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韶华

第10章


  外头突然一个惊雷,打亮了黑夜,雨声霎时变得更大起来,我坐起来给自己倒了杯凉茶。蓦地觉得害怕起来,有些后悔丢下那头银狼,它太小了,应还不会自己觅食。
  穿上衣服,走到门口又停了下来,一天一夜,我从哪寻起呢?日夜赶路好不容易走了近半程,怎能又返回去?我摸了摸身上的田黄石,咬着下唇踌躇一阵,便决心找凄凄一同去寻,若是哥哥,必然同意我这么做。
  拿起伞打开房门,却愣了一下,门脚边,一团东西在那瑟瑟发抖,本来毛茸茸的毛发被雨水打湿了,一双圆圆的碧绿眼睛抬眼瞧了瞧我,呜呜了两声,像是知道我要赶它走一样,便往外走去。看起来好不可怜。
  我撑起伞走了过去,蹲下身摸了摸它头顶的毛发,它低头蹭了蹭我的裙角,我将它抱了起来,回屋找了块干布替它将毛发擦干,它一动不动,任凭我擦着,我终于忍不住轻声道:“既然你愿意跟着我,以后可就不能离开了,可好?”
  它低头舔了舔我的手指,算是答复。
  晚上搂着它睡下。忽然觉得暖了很多。
  次日凄凄看到银狼愣了一愣,抿着唇笑道:“小东西寻到主人了?”
  我不置可否,喂它两口鸡蛋:“它不叫小东西,它叫毛团儿。”?
☆、罗都
?  毛团儿是头聪明的狼,便如它知晓凄凄宠它,想吃些荤食的时候便缠着凄凄不放,此时凄凄仅存的那点母性便耀眼起来,但毛团儿是匹认主的狼,无论平日里与凄凄玩耍的多欢畅,晚上都只会跟着我一起睡,惹得凄凄常常吃味,所以虽说日夜兼程的赶往阴山,小日子过的也算其乐融融,也排解了我心头的那些寂寞。赶了两日路,到了一个叫做罗都的地方。
  罗都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多年前这里出了个王妃,叫做罗安之,与前朝赫王爷有过一段神奇涟漪的爱情故事,据说赫王爷在儿时因战乱落难与此,这个罗姑娘便收留他,后新皇登基,将一奶同胞的弟弟找了回去,不久,赫王爷便封了此女为王妃。成为一段佳话。此处因此得名。虽年代久远,却到如今仍有人慕名而来。
  天色已晚,因为毛团儿的缘故,我们不能打尖儿住店,便找了一个农家借宿。开门的是一位老者,长发须眉,对我们也非常和善,只是看到毛团儿时问了一句:“这头狼……”
  “这是狗,毛团儿,叫两声听听。”我斩钉截铁。
  “唔……汪”毛团儿甚是委屈的叫了两声。我甚是满意。
  晚上凄凄打来一盆水,我们讲究洗漱,吃了些东西后便与凄凄两人加上一狼窝在两米不到的懒床上睡下了。朦胧中我又要去握那人的袖子,逼着自己从梦境中醒来,摸了摸身旁,凄凄睡的香甜,毛团儿不知去了哪里。我按了按脑袋,睡不踏实,索性披了外衣到外面走走,顺便看看毛团儿到底半夜跑到哪里去疯。
  这是一个方方正正的农家院子,前后仅有两个园子,却觉着与平常的园子不同,满园尽是药香,是怡神花的香味。一眼望到头,我在前院寻了一会儿,见没有它的踪影便向后院走去,越往里走,香气越浓,借着月色,看到那位老人家在自家后园子细细的摘着怡神花。
  我走向前:“老人家,打扰。”
  老人瞧了我一眼:“子时已过,姑娘不睡,怎的跑到后园子来了?”
  “在寻我的狗,寻到这里来了。您摘花做甚么?”我看他步履蹒跚,却一朵朵的将花儿放进篮子里,甚是奇怪。
  老人笑笑:“夫人生前极爱这花儿,这花儿娇气得很,只有子时开的最鲜,便晚上摘几朵放到她的灵牌前,让她欢喜一下。”
  我笑着说:“老人家与尊夫人真是伉俪情深。”
  老人看着怡神花苦涩一笑:“她在世时我不知道珍惜,等她走了方才醒悟,东西没了可以找,人没了,便是真的没了。”
  他说罢便继续摘花儿,因为腿脚不甚方便,篮子掉在地上,花儿掉了一地,我上前去帮他拾起来。
  “多谢姑娘。”
  “王爷言重。”
  他抬头看了看我,复又继续捡花儿:“可是故人么?”
  我一支一支的捡着花,火红的颜色在月光下更显娇媚:“不是,只是猜想而已。从进了这间茅舍,闻到了这满园怡神花的味道,便觉得蹊跷,怡神花极不好养,味道有些刺鼻,但有一个用处,便是其汁液对耳疾大有益处,那位安之姑娘据说与赫王爷有一个相同之处,便是从小患有耳疾,常年服用怡神花汁液,嫁与赫王爷之时,赫王爷就在她的院子里种上了满园的怡神花。后赫王爷与安之姑娘隐居,您年纪相仿,据说赫王爷的左耳是听不见的,您在与我对话之时,右边会前倾,便觉得八九不离十了。“
  “姑娘好眼力。“他抚了抚篮子里的花儿:“安之的耳朵是为我聋的,她太过纯良,只想为我找到治疗耳疾的药来。而我……”他顿了顿,道:“安之是被我害死的。世人只知晓她嫁给我的风光,便觉得我是好人,却不知晓,没有我,她可以在罗都生活的很好,只因为我娶了她,深情却不专情,害的她抑郁而终。”
  他站起身来,坐在旁侧的石板上,道:“有些事,外人道来总会隔了一层,我曾也在想,若真如世人所说,便好了。”
  回到屋子里,毛团儿已然躺在床上,我和衣躺下,身旁到处弥漫着淡淡药花的味道。搂了搂毛团儿,它的小脑袋偎了偎我,伴着凄凄酣睡的声音,我阖上眼。
  赫王爷与安之姑娘之所以如此传奇,原因就是大家不去想这传奇故事的真实结局。大多都觉得二人喜结良缘便是美好,故事便应到此为止,罗安之的故事断在了赫王爷娶她为妃那段也是最为圆满。
  我摸了摸脖子上的田黄石,不愿去想些别的,我相信它散发出的光芒是哥哥的一念相思,我相信我走到阴山,将他的魂魄完璧归赵,他便就此醒来,我只相信这些,便够了。?
☆、淮河之北
?  第二日启程依旧赶路。去往阴山的路走了大半程,过了罗都,走到了淮河之北,过了淮河的地界儿,翻过玉行山,再走百里,便是阴山了,我和凄凄这一路上皆穿着男装,但因凄凄模样过分娇媚途中不免有些许狂蜂浪蝶,难得凄凄忍住杀戮让我省心不少,毛团儿身量尚幼,倒不算麻烦,且乖巧懂事,除了有时候看着人家的吃食有些按耐不住,说到底也比凄凄省心。这一路上倒也顺风顺水,兴许是太过顺遂以至于现在看到眼前黑压压一片气势颇为威仪的整齐军队竟觉着不真实。这阵势,若说只是迎接我,有些大了。
  正中央的黑马上端坐着的一位老者,长眉入鬓,一双鹰目透着凶狠,老者踱马过来,锐利的眼光扫了一眼我,眼光便落到凄凄身上,道“贱人,老夫找你很久了。”
  竟是齐渊。
  “哦?不知太傅找小女子有何贵干?”凄凄仰起头与其对视,手中修罗刀抽出,脸上谈笑风生。
  齐渊冷笑一声:“有何贵干?“
  看着齐渊大喝一声,身后手下齐齐亮出兵刃,有向我们这边厮杀之势,我将黄田石握在手中,我只希望这齐渊若是算准了凄凄会从良安途经西陵,却不知我们的目的所在。三十影卫齐齐站在我与凄凄身后,而如今齐渊手下确实不止三百。想必若齐渊知我在此,恐不是这阵仗了。
  我按住凄凄拿着修罗刀的手,顺势将黄田石交与她手中,向前一步:“齐渊,可记得我?”
  齐渊鹰目的瞬子盯了我许久,后眯了一下:“洛慕恒?”
  我不语,此时凄凄要护在我身前,被我拦下,小声说:“带着黄田石火速离开。”
  凄凄不为所动,只是护在我身边一寸不离。
  齐渊摇头:“不可能,洛慕恒已葬身火海,你到底是谁?”
  我嗤笑:“齐太傅,几年前到我王府之时,还夸过我冰雪可爱,怎的现在老眼昏花,认不出了呢?”
  齐渊皱眉打量我一番,而后冷哼一声:“原是漏网之鱼。”
  我不语,只示意凄凄快些离开。
  齐渊眯起双眼:“当初果真是棋差一招,才让犬子遇此横祸。”随即大喝一声:“活捉此人,老夫要将她千刀万剐!”
  一声令下,三百将士向我冲来,我按住凄凄之手,眼睛盯着她:“凄凄,这里只有你可能逃出去,不需顾及任何人,只需带着黄田石趁乱快走!“
  凄凄挡在我身前,目含泪光:“今日要我弃主潜逃,还不如让我死了痛快。”
  我垂目:“莫要忘了我们所做一切为何。阴山脚下的那具活死人在等着你,你须记住,你的主子,从不是我洛慕颜。”
  凄凄定定的瞧着我,眼泪掉了下来,我紧咬嘴唇:“哥哥的命,托付给你了。”
  凄凄看了我半响,便大喝一声,向外拼杀。
  影卫护在我身边极力抵抗,却怎么也不可能抵不过对方人数众多的高手,又要护着不懂半点武功的我,便更加分神费力,我喝到:“齐渊,若你够聪明,就住手罢!“
  齐渊举起右臂,我身边之人齐齐后退,我道:“放我身边之人离开,洛慕颜任君处置。“
  齐渊看了我半响,身旁影卫持剑立在身旁,却已疲惫不堪。身后不远处几十人与凄凄缠斗。
  齐渊冷笑:“时至今日,你有何资格与老夫讨价还价!“
  我执起匕首抵住喉咙,划出一道血痕,道:“齐渊,你四十岁得子,齐子铮刚及冠不久,而如今却要你白发人送黑发人,令子尸骨未寒,想必今日便是将我千刀万剐也难消心头恨意,倘若我自尽在这里,你连报仇的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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