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寄余生

第61章


    然而子弹很不给面子,打在了乐云山的腰上。
    这一下没打死,乐云山身后的小兵就冲过来了。薛文锡见况急忙也往回撤,气得一把扔了那支枪——什么破玩意儿!他娘的枪膛给歪了!
    因为枪膛歪了,子弹的杀伤力小了很多,乐云山几乎就不能算是受了伤。
    但乐云山还是受了一惊,同时时万万没有想到薛文锡竟然还藏了一把枪。他不敢轻举妄动,赶忙在小兵的保护下赶回了刘村。
    而薛文锡因为没能把他一枪毙命,也气得一路撤退返回了大营。
    当天晚上,两支队伍算是正式打起来了。
    薛文锡决定抢占先机,先压他一头。因此天色一暗,他就先领着兵来了场偷袭。
    刘村比太县稍微富一点,但是也富不到哪里去。乐师在刘村驻扎着,还能通过压榨百姓收获一点粮食。
    恰好乐师正在因为害怕偷袭而转移粮食,薛文锡从太县抓了个人,给点吃的派过去,就把那囤积粮食的地方给摸清楚了。
    夜里趁着风势,薛师放了把火,乐云山的所有粮食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烧了起来。
    乐云山几乎是气急败坏了,立刻调集了所有火力进行反攻。
    薛文锡是把他欠人情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也调集了所有火力进行反攻。
    两个师,一来二去的,就打到了天亮。
    乐师的伤亡比较惨重,并且还损失了不少粮食。这一回就连刘村也穷得没法继续供养他们了,他们就逃到了隔壁王村,又劫掠了一番。
    而薛文锡,因为坚信这是场持久战,就拨了一小队兵开始在太县进行种地劳动。
    太县里几乎只剩下了老人,青壮年要么就是逃跑要么就是被抓去当兵了。不过女人跑不了的,倒是还留下了一些。
    薛文锡看这太县真是穷得有些悲惨,就又拨了一小队兵去扶助一下百姓。
    过了几个月,太县因为住下了一个师的青年劳动力,竟然隐隐有了些繁荣的迹象。刚过去一年大旱,今年倒是风雨调和,没有异状。于是不打仗的时候,小兵们就会下田种地,既是养活了太县的老弱病残,也养活了自己。虽然农作物还没有收割,但是薛师拮据地消耗着存粮,也勉强支撑了下去。
    然而乐师,经过几个月的战斗消耗,已经把附近的村庄县城抢了个遍。他们打到最后,却是有点走投无路了。
    这一场仗打到了来年早春。打到快过年的时候,两军统一地停了火。
    薛文锡经过一番苦想,决定把这个年提早两天过了。过完这个年,薛师上上下下都满意了,他刚好趁着乐师人心涣散的时候,将他们一举击败。
    因为害怕乐云山也存着这么个想法,薛文锡就决定多提前两天。
    太县因为穷,所以基本上找不到什么荤腥能让他们过年。薛文锡于是就想法子派兵到邻村买了几头猪,又买了酒,自己掺点水进去,让下面弄了一顿相比而言可算丰盛的饭菜,给士兵们提前过了个年。
    那天夜里薛文锡美滋滋地端了一盘红烧猪头肉,躲在帐篷里和薛承福吃得满嘴流油。
    薛承福喝了几口没掺水的白酒,有点醉了,就歪着身子靠着墙,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我说……你真是个上海人?”
    “是啊。”薛文锡操起上海话,“你呢?上海人?”
    薛承福沉默了一下:“我不是。”
    “你是,我看你就像个上海人。”薛文锡把一口上海话讲得飞快,同时有意地加重了含糊。
    而薛承福,因为有点醉了,就毫无防备地说:“那我看你还不像上海人呢。”
    薛文锡转头看他。
    而薛承福毫无意识,还在仰头发呆。
    薛文锡轻微地一笑,放下那一口上海话,搂过薛承福的脑袋,在他额头上啪地亲了一口:“都是中国人。分什么上海不上海。”
    薛承福呵呵傻笑,侧身倒进了薛文锡的怀里。
    这一场年过完,薛师士气大增,趁着第二日天色未亮之时,就对乐师进行了一场大规模偷袭。
    乐师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仍然伤亡过半,他们的新司令带着残部一溜烟地掉头往南跑了。
    薛文锡终于是松了口气,立刻与上峰联系。而上峰对他进行了一番官方夸耀,末了吩咐他继续追。
    原来这乐云山不仅叛逃,还私自卷了一大笔款子藏在了上海,这回他要跑回上海拿钱去了。
    薛文锡跟在他后面,一路把他的队伍打得七零八落,最终也回到了上海。这次上峰就更满意了,命令薛文锡取回那笔款子,最后承诺给他一笔不小的军饷。
    而薛文锡的队伍因为无法明目张胆地在上海驻扎,所以就被他绕了个路安置在安徽。
    他的兵由副师长带着,暂时不用打仗,只做一番休整,然后静候命令。
    薛文锡这才能够松一口气,携带着薛承福,回归自己体面的装扮,一路乘船返回了上海。
    作者有话要说:
    忘记还要会考了。这两天不更。
    真是失策了,怎么写也写不完,生气。不过结局想好了,估计还能有个四万字吧,不喜欢的不要打我。
    
    第67章  陆拾柒 欢情
    
    薛覃霈算是在毛觅青家里长住下了。
    如果仅仅是生活的话,这样的生活似乎也无可挑剔。
    毛觅青,因为是个有教养结过婚的女人,所以极其擅长料理家事与俘获人心。
    即便薛覃霈是个久经人世的,也架不住她每天如同料理花草般精致地过日子。薛覃霈打小对家庭生活没有什么深刻印象,只隐隐觉得毛觅青很有本事,因为自己竟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就被她笼络住了。
    薛覃霈现在过得不错,所以就有了闲暇的时间可以思考。
    他对这个毛觅青很有好感,因为毛觅青给他带来了舒适的生活。而对于这一些好感,他自我感觉还是比较明朗的。
    无论毛觅青再怎么漂亮温柔贤惠,那也就是一个漂亮温柔贤惠的女人,他实在也生不出什么其他感觉来。他以前接触过不少女人,其实已然摸透了自己对于女人有限的喜爱。他仔细想想,觉得自己除了余绅好像也没喜欢过谁,但要是没有余绅,他大概也不会喜欢女人。
    至于为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个很玄妙的事情,就像要说人为什么要活着,他也是说不清楚的。也许世界上就没有谁能够说清楚。
    至于毛觅青的种种心思,薛覃霈不得而知,但他也并没有蠢到心思单纯的地步,所以也只是尽力地不去探究,不傻装傻罢了。
    只一件事,在他如今还算平静的生活里扮演着一根针的角色。
    他始终无法释怀那日的被迫离散。就像他想不通余绅为什么会不再回来一样。
    半个月后,薛覃霈到那个曾经被游行的学生塞满的街上买烟,远远地就瞧见一个身影,眼熟,又不太叫他觉得熟悉。
    他站在原地看了几眼,然后迈开步子走上前去。
    很多天的等待化成了一句问候,从他的喉口平稳逸出:“你来了。”
    余绅成了个瘦削模样,几乎要撑不起身上的衣服。此时他微微佝偻着,正悄悄而局促地搓着双手,同时两只眼睛朝上看去,轻声说道:“我来了。”
    薛覃霈感觉到了,余绅的背影于他来说确实是有种特异的熟悉感——简直就是个刚戒完毒的靳云鹤!
    他皱皱眉,仿佛早已知道余绅没有戒毒一般,自然便问出了口:“你戒干净了?”
    余绅低头,点头,发出一声含糊的嗯。
    薛覃霈叹了一口气,揽过他的肩膀,收了一收,只觉得余绅是愈发地瘦了。
    余绅的皮肤苍白得有点病态,面容憔悴,眼窝深陷,就连眼珠子也不甚灵活了。可即便如此,他总是活生生地站立在自己面前的。
    “你住在哪儿?”薛覃霈不经意般握住了他的手,觉得他的手也有点硌人。
    “一家旅馆,在法租界里面。”余绅连眼睛也不眨,看着他回答道。
    “搬出来吧,跟我一起住。”
    “你……”余绅歪了歪头,想到那天薛覃霈站立在黄包车前的样子,“现在在做什么?”
    “你也知道我,做不成什么。”薛覃霈自嘲般勾起一边嘴角,“但总是没有饿死的了。”
    “嗯……”余绅不作他想,只狠命点头,“我信你就是了。”
    薛覃霈把脑袋凑上去,埋进他的头发里深深嗅了一嗅,而后拉起他的手:“跟我走。”
    余绅就安静地迈开步子,跟着薛覃霈。
    二人心满意足地并肩走离了这处叫人悲喜交加的地方,只觉自己什么都不缺了。
    “我们回香港,再也不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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