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黑社会

第12章


  师爷达跟余洪仔借口事情还未了结,恐怕徐氏荳蔻合胎,那时不知如何善后。因此,需等候一个月之后,被骗者才得离境。这个借口堂而皇之,且在近十名大汉包围之下,弄不好连性命也难保,于是不得不做第二次奉献。这是最后一次了!条件是为师爷达夫妇代办赴美手续。生活费5万美元;此外,再付余洪仔等人葡币10万元,作为“掩口费”。一切办妥了,才准离境。
  事后,师爷达夫妇移民赴美去了。余洪仔在司打口买了洋楼,出入亦有汽车代步。也许是恶有恶报,赴美的师爷达;在抵达三蕃市不久,便患恶性肠炎而终,徐氏也改嫁别人,至于余洪仔,也只落得三年快活时光,便给人用水喉铁活活打死在住所门前,至此,那名被骗者才算是放下心头大石,继续在澳门住下去。
  就这件事来看,以被骗者的身份地位,自不应贪图女色,但余洪仔等人藉此敲诈,也太过狠毒。而且可说明老千活动离开黑社会势力,是难以得逞的,只有在相辅相成之下,才能事半功倍。举过例子之后,回述正文。在香港经常活动的老千组织,计有肥佬宗集团(属“和胜义”人马),肥九集团(属“十四K”人马)、廖×光集团(属“新义安”人马)、黄×福集团(属“和利和”集团)、刘四姑集团(属“单义”人马)。。等等。进行的活动,以“正将”和“做花”为多。老千人物与黑社会组织的关系,亦与一般有所不同。普遍来说,从事各种罪恶活动的歹徒,除了跟一、二名黑社会头子保持联系,以备必要时的“借重”之外,和一般的黑人物绝不交往。其原因一则无此必要,二则与这些人来往,便很难隐蔽身份,象一位已去世的大老千李×恒,是属于“和合图”的扇级人马,但“和合图”的一般成员,百分之九十九不知堂口有这一号“杰出人物”,道左相逢,竟还以为这位“叔父”是不折不扣的“羊牯”!
  老千集团是否需要奉献“片费”呢?答案是必然的。不过跟一般黄、赌、毒等罪恶的方式又有所不同。一般罪恶场所,对于“片费”奉献是多方面的,倒如一个大档或社,除了“环头”的经常费用之征,还要付出“杂更片”、“总部片”、“巡逻车片”以及临时性的“年节片”和“膊头数”,但老千集团或个人则不同。他们除了认定辖区的某一位当权人物(如侦缉主任或探长),作经常性的奉献之外,其余一律不买帐。因为在习惯上,某地发生的罪案,必须到某地区的警署报案。如果在九龙城发生的案件,你跑到油麻地警署报案一般是不予受理的。老千们的“枱”(用以行骗的场所)设于何处,便向该管区警署的当权人物奉献。万一事败,自然会获得适当的“照顾”了!分析一下老千行惯用手法、成功惯例,就不难发见,他们行骗手法不论如何巧妙,都离不开以财、色两样为诱饵。只要勘破这两大玄关,便可减少许多被骗的机会。此外,“走法律罅”也是老千们的法宝之一,比如一张欠单,上书“清还”和“还清”就有很大的分别。据“清还”的意思,是清其所有去偿还欠负之谓,“还清”就不同了,无论情形怎样,也得照单上所欠数目,一分一角也要还得清清楚楚,还有利用对方不懂英文,在文书契约上做手脚的亦有不少。
  五、各类违法所为全部隶属黑帮除了黄、赌、毒、千等罪恶和黑社会势力有绝对关联之外,其他各式各样的犯罪活动,亦无一不与黑帮有所沾染。
  以下是一些表面看来不太引人注意,但却给市民带来经常性的重大损失的犯罪活动:“文雀”:即扒手,有本地帮及上海帮之分;“爆冷格”:即进入无人住所或商店进行盗窃;“夹万党”:专门从事爆窃夹万或保险库。此项活动必须拥有专门人才;“高买”:以顾客身份,进入商场伺机行窃。随着超级市场的开放,给这类人带来的活动机会增多;“墨漆”:即鼠摸夜盗,此行中不少人挟有“走千家、盗百户”的飞天本领,其中高手可使若干住宅或珠宝行损失动辄数十万;“老鼠货”:专门收购赃物,转手图利的“老行尊”;“拐子佬”:专门盗窃男女婴孩,转卖给别人或转运出境;“黄牛党”:专门从事炒戏票、船票、火车票以至公立医院门诊的轮候位置。此类人物经常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使市民遭受不便或无享受损失;“保护费”:包括勒收小巴及的士停车处、私家车停泊处及固定或流动摊贩等的“保护费”;“三行霸王”:专门在新入伙的屋村或临时安置区,垄断装修工程,排挤正当三行工匠,纵使住户自购材料,自行装修,也被这些黑人物恐吓,不许动工。
  上述这些的不大为人注意的违法活动,都无一不与黑人物有关,离开黑社会组织,也难以进行这些活动。
  香港的扒手组织,一向分为“上海帮”及“本地帮”。前看潜龙伏虎,不乏顶尖人材。其中有一个组织,由郭×海夫妇率领,属下成员约五六名。他们极少在本港活动,除却获得极准确的线报而偶然出动之外,经常都轮回前往曼谷、东京、马尼拉、汉城及新、马等地作案。郭某夫妇均属“清帮”中人,颇遵守帮会规矩。前往东南亚作埠际活动时,都备齐厚礼,分别拜会当地黑社会堂口,多年来极少失手。
  至于本地帮的扒手,和郭氏集团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但在清末民初之际,却曾人材迭出,像“三天梁”、“太子光”等人物(均属当时“和安乐”成员),能在单对单的情形下,窃取对方身上任何东西都不会被发觉。由民初以至战前的一段时间,扒手行业日渐式微,原因是收徒困难,传术不易。据圈中人指出,战前的扒手,都要受过师父的严格夹磨,单是十个手指的运用,就用学上两年。出师后还要奉养师父三年,这是该行不成文的规定。一般的职业罪犯对此道都不甚感兴趣,因而后继乏人。
  60年代后期,黑社会圈职,曾出现过一号非常突出的人物,就是“和勇义”的冯×叔。
  冯×叔是个头脑非常精明,眼光很独到的人。他从来不直接进行偷、骗、抢、掠等活动,他在九龙城设立一处收购赃物的架步,不论任何种类的贼赃,贵重的如珠宝金饰,笨重的如机器零件,以至一切家庭用品,均在收购之列。他将货物略加整理之后,就分别拿到港、九两间夜冷店(也是由他独资经营)出售。他还设有一处熔金工场,匪徒们倘若劫得大批金饰,他即可替你在六个小时之后,全部变成“泰条”。这样,便可大模大样地拿到市面去出售了。尽管冯×叔所收费用极其昂贵,金饰交由他铸成金条,最低限度抽头四成。也就是一百两金饰,匪徒只可能回六十两。为了“安全”起见,动匪们自然也乐得被他剥削了。当年,提起冯×叔,确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后此人死于中风,余下的许多孽钱,也被他的两个儿子花清散尽了。
  在警黑勾结的黄金岁月(下章将详细揭示)里,每当华灯初上,夜幕低垂之下,只要在油麻地榕树头蹓跶一番,就可以看到一幅令人难以置信的奇景。
  在庙街及公众四方街交界处,停着几辆大型房车。每架车的档风玻璃上都贴上“九龙城”、“大围”、“尖沙咀”。。等字条。不明就里的人,还会以为这是“白牌车”。车旁站着些大汉,以广州话摇臂高呼着:“十二、三岁嘅姑娘仔呀,有心试吓‘鸡巷仔’嘅就上车嘞,免费接送呀。。”
  “去大围嘅上车嘞,正式云土呀,灯明斗爽,保证安全呀,有嘅就上车嘞。。”
  “真人表演呀,铁宝呀,包管风平浪静,有事公司照起呀,来回免费接送,上车喇。。”
  原来是黄、赌、毒行接送顾客的专车。车厢里已坐上了部分顾客,后至者也争先恐后钻进去。大汉们叫得唾沫横飞,围观者膛目结舌,近在飓尺的油麻地警署,也能视若无睹,不由令人有人间何世之惑。
  六、烧杀抢掠罪案多数与黑沾连曾任警方刑事侦缉处处长的关贤,于1978年10月18日的一个“晚餐例会”上,以“社会罪恶”为题,发表了一番谈话,他说:“我们对于有组织性的罪案有两种方法应付:一是找出它的犯罪组织将其瓦解,二是将它赖以为生的东西或场所,加以摧毁。。黑社会仍然是社会秩序的头号敌人,黑社会问题也就是罪恶问题,两者难以分开。。”这番谈话承认黑社会是社会安全的头号敌人,是能够面对现实的见解。
  对于“黑社会问题也就是罪恶问题”的观点,是有大量实证材料为之佐证的。在香港,每年所发生的杀人、放火、抢劫事例中,除了极少的伦常巨变(诸如把子女抛掷下楼,然后跳楼自杀此类之例),或个别因骗取保险费而故意纵火者外,说余下的全与黑社会人物有关的话,也并非故作夸张之词。先谈“专业”杀人组织,香港黑社会人马难与欧、美、日、泰等杀手相提并论;但却不能说香港完全没有这类组织。例如澳门葡京酒店大血案,十四K大头目余洪的被杀案,都是香港杀手党受聘前往而大开杀戒的。此外,历年来仍然成为悬案的杀人案件,有不少也是这类杀人组织的杰作。
  当然,黑社会人物也是人,虽则凶残暴戾或某种品性有逾于普通人,但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杀人。但若是为了寻仇泄愤;或者受命于重金礼聘之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为首的杀手党,由一名“十四K”绰号沙胆雄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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