一辆扎眼的宝蓝色跑车缓缓停在路边,车上的人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对着季夏叫了一声。
季夏收回思绪,缓缓地迈步走向车子。应言已经绅士的打开副驾驶座护着她坐进去,又绕回驾驶座坐好,发动。
“谢谢,麻烦你了。”
“你能别和我客气吗?”应言有些无奈。
他比顾绥还小三个月,却和顾绥一样,不叫她姐姐,叫她名字,用意……
“好。”季夏回答。
“你还有要去的地方吗?现在还有点早,我们可以先转转再去吃饭。”应言提议。
季夏摇摇头:“就去吃饭的地方吧。”
这座城市,最不缺的就是人,走哪都是一片。
应言顺手打开CD,一曲《卡农》缓缓流出。
Canon,一个始终让爱和缠绵生死相随的名词。
季夏先是看着自己坐的这辆顶级跑车被一辆辆的汽车超过十分的不可思议:他居然把跑车开出了乌龟的速度!而对于超车司机投来的或诧异或不屑的眼神,应言不予理会依然气定神闲的按照自己的速度行驶。而现在,他放的居然是轻松和缓的钢琴曲,她忍不住出声:“其实,我没事的。”这速度,真是糟蹋了这车的顶级配置。
应言没有看她,见前方的灯已经由红转绿,他缓缓发动了车子:“你是不是觉得跑车就应该配的是疯狂热辣火爆的音乐更带感?”答非所问:“我很喜欢这样的音乐,舒畅放松。”他开得慢,一方面是为季夏着想。另一方面嘛……
“你会飙车吗?”季夏有些好奇。
男生好像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的冒险精神,对速度的追求算最直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顾绥开车,也会时不时来上一个漂移,她早就习惯了,或者更可以说,她有时需要那样的刺激。
“会”,买跑车,速度是看中的一方面,“不过不常,几年前出过一次车祸就基本上不再飙车了。”他微微转过头,抬起左手撩起前额的头发,被遮住的一条浅浅的疤痕显露出来,呈淡粉色,比周围的皮肤都浅一点。不过他的皮肤原本就很白,所以这疤痕也不算明显。
“那还是稳妥一点好。”到了一定年纪,我们追求的,不过是“放心”二字,让自己放心,也让家人爱人放心。
“以前胆子太大没什么好怕的,就喜欢刺激的,探险飙车蹦极什么危险做什么,直到那次飙车差点失去生命,经历生死像是突然间顿悟一样,觉得除了任性还有责任,虽然也会小范围的放任自己,但不会像那时那样毫无顾忌的放纵。可能是老了吧,想的也就多了。”他说得很轻很慢,就像拉长的镜头,一帧一帧都是不可重复的风景。
不过,他并未因那些日子而后悔过,反倒是骄傲。那样的年纪,趁着年轻,只要坚守住做人的基本底线与原则,那么,一切都是可以被接受可以被允许的。那个时候,有勇气,有冲劲,不会瞻前顾后,没有畏首畏尾,跌倒过却也爬起来过,疯过闹过,爱过恨过,痴过傻过,放肆过放纵过,荒唐过明白过,醉过醒过,得到过失去过……真真切切体验了那句不要辜负:不辜负时光,不辜负青春,也不辜负所拥有的一切。这样,才叫活着,也才能称之为活着。那不是一种挥霍,而是历练,那样的经历,是必要的。那些看似混乱迷茫的经历,冥冥中指引着我们成长,像大浪淘沙那般,淘掉杂质,洗尽铅华,只有经历过,亲身体验过,才能更加清楚什么是适合自己的,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这样,才能在挣扎徘徊中,在无数次的跌倒与爬起之中,塑造还原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个性自我,而不是把出生就是原版的自己渐渐活成了盗版,活成了模板。当然,这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有能力随心所欲的生活的,但至少,拥有那样的机会,就不要轻易浪费。那时的折腾,让生命的脉络,线条,结点更加的清晰,提前就避免了今后可能铸成大错的弯路。
所以,那一段,无论何时想起来,除了惊心动魄,还余下庆幸。
当你清清楚楚知道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你的心,就不会轻易动摇。而能入心的,凤毛麟角,必是特殊到难以忘怀的,磐石无转移。
“同学,比你老的还在这呢!”季夏笑着敲敲他的手臂。
应言是军三代,但在他的身上,完全没有纨绔子弟的恶习,为人沉稳温文尔雅绅士有礼。
应言看着她笑了:“sorry。”
“岁月就是一把温柔的杀猪刀啊!”
“没事,咱都不是猪。”应言安慰她。
“……”
到了餐厅,他们到顾绥事先预定的位置坐下,季夏点了一份水果沙拉,一份玉米浓汤,把菜单递给应言。
应言把菜单给侍者:“一份菲力牛排五分熟”,想了一下:“一份蓝莓芝士,一份提拉米苏,一个舒芙蕾。”
服务员走后,季夏看着他笑:“很少见到有男士喜欢甜点的。”
“我也不喜欢,是为你点的,你吃太少了。”本来想为她点个肉的,但根据以往与她少的可怜的吃饭的经历,他知道她不怎么喜欢吃肉,所以作罢。顿了一顿:“别误会,是陪我姐来过几次,她推荐说不错,所以想让你尝尝。”
“我没误会什么啊。”
“好。”
季夏看向窗外。他们所在的餐厅位于市中心最高的“摘星楼”的第五十七层,而他们坐在了大厅最靠窗的位置,可以将整个市的景色尽收眼底。
此时,夕阳西下,余晖笼罩着整座城市,像被装上了一圈软软的壳,金钟罩铁布衫。
不久之后,将上演,万家灯火。
“季夏。”应言叫她。
“嗯?”
“我喜欢你!”应言也不知怎么的,看着她虽然掩饰的很好却依旧透露出悲伤的侧脸就脱口而出了这句深埋了很久的话。
是的,从第一眼看到她,他就喜欢上了她。
他勇敢的与她对视,要一个答案,或是死心,或是绝处逢生,他都认了。
季夏明显一怔,看向对面的男孩:白色的衬衣扣开了最上边的两扣更加的慵懒,薄唇性感,高挺的鼻梁,深黑色的眸子像被墨染出来一般,黑得耀眼,眉角向两端延伸就要飞入云鬓,活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男主。
和顾绥的洒脱不羁相反,他更加的深沉内敛,却总是有一股温润的力量。
她喝了一口桌上的水,似乎在酝酿,半晌,才开口:“谢谢你的喜欢。我也喜欢你,就像喜欢顾绥一样的喜欢你这个弟弟。”
得到她的答案,应言反倒觉得松了一口气,不失望是不可能的,一个“弟弟”把两个人的关系界定的清清楚楚。他藏起失落,对着季夏璀璨一笑:“那姐姐,以后就像待顾绥一样带我,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哦。”还调皮的向她眨眨眼。
“好,以后你就是我弟弟了。”
刚刚的插曲并没让场面变的尴尬,反而因为话说开了,便更加的亲切自然起来。
他们,交浅,言深。
菜还没有上来,他们就聊天,主要是季夏让他讲讲顾绥小时候那些不着边不着调的事,应言也毫不吝啬,把顾绥往黑里抹。而开着车子正往餐厅赶的顾绥同学,觉得耳根特别烫,还莫名其妙的打了几个喷嚏,小声说了句“不会是季夏这丫头把感冒都给了我吧”,伸手把空调调高了几度。
傅璟希在六十五楼谈完事带着一帮人刚迈进五十七楼的餐厅,第一眼就看到了靠窗子边那桌的一男一女相谈甚欢。他脚步顿住,只是看着那里,极力的忍耐,手掌握成拳,青筋凸起。
她笑得那样灿烂那样美,不像对着自己时的假笑,是发自内心的。
那样的笑容,曾经属于他的笑容,现在,她却给了除了他以外的人!
他好想把它一拳打碎!
连带她那颗铁石心肠!
陈特助站在自家老板身边,不明白只是一瞬间的事,老板周身的气场全都变了,面容不再平静可谓是风云突变风起云涌,浑身散发的怒气压都能把楼顶掀翻。
他是在老板还在美国的时候就跟在他身边的,可从未见过这样子的老板。也不对,只有一次,他见过老板的怒气,可也没有今天这么猛烈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顺着老板的视线看过去,然后,看到了窗边穿一身牛仔T恤的女子与餐厅氛围格格不入却又怡然自得的女子,原来是她!
这个女子他未见过,不过却是见到过她的照片的。就是老板唯一发怒那次。那时他刚入社会,不知怎的,听到声响冲进老板办公室,就看到老板面容阴沉的站在窗边,而地下,是摔碎了的相框。他认识到自己的鲁莽一时不知该进该退,老板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吩咐了声“处理干净”。他蹲下身,先拿出了破碎相框里的照片,照片里,老板怀里抱着一个女孩表情温柔的要滴出水来,女孩把脸轻轻贴在老板的胸膛,微微仰起头,两人相视一笑,一眼就能感受到是深深爱着的两人。他有些傻气的问老板照片怎么办,老板不带任何情绪的给他两个字:丢掉。他拿着照片就要扔到碎纸机里,老板却风一样的卷过来夺过照片,像呵护稀世珍宝那样护在怀里,那样的小心翼翼,那样的珍视就像怀里收藏的是照片里的那个女子一般,却无心顾及自己被划破而流血不止的手。地板很快被老板的手“画”出了一朵朵妖艳的梅花他却是不敢再劝。而那之后,他再也没见过那张照片,却记住了那个女子,那个让老板失常的女子。
陈特助看看老板又看看身后一大群人,轻轻碰了碰老板:“傅总。”
实际上,老板比他还要小两岁,可老板那气场,那能力,那修为,他就算穷极自己一生,也难达到老板的十分之一。
傅璟希收回视线,眼中的阴霾并未散去,阴郁着脸迈步拐上了上一层的包间。
理所当然的,他也就没有看到想花粉过敏病人一样边打喷嚏边赶来的顾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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