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乱

第44章


  有些东西破坏了却永远复原不了,就像伤得太深的灵魂,烙上了难以磨灭的痕迹,即使费尽心机挖空心思去弥补,终究也找不回丢失的碎片。
  待我千辛万苦地回到房子,邬晋那小子已经打开电视看得津津有味了,好像完全忘了刚才发生的事情一样。
  “嘿,你个白痴快来帮忙,看什么烂青春偶像剧啊。”我两只手都拎着东西,只好用胳膊肘顶开门。
  “你自己搞定吧,我正看到高潮呢!”邬晋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视荧屏。
  “那你一会儿不要吃啊。”我威胁道。
  “那可不行,我来帮忙,我就是活雷锋!”邬晋无耻地跳过来,一把抢走了装满烧烤的塑料袋,馋得直咽口水。
  “雷锋帮忙不求回报,你还是不要吃了,做人民的好儿子去吧。”我夺过袋子,调侃道。
  “做人民的好儿子不管用,人民却可着劲把儿子当孙子使唤。”邬晋眼巴巴地盯着我,又开始演戏了。
  “那你就去当孙子去呗,我一个人大吃大喝好了,没你份!”我拿起一串油而不腻而脆不焦的羊肉串,夸张地吃了一口,对手戏一直是我的强项。
  “演不下去了,饿死我啦,开动!”
  邬晋实在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也不玩什么花样了,抓起一个鸡腿狂啃猛嚼。
  那天晚上,我们一边吃一边喝,一边抽烟一边聊天。两个人搞定了大半包烟,五个空酒瓶摆在角落。
  我说邬晋你什么时候把新女朋友带来,哥们也好给你检验一下质量啊。他说没问题,绝对把你个小子给惊艳到。
  我说邬晋你要跟这个女孩好好过日子,不要辜负了人家啊。他说没问题,不管以往怎么样,新的生活,必须继续下去。
  我记住了那句话,新的生活,必须继续下去。
(五十二) 冬天的故事
更新时间2009-7-7 11:55:45  字数:2435
 当一种新奇的东西逐渐被人习惯,那么也开始趋于平淡了。生活的节奏跳动在三个人之中,三个地方之间,没有什么特别的改变。
  期末考试前,虽然每天我跟妮子在学校谈笑风生,放学送她回家侃天侃地,却仍然希望那些时间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巴不得一天的二十四个小时中,二十五小时都可以见到她,最初令人着魔的兴奋丝毫不减。
  后来的英语考试,我有惊无险地保住了第一的宝座,而妮子名列班级第二,差点篡位夺权。不用做寒假作业了,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妮子飞跃式的进步让她喜出望外,非要请我吃顿饭,以此来表示感谢。我说不用这么老套吧,要不然你以身相许好了。
  当然,一个这样的玩笑话无关痛痒。妮子的小嘴嘟囔着,坚持要当一个主动请客的大头鬼。我不忍心拒绝,说有点想吃冰激凌。
  寒冬的天空是惨淡的灰白色,光秃秃的杨树赤裸裸地伫立,萧飒的朔风蓦地吹过,穿着小棉袄的妮子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这个时候吃冰激凌,除了神经病,也就只有我可以提出这种白痴的想法了。
  妮子满足了我这个脑残的要求。我小手通红地拿着刚出炉的冰激凌,大大咧咧地咬了一大口,一种令人眩晕的冰凉直冲脑门。不过我强作镇定假装若无其事,而且还使劲在脸上挤出轻松开心的微笑,然而那僵硬的酒窝却出卖了我。
  妮子小手捧着冰激凌,盯着表情扭曲的我,犹豫不决地咬了一小口,眉头乖巧地皱了一下。
  妮子不想在大冬天陪我这个白痴吃冰激凌,也不好意思让我扫兴,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我这个人没有什么缺点,就是太善解人意,于是我拿过妮子的冰激凌,说自己一个不够吃,两个才刚好够味。
  当时我洒脱地坏笑着,一副抢人东西不讲理的姿态,其实心里把自己逞能的毛病骂了几白便,恨不得眼前有一个大火炉,把那两个冰激凌给烤化。
  那一天,我吃了有生以来最难忘的冰激凌,激动得瑟瑟发抖。一路上,人们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就像看一个脑子进水的外星人一样。
  妮子笑得不能自拔,我也不好把冰激凌丢掉打自己的嘴,于是鼓足了勇气,在送她到家之前尴尬地搞定了两个让我又爱又恨的冰激凌。
  邬晋把新女朋友带到房子给见了一下,两个人手牵手肩并肩,不过我觉得其中多少有一点儿炫耀的成分。或许我有些眼红吧,毕竟我没有跟妮子表白,甚至连牵手也没有做到。
  邬晋以前跟我说起过她,然而当时我只记起来她是三班班花了,名字却一时半会儿叫不上来,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喊了一句嫂子,搞得他们面面相觑,尴尬无比。
  邬晋拿出了男子气概,率先从尴尬中走出来,半开玩笑半给自己解围,说嫂子的芳名叫袁玲,你个小屁孩以后就称呼为玲姐好啦。
  我也懒得陪邬晋扯淡了,顺便也给他点儿面子,于是结结巴巴地叫了声玲姐,那个单纯样儿装得几乎把我自己也给糊弄过去了。
  玲姐没有想象中的手足无措,反倒愈发尴尬地应了一声,毕竟三个人年龄都差不多,被邬晋弄巧成拙这么一搅合,辈分直接上升了一个阶段。
  玲姐长得十分甜美,性格比较活泼,与我们聊天的时候没有一丝拘谨,即使在我这个新认识的小弟面前。
  那一天聊了很久,我才发现玲姐也蛮风趣,时不时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抢去了我不少的风头。
  我平常自命幽默天下无敌手,尤其在漂亮女孩子面前,那更是妙语连珠说学逗唱无所不能。
  邬晋那白痴一般都是被我当成笑料捉弄的对象,气得吹胡子瞪眼上窜下跳,气氛欢快而融洽。
  那天邬晋送玲姐回家,同样手牵手肩并肩。邬晋说不上帅气无比,也算是五官端正还算英俊了。玲姐说不上冰雪可爱,也算是明眸皓齿漂亮正点了。看上去两个人离去的身影,我想到了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这样的词语。
  第一次见玲姐,印象相当不错。
  假期的春节,老爸老妈过来拜年,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们,复杂得难以言喻的心绪。
  有一次,他们刻意避开我,把爷爷拉到一个空房间,好像在开一个秘密会议。我趴在门口听了一会儿,一知半解地明白了话题围绕着自己展开,悻悻地走开了。
  一些时候,我有一种想要指着他们的鼻尖大骂一顿的冲动,然后头也不回的冲出门去。然而现实却告诉我不可以这么做,至于为什么不能,我却找不到答案。
  我需要一个没人的地方,静静地想一想,为什么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的事情,我缺依然没有反应过来。
  我甚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感觉自己像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一直被控制着,无论开心或者伤心,总是身不由己。曾经的梦想,曾经的倔强,曾经的不顾一切,曾经的一身傲骨,因为一些不可逆转的改变,遗失在时间的某个角落。
  然而会有那么一天,我可以在什么地方拾起它们吗?
  那天的雪下得纷纷扬扬,传说中的瑞雪兆丰年。我拿着walkman出了门,冰冷的空气扑面而来,清醒了在温暖的环境中压抑的神经。
  孑然独行在萧瑟而单调的雪景中,这样一幅干净而唯美的画面,不应该存在一个复杂的心灵。
  我走到学校的停车的地方,坐在一个长满了灰白细纹的石阶上。绿色的破旧顶棚,目光穿过一个三角形的洞,除了让人麻木的白色似乎找不到什么值得思考的东西。
  我抬起冻得通红的右手,掸掉落在头上的一层雪。融化的雪水,湿润了头发,对于一个失落的人或许可以满足堕落的意念,只是我明白,那样子没有任何意义。
  劣质的盗版磁带咔呲地转动,打不开扰乱的死结。从第一次听任贤齐的歌曲,买过的磁带没有出现别人。这样的执着,值得珍惜,然而终有一天,也只能珍藏了。
  那些伤感的歌不停地播放,却不能让我平静下来。我在担心,当煽情的旋律积累到自己难以承受,不争气的眼泪会流下来。
  我换了《春天花会开》,一遍遍倒带,呆坐在那里,一遍遍地听。我在想,黑暗需要的光明总会如期而至,然而受困之人需要的解脱何时才可以遇见。
  这种欢快的节奏飘扬在耳际,衬托着自己如此不堪的境地,或许一个绝望的人也应该给自己寻找什么希望去憧憬吧。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这句话非常残酷,它告诉我们现在仍然是冬天。然而有些时候,春天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才能够来临,然而有些地方,春天从来不会出现,就像白雪皑皑的北极。
  我靠着冰凉的铁栏杆,好想就那样沉沉地睡去,再也不醒来。一个人从顶着狂风暴雨咬牙前行的执着,转变为闭上眼睛捂住耳朵的逃避,跨过这条自欺欺人的鸿沟,独立与否已经不再重要。
  该死的冬天,我能够做什么呢?
(五十三) 貌似淡定
更新时间2009-7-8 12:07:10  字数:2581
 花样繁多的零食,昂贵漂亮的新衣服,然而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东西。
  但是仔细地思索,我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总是感觉有一种无形的东西蒙蔽了双眼,让我看不清事情的原貌,失去了方向,一步一步走近死胡同。
  他们离开的时候,不舍的表情仿佛即将生离死别一样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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