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下听夜雨

14 (十四)爱与火的缠绵


看来这一晚,我是一定会做一个噩梦了,奇怪的是我什么也没有做,睡的很好。第二天精神饱满的起床,洗脸、刷牙、吃饭,痛快的我都有些不习惯起来。岳清风,早早的就来了,当然免不了被几个婶娘调侃。
    吃完早饭,我们就出发了。我对这次出行,做好了比上一次更充分的准备,不仅戴上了岳清风送给我的竹帽,背包里装满了水和零食,而且还带了一条厚实的毯子。我本以为这样做很聪明,后来我就意识到了,背着这些东西爬山攀岩,简直就是对体力的一种最大折磨。我的后背,早早的就湿透了,只好拼了命的喝水。
    岳清风嘲笑我的不堪,“早给你说过,你一定会后悔带上这些东西,现在怎么样?”
    “现在很累,不过这顶竹帽真的是你亲手编给我的吗?”
    “你要不喜欢,可以还给我。”
    “不,我很喜欢。你能不能给我讲一些晓婵的故事,我很想了解她的生活。”我小心翼翼的问道。
    岳清风显然没有料到,我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她微微愣了一下神,还是开口说道,“姐姐虽然和我长得一模一样,但是我们两个的性格却迥然不同,我喜欢的她大概都不喜欢,她喜欢的我大概也都很讨厌。姐姐很聪明,听母亲说,五岁的时候,姐姐就能背下张九龄的《望月怀远》。我总是生活在姐姐的影子里,有她在的地方就有欢乐,别人总是分不清我和她,如果一定很认错的十之八九的把我当成了她。我很生气,就故意留了一级。高考她比我早了一年和你一样去了A大,没过多久她给我打电话说,她有了一个男朋友,长得很帅,就是不太喜欢说话。我就笑她,说‘姐姐的话太多了,估计小伙子还来及回答,就被你抢去了。’估计是那个男孩实在受不了她总是叽叽喳喳说个没完的样子,他们好了一年,就分手了。姐姐哭着给我打来电话,那时候我坐在X大的教室里打盹,电话突然就响了。所有的人,都像傻子一样看着我。我不耐烦的跑出教室,刚摁了接听,就听见她哭的那么凶,本来还想骂她两句,话到嘴边,就说不出来了。她哭完,就笑了,‘要是没有你,我都活不下去了。’我没好气的说,‘我们长得一样,上学的时候吗,只见男孩子夸你漂亮,却没人说我长得美。那小子,肯定会后悔的。’后来没过多久,姐姐打来电话,说那个男孩死了,得了白血病。”
    我跟在岳清风的身后,大口的喘着粗气,听她说的平静。可是心里却想,这个姑娘遭受了太多不该遭受的东西,她越是表现的平静无波,心里就一定是滔天巨浪。我最近听到太多惨剧,以至于我置身在美丽的山谷,都没了兴致。
    “后来你都知道了,她突然就出了车祸,心脏也给了你。”岳清风吐了一口气,笑道,“说出来好受很多,你没来之前,我都快疯了,现在总算有你可以听一听这些话。”
    “你扮成晓婵,我很感激你。”我郑重的说道。
    “我就知道你肯定还是喜欢姐姐多一些,见过她的人,都喜欢她。可惜你见的不是真正的她,要不然你一定会被她迷住,爱上她。”岳清风骄傲的说道。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你说你和你的姐姐是两个世界的人,其实你们本性里都是一样的美,我在你的身上就感受到了她可爱的影子。”
    “你什么都好,就是太多情了。以前是不是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你?”
    “我的一生都是在学习中渡过的,母亲对我很严格,我只象征性的谈过一次恋爱,那是我的初中同桌。她上课的时候,总是喜欢发呆,然后转过头,看着我,笑道,‘长大了嫁给你好不好?’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回家。那些日子过得很慢,云淡风轻。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我有些不知所措,还有些孤单。后来听母亲说,她的父母离婚了,母亲带着她去了加拿大。我只在地图上看过那个地方,回到学校,翻出地图,仔细研究了半天,觉得隔着一个那么大的水池,我们此生是难以相见了。我很聪明,很快就跳了级,一连跳了好多级,终于获得了有一次不错的机会,去了加拿大。奥数决赛那天,温哥华的天气很好,好的有些醉人。那天我伸长了脖子,希望在人群里看到她,可是我没有看到。后来,我要走了,她却出现在我入住的酒店,和她一起来的是她的男朋友。”
    我望了望前面的路,还很长,又忍不住拿出水瓶,喝了一大口。
    “除了她,你就再没有女朋友了?”
    “我说过我很聪明,我14岁就去了A大,23岁拿到博士,我的周围更多的都是一些大姐姐,大哥哥。她们喜欢我也爱我,但那种爱和喜欢,都是对弟弟的爱。如果我没有生病,可能我马上就会认识同龄人了。也许你的姐姐见到我,也要恭敬的叫一声杨教授。”我自嘲的说道。
    “哈哈,如果果真是那个样子,我的姐姐一定会惊讶的跌掉眼镜,给我打电话,‘风儿,你知道吗?我今天看见一个怪物,那么年轻都是教授了。你要来A大,我一定把他介绍给你。’我常笑姐姐是个怪物,女孩子本不该那么聪明的。”岳清风想着、想着自己笑了。
    我们再次上路,觉得这样聊天挺有趣,关系也稍微近了些。又走了些时候,快到中午的时候,终于可以远远的看到狼谷了。这个被当地人称为,阎罗谷的地方。就在一百五十五年前,埋葬了两千多条人命。它就静静的矗立在那里,一点也不可怖,相反还很可爱,像个葫芦一样。
    再往前走一段距离,看到一个石碑,我上前仔细看了看。日期是光绪十年立的,记录的是七个勇士带领七家联军大破流寇的英勇事迹。石碑的背面用血红色的油漆刷着禁地两个字,颜色很鲜艳,字体是常见的简体字,应该是最近刷上去的。
    岳清风拉着我的手,低声问道,“你是不是爱上月儿姐姐了?”
    “她是个好姑娘,我不能娶她,也不能娶你。你懂得。”
    “我以为你不相信什么诅咒,看来我错了。”岳清风说道。
    “其实,不管我的身体里,是流着岳、杨两家的血也好,还是流着七大家族的血也罢。我的生命已经快到了尽头,一个将要死的人,是不能把爱这种东西挂在嘴边的。”
    “你移植了姐姐的心脏,不是已经好了吗?”
    “哈哈,本来是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犯人,却被意外的判了死缓而已。我现在这个模样,说起来好笑,不就是岳杨镇现在这个样子吗?饮鸩止渴的家族联姻,也只不过把立即执行的死刑,改判了死缓。”
    岳清风突然不说话了,她愤怒的朝狼谷跑去,冲着山谷大吼大叫,声音直贯云霄。我跑过去,抱住她,安慰道,“不要这样,不要这个样子。每个人都会死得,只不过会早会晚,没有人能够逃过,只有死了才能证明我们曾经活过。”
    “可是……可是我不想你死。如果你的心脏不是姐姐的是我的多好,我也不会这么心痛了。”岳清风大哭起来。
    我也哭了,我不是为自己哭的,我是为岳清风哭的。狼谷里,像是被哭声渲染了,变得阴森起来。
    “你有没有刀子?”我问已经平静下来,躲在我怀里抽泣的岳清风。
    “你要刀子干什么?”她警惕的望着我。
    “不要担心,我不会自杀的。我要死,也要死得壮烈些。我想再试试,也许我的血是干净的呢?”
    岳清风犹豫了片刻,擦了擦泪水,还是将背包里的刀子递给了我。
    我微微一笑,对她说道,“你闭上眼睛,我不想让你看见我的血。”
    谁知道,岳清风倔强的摇了摇头,“我不怕!”
    可是我怕,无论谁往自己完好的身子上划上一刀,都会痛。可是有些痛,是必须承受的。现在我就要承受这份自找的痛苦,我把刀子轻轻的放在自己的手腕,闭上眼,使劲的划了下去。
    我本来想轻轻的划下去的,可是心情一紧张,就用了力气。鲜血一下子奔涌而出,滴在了狼谷的土地上。现在正值中午,血很快就凝结了,我想再划开一些。被岳清风,猛的夺走了我的刀子。
    岳清风红着眼睛大叫,“你疯了,你在划下去就没命了!”她掀开自己的上衣,用刀子在内衣上割下一长条细部,缠在我的伤口处,然后用手使劲的摁住。
    血被她止住了,我嘴里说道,“我的身体是杨家的,我的心脏是岳家的。我的血,是滚烫的。我不知道一百多年前这里发生的惨剧,用什么可以弭平。如果用的生命可以偿还,我愿意为我的祖先赎罪。”
    狼谷是寂静的,像刚来的时候一样,寂静的令人感到恐怖。没有人、也没有鬼魂回应我,我喃喃自语,“难道真像谶语说的那样:福留灭,岳杨亡,孤魂野鬼归故乡。才能了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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