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回不去的初恋时光

第33章


杜菲大口吃着有点辣椒油的米粉,让杜菲的嘴唇润滑得一如樱桃。而罗拉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地吃着,她的心思不在米粉上,她还在想着刚才那场突如其来的拥抱,甚至不敢抬头看李耀迁。
这样的场面真有些叫人尴尬。
李耀迁目送着她们走上楼梯,杜菲不时回过头去向李耀迁摆手,而罗拉总觉得后面有一双眼睛看着自己,以至于脚步走得很凌乱。杜菲回寝室后在从窗帘里探出头去和李耀迁说再见,而罗拉却躲在杜菲的后面,怯怯观望。
既然爱,就该勇敢,而罗拉欠缺的或许就是这些。
还是错过了一季樱桃。
学校的一次文艺演出,罗拉的节目是独唱陈珊妮的歌。
一直以来,罗拉就是学校里的文艺骨干,她的保留曲目是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她唱得实在是好,让人难辨真假。
而这次罗拉唱的却是陈珊妮的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歌手的一首名不见经传的老歌:《最后一班公交车》。她反反复复地唱着:总在最后一班公交车发现我……
她唱的时候向台下极力搜索李耀迁的影子,可是她看不见他,下面黑鸦鸦一片,她只看到坐在舞台前面的一排叫好的男生。可是没有李耀迁,他们的面孔对她来说都没有分别。
这首歌她是专门唱给李耀迁的。她想若是他可以冲上台来,送她一束樱花,或者无论是束什么花,她都可能会留下不走。但是没有,她唱到含了泪,也没有等来李耀迁。
这场隐约的爱情终会不了了之,她还是要离开。
终究没有说再见,终究隔了天南海北的距离。回首以前的日子,像是过眼烟云。
杜菲在给罗拉的信里经常提起李耀迁,说他们若即若离的关系。
杜菲说,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个人,横亘在那里,由不得我们接近,而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半年后,杜菲说他们分手了,甚至他们从不曾爱过。杜菲说有时候一个眼神的递与接就是爱情了,而她天天缠着李耀迁,但她知道那并不是爱情。
短短半年时间,樱桃还没有变红。
命运就如同这个夏天多变的天气,一场大雨随时就可以灌溉身后这棵倒霉的樱桃树。
杜菲说,因为修水池,校园里樱桃树的果子还没长熟就被砍伐,失去生命力的樱桃树完全失去了丰姿和光泽,倒在那里,像具冰冷尸体。
而罗拉心里的那株樱桃树也渐渐死掉。
罗拉在爸爸花钱为她联系的一所著名音乐学校里学习声乐。站在万众瞩目的镁光台上,唱着自己喜欢的歌,这一直是罗拉的梦想,可走近了才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相差甚远。还是日复一日的理论课程,弹琴练声,让罗拉觉出日子的枯燥无味。
她还是会想起李耀迁,隔着长长的岁月想起他。想起他,就像一直拥有一段一起走过的日子。
罗拉也让自己去忘记李耀迁,但发现要去忘记一个人太过艰难。她每日穿梭在学校的街道上,看不见樱桃树,也不再期待不期而遇。她努力让自己适应这种平淡生活,直到毕业,直到做上了白领,再到嫁一个疼爱她的老公。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就像停不下来的日子。
只是有些事情罗拉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比如她最后一次演出,李耀迁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输液,而他拔掉针头,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曲终人散,错过了反复练习过的表白机会;比如李耀迁也是在那晚偶遇后,每日刻意搭乘最后一班6路公交车,只为看见她,但他们又都羞于表达;再比如罗拉永远也不会知道,李耀迁听的,反反复复,都是他录下来的罗拉唱的《盛夏的果实》。
但他们明白,爱真的需要勇气。最开始错过了,以后就会马不停蹄地错过。
我的真爱不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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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是谁砍倒了爱情的樱桃树(2)
我常常对着那个巴掌大的镜子中的自己咬牙切齿地大叫:宋雨纯,你这个疯子,为什么就这么心甘情愿地为一个没出息的男人耗尽青春?为什么就这样无怨无悔地为一棵歪脖子树放弃了整片森林?
我的歪脖子树冯一峰,要是放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应该也算是人中极品,老实厚道善良淳朴,可是到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二十一世纪,竟成了傻男人的代名词,独独我瞎了眼一叶障目,被他一天一首的情诗所俘虏,头脑发热地随他走东闯西,最后落脚在这个南方的城市,每天为生计苦苦奔波。
想当初我也是心比天高不可一世,才貌双全风华绝代,人称中文系第一才女,曾引多少才俊竞折腰,多少人中之龙甘拜石榴裙下。没想到啊没想到,姐妹们一见面总是奚落我,白雪公主也会有看走眼的时候。
姐妹们衣着一个比一个光鲜,妆容一个比一个妩媚,更让我气愤的是,当年和我并列中文系四大才女的三位姐妹现在一个比一个吃香,一个在新华社做了首席记者,一个成了网站签约作家,就连最丑的王二香也被标榜为新生代美女作家;而我呢,跟着冯一峰这个砍千刀的,放弃了北京一家杂志社的优厚条件毅然和他南下。想当初三个姐妹送我的时候我还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大义凛然把爱情进行到底的模样让她们放心,怎料到今天沦落到这步田地?
看着人家一个比一个小资,又看着他们一个个比着谁更小资,我对小资简直恨得牙痒痒的。
电话响了,是王二香打来的。连她都劝我说,你天天就靠写些校园文学能挣多少稿费啊,你不如写些小资作品,一篇可以挣好几百呢。可我怎么写小资呢,就凭我和冯一峰天天省吃俭用柴米油盐风雨飘摇的生活连温饱都是问题,又怎么去小资呢?
冯一峰你这个混蛋,我要写小资,你必须给我创造小资环境。挂了电话我对着他大吼起来。
怎么样才算小资呢,他拿着锅铲的手停在半空中看着我说。
起码一个星期听一次音乐会喝两次咖啡看三次电影逛四次街买五件衣服请六次客天天麦当劳……
你没事吧,来帮我把这些西红柿给切了,我答应你等我们以后有了钱就天天小资好不好。
你去死吧,我跟着你吃了多少苦你知道吗?情人节你连买玫瑰的钱都省下来买菜,我的生日你就打电话去电台给我点了首歌了事,你知道吗,我的文采全部被这些琐碎而穷苦的生活活生生地扼杀了!哼,小资,一百年之后吧,如果我说我连麦当劳都没去过,她们不笑掉大牙才怪……
我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他想伸出油腻腻的手去为我擦眼泪又觉不妥,就这样像僵尸一样伸着两手让我不顾一切地扑过来敲打起来。他低低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宝贝。
然后他去端上来了他做的饭菜,有西红柿炒蛋,有牛肉烧青椒,还有排骨熬莲藕汤,每一道都是我最喜欢吃的。看着我一边吃一边数落着他,他的脸上竟然浮现的是那么满足的表情,我不由气从心生:冯一峰,你这个没出息的家伙,难道你就满足于一辈子这样贫困潦倒的生活吗?
这样挺好的啊,他笑眯眯的样子一点都不生气,至少我们可以相濡以沫啊。
去死吧相濡以沫,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你的,我受够了这样的日子,你再去找一个傻瓜来和你相濡以沫吧。
亲爱的,别生气了,今天晚上豁出去了,我们就小资一次吧。
真的?我看着他有点不相信。
你先闭上眼睛,我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你。
当我睁开双眼,惊喜地发现我的脖子上面多了一串石头记的紫水晶。那是我一直想要的,虽然不值多少钱,可是他一直不肯为我买,说我的项链已经够多了,说一块破石头都可以买好几天的蔬菜了……我没有耐心听他说完,在柜台小姐惊诧的目光中拂袖而去……
穿上你那件浅紫色的连衣裙吧,一定很配一定很好看的,他的眼中闪耀着光芒。你还记得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就是穿着那件漂亮的衣裙,在一群女孩当中摇曳多姿风情万种让我惊为天人,我的心就在那一刻被你所打动了。
少贫嘴,说,为什么无缘无故送我礼物?我嗔怪着。
你忘了吗,三年前的今天我们相遇了,于是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就此拉开了帷幕……今天是我们相爱三周年纪念日啊,他无限留恋地说,当年的你,衣裙翩跹巧笑倩兮,只轻轻地一回眸便牵动了我的整颗心,让我甘愿像飞蛾扑火一般地爱上了你。
于是你就开始厚颜无耻地每天写一首情诗给我?
错了,其实我每天都为你不停地写诗,只是最后才会挑选最满意的一首抄写工整放在你的抽屉里。
可是你现在再也没有为我写过了啊。
有啊,只是你没有留意罢了。
可是我现在想要了。我变得刁蛮任性。
我去给你拿吧。他微笑着,让我突然间觉得他的笑竟是如此好看。
我接过他拿过来的一沓厚厚的便条,一张一张地看。
“亲爱的,我上班了,厨房里早餐已经做好了,你睡到九点我会打电话回来叫醒你,别睡过头了,不然早餐就凉了……”
“宝贝,你躺在床上不要动,我一下班就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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