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杀手 聂小无

第72章


    
  长风,斜阳,屋脊,对立的人影。    
  如果被文人骚客看见,又能做一篇关于江湖游侠的诗或词或歌或赋,甚至会引发无数豪迈的遐思吧――可我只觉得腰酸腿麻、四肢发胀,若不是已下定了决心要撑住,早就开口骂人了。    
  终于,蓝先生开口道:“想好了?”    
  我松了口气,立刻道:“是。”    
  他点点头道:“好。”    
  我正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他便又接着道:“给你一个月的时间。”    
  什么?我大声道:“太短了!”    
  蓝先生又笑了,缓缓道:“不短,不短。不但不短,只怕还有些长了,我看不到一个月,你就会自己回来了。”    
  我不信。    
  不过好像也不重要,只要真能走出这扇门,他说什么都不要紧。    
  我深怕此人反悔,立刻道:“无论如何,多谢前辈。还请前辈让路,小无这就动身了。”    
  蓝先生侧侧身,向旁边滑了四五尺,这才笑道:“够了吧?不过,就这么走了?”    
  我刚要纵身,又被他这句话吓住了,嗯?这么怎么了?难不成还要留下买路财?只好停下来疑惑地道:“请前辈指教。”    
  蓝先生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道:“多少总要带点盘缠,然后到马房挑匹马吧?还有万一遇上不测,如何与我们联络的方法也好歹问一问吧?”    
  我的脸又红了。    
  其实这些我也不是不知道,但过去总有人为我准备好一切,所以……习惯了,就忘了……但如今好歹算是“离家出走”吧,怎么还有这么多零碎条件?不成,照这样来,跟过去有什么区别?既然说了要自己去尝试和感受,就要一切靠自己。    
  不过这里是我的家吗?但好像也确实没有比这里更像“家”的地方了,算了,如果“家”都是这个样子,就怪不得那么多人选择浪迹天涯了;但不拿好像也白不拿……惭愧啊惭愧,不知道别人离家的时候是不是怀着跟我一样的心情呢?我打住纷乱的念头,尽量镇定地道:“多谢前辈,小无但求一匹快马,其余当自行设法解决。”    
  蓝先生温和地笑了笑道:“好,那你就自己去挑匹马吧。”    
  他正要转身离开,我却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好意思地道:“呃,那个……”    
  蓝先生回头道:“什么?”    
  我小声道:“没什么,就是我想洗个澡,再换件衣服,不知……”    
  看着蓝先生的表情,我想他如果年轻个十来岁,就算不直接从房顶跌下去,多半也会做个要跌下去状来讽刺我。    
  管他呢,人非草木,孰能不洗澡?    
  洗完澡,换上一身黑色短打,罩上同色长袍,再盘起长发,用黑色布带扎紧――其实我比较喜欢浅到近似于无的蓝色,但黑色好像更禁脏一些,此一去洗澡换衣服怕就没这么方便了,还是利落点好――我满意地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乍一看就是个英俊少年嘛!当然,再看还是个清秀的少女……总之感觉比从前那两个该死的傻造型要舒服多了,人也显得很精神――我决定不戴任何面具、面纱、斗笠等遮遮掩掩的东西,就这样。    
  感觉真好。    
  去马房的路上顺便从演武场的架子上捡了把普通铁剑,足够了。    
  跨上一匹黑色的骏马,出发。    
  奔出一里外,我才回头望了望无双堡。    
  暮色苍茫中,它已隐在山脉树丛的阴影中,几乎不见了。很好。    
  希望这辈子再也不要回到这个地方。    
  奔出十数里外,就上了官道,可以纵马驰骋,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晚风凉爽,隐隐有木叶清冽的香,心情格外开朗。    
  不过马好像就不甚开朗了,不久就开始闹脾气,多次停下来去啃路边的草,拼命也勒不住,还喷着粗气。该死,本来贪年轻力壮挑了匹马,却没想到脾气顽劣,离开马夫只跑了十数里,真面目就都暴露出来了。    
  算了,看在本少侠心情大好的份上,不与它计较,要吃草就吃吧――我索性跳下马来,放它自己去吃个够,自己也顺便舒展一下筋骨。    
  舒展完毕,马却好像还意犹未尽,好吧,让它继续吃,我在路边一块还算平整的石头上坐下来,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仰望着藏蓝天空中闪烁的星芒,只觉得前所未有的自由与自在。    
  我感觉有点饿,可能是受马儿的影响,但是在这种意境中,所有的感受都可以忽略不计了。就算几天不吃饭又如何?总比食而不知其味要舒服多啦,当然,只是今晚也许不吃而已,嗯,明天呢?先不管了,明天自有明天的办法。    
  但不知为什么,好像越想就越饿起来,大概是那匹马不停地在旁边吃啊吃啊吃啊吃啊的缘故,看星星的氛围和心情全然被破坏了。我终于忍耐不住,刚找了根树枝打算提醒那马小声点,却发现它自己停住了,而且直起身来侧着耳朵,仿佛听见了什么。    
  我也顺它耳朵的方向听了听,嗯,好像是车马之声,如果没猜错,大概是一车一骑,车未载重,多半也就是坐了个人在内,但速度并不快,所以虽然离我们不远,却没有太大的动静。    
  果不其然。    
  车是青油小车,驾着一匹驽马,随前马缓缓而行,前马倒端得是匹好马,身高腿长,行动轻健,而且看起来品性温和,容易驾驭。    
  不过我没猜到他们居然会在我面前停了下来。前马上的人端详了我一会,方客客气气地道:“这位小哥,敢问此处是何地方?距县城尚有多少路程?”    
  本来打算站起来答话,但“这位小哥”的称呼多少伤了本少侠的自尊。女少侠?少女侠?管它呢,就算天色黑了点,可你车前还有盏牛角灯哪,再借点星光,关键是还认真看了半天,怎么也不能是“这位小哥”吧?我仍懒懒坐着,还故意粗声粗气地道:“不知道。”    
  马上人又道:“那――能否劳烦小哥起个身呢?”    
  干吗呀?我就坐着怎么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态度好点也还是不知道啊!借着牛角灯和星光,隐约可见马上也是个江湖人打扮,岁数似乎不比我大多少,居然还要计较这个,太无聊了吧――我于是懒懒道:“不能,我累了,不想起身。”    
  马上人似乎被噎住了,犹豫了一会儿,方说了一句让我登时跳了起来的话。    
  他说:“可是,小哥你好像正坐在路碑上了……”    
  话音未落,我就跳了起来。    
  已经被我坐得温热的那块还算平整的石头,果然是残破的路碑,上面还隐约可见“……亭距……里”的字样――虽然已起不到什么路碑的作用,坐坐好像也无妨,但我的脸还是涨得通红,讷讷道:“抱歉,方才我没有注意。”    
  马上的人跳下来,一边仔细端详着路碑,一边客气地笑道:“无妨,无妨,小哥言重了,是小弟失礼,未曾先行说明。”    
  话说得很让人舒服,除了“小哥”依旧。    
  我咳了一声,正想提醒他这一点,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也是好事,出门在外,似乎男人要比女人――尤其是少女方便些,小哥就小哥吧,于是也笑道:“不敢,不敢。”    
  半晌,那人终于看完了路碑,或者说,终于确认了从该路碑上无法得到任何线索――我开始怀疑他如果不是性格太拖沓就是眼神太不济――才直起身来叹了口气道:“看来今夜只好露宿了。未敢动问,小哥你可也是往县城去的么?”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他倒正好给了个就近的目标,于是顺势点头道:“正是,难道是同路?”    
  他立刻连连点头道:“正是,正是,在下李承轩,陪同家姐往县城寻访亲友,未请教小哥你――”    
  李承轩?他的样子却完全不像个“李承轩”,虽然看不大清楚面貌衣衫,但隐约也可觉出江湖味道,不过人家不说,我又怎好点破,况且自己也一样讲不得真话,有什么好计较的?于是道:“小姓王,行二,故人称王二,闲来无事,往县城转转。”    
  话一出口,自己也有点冒汗,这个,好像编得太过不圆了,他随便抓住一两处破绽问问,只怕就要出丑。可那李承轩却好像全然没发觉有什么问题,认认真真听了,立刻道:“原来是王二哥,失敬,失敬。既如此,大家虽是陌路相逢,也算是有缘,不如搭伙露宿一晚,明朝再相伴上路如何?”    
  虽然这人显然在揣着明白装糊涂,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也许这就是所谓人在江湖吧,管他是真还是假,且走得一步是一步,况且他看来也没有什么恶意,多个伴也没什么不好――于是便点头答应了。    
  李承轩立刻高高兴兴牵过马、带过车来,与我一起找了棵大树安顿了车马,顺便又夸了夸我那匹马,与他骑的那匹虽不能比,但强似驾车的驽马多矣啦。夸夸也没什么不对,我并不放在心上,只是小心拴好了自己的马,并留心与他的马匹空出一定距离,以防它们半夜相蹴失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