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真故事

第42章


 
  我长大了以后,自己才找到了答案。 
  天,到底有多“厚”?——十二丈! 
  这个答案在哪儿找到的呢?是在《石头记》里。这并非僻书秘笈。原来曹雪芹早给此问预作了回答。 
  你看他是怎么写的—— 
  “原来女娲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大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 
  好了!你看他说得那么精确,这“高”是十二丈,就正是我在孩童时所想的那“厚”了。妙极! 
  顺便说一句:这个“经”,就是指“尺度”的“度”字之义。有的本子作“径”,是不对的,因为“周三径一”,直径半径,只发生在“圆”里,与“经”并非一回事。 
  由此我才恍然:原来那碧落青空是用许许多多的四角见方的大石头“铺”成的或“架”成的,那巨石的厚度是“边长”的一半,如打个比方,就是那形态好象一块块的豆腐或“绿豆糕”的样子。 
  然而,曹雪芹虽然也解答了我童年的疑问,但他是一位了不起的“百科家”,他还精于“数理”,他所采用的数目字都还隐藏着一层妙用。 
  这种妙用,本来是超越我们的“常识”和“正规智力”之外的,幸而批书人脂砚斋却指点了内中的奥秘,且看—— 
  “高经十二丈”句下,批曰:“照应(一本作总应)十二钗。” 
  “方经二十四丈”句下,便又批曰:“照应副十二钗。” 
  这真使我们洞开心臆! 
  无人不晓,《石头记》共有好几个异名,雪芹自题则曰《金陵十二钗》,是指书中最重要的女子十二人:黛、钗、湘、元,迎、探、惜、纨、凤、巧、妙、秦。但在第五回中,宝玉在警幻仙姑处看册子,还有“副”钗册、“又副”钗……,他没得看完便放下了,又去听曲文了。 
  这好象是只有正、副、又副三层的群钗之数吗?答曰不然。证据在于另有一条脂批,说是直等到看了末回的《情榜》,才知道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的全部“名单”。 
  说到此处,我才敢提醒大家注意:那“副”是有很多层的,由此可以确证:上引“照应副十二钗”的那“副”字,是个广义用法,是统包正钗以外所有诸多“副层”而言的。 
  那么,接着新问题就是:到底在雪芹原著中实共多少副层群钗呢?答曰:八层。 
  这又证据何在?证据还是上面已引的“方经二十四丈”的“照应副十二钗”。请看:那巨石是正方的,四条边,每条长度是二十四丈,即两个“十二”,所以正方的四边共计“八”个“十二”——这就是“照应”了八层副钗的“数理”。到此,我再发一问:请算算吧,一层正钗,加上八层副钗,共是九层,九乘十二,正是一百零八位女子。 
  这就表明:雪芹作一部《石头记》,是由《水浒传》而获得的思想启发与艺术联想!其意若曰:施先生,你写了一百单八条绿林豪杰,我则要写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正与你的书成一副工整的“对联”! 
  108,这是我们的民族喜爱的数字,其实它也还是个“象征数字”——象征着“多”。 
  为什么单要用108来象征多呢? 
  讲这种十分通俗的数字的数理,须推源到我们的古《易》之学。因为说起来很费篇幅,如今姑且只讲一点吧。《易》是由阴阳构成的,而我们的数字也有阴阳之分,即“奇”数为阳,“偶”数为阴。故在《易》中阳爻以“九”为计爻之辞,阴爻以“六”为计爻之数。“六”的两倍(叠坤卦)即是“十二”。所以在我们中华文化上,“九”是阳数之极(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十二”为阴数之最(太阳历的月份是十二)。因此,我们是将此两个“代表数字”运用起来,“乘”出来一个“一百零八”的——雪芹也正是如此! 
  雪芹是以这个代表或象征的数字,写了他书中的“诸芳”“群钗”“千红”“万艳”,为这些女子的不幸命运同悲(杯)一哭(窟)! 
  这是一部极伟大的中华新妇女观的文学巨著——也是文化奇迹。 
  雪芹不但写人是一百零八位,连全书的回数也是一百零八。全书分两大“扇”,前扇写盛,后扇写衰,前后各为五十四回书,总是盛衰、荣辱、聚散、欢悲……互相呼应、辉映——那大对称的结构格局,异常精严细密。 
  书的总精神意旨,只用了两个字来标题概括,曰“沁芳”。此二字实即“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浓缩”“结晶”,说的是这多不幸女儿的可怜可痛结局命运。沁芳二字最为沉痛不过,但世人当“闲文”视之,不解其味。小说会有108回的吗?此说太怪。 
  答曰不怪。与雪芹同时微晚的一部小说叫《歧路灯》,就是108回。 
  但雪芹的108更精密:以每9回为一段,共为12段——仍是奇数偶数的妙理的巧用。 
  试看:第9回闹学堂(总写男子之不材,引起秦可卿之病),第18回元春省亲,点),第63回群芳寿怡红,……请问哪一个关键不是落在“九”上?不理解(或不承认)这种大文学家的结构法则,对于认识雪芹的思想与艺术都会造成巨大的隔阂与损失,那不实在太可惜了吗? 
  壬申夏至节后草讫          
《红楼梦》原本是多少回?    
  我写下来的这个(作为标题的)问题,早经回答过了,可是却实有重新回答的必要。忽然想起重新回答这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完全是由于一位青年同志的提端引绪。在他的怀疑和启示之下,我才悟到“不成问题”的还大有问题。新的思路,一经探研,很快便得到了新的答案。《红楼梦》当然不是象程、高所搞成的伪“全璧”那样,是“一百二十回”;但也不是象脂砚斋批语字面上所称的“百回”或“百十回”。 
  《红楼梦》,按照曹雪芹的原著,本来应当是一百零八回的书文。 
  真是这样吗?论据何在? 
  且听我从几个方面来说一说我们的解答。 
  《红楼梦》原本的回数问题,在乾、嘉之际就传闻异词了。例如,“已酉本”舒序中就提到《红楼梦》章回是“秦关百二”之数(对于这句话毕竟应如何确解?我至今不敢下断语)。那还是乾隆五十四年的事。又如,后来裕瑞作《枣窗闲笔》,说什么:“《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你看,这是乾隆三十六年生人、其“前辈姻戚有与之(雪芹)交好者”的宗室裕瑞讲的,该信得过吧?——可不然,这位先生骗人不负责任的话多着呢!我在新、旧版《红楼梦新证》里都粗举过一些例子,足见一斑。据他讲,曹雪芹“有志于”作一百二十回,作到“九十回”就“逝矣”了。要信了他这种胡言乱语,就被他骗苦了[注]。 
  再有呢?当然就不能不举程伟元了,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这种话,往好里说,可以解释为当时确曾有一种传闻,认为芹书还有“四十回”,并且有人“见”过目录云云,于是程、高二人正是钻了这个传闻的空子;往坏里说,多半就是程、高造的谣,先把假回目散布开去,为给伪续造舆论作“根据”。 
  所以,所有这些,丝毫也不能证明芹书原著是一百二十回,换言之:伪的才是一百二十回,真的本来不是一百二十回。 
  交代过了这些,可以更清爽地看待脂砚斋的话,免却许多纠缠,——因为正是裕瑞这等人也自称“见”过脂批本的呢! 
  在《戚序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 
  《庚辰本》第二十五回,近回尾处一条眉批云: 
  “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 
  只消这两条,可说“大局已定”,——《红楼梦》原本主体是一百回书文。 
  可是批者又说过“后之三十回”的话,例如不止一本都有的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说: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三十回”或作“卅回”) 
  特别提出“后之三十回”,没有第二种解释,大家都认为“后”是对“前八十回”的传世本而言的,那末八十加三十,应共得一百一十回。有研究者早就如此指出了的。但是这毕竟对不对? 
  直到《蒙府本》发现,我们这才找到了参证,在第三回回末,有一条侧批: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这就把裕瑞胡说的什么“雪芹于后四十回虽久蓄志全成,甫立纲领,尚未行文,时不待人矣”等鬼话,彻底戳穿了(请参看《红楼梦新证》第一零一四页)。也有同志认为:此侧批既在第三回出现,而有“后百十回”之言,则全书应为一百一十三回(并另有其他考证)。关于这,我暂不枝蔓,可请大家研究讨论。又有同志说:“百十回”者也只是一种泛言概称而已,未可执以为“精密数字”。说得也有理。但是,无论如何,这句话的出现,毕竟证明了“百回之大文”“全部百回”是约举成数,实际上并不是一百回整数的。这就重要得很了。 
  上述的这个“大局”定了之后,就可以回过头来对八十回原书深入研究,以求解决全部回数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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