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的历史与主权

第7章


西班牙、葡萄牙时,荷兰的法学家古劳契斯便炮制出了“先占的?法则”,这是一个对荷兰、英国极为有利的理论,不久它又变成?了“国际法”。?
  先占的“法则”是如何迎合欧美殖民地主义、帝国主义的利?益的呢?从“无主地”的定义上便可略知一二。田畑茂教授的前?辈、国际法学者、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横田喜三郎在他的《国际法》?
  (二)(有斐阁《法律学全集》)中写道:无主地“最明白不过?的定义是无人的土地”。但“国际法上的无主地不仅仅是无人的?土地,即使已有人居住,但那块土地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是?无主地。西欧各国抢先占有前的非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那里?居住着未开化的土人,这些土人没有构成国际法上的国家,那片?土地也只能是无主地”。这不又是现代欧洲的所谓主权国家随意?下的定义吗?根据这个“法则”,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侵略全世?界,欺压各个民族。?
  横田还对“先占法则”解释道:“从15世纪的新发现时代至?18世纪初,在发现新大陆或岛屿时,宣告这里是本国领土并悬挂?国旗,建立十字架或标柱,这样就等于取得了这片领土。”但是?在19世纪,仅这样做就不行了。“多数国家主张先占必须是现实?占有并实行统治,这逐渐成了各国的一贯做法”。“至迟是在19?世纪后期,国际法上确定了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所谓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是指现实占有土地,设立有效统治权力。为?此,某种程度的行政机关是必要的。尤其是为维护秩序。要有警?察力量,很多时候还要有一定数量的兵力。”?
  这也就是说,使用军事、督察等实力夺取并保持的便是赢家。?如此看来,这是近代西欧列强为了使其掠夺其他国家、民族的领?土正当化而精心编造出的“法则”。现代帝国主义继承了这一?“法则”,并把它当做国际法通用。现在用这个“法则”来衡量?中国封建王朝时代的领土有无合法性,这样做的本身就是无视历?史.就是现代帝国主义的蛮横不讲理。?
  在西欧各国所谓的领土先占的“法则”中,16、17世纪也规?定过发现新土地的人就是主权所有者。如果适用这个“法则”,?钓鱼群岛非中国莫属。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经确切证实,这里是?中国人发现的,并给它起了中国名,而这个名字,在中国的册封?使录等正式记录中,有过反复记载。?
  并且,琉球王国的非中国派宰相向象贤也在其王国的年代记?中引用了中国使录中关于钓鱼群岛的记录,并予以承认。日本近?代民族主义的先驱者林子平也承认这一事实。甚至西欧的东洋学?者也很重视林子平所著的书。也就是说,国际上也承认钓鱼群岛?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乃至18世纪就是中国领土的土地,却要适?用于20世纪帝国主义的“国际法则”,以主要条件不足为由,重?新将它定为“无主地”,这是万万不能容许的。?
  假如把现代帝国主义“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法则”运?用到钓鱼群岛上的话,在这个小小的无人岛上设立行政机构,对?明、清时代来说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毫无意义。对于现代的?先占为主问题,横田教授做了如下论述:?根据先占土地的状况,有时也不能照搬这个原则(有实效性?统治的原则——井上注),有时也是没必要的。譬如像无人岛这?种地方,设立行政机构,放置警力、兵力,就没有实际必要,在?无法居住的地方,自然也无法设置那些东西。?
  明、清时代的钓鱼群岛就是这种无法定居的无人小岛。所以?要想在那里找出“有效性统治”的遗迹,是不可能的,这是不言?自明的。横田讲道:“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不使无人岛成为海盗?的巢穴,在附近的陆地或岛上设置行政机构和警力,实行行政管?理,必要的话,可派遣军舰和飞机,时常巡视,这样做也就足够?了。”?
  这样做在现在是不成问题的,然而在既没有“军舰、飞机”,?也没有雷达和无线电通信的过去是无法想象的。况且“人都无法?居住的小岛”,也不可能成为“海盗的巢穴”,所以也没有必要?到这里“时常巡视”。那么,明、清时代的中国人怎样做才能满?足现代日本的帝国主义政府及其帮凶日本共产党的条件呢?怎么?才能在钓鱼群岛留下“实效性统治的痕迹”呢?明、清时代的中?国人惟一能留给后世的,就是确定这个岛的位置、给它命名、指?示到那里的航线,并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并且,“这样做就足?够了。”?
  明朝政府还做了更多的事,在将钓鱼群岛纳入海上防御区域、?系统地论述防御侵寇策略的《筹海图编》中,标出了钓鱼群岛的?位置和其所辖区。这也就是横田教授所说的“在附近的陆地或岛?上设置行改机构和配备警力……”。?
  说到此,我认为,明、清两代的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没有必?要按现代帝国主义的“国际法则”说明“先占”钓鱼群岛。他们?肯定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他们死后几百年的20世纪,会有人利用?“先占法则”对他们的领土说三道四。正因为他们确信这里是自?己的领土,才明确地留下了现代帝国主义的先占谬论所不能否定?的历史事实。
  
  第七章 琉球人和钓鱼群岛的关系淡漠?
  前面的几章已经表明,钓鱼群岛至少从明代起就是中国的领?土。这是一个不仅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承认的事实。?但琉球人是怎么看这个列岛的呢?目前所知道的琉球人写的书中?出现有钓鱼群岛名称的仅有两部,即向象贤的《琉球国中山世鉴》?和程顺则的《指南广义》。这两部书都是用中国名称来记载这些?岛屿的,把那里看成是中国领土,这一点前面已经讲过了。另外,?还有没有不同文献资料的、琉球人关于钓鱼群岛的口头传说呢??
  《地学杂志》第12辑第14~141卷(1900年8~9月)上刊载?的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的论文“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引?用了1885年(明治18年)9月14日冲绳县美里间切诘山方笔者大?城水常写给县厅的报告。报告中说,“鱼钓岛位于久米岛的西南?偏南方,岛长约一里七八合程,宽约八九合程。自久米岛的距离?约百七八里程”。这个岛从位置和地形来看明显是钓鱼岛。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在当时的硫球是把中文的“钓鱼岛”改写成了?日语的“鱼钓岛”,琉球语称为“要控”(YOKON之音译)。同?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在给山县有朋内务卿的呈报书①?中说:“久米赤屿、久场岛及鱼钓岛古来即为本县所称之?名……。”这个“久米赤屿”就是中国文献中的赤尾屿,“久场?岛”为黄尾屿(本书后面还将用资料说明)。“鱼钓岛”就是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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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杂件”的“有关?
版图杂件”,全文在本书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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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令的呈报书说“古来”就是这样称呼,但将“钓鱼岛”叫?作“鱼钓岛”,是在琉球王国灭亡后成立冲绳县时,天皇政府的?官吏所想到的。而琉球人的叫法一直是“要控”(YOKON)——?与“友昆”(YUKUN)或“依棍”(YIGUN)三者意思相同。“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有如下记述,可作为证据之一:?
  钓鱼岛,一作钓鱼台,或称和平山,海图上所记Hoa-pin-su?是也。冲绳以为久场岛。然就本岛探险(冲绳人所为)而思考历?史时,古来“要控”之名已为冲绳人所知。于当时,久场岛的名?称乃指本岛东北之黄尾屿也。但至近年,不知何故,互换彼我称?呼,以至黄尾屿称为“要控”,本岛称为久场……。?
  这里是既没说钓鱼岛在琉球被写作“鱼钓”岛,也没说被称?作“鱼钓”岛。只是说琉球人原先把这个岛叫“要控”,把黄尾?叫“姑巴”(“久场”之音译),但最近不知为什么,两个岛名?相互调换了。?
  再者,于冲绳本岛那霸出生的琉球学博学之士东恩纳宽敦,?在他的《南岛风土记》(1949年5月序)中写的也是“钓鱼岛”?而不是“鱼钓岛”。该书写道:“在冲绳渔民中早就流传着‘友?昆、姑巴甚麻’的岛名。据传‘友昆’是鱼岛,‘姑巴甚麻’是?蒲葵岛之义。因此,我不知道‘友昆’(或‘要控’)是原名,?还是‘姑巴甚麻’是原名。”?
  石垣市的地方史学家牧野清的《尖阁列岛小史》中写道;?“八重山的遗老们,现在还把尖阁群岛叫作‘依棍姑巴甚麻’,?这是把两个岛名连在一起了。依棍岛是钓鱼岛,姑巴甚麻指的就?是久场岛。但他们不一个个分开来叫,而习惯于用这种叫法表明?整个尖阁列岛。” (总理府南方同胞援护会机关刊物《冲绳》?56号)?
  牧野说,“依棍姑巴甚麻”不是钓鱼一岛之名,而是钓鱼、?黄尾两岛的琉球名,也是所谓“尖阁列岛”的总称。我推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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