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随笔 红楼心解

第2章


我以为第一回书说甄士隐跟道士而去;甄士隐去即真事隐去。第二回记冷子兴与贾雨村的长篇对白;贾雨村言即假语村言。两回书已说明了本书的立意和写法,到第三回便另换一副笔墨,借贾雨村送林黛玉入荣国府,立即展开红楼如梦的境界了。 
  作者表示三点:(一)真事,(二)真的隐去,即真去假来,(三)假语和村言。第二即一三的联合,简化一点即《红楼梦》用假话和村粗的言语(包括色情描写在内)来表现真人真事的。这很简单的,作者又说得明明白白,无奈人多不理会它。他们过于求深,误认“真事隐”为灯虎之类,于是大家瞎猜一阵,谁都不知道猜着没有,谁都以为我猜着了,结果引起争论以至于吵闹。《红楼梦》在文学上虽是一部绝代奇书,若当作谜语看,的确很笨的。这些红学家意欲抬高《红楼梦》,实际上反而大大的糟蹋了它。 
  把这总钥匙找着了再去看全书,便好得多了,没有太多的问题。表面上看,《红楼梦》既意在写实,偏又多理想;对这封建家庭既不满意,又多留恋,好像不可解。若用上述作者所说的看法,便可加以分析,大约有三种成分:(一)现实的,(二)理想的,(三)批判的。这些成分每互相纠缠着,却在基本的观念下统一起来的。虽虚,并非空中楼阁;虽实,亦不可认为本传年表;虽褒,他几时当真歌颂;虽贬,他又何尝无情暴露。对恋爱性欲,十分的肯定,如第五回警幻之训宝玉;同时又极端的否定,如第十二回贾瑞之照风月鉴。对于书中的女性,大半用他的意中人作模型,自然褒胜于贬,却也非有褒无贬,是按照各人的性格来处理的。对贾家最高统治者的男性,则深恶痛绝之,不留余地。凡此种种,可见作者的态度,相当地客观,也很公平的。他自然不曾背叛他所属的阶级,却已相当脱离了阶级的偏向,批判虽然不够,却已有了初步的尝试。我们不脱离历史的观点来看,对《红楼梦》的价值容易得到公平的估计,也就得到更高的估计。《红楼梦》像彗星一般的出现,不但震惊了当时的文学界,而且会惹恼了这些反动统治者。这就能够懂得为什么既说真事,又要隐去;既然“追踪隐迹”,又要用“荒唐言”、“实非”之言、“胡诌”之言来混人耳目,他是不得已。虽亦有个人的性格、技术上的需要种种因素,而主要的,怕是它在当时的违碍性。说句诡辩的话,《红楼梦》正因为它太现实了,才写得这样太不现实的呵。 
  像这样的写法,在中国文学里可谓史无先例,除非拿它来比孔子的《春秋》,在本书第四十二回说过: 
  用《春秋》的法子,将市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 
  正是所谓“夫子自道”了。不过《春秋》像“断烂朝报”谁也不想读的,《红楼梦》却用最圆美流畅的白话写出迷人的故事,二百年来几乎人人爱读。从前有一位我的亲戚老辈说过,“做了一个人,不可不读《红楼梦》”。我当时还小,完全不懂,只觉得这样说法古怪。说起书来,书是未有的奇书;说起人,人是空前的怪杰。话可又说回来了,假如《红楼梦》真有一点儿像《春秋》呢,岂不也依然承接了中国最古老的文学传统吗?这里可以看出本文虽分传统与独创两部分来谈,实际上只是一回事,一件事物的两方面。所以并不能指出《红楼梦》哪段是创造的,哪句是因袭的,要说创造,无非创造,要说“古典”,无非“古典”,就在乎您用什么角度来看。 
  读者原可以自由自在地来读《红楼梦》,我不保证我的看法一定对。不过本书确也有它比较固定的面貌,不能够十分歪曲的。譬如以往种种“索隐”许多“续书”,至今未被大众所公认,可见平情之论,始能服人,公众的意见毕竟是正确的。          
著书的情况    
  饥饿外孙贾母怜孤女 
  本节只能谈三个问题:(一)著者,(二)书未完成和续书,(三)著者和书中人物的关系。 
  大家都说曹雪芹做《红楼梦》,到底他做了没有呢?这个问题首先碰到。看本书对雪芹著书一节并不曾说煞,只在暗示。据通行本第一回: 
  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即此便是《石头记》的缘起。 
  照这里说,有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有的脂砚斋本,名字还要多一点),到底这些人干了什么事?这些名字还真有其人,还出于雪芹的假托?都不容易得到决定性的回答。现在似乎都认曹雪芹一名为真,其他都是他一个人的化名,姑且承认它,即使这样,曹雪芹也没有说,我做的《红楼梦》呵。脂砚斋评中在第一回却有两条说是曹雪芹做的。先看第一条: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 
  这很明白,无须多说了。再看第二条: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这里说曹雪芹做《风月宝鉴》,他弟棠村做序。新,指《金陵十二钗》;旧,指《风月宝鉴》。《红楼梦》大约用两个稿子凑起来的,而都出于曹雪芹之手。照“脂评”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旧抄本刻本的序都说不知何人所为[3],可见本书的著作权到作者身后还没有确定下来。 
  这个事实值得注意。依我的揣想,曹雪芹有时说他做的,有时又不肯明白地说。既做了绝世的文章,以人情论,他也不愿埋没他的辛苦;同时总亦有不愿承认的理由。这违碍太多,如大胆的色情表现,古怪的思想议论,深刻的摹写大家庭的黑暗面,这些就我们现在来看,这又算得什么,在当时却并不如此,可以引起社会的疑怪和非议。而且书中人物事迹难免有些根据,活人具在,恩怨亦复太多。凡此种种都可以使得他不愿直认,只在本书开首隐约其词,说什么“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有时便借批评家的口气道破一下。这些自然是我的揣想。还有一说,第一回书上虽写了这许多名字,本书又有许多矛盾脱节的地方,我始终认为出于一人之笔。八十回文字虽略有短长,大体上还是一致的。既只出一人之手,这一个人不是雪芹又是谁?所以这《红楼梦》的著作权总得归给曹雪芹。在脂评和其他记载,还有些别的证明,不再多说了。 
  作者问题如此决定了。关于他的生平,我们知道的也很少。曹雪芹名,汉军正白旗人。他们上辈做了三代的江宁织造,父亲叫曹,雪芹生在南京,到过扬州,后住北京西郊,生活很穷困。生于一七二三,死于一七六三,得年四十[4]。他本预备写一百多回的《红楼梦》,第一段著作时,约在一七四三到一七五二年[5]。十年之中完成本书多少不可考。至迟到一七五九年,有了八十回的抄本,中间还缺两回。此外八十回以后的稿子有五六段,后来都遗失了。再过三年书没有写完,他便死了。身后有妻无子,景况很萧条的。大概我们所知,简括说来不过如此。近来发现他的画像,跟《枣窗闲笔》所说“身胖头广”相似,这可能有些真实性。 
  曹雪芹是个早慧的天才,他写《红楼梦》的初稿不过二十岁左右,到一七五四年本书已有再评的本子了。但此后到一七六三这第二个十年中似乎没有续写多少,以致书始终没完。这跟他晚年的穷愁潦倒有些关系。若连遗失的残稿算上,则本书完成约亦有百分之八九十。残稿的情形大概这样:贾府完全破败,宝玉生活穷困,只有宝钗和麝月跟着他。黛玉先死了,宝玉后来出了家。最末有警幻《情榜》备列十二钗的“正”、“副”、“又副”、“三副”、“四副”的名字共六十人,榜下都有考语,以宝玉居首。这些材料都分散见于脂砚斋评本中。 
  书一经传抄,流行即很广,大家可惜它没有完。雪芹身后不久,即有高鹗来补书。他说原本有一百二十回的目录,后四十回本文散佚,他陆续的在鼓儿担上配全了。其实后四十回无论回目或本文都出高氏之手,他不肯承认,却被他的亲戚张问陶给说破了。这后四十回的著作权高鹗也在推来推去中,可见当时人对小说的看法跟我们现在很不同。高鹗所续,合并于前八十回,程伟元在一七九一年、一七九二年两次排印,都称为程本。从此社会上流通的《红楼梦》都是这个百廿回本,直到一九一二年以后,方才印行了,后来又发现了好些旧抄的带评的本子,有的残缺,有的完全些,却没有超过八十回的。这些自比较接近作者的原稿,但很多错乱,若不经过整理,有些地方还不如刻本。因程、高二人除续书外,对前八十回也做过一些整理的工作,不过凭了他们的意思不必合于原本罢了。补书在思想上、故事发展和结构上、人物描写上都跟原本不同,而且还不及原本。《红楼梦》用这样本子流通了一百多年,虽然勉强完全了,却是不幸的。 
  此外《红楼梦》还有一种厄运,便是各式各样主观的猜谜式的“索隐”。近年考证《红楼梦》的改从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观方面来研究,自比以前所谓“红学”着实得多,无奈又犯了一点过于拘滞的毛病,我从前也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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